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心急喝不上枫糖浆,萝丝觉得葛尔科这事还是得从长计议,光靠着急是练不出一副好嗓子的。
于是,这位善良又热情的半身人老板娘选择将目光转向莫格,邀请这位未来的大画家,给自家酒馆的吉祥物兼前台职员“小海豹”画一幅画像。
小海豹是一只十分特殊的喵喵。和糖霜摇篮上的其他喵喵不同,它既不是墨小喵那样的泡芙喵喵,也不是诸如蛋糕或者曲奇等别的点心种类的喵喵,而是一只奶油裱花袋。
出于这样的特殊品类,小海豹的虽然也拥有和其他喵喵一样的可爱小耳朵,但却只有两只前面的脚脚,取代后两只脚脚的是占据了整个后半身的一条大尾巴,平日里扑腾扑腾,非常吸睛。
每一个路过浪花酒馆的行人,看见趴在柜台上懒洋洋晒太阳的小海豹,都会忍不住进门去摸一摸那又白又鼓的软和肚肚,顺便点上一杯浪花酒馆独有的彩虹特调,在太妃糖木的小圆桌旁度过一个安然自得的下午。因此,如果把莫格的画挂在这里的话,是绝对不缺观众的。
更何况,小海豹的身体结构也不复杂,一笔勾勒出个外形,再添点细节就是了。它甚至不是特别活泼的喵喵,每天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懒洋洋地趴在柜台上晒太阳,没有太阳就原地睡觉,莫格有充足的时间去观察小海豹的体型走向和神态细节。
对于萝丝的请求,莫格当然选择欣然接受。只是,当他用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将精心雕琢出的草稿交给萝丝时,却看见萝丝翻来覆去地审视了半天,脸上满是犹疑和不解的表情,几次翻转画布,还以为是自己看倒过来了。
“中间的这个大大的东西是小海豹吗?”
最终,萝丝觉得以自己贫乏的艺术认知,实在是想象不出莫格一开始设计的构图是什么样的,于是手指着占据画面中心主体位置的梭形物体,问这幅画作的原作者。
“不是,”莫格耐心十足地回答,“这是沫沫港上的商船。这幅画的名字叫《小海豹在浪花酒馆》。”
“好吧,商船。”
萝丝点点头,又指向旁边的一连串细小的勾线。
“那这是什么,港口上忙碌的水手吗?”
“不,这是码头,水手们还没下船呢。”
“可是,小海豹在哪?”萝丝不解地问。
“小海豹在浪花酒馆。”
非常好,看来比起画匠,至少莫格更适合去成为一名雄辩家。
萝丝哑口无言,颇有一种想要伸手帮忙,却不知从哪下手的无力感。恰好这时,退休后在泡芙屯长住的甘普先生到女儿的店里来喝一杯麦芽酒,撞见了被萝丝一通批评后垂头丧气的葛尔科和莫格二人。
“你不能指望谁都能自学成才啊。”
甘普先生毕竟见多识广,年轻时曾走南闯北,如今更是一语道破真谛。
“特别是艺术这条路,看起来吃天赋,实际上比什么都要常年的勤学苦练,还不一定能得到成果。”
“只不过港口太嘈杂了,不适合静下心来练习唱功和画技,”甘普先生对沮丧的兄弟二人说,“泡芙屯倒是个僻静的好地方,我正好搭了个旧仓库,如果不介意的话,你们可以先住在那里。”
“以前的时候,我倒也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内容,虽然水平有限,但基础的课程还是能稍微帮一下忙的。”
二人面面相觑。就这样,葛尔科和莫格成了甘普先生的徒弟,上午务农,下午练习,直到今天。
也是什么都没练出来。
但相比于之前的完全摸不着头脑,现在的葛尔科和莫格,起码对各自的道路都有了些眉目。从这个角度讲,兄弟俩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
而且,泡芙屯的惬意生活也让葛尔科和莫格的内心重归平静,心态上的调整更加有利于人的成长,让二人都不再像以前一样,动辄陷入敏感自卑的孤立圈中。
——
不过墨小沫当然不知道这些。或者说,就算知道,以她现在的心智,也理解不了这样复杂的道理。
墨小沫歪着脑袋,仰起头,看着这两个像小山一样高大的兽人。葛尔科也低下头,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小家伙。莫格则默默放下画笔,从画架后面探出半边身子,灰色的眼眸中带着一丝好奇。
三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地对峙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墨小沫率先打破了沉默。
“呀呀!”
墨小沫伸出小手,指向葛尔科腰间挂着的那只用糖松木挖,加上金穗麦秆和硬糖弦制成的简陋竖琴,虽然做工粗糙,但保养得十分温润干净,能够看出主人对它的珍爱。
葛尔科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竖琴,又抬头看了看墨小沫:“你想听我弹琴?”
墨小沫用力点了点头,小尾巴在身后欢快地晃来晃去。
虽然她还没听过弹琴,但葛尔科都把歌曲唱成那样了,再怎么说——乐器发出的声音应该也不会比那更加难听吧?
葛尔科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在这泡芙屯待了这么久,除了偶尔路过的小蜜虫,还从来没有谁主动想要听他演奏呢!
他激动地摘下竖琴,清了清嗓子,摆出一个自认为极其潇洒的姿势,“那我为你唱一首《金穗麦颂歌》的第二乐章,这可是我最新创作的——”
“行了,兄弟!”
莫格终于忍不住开口了,声音低沉而无奈,“你先把第一乐章练好再说吧。”
“我的第一乐章已经练得很好了!”葛尔科不服气地反驳,“刚才你不是也听到了吗?”
“我就是听到了才这么说的。”莫格面无表情地转回头,重新拿起画笔,蘸了一点金黄色的颜料,在画布上补了一笔,“你要是再唱一遍,我怕这片金穗麦都要被你唱萎了。”
墨小沫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她觉得这两个大个子很有趣。她哒哒哒地跑到莫格的画架旁边,踮起脚尖,好奇地往画布上看去。
简直乱七八糟!
没有构图,没有透视,完全就是儿童连环画的水平:画布上是一片金黄色的麦田,麦浪在风中起伏,远处是糖霜山脉连绵的轮廓,天空中有几朵棉花糖云朵悠闲地飘过。
但不管怎么说,至少墨小沫能看清莫格画的都是什么东西,而不是和最初的萝丝那样,将港口的商船误认成小海豹。
画面的角落里,还有一只圆滚滚的灰白色小团子。墨小沫一眼认出来,那分明就是墨小喵!
“呀呀!”
墨小沫认出画中的墨小喵,开心地拍起小手,转过头来,用亮晶晶的酒红色大眼睛望着莫格,满是崇拜和欢喜。
莫格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搞得有些不知所措,耳朵尖微微泛红,别过头去,假装在调试颜料,“呃……你喜欢?”
墨小沫用力点头,小尾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好吧,”这倒是出乎莫格意料的,把他弄不会了,“……有人喜欢就是好事。”
不远外,爪爪短短的墨小喵没追上轻灵的糖花蝴蝶,圆滚滚地回到墨小沫脚边。见墨小沫在摇晃小尾巴,墨小沫歪一歪小脑袋,也努力地伏在地上摇晃起小尾巴来,模样颇为可爱。
“不过这是谁家的孩子?”
莫格似乎很不习惯被人夸奖,连忙转移开话题,抛出一个更加需要解决的问题。
“呃,谁家的?”
葛尔科闻讯,仔细地辨认起墨小沫身上的特征:黑亮黑亮的长头发,短短的桃心小尾巴,身上还有一股天生的莓果香气,混合身为泡芙喵喵的墨小喵带来的奶香,闻上去简直有点甜腻了。
“是修女的?”
葛尔科有点拿不准,主要是他也没听说墨筠小姐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孩子,不确定,再看看。
“那就是修女家的吧。”
相比之下,莫格就拿得很准,因为他看见墨筠修女那标志性的优雅身影从田埂旁的小路上走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