第一章:变成猫了,而且是她家的猫

作者:喜樂y 更新时间:2026/7/15 18:42:32 字数:10751

我是被闹钟吵醒的。

不,准确说,是被一只柔软的手揉醒的——那只手正来回搓着我的肚皮,力道适中,指尖带着温热的触感,像是在揉一团刚发酵好的面团。

“小橘,起床啦~今天给你开了新罐头哦。”

谁是小橘?

我睁开眼,面前是一张放大的脸,是我的青梅竹马——林晓悠。她穿着印有柴犬图案的睡衣,头发乱糟糟地翘着两撮呆毛,但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嘴角挂着那种只有在我面前才会露出的傻笑。

我想说“你怎么在我家”,开口却是一声:

“喵。”

那声音软绵绵的,带着一种我自己都陌生的奶气,尾音上扬,听起来像在撒娇。

我低头——毛茸茸的橘色爪子,胖乎乎圆滚滚的肚子,还有一条不受控制的尾巴正像钟摆一样左右摇晃,拍打着床单发出“啪啪”的轻响。

我变成了猫。

而且是她养的那只叫“小橘”的肥猫。

我花了整整十分钟才接受这个事实。期间我尝试过用猫爪去够床头柜上的手机,但肉垫太滑,屏幕指纹识别不了,我的爪子戳上去只会留下一道道油腻的印子。

我又试着用嘴巴叼起手机,结果手机砸到了地板上,屏幕裂了一道缝。林晓悠闻声跑进来,看到地上的手机碎片,愣了一下,然后蹲下来摸了摸我的头:“没事没事,旧手机了,正好换新的。”

我完全说不出话,只能用尾巴甩了甩她的手腕。她把我抱起来放到床上,揉了揉我的耳朵,然后去厨房给我倒猫粮。

我看着她穿着拖鞋啪嗒啪嗒走远的背影,脑子里一片混乱——昨天我还是个普通的高中生,今天怎么就变成了一只猫?而且偏偏是她家的猫?

林晓悠家的客厅跟我记忆里一模一样。

沙发还是那张米色的布艺沙发,左边扶手上有一道她小时候用圆珠笔划出来的痕,茶几上堆着她没吃完的薯片和半瓶可乐,电视柜旁边摆着我们俩去年在庙会上一起拍的合照。

照片里我被她强迫戴了兔耳朵发箍,表情生无可恋,她则比着剪刀手笑得像只偷到鸡的狐狸。唯一不同的是,现在我看这一切的视角,只有离地面不到三十厘米。

“小橘,吃饭啦~”

她蹲下身,把一罐金枪鱼罐头倒进我的专用食盆。那香味简直像炸弹一样炸开了我的鼻腔——猫的嗅觉比人类灵敏十几倍,那股浓郁的海鲜气息瞬间占据了我全部大脑。

我的四条腿完全不受控制地冲了过去,脸埋进食盆里就开始狼吞虎咽,舌头卷起肉块的样子比我当人时吃相还难看。当一只猫的尊严,在罐头面前一文不值。

“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她笑着摸了摸我的后脑勺,手指顺着毛发的方向轻轻梳理,从头顶一直滑到尾巴根,“你说你,怎么越来越胖了?再胖下去连窗户都跳不上去了哦。”

我抬头瞪了她一眼。明明是这具身体自带的基础体重,关我什么事?我当人的时候BMI正常得很。

然而她根本读不懂猫的“瞪眼”,只当我在撒娇,于是又往我嘴里塞了一块三文鱼肉。那鱼肉入口即化,咸淡适中,我甚至控制不住发出“咕噜咕噜”的呼噜声。行吧,你是饲主你说了算。

吃完早餐后,林晓悠抱着我窝进了沙发里。

她打开平板,点开了一部最近在追的番剧——讲的是女主角穿越到异世界当勇者的故事,那种烂大街的套路剧情:勇者组队、同伴背叛、绝地反击,毫无新意。但林晓悠看得非常投入。

当女主角被同伴背叛、一个人蹲在雨中哭泣的时候,林晓悠的眼泪也哗哗地往下掉。

她一把抓起我,把我举到脸旁边,用我的侧脸去蹭她的眼泪。

“呜呜呜小橘你看到没有,她好惨啊——”我内心咆哮:拿我擦眼泪你礼貌吗?!但我的猫爪在她肩上按了一下,软绵绵的肉垫触碰到她的皮肤,她反而更用力地把我搂进了怀里,勒得我差点喘不过气。

“小橘最好了,永远都不会背叛我对不对?”我愣了一下。笨蛋。我什么时候背叛过你。

从幼儿园开始就一直是你的跟屁虫。小学帮你做值日扫了整整一个学期的地。

初中帮你挡了三次教导主任的盘问,写了三份检讨。

高中每天放学等你收拾书包,陪你走到家门口再绕远路回自己家,多走二十分钟就为了跟你多待那一段路。

就算现在变成猫了,不也还在你身边吗。只是你认不出我了而已。

下午她出门去了一趟便利店,回来时带了一袋猫零食。

她把零食撕开,倒了几颗在手心,摊开在我面前:“来,小橘,握手。”我白了她一眼,但还是伸出了右爪搭在她掌心。“好乖!”她激动得差点跳起来,“再来,换只手。”我又伸出左爪。“天哪你成精了吧!”我心说,我本来就是人。但我只能用尾巴甩了一下她的手腕,表示“差不多得了”。然后她打开了电视,调到一档综艺节目。

节目里嘉宾在玩“你比划我猜”的游戏,笑得满场乱滚。林晓悠也跟着笑,笑得倒在沙发上,肚子一抽一抽的。

我趴在她腿上,感受着她笑的震动。这种日子,好像也不赖。

傍晚的时候,林晓悠的爸妈还没回来。她点了个外卖,是麻辣烫,汤底红彤彤的飘着一层花椒。

她一边吃一边吸鼻子,被辣得眼泪汪汪,但还是坚持往嘴里塞。

“小橘你不能吃辣,别看。”她对我摆摆手。我趴在她旁边的椅子上,看着她的侧脸。

她吃饭的时候总是先咬住筷子,再慢慢把面条吸进去,这个习惯从初中就有了,我说过她很多次“这样不卫生”,她每次都说“改不了”。现在看着,竟然觉得有点可爱。

晚上九点,她去洗澡。

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和跑调的歌声,她唱的是一首不知道多少年前的网络神曲,节奏全错,但我竟然能听出来是哪一首。

洗完澡后她穿着宽松的睡裙,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然后把正在沙发上打盹的我抱了起来:“走,睡觉啦。”我被她搂进怀里,闻到她身上蜜桃味的沐浴露香气。

晚上十一点,她关了大灯只留一盏床头小夜灯,侧过身来面对着我。她的呼吸很轻,睫毛长长地垂下来,像是睡着了的样子。

我也闭上了猫眼睛。然后我听见她说:“小橘……你说,那个笨蛋今天怎么没给我发消息啊?明明以前天天烦我的。”我猛地睁开了眼。她说的“笨蛋”,是我。那个“天天烦她”的人,就是我——陈默。

可是我为什么没给她发消息?因为我今天早上醒来,就变成了一只猫啊。

林晓悠用手指轻轻拨弄着我的耳朵,声音低到几乎像是在自言自语:“我们吵架了,上周五。因为我说他以后找女朋友肯定不会告诉我,他居然说‘那当然,你管得着吗’。……我知道他在开玩笑,可是我当时就是很生气,气得摔了筷子。”

“然后今天一整天,他真的一个字都没发过来。”“是不是我话说太重了……”她顿了顿,把脸埋进枕头里,闷闷地说:“……笨蛋陈默。”

我看着她在昏暗灯光下微微颤抖的肩膀,忽然觉得心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不对,我现在是猫,那应该是……猫的心脏。但那种又酸又涩的感觉,跟我当人的时候一模一样。

那一晚我失眠了。猫的失眠很安静,只是蹲在床头,在黑暗里看着她的睡脸。

她睡着的时候眉头微微皱着,嘴巴轻轻张开,呼吸均匀而绵长。我忽然想起很多事情。

初一那年夏天,她因为在走廊跑步被教导主任抓住,本来要记过的。

我冲过去说“是我让她跑的,因为我值日忘了带抹布,她帮我去拿”,硬是把锅揽到了自己头上。

最后我写了两千字检讨,她在办公室门口等我到天黑,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你是不是傻”,然后给我买了一个月的冰淇淋。高二寒假,她爸爸生病住院,她一个人在家哭到半夜。

我翻墙从二楼窗户爬进她家,什么都不说,就坐在她旁边陪她看了一整夜的星空。第二天她嗓子哑了,但笑着对我说“陈默你下次能不能走门”,然后递给我一杯热牛奶。

这些事她可能早就忘了。但我记得。而且我记得清清楚楚。只是现在,我说不出来了。

【第二章:她瞒了我十年】

第二天早上,我被林晓悠的手机闹钟吵醒。

那闹铃声是我帮她设的,一首当年很火的动漫主题曲,她一直没换过。她迷迷糊糊地摸索着关掉闹铃,然后习惯性地伸手把我捞进被窝里,下巴抵在我的头顶。

“嗯……小橘早……”她身上有淡淡的蜜桃味,那是去年生日我送她的那瓶沐浴露的味道。

她当时拆开礼物的时候撇着嘴说“好俗气”,但我后来每次来她家,浴室里摆的都是同一款。她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

“……我今天要去上学了。”她忽然开口,声音还带着刚醒的鼻音,黏糊糊的像化开的糖,“放学回来给你带小鱼干,好不好?”我用爪子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臂,算作回应。

她笑了,眼角弯弯的:“你怎么越来越像人了啊。”像吗?如果你知道这只猫的身体里住着的就是我,你会是什么表情呢。

她出门后,家里就剩我一个人——不,一猫了。我百无聊赖地在客厅里转圈,沙发上留着她的余温,茶几上摊着她没写完的作业本。

我凑过去看了一眼,是数学题,她字迹还是跟以前一样歪歪扭扭,解题步骤旁边画了一只有气无力的颜文字:_(:з」∠)_我忍不住想笑,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喵。

然后我跳上她的书桌,用猫爪子笨拙地扒拉她的笔袋。

爪垫太厚,我试了三次才把拉链拨开。其实我只是想看看她铅笔上刻没刻我的名字。

初中那会儿她有个毛病,所有的文具都要刻名字,说怕丢。我那时候嘲讽她“小学生的习惯”,她气得三天没理我,后来还是我用一包辣条哄好的。

但现在我找到她的橡皮,翻过来一看——上面刻着:LYC ❤️ CM。林晓悠,陈默。中间那个歪歪扭扭的爱心,是她一笔一画刻上去的。我蹲在书桌上,盯了那块橡皮足足有五分钟。你是傻子吗。还是说,傻的人其实是我。

我跳下书桌,又逛到了她的衣柜旁边。衣柜门没关严,我用脑袋顶开一条缝,看到里面叠得整整齐齐的校服,还有一件很眼熟的灰色卫衣。那是我高二那年冬天借给她穿的。

她说冷,我把自己的卫衣脱下来给她,她套上之后袖子长出一截,像穿了件戏袍,笑着把手缩进袖子里朝我晃了晃。

那件卫衣她到现在还留着。我伸出爪子碰了碰卫衣的袖口,毛线触感粗糙而温暖。

上午十点,林晓悠在学校里并不安宁。

第三节课课间,她的同桌张雨晴戳了戳她的胳膊:“喂,你今天怎么老是看手机?等谁消息呢?”

林晓悠把手机翻了个面,闷声说:“没谁。”“少来,”张雨晴凑过来压低声音,“是不是陈默?你们俩又吵架了?”“……算是吧。”“那你主动发个消息呗,反正每次都是他先认错。”

林晓悠咬着嘴唇,手指在屏幕上划来划去,对话框里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最后只发出去一个字:“喂。”可是等了十分钟,没有回复。

她不知道,那个叫陈默的人此刻正蹲在她家的地板上,用猫爪子试图扒拉路由器,想连上WiFi发消息——但爪子太笨,失败了。

下午体育课,林晓悠在跑八百米的时候跑了个倒数第二。

她平时体育挺好的,今天却像丢了魂似的,步子沉得要命。

张雨晴递给她一瓶水,小声说:“你要是真担心,放学去他家看看?”“他不回消息,我去找他干嘛?显得我多在乎他一样。”“你明明就在乎。”

林晓悠拧开瓶盖,灌了半瓶水,没再说话。

她确实在乎。在乎到上课走神被老师点名,在乎到食堂打饭忘了刷饭卡,在乎到物理试卷上写错了一个公式被扣了五分。

但这些她都不会告诉陈默。因为在她心里,那个笨蛋永远只会贱兮兮地回一句“你是不是离不开我”。而事实是,她真的离不开。

傍晚六点,林晓悠还没回来。我蹲在窗台上,看着楼下的街道,一辆又一辆电动车经过,偶尔有几个背着书包的学生走过,但没有一个是她。

天色渐渐暗下来,路灯亮了。

我忽然意识到,当猫的最大孤独不是不能说话,而是你明知道她在想什么,却没法让她知道你想她。

我跳下窗台,走到门口,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外面的动静。没有脚步声。

我又走到她的书桌前,趴在那本摊开的数学作业本上,用爪子按了按那道写错的公式。

如果我现在还是人,我可以直接把正确答案写在旁边,然后等她回来的时候骂一句“笨蛋,这都能错”。但现在我只能把爪印印在纸面上,留下几个浅浅的梅花印。

她回来以后看到了,大概会说一句“小橘你又踩我作业”。然后笑着揉我的脑袋。

七点整,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终于响了。林晓悠推门进来,书包甩在地上,鞋子一蹬,直奔客厅。“小橘!!”她一把把我抱起来,脸埋进我的毛里用力吸了一口。

“呜呜呜今天好累,让我充充电。”我伸出爪子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脑勺。她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你是不是想我了?”我“喵”了一声。她笑了,笑得像窗外的月亮一样弯。

晚上她做作业做到很晚,我在旁边趴着陪她。她遇到不会的数学题就咬笔头,这个习惯从小学就开始了,咬坏了几十根笔,我每次都说“你再咬我就把笔全没收了”,然后下一次还是会把自己的笔借给她。

凌晨十二点她终于合上作业本,揉了揉眼睛,一把抱起我往卧室走。“小橘,今天好累哦。”她把头埋进我的毛里,闷闷地说。我没有动,让她靠着我。

深夜,和第一晚几乎一样的时刻。她又以为我睡着了。

“其实还有一件事,小橘。”她的声音比昨晚更轻,像是说给自己听的,“我今天在操场上看到他了——不对,我看到的只是他平时站的那个位置。他没来上学,他请假了,我向班主任问的。”

“我特别想发消息问他是不是生病了,但我拉不下脸。”“我手机里存着他所有的高中照片,有他打篮球的、吃泡面的、趴在桌上睡觉的……我偷偷拍的,他一张都不知道。”

“我觉得我像个跟踪狂。”她笑了一声,但那笑声里带着鼻音。

“但我就是喜欢他啊。从十岁到十七岁,我就是喜欢他。”“如果他知道我养的小橘里住着他的灵魂,估计会骂我神经病吧。”“可是……如果他真的是小橘,我倒希望他永远别变回去,这样他就能永远待在我家了。”

我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咚。咚。咚。猫的心跳原来也可以这么响。

我趴在床尾,看着林晓悠的睡脸,又想起了另一件事——初三那年的一场雨。

那天傍晚突然下暴雨,我没带伞,站在教学楼门口等雨停。

林晓悠从后面走过来,手里只有一把小小的折叠伞,她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把伞塞进我手里,然后自己冲进了雨里。

我追上去喊她:“你干嘛?你没伞怎么回家?”她头也不回地甩了一句:“我家近,你家远。你明天要是感冒了,谁帮我抄作业?”我握着那把还带着她体温的伞柄,站在雨里,看着她淋湿的背影跑远。

那把伞很小,撑开只够遮住一个人的肩膀,但我撑着它走回家,全身干爽,只有眼眶是湿的。

第二天我把伞还给她,她接过去的时候故意板着脸:“记得你欠我一次。”我笑着说“好好好,欠你一次”,其实我心里想的是——我欠你的何止一次。从小学到现在,我欠你的棒棒糖、冰淇淋、作业答案、逃课打掩护……还有那把伞。

只是我一直没还,也不敢还。因为我知道,一旦还清了,好像就没有理由继续赖在你身边了。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真是个胆小鬼。明明喜欢她,却不敢说。

明明想靠近她,却总是用“欠着”的借口赖着不走。而她呢?她把自己藏在刻着爱心的橡皮里、藏在那件灰色卫衣里、藏在深夜对着猫说的那些话里。

我们两个,都在用笨拙的方式藏着同一件事情。我伸出猫爪,轻轻碰了碰她的手指尖。

她没醒,但她的嘴角弯了一下,像做梦梦到了什么好事。我猜,那个梦里大概有我。

第三天下午,林晓悠的妈妈回来了。

她打开门,手里拎着几袋菜,没注意到我正蹲在门口,一脚跨进来的时候我本能地往后一缩,从门缝里蹿了出去。我跑到了楼道里,又顺着楼梯一路往下,跑出了单元门。

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站在了小区的花园里。陌生的树、陌生的路、陌生的气味,猫的嗅觉太灵敏了,每一片草叶都散发着乱七八糟的味道,我根本分不清哪条路是回家的方向。

我在花园里转了好几圈,越走越慌。如果我真的走丢了,林晓悠会怎么样?她会满小区找我,会贴寻猫启事,会哭好几个晚上。

她本来就因为联系不上陈默而难过,如果连小橘也不见了……我不敢往下想。

就在我蹲在一棵桂花树下不知所措的时候,一只手从后面把我捞了起来。“小橘!!你怎么跑这儿来了!!”是林晓悠。

她的声音又急又颤,像是跑了很多路才找到我。她把我紧紧按在胸口,心跳比我刚才还快。

“你吓死我了……我刚到家没看到你,差点疯了……”她说着说着,声音带了哭腔。我用脑袋蹭了蹭她的下巴,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

她低头看我,眼眶红红的:“你以后不准乱跑,听到没有?”我“喵”了一声。那一刻我明白了——对她来说,小橘就是小橘,不管里面住着谁的灵魂,她都会这样拼命去找。而我,不能再让她担心了。

第四天晚上,林晓悠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给我洗澡。

她把我抱进浴室,浴缸里已经放好了温水,水面上飘着几朵粉色的小花形状的浴盐。

“小橘乖,你好几天没洗澡了,身上都有味道了。”她一边说一边把我往水里按。

我拼命挣扎——我是人!我怎么能在她面前被洗来洗去!但猫的身体完全不听使唤,我四只爪子在空中乱刨,最后还是被她按进了水里。

“别动别动,很快就好了。”她挤了一泵猫用香波,揉搓在我后背上,然后顺着毛的方向慢慢涂抹。

那双手很温柔,指腹一下一下地按摩着我的背脊,从脖子一直推到尾巴根。

说实话,真的很舒服。我开始不争气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她笑了:“你看,不是挺享受的吗?”我闭上猫眼,放弃了抵抗。反正我现在是猫,我什么都不知道。

洗完澡吹干毛发后,她把我放在床上,自己坐在书桌前,拿出一张粉色的卡纸。

我竖起耳朵凑过去看,发现她在写一张生日贺卡,收件人写的是“陈默”——那是我。她在贺卡上写:“笨蛋陈默,生日快乐。

其实我每年都有给你准备礼物,只是从来不敢送出去。今年……我打算试一试。”然后她又划掉了,重写了一遍,又划掉,最后只留下三个字:“送你的。”她把贺卡夹进一本厚厚的词典里,塞进书柜最高层。

那个位置,如果不是猫,我可能永远都发现不了。我蹲在书柜顶上,看着她的侧脸。灯光下她低垂的眼睫,忽然变得特别温柔。

我心想,等我变回人的那天,一定要亲手翻出那张贺卡。

周末,阳光很好。

林晓悠把我装进猫包,带去了附近的公园。公园里有很多人,有遛狗的、有放风筝的、有坐在长椅上聊天的。

她找了一片草地,铺了块野餐垫,把我从猫包里放出来,用一根牵绳拴住我的脖子。“别乱跑啊。”她拍了拍我的头。

我趴在她旁边,看着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斑驳的光影。远处有几个小孩在追泡泡,泡泡在阳光下反射出彩色的光。

林晓悠靠在树干上,戴着耳机听歌,偶尔低头看我一眼,然后笑一下。

她忽然摘下一只耳机塞进我耳朵里(虽然猫的耳朵塞不住),自顾自地说:“这首歌陈默以前推荐给我的,说是他最喜欢的。”我愣了一下。

那确实是我推荐给她的歌,一首很冷门的日文歌,讲的是两个人隔着时空无法相见的故事。

她那时候骂我“听这么矫情的歌”,现在却把它存在了歌单里。我轻轻叫了一声,蹭了蹭她的手。她低下头:“你也觉得好听?……嗯,我也觉得。”微风拂过,她的刘海被吹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

我忽然很想变回去,然后在她额头上亲一下。但现在我是猫,只能把脑袋靠在她掌心里。

那天傍晚回到家,她把我放在沙发上,然后坐在旁边开始写日记。

我偷偷凑过去瞄了一眼,看到其中一行字:“今天带小橘去公园了,他乖得像个人一样。”我差点笑出声。不是像,本来就是。

【第三章:变回去的条件,是说出那句话】

第七天。

那天下午,门铃响了。林晓悠抱着我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戴圆眼镜、穿卡其色风衣的女人。

她看起来二十五岁左右,手里拎着一个复古牛皮公文包,嘴角噙着一种“我看穿了一切”的微笑,像是等这个时刻等了很久。她先是礼貌地朝林晓悠点了点头,然后目光越过她的肩膀,精准地落在了我身上。

“你好。”她对我说,是的,对我说的。“你家的猫,灵魂是个人吧。”

林晓悠手里的猫粮撒了一地,颗粒滚落到地板砖上发出细碎的声响。“……您说什么?”林晓悠的声音在发颤。

那个女人自顾自地换了拖鞋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翘起腿,从包里掏出一块怀表看了看时间,然后抬头看向我。

“我叫苏晚,职业是‘宠物沟通师’,但真正的业务其实是‘意外转生事件’处理专员。你这种情况我见过七次了,有变成狗的、变成鹦鹉的,甚至有一个变成了金鱼——那条金鱼在鱼缸里游了半年,直到主人把鱼缸打碎才被救出来。”她推了推眼镜,镜片反光:“你想变回去吗?”

我疯狂点头。猫点头的样子很滑稽,脑袋像拨浪鼓一样上下晃动,耳朵跟着一甩一甩的,但那一刻我顾不上什么形象了。林晓悠在旁边已经完全石化,嘴唇翕动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等等……小橘真的是……?”

苏晚没有理她,继续对我说:“变回去的条件很简单——你必须在这只猫的身体里,亲口对面前这个人说出你真正的名字,以及一句真心话。

注意,你只有一次机会,必须用人类的语言说出来。如果失败,就会永远当猫。”“另外,”她补充道,“这句真心话必须是你在当人的时候一直没有勇气说出口的。机会只有一次,你想清楚了再开口。”

她说完之后,客厅里安静了足足半分钟。林晓悠的嘴唇动了动:“……陈默?”她喊了我的名字。她猜到了。我的眼眶——不对,猫的眼眶——忽然就湿了,视线变得模糊起来。

苏晚站起来,拎着公文包走到门口:“我给你们十分钟时间。十分钟后如果没成功,我就走了,下次来就是明年。你们自己看着办。”门关上了。

客厅里只剩下我和林晓悠。她蹲下身,直视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眶红红的,鼻子也红红的,看起来比我还狼狈。她的手指在发抖,轻轻碰了碰我的耳朵尖。

“……真的是你?”我轻轻“喵”了一声,然后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心。“你变成猫了?因为我吗?”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变成猫的原因至今不明,但如果不是为了听到她那些深夜的告白,或许我永远都不知道她的心意。

然后我深吸一口气——猫的肺活量真的太小了,胸腔只能鼓起一点点——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从喉咙深处挤出一个沙哑的、粗糙的、完全不像猫也不像人的声音:“林……晓……悠……”她整个人颤抖了一下,眼泪夺眶而出。“我是……陈……默……”

我看着她睁大的眼睛,忽然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往头顶涌。那句话堵在我胸口十年了。

从五年级那半根棒棒糖开始,到初中的检讨书,到高中的翻窗陪伴,到每一个假装顺路陪她回家的傍晚。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说出来——怕被她骂、怕失去朋友的身份、怕所有的自作多情变成笑柄。可是现在她告诉我她喜欢我。而且她瞒了十年。

那我还有什么好怕的。“……我也……喜……欢……你。”

说出来了。我的声音像破掉的风箱,又像生锈的铁门被强行拉开,每一个字都带着撕裂般的干涩。

但它确确实实是人类的语言,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传到了她的耳朵里。

林晓悠的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大颗大颗砸在地板上。她伸手捂住嘴,肩膀剧烈地抖动着,整个人蜷缩成一团蹲在我面前。“……笨蛋。”她哑着嗓子骂我,“你终于说了。”我笑了笑。

猫做不出“笑”这个表情,但我感觉自己的眼睛弯成了两条缝,尾巴尖轻轻扫过她的脚踝。

苏晚推门进来,打了个响指:“契约成立。你还剩三分钟。”我转头看向林晓悠。她哭着拼命点头。“……等我回来。”我说。她伸出手,在我头顶轻轻揉了一下——就像这七天里她每天做的那样。“嗯。我等你。”三分钟之后,我眼前一黑。

再醒来时,我躺在自己家的床上。熟悉的灰色天花板,熟悉的泛黄壁纸,熟悉的、堆了三天没洗的衣服挂在椅背上。

我撑起身体,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是人类的,五根手指,骨节分明,指甲有点长该剪了。

我摸了摸自己的喉咙,用力“啊”了一声——是陈默的声音,低沉而清晰的、十七岁男高中生的声音,没有猫叫的奶气,也没有破风箱的沙哑。

我抓起枕头旁边的手机。屏幕被消息塞满了,全部来自林晓悠:“陈默你给我滚过来解释清楚!!!”

“你变成猫的时候偷看我换衣服没有???”“——算了你不用解释了,过来吧。”

“我买了你最爱吃的草莓蛋糕。”“快点,不然我全吃完了。”最后一条是五分钟前发的:“你再不来我就带着蛋糕去你家堵门了。”

我盯着这些消息,笑了出来。窗外的阳光正好照进来,落在我的被子上,暖洋洋的像她手掌的温度。

那只橘子色的流浪猫——我现在知道它的灵魂已经换回来了——正蹲在我家窗台上舔爪子,它回头看了我一眼,“喵”了一声。

我朝它挥了挥手:“谢了,兄弟。”它跳下窗台,消失在阳光里。我穿上鞋,拉开家门,向着林晓悠家的方向跑了出去。风灌进领口,有点凉,但整个人都是轻的。

我按响了她家的门铃。门开了一条缝,林晓悠探出半张脸,眼眶红红的,鼻子也是红的,手里端着一盘切好的草莓蛋糕。“……进来。”我走进去,发现茶几上摆着两副叉子和碟子,电视开着,播放的是我们以前一起看过的那部搞笑番。

她在沙发上坐下,指了指对面的位置:“坐。”我坐下。她把蛋糕推到我面前。

沉默了好几秒,她开口了,声音闷闷的:“你变成猫的这几天,我每天对着你说的话,你都听见了?”“嗯。”“……所有?”“所有。包括你骂我笨蛋,还有你说喜欢我。”她的脸腾地一下红了,连耳根都红透了。“那你……那你变成人的现在,再说一遍。”“说什么?”“说你喜欢我。”

我看着她别扭的样子,想起了她刻在橡皮上的LYC❤️CM,想起她深夜抱着猫哭的鼻音,想起那件穿了三年还没扔的灰色卫衣,想起那张藏在词典里的生日贺卡。

我放下叉子,认真地、一字一顿地说:“林晓悠,我喜欢你。从五年级那半根棒棒糖开始,一直到现在。”她的眼泪又掉下来了,但这次她笑了。她抓起一块蛋糕砸向我:“你早干嘛去了!!!”我躲开了,奶油糊在了沙发上。

她气呼呼地拿纸巾去擦,我伸手抓住她的手腕。“以后天天说给你听,行了吧?”她愣了两秒,然后反手掐了我一下:“你敢不说试试。”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她沾着奶油的嘴角上,照在我握着她的手上。那只橘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蹲在了窗台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然后扭过头去,仿佛在说“别在我面前撒狗粮”。

客厅里安静了一会儿。电视里那部搞笑番还在放着,但谁也没在看了。

林晓悠低头用叉子戳着盘子里剩下的那块蛋糕,忽然开口:“陈默。”

“嗯?”

“你变成猫的那七天……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变不回来怎么办?”

我愣了一下。说实话,我确实想过。在第三天走丢的时候,在公园里看到阳光照在她脸上的时候,在深夜听到她对着猫说“希望他永远别变回去”的时候——我想过,如果一辈子当猫,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但那是猫的想法。

现在我坐在这里,用人类的手握着人类的叉子,看着她的眼睛,我想的是另一件事。

我放下叉子,认真地看着她:“如果变不回来,我就当一辈子你家的猫。反正你说了,你会一直养我。”

她瞪了我一眼:“谁要养你一辈子。”

“那你刚才还说希望我永远别变回去。”

“那是……那是猫说的!不是我说的!”她的脸又红了,耳朵尖像是要滴血,“再说了,你现在变回来了,就别提那些了。”

“可我想提。”我伸手,轻轻握住她放在桌上的手指尖。她的手很凉,指尖微微发抖。

“林晓悠,我变成猫的那几天,听到你说的每一句话。你说你从十岁开始喜欢我,瞒了我十年。那我现在告诉你——从今天开始,换我来负责了。负责记住你喜欢吃草莓蛋糕,负责每天跟你说早安,负责陪你放学回家,负责……不让你再对着猫掉眼泪。”

她的眼眶又红了,但这次她没有躲开。她反扣住我的手,力度很紧:“……这话可是你说的。”

“嗯,我说的。”

“你要是忘了,我就把你的手机再摔一次。”

“你上次摔的是我的猫爪。”

“那就摔你的人。”她笑了,笑得眼角有光。

窗外的风穿过纱帘,把茶几上的蛋糕碟子吹得轻轻晃了晃。我握着她没松开的那只手,忽然觉得当猫的那些日子,像是做了一场很长的梦。但梦里听到的那些话,全是真的。

那天晚上,我收到了林晓悠发来的新消息:“明天一起去上学吧。”“顺便去学校旁边的奶茶店,我请你。”“还有……你要是敢把偷听我告白的事说出去,我就杀了你。”我笑着回了一个字:“好。”然后我又加了一句:“你手机里偷拍我的那些照片,能不能发我几张?”下一秒,我的手机被电话轰炸了——“陈默你怎么连这个都知道!!!”“你当猫的时候还翻了我手机??!!”“明天你死定了!!!”

我把手机放在枕头边,听着她的咆哮,觉得这声音比任何猫罐头都让人安心。

那只橘猫在窗台上翻了个身,四脚朝天,露出了圆滚滚的肚皮。

它大概在想:下辈子还是当猫吧,不用写作业,还有人每天揉肚皮。不过我想的是——下辈子,我还是想当人。因为当人才能握住她的手。当猫的时候,我只能用爪子碰碰她。但那不一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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