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沃尔特以前是很厉害的厨师——不是“很厉害”,是“非常极其特别”厉害的那种。诺拉跟他八卦过,说沃尔特年轻时曾在王都的宫廷里当过什么什么厨师,具体是什么我忘了,后来因为某些原因离开了,辗转来到温德尔家,一待就是十几年,安德鲁小时候,爷爷请的。
至于那个“某些原因”具体是什么,诺拉也不知道,但她说每次提到这个话题,沃尔特的眼神就会变得很遥远,像是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
安伦觉得这个故事大概可以写一本小说。
罗拉已经端着一碟小饼干小跑着回来了,饼干还冒着热气,散发着黄油和蜂蜜的甜香。她把碟子放在安伦面前,双手撑着膝盖,弯下腰,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少爷快尝尝!”
安伦拿起一块饼干,咬了一口。酥脆,香甜,入口即化。他竖起大拇指,嘴里含糊不清地说:“好吃诶!”
其实一般般……可能是因为我不爱吃饼干的原因,也可能是异世界的饭菜不好吃。
罗拉笑得像一朵向日葵。
安伦一边吃饼干一边想,温德尔家的仆人配置真的很完整了。贴身女仆诺拉,养花的女仆黛西,负责打扫的罗丝,负责帮厨的罗拉,掌厨的沃尔特。再加上花匠、马夫、门卫……以及那个他还没见过、但听说非常重要的埃德森老爷爷。
埃德森老爷爷。
安伦咽下最后一口饼干,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人物。
我们家赚得最多的仆人,其实是埃德森老爷爷,并且埃德森也不只是温德尔一家的佣人。
诺拉是这么跟他说的。当时安伦的第一反应是:一个仆人能赚多少?还能比贵族老爷赚得多?第二反应是:等等,他到底是负责什么的?
答案让他沉默了许久。
埃德森老爷爷,负责运走家里的污物。
就是厕所里那些密封容器里的东西。不是抽水式的马桶,当然需要有人定期运走。安伦后来才从诺拉那里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大城市有专门的“净化工坊”,负责集中处理城市的污物,将其转化为某种可以用作肥料的物质。而温德尔家所在的这个地区,这种服务是由一家私人公司提供的,埃德森老爷爷就是那家公司在本地雇佣的负责人之一。
听起来是个脏活、累活、臭活。
但问题在于,这是一个有魔法的世界。
净化魔法是存在的,而且这门手艺非常稀缺。能把污物高效地转化为无臭无害的肥料,在整个城市会的人真的不多。几乎垄断加刚需,再加上这活儿确实没人愿意干,他的收入就高到了一个离谱的程度。
安伦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的经济运行逻辑,某种程度上和上一世还挺像的。最赚钱的往往不是你最想干的,而是别人都不想干的。
他把最后一点饼干屑也舔干净了,从椅子上滑下来,跟罗拉挥手告别。罗拉双手捧着脸,看着安伦离去的背影,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少爷今天也好可爱啊……”
安伦走在走廊里,小皮鞋踩在石板地面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
他在脑子里把今天见到的所有人都过了一遍——诺拉、莉洛斯、汉娜阿姨、安德鲁、黛西、罗拉、罗丝、沃尔特。还有一个他还没打过照面的埃德森老爷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
不过这么多仆人,除了诺拉这个贴身女仆,其他人都是会回家的,有工资,有假期。这么一对比诺拉有点惨啊。
不过我这种生活不是很好吗?就这样平静的生活下去。
安伦四仰八叉地瘫在二楼的沙发上,两条小短腿搭在另一边的扶手上,头朝地感受着血液流到大脑的感觉。阳光从落地窗斜射进来,正好盖在他的身上。
其实这样也蛮好的嘛。
他在心里把这句话翻来覆去地咀嚼了几遍,越嚼越觉得有道理。在异世界,有钱人家里,舒舒服服地度过一生也不会无聊。这个世界的人性格好,人漂亮,他随随便便找个老婆也满足了——不用内卷,不用上学,不用在早高峰的地铁里被人挤成沙丁鱼。每天睡到自然醒,诺拉会把早餐端到床边;天气好的时候去花园里晒太阳;下雨天就窝在沙发上发呆;想吃什么跟沃尔特大叔说一声,第二天就能吃到。
什么勇者战恶龙,什么勇士打魔王,通通滚一边去。那都是运气不好的投胎者想法罢了。他们转生到了落魄,贫苦的家庭,要努力下去成为冒险家才有意义。
那些东西又累又危险,动不动就要死人。勇者出发的时候带十个同伴,打到魔王城门口就剩三个,最后和魔王同归于尽——这种故事他上一世看得太多了,每一本都在歌颂勇者的伟大,每次读完都有一个想法:好帅,好勇,但这勇者是2b吧,为什么非要打架。
舒舒服服懒一辈子最爽。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沙发靠垫里,靠垫上有一股淡淡的薰衣草味道,大概是诺拉昨天刚换过的。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来,整个人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满足。
这就是平坦的一生啊……
这就是躺在二楼沙发上产生的美好愿望。
……
……
一年后……
……
……
安伦还是躺在同一个沙发上,用同一个姿势,看同一扇落地窗透进来的同一片阳光。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表情从“满足”变成了“生无可恋”。
四岁了。
他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吊灯上的每一块水晶他都数过无数遍了——大的有七十二块,小的有一百四十四块。他甚至知道哪一块水晶上有一道细微的裂痕,哪一块的颜色比其他水晶稍微深一点点。
好无聊!
安伦在心里骂着,怎么会这么没意思,一开始认识认识新的人和物感觉很新奇,这种好奇在去年就结束了。
手机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平板没有,连个收音机都没有。报纸倒是有,但他拿起来翻了翻,满篇都是看不懂的单词。
出去玩?可以,只能在能看见的地方玩。
安伦理解这种保护欲。三岁小孩确实需要看护,四岁小孩也确实不能单独出门。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靠垫里,发出一声闷闷的哀嚎。
无聊到这种程度,人就会开始做一些奇怪的事情。
比如调戏诺拉。
安伦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挺有意思的。
一开始只是开玩笑。诺拉给他穿衣服的时候,他会故意把手缩回袖子里,让诺拉抓着一只空袖子发呆。诺拉问他中午想吃什么,他会一本正经地说“吃你”,然后看诺拉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她倒是也“复仇”了。会在安伦午睡的时候偷偷在他脸上画画,安伦醒来后假装不知道,看着诺拉克制的嘲笑自己也不错。
诺拉蹲下来帮他系鞋带的时候,他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耳朵,结果诺拉整个人像触电一样弹起来,耳朵尖红得几乎要滴血,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眼睛都不敢看他。
安伦当时就意识到:一个四岁小孩捏女仆的耳朵,叫“可爱”。但等他十四岁的时候再做同样的事,就叫“性骚扰”了。
他现在是四岁。所以暂时还好。
大概是一种……被无聊催生出来的恶趣味?
就像关在笼子里的仓鼠会不停地跑滚轮一样。不是因为它想跑,而是因为它只能这么做。
偶尔感觉像个小流氓呢。
他躺在沙发上,对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检讨自己:一点也不绅士了。
不过话说回来,平躺一生这个梦想,他正式宣布放弃了。
安伦从沙发上坐起来,两条腿盘在一起,双手抱胸,表情严肃得像在召开一场关于人生方向的重大会议。
他要冒险了。
没有手机真的宅不住。这一点他必须坦诚地面对自己。上一世他是那种可以在家连续宅一个月的类型——有外卖、有Wi-Fi、有游戏、有动漫,一个月的门槛还没迈进“无聊”的范围。但在这个世界,没有娱乐,没有任何能让他沉浸式消磨时间的东西,他的宅属性就像是失去了土壤的植物,迅速地枯萎了。
他现在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古代人那么愿意结交朋友。
以前看历史书的时候,他觉得那些古人动不动就“与某某结为莫逆之交”“与某某义结金兰”,甚至为了朋友可以千里跋涉、倾家荡产、赴汤蹈火——他觉得他们闲得慌。交那么多朋友干什么?关系处理不好怎么办?万一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现在他想了想,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完全错了。
不是古人天生就喜欢交朋友。是因为他们太无聊了。
没有手机可以刷,没有剧可以追,没有游戏可以打,晚上天一黑连灯都舍不得多点。你除了跟朋友聊天、喝酒、出门玩、找点事情做之外,还能干什么?
很难不愿意啊。
安伦长叹一口气,从沙发上滑下来,头再次朝地,感受血液倒灌在头上。过了一会在起来,脸红扑扑的。
他要学本领了。
想要冒险就要有过硬的本领吧。这个世界的野外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魔兽、盗贼、恶劣的自然环境,还有那种一言不合就放禁咒的疯子魔法师。他要是想出门走一走,至少得有自保的能力。
选哪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