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灿星等不了自愈结束,直接打开左轮手枪的弹巢,将受潮的子弹全都扔掉,从自己口袋的防水隔层中取出5发,重新填进去。
风吹来,浑身湿透的他感觉异常寒冷。他不自觉地发抖。
他一步一步地走向那栋楼,细细数着楼层。
顾灿星到了那扇门口,扳动手枪的击锤,举枪瞄准。
“他在干什么?”阿列克谢疑惑道。
“这栋楼在安全区外,里面的人肯定要出来。”基娅拉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
风从楼道的窗户吹了进来,顾灿星往下走了两级台阶,脑海里全是这颗超大口径的手枪弹怎么打烂对方的脑袋。
为什么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呢?为什么要让林晴忘了他呢?
没关系,联系方式还在不是吗?林晴从小就知道自己是吸血鬼,还是可以做回朋友的不是吗?如果被清除记忆的是自己,那就真的完了。
他不想忘掉林晴,不想忘掉有关吸血鬼的一切。
不知等了多久,身上的衣物都干了大半,门开了。
顾灿星扣下扳机,鲜血和破碎的头骨如同冰淇淋一般泼洒开来,巨大的枪声震得顾灿星耳膜生疼。他险些没站稳,摔下楼去。
他堪堪稳住身形,捡起对方手里的SVD狙击步枪,还有两个弹匣。
顾灿星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不多。他飞跑着冲下楼去,背着狙击步枪,在大桥上狂奔。
他一次也没有回头,一刻也不停。如果是现实世界,此时天边应该缓缓长出黎明,万物就此苏醒。
可是远处还是一望无际的黑暗,昼夜的交替,只剩时间的重置,地球仿佛停止转动,而自己永远留在暗面。
暗之域不是幻觉,他在奔跑,在战斗,在离别。林晴已经被监督员带走,桥面上只剩一滩血。顾灿星闭上眼睛,竭力不去看,直至彻底冲过那里。
又一颗子弹袭来,打在他脚下的沥青路面上。顾灿星只能向斜对角跑去,看来是身后又有人上桥。
大桥的尽头就在眼前,在那咫尺之间的地方,又有人举起了枪。
顾灿星被夹在了中间,这座大桥仿佛一道永远都跨不过去的天堑。
他暴露在两队人中间,没有任何掩体可以躲避,就算自己从桥上跳下去,那些人也会往水里射击,他必败无疑。
顾灿星举起SVD,甚至装上了刺刀,准备殊死一搏。
就在这时,顾灿星前方的人突然倒了下去。
“喂!前面的家伙,一起冲过去吧!”身后的两个人用英语喊道,一人金发碧眼,另一人留着棕色的卷发,深色的双眼同样深邃。
面对堵桥的人,现在这种情况,合作好像才是最好的选择。
金发手中的M14步枪接连击倒两人,堵桥的威胁已然解除。金发紧接着和卷毛一起追了上来。
“谢谢你吸引他们注意。”金发放下枪,“我叫艾格西,他叫哈桑。”
顾灿星感到有些懵。哈桑也笑着说:“如果不是他们一起瞄准你,艾格西根本打不中他们。”
“我枪法有这么差吗?”艾格西拍了哈桑一下。
“话说,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走?”哈桑想要拉顾灿星一起。
“不用了。我要去找我的朋友,前35见吧。”顾灿星拒绝道,但还是伸出手和两人依次碰拳,“这才第一天,就已经少了40人,我们没必要再你死我活了。”顾灿星说。
“说真的,我们一直都在避战,只要战斗就有危险,刚才是我们第一次击杀。”艾格西拍了拍顾灿星的肩膀,“有句话说,先活下来才有命杀敌,Take care!”
最后,他用中文说了“再见”。
顾灿星目送着两人离开,自己也冲下了桥,甚至顾不上捡走地上两人的枪支弹药,向着安全区跑去。
步履不停,但不算日夜兼程,因为暗之域内没有白昼。
他的口腔里泛起咸腥。相比起开学前拼命跑五公里的自己,现在他无疑强大了很多。
他来到了报社大厦的楼下,这应该可以算这片街区最高的建筑物了。顾灿星抬起头,头顶是在树梢间穿梭的电线,大厦的墙壁变得又灰又黄,铺设着深蓝色的玻璃。
顾灿星用枪托砸开了玻璃门,坐着电梯直达顶楼。
通往天台的消防门并没有锁。顾灿星直接开门走了上去,抵达天台的那一刻,那种寒冷的感觉又来了。
顾灿星捡起地上的红白蓝篷布,接着架起狙击枪对准街道,将篷布盖在了自己身上。
这时候,有个倒霉蛋大摇大摆地在十字路口行走,还端着枪装模作样的警戒四周。顾灿星看了一眼放在旁边的终端,剩余人数58。
顾灿星毫不犹豫地开枪,那人几乎在枪声响起的一刻倒下。过了不久,一辆装甲车从远处开了过来,穿着橙色标识服的监督员抬着担架,将那名学员抬走。
顾灿星把弹壳捡起,立在地上。紧接着,他的视线回到瞄准镜。这里其实距离中心地带只有5公里,但是由于演习刚开始一天,安全区范围还很大,到这里的人并不多。
不过他也可以好好休息了。
顾灿星躺在篷布下,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一种强烈的孤独感,就是自己身边突然什么都没了。如果有林晴在的话,两个人会一同躲在篷布下面,就这样共处好几天。
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顾灿星只能庆幸这不是实战,等到演习结束,顾灿星还能去兑现那个“让我想起你”的誓言。
此时又有两个人并肩走来,顾灿星又开出两枪,将他们尽数击毙。
剩余人数:56。
顾灿星喜欢林晴吗?他不知道,感觉一切的发展顺理成章,结局却是戛然而止。认识了半个月却共同经历生死,喜欢也无可厚非吧,转瞬即逝也情有可原。
至少现在,那湖蓝色的长发依然像一面旗帜,无时无刻不在他的脑海中飘扬。
“你觉得喜欢的定义是什么?”
顾灿星想起这句话。高中的时候,也有人向他递来情书?有人也对他这么说过。
“我觉得喜欢的定义就是,愿意为对方改变自己。很明显,我不太愿意为你这么做,抱歉。 ”
当时,顾灿星拒绝了那个女孩,将情书还了回去,转身离开。如今,他已成为这个握着长枪的少年。
“但是,如果对方喜欢你的话,她不会渴求你的改变,而是会改变自己。 ”
被拒绝的女孩,说出的话如同回旋镖一样砸在顾灿星的心上。
林晴的改变是被战争磨砺出来的勇敢吗?或许。但是也不能排除,她在为了不拖顾灿星后腿,在逼着自己勇敢。
如果忘记了彼此,谈论这些也没有意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