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半天的课程,云鹤祈和林幼梦漫步在校园内。
今天林幼梦只让云鹤祈带她随便走走,到处看看,于是云鹤祈便带她来到了学校知名的景点:【樱花海道】。
这条道路的两边种满了樱花树,每到春天,风一吹,粉白色的花瓣便会飘扬在半空,形成一条粉白色的海洋,非常壮观。
而且这条道路能无缝衔接出学校的路,带她看完可以直接走出学校到超市买菜。
“樱花……”林幼梦抬头望着簌簌飘下的樱花,“都已经4月末了,樱花还开的这么好。”
“说起来。”林幼梦转向身边的云鹤祈,“家里面是不是也有一颗樱花树来着?”
“是啊。”
那是因为妹妹喜欢,所以栽下的。
“说起来,那棵树的年龄也不小了。”
“你看起来好像已经习惯了。”林幼梦的目光重新回到于天空洒落的樱花中。
“这是当然了,我在这个学校也待了快5年了。”
初中三年加上高中两年,虽然离高二升上高三还有几个月,但也差不多了。
他最少也已经看过四次同样的景色了。
有些景色的确很美,但看多了也确实会腻。
林幼梦笑了一下,似乎也觉得自己问了个蠢问题。
“时间过得真的好快啊。”云鹤祈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慨。
看着林幼梦惊讶而欢喜的表情,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第一次看到这个场景时的样子。
当时,和她似乎差不多。
“总感觉……有些悲伤呢。”
“……什么?”
云鹤祈转头看向林幼梦,后者继续喃喃自语道:“短暂而绚烂,虚幻而美好。虽然很美,但是我不太喜欢呢。”
林幼梦看向云鹤祈,轻轻一笑:“看花这种事,还是和女朋友一起更好吧?”
“也许吧。”云鹤祈耸耸肩,不以为然,“可惜,我没有女朋友。”
要说女人缘,云鹤祈绝对称得上好。
索乌岁丝和剑纸鸢乱自不必说,都是一顶一的美少女,如今在别人眼里,更是和林幼梦这样的美少女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更别说他本身长着一副偏中性又阴柔的脸,性格也是极好,受过他帮助,暗恋他的人不在少数。
只是比起爱情上的感情来说,云鹤祈觉得她们更像是友人或家人。
他也不打算回应别人的爱情。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只是他自己始终觉得,他不太适合恋爱。
“既然不喜欢的话,那我们就走吧。”
“倒也不是不喜欢啦。”林幼梦快步跟上走在前面的云鹤祈,“我只是觉得,一个人看有点悲伤,但如果能有情投意合的人一起看,嗯~一定很不错。”
“没想到你是一个喜欢恋爱故事的人。”云鹤祈笑道。
战斗的时候看起来那么冷酷无情,现在又像是个天真烂漫的普通小姑娘。
双重人格吗?
他还真见过因为AlterEgo而出现双重人格的人。
“那是自然,我可是正值青春期的美少女。”
林幼梦得意地哼哼两声,又不解地看向云鹤祈:“倒是你,明明也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为什么看起来对恋爱一点兴趣都没有?”
“因为这种事本来就因人而异吧。”云鹤祈依旧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态度,“恋爱这种事,喜欢的人不会在高中才开始,不喜欢的人更不会在高中开始。”
“那我呢?”
“你的话……?”云鹤祈打量着林幼梦,思考该怎么说才好。
“因为失忆,所以是两种都不算的第三种。”/“因为失忆了,所以是特别论外。”
云鹤祈愣了一下。
林幼梦嘻嘻一笑:“现在我已经能猜到你想说什么了~”
“这么厉害?”云鹤祈挑了挑眉。
林幼梦的注意力和观察能力的确了不得,才相处没几天,居然都能猜出他下一句话会说什么了。
“总感觉你这人对什么事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呢,和你谈恋爱一定很辛苦。”
“我也这么认为。”
两人的想法不谋而合。
虽然是在损自己,但云鹤祈也一起笑了出来。
闲聊着这些青春期少男少女的话题,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走出了学校,来到了斑马线前,等待红灯转绿。
“今天晚上吃什么呀?”林幼梦问道。
“看情况吧,我一般都是一边买一边想。”
其实更像是心血来潮,灵光一现,想到做什么买什么。
云鹤祈的余光瞟到了街的斜对面。
在那里,有一个穿灰色西装的男人。
“!”
那个人!
云鹤祈猛地转头看过去。
那人转身便走,只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下班放学的人流中。
云鹤祈抬脚想追,但是他的目光又锁定在了那人的白色短发上。
白发……?
那个人的头发颜色是白色的。
怎么是白发?
和黑莲给他看过的那张照片里的头发颜色不一样。
认错人了么……
云鹤祈冷静了下来。
灰色西装而已,又不是某人专属,现在穿灰西装的人也不算少,没必要一惊一乍的。
而且那个人的身高也不太对。
从黑莲给她的照片来分析的话,林幼梦的身高是160cm左右,照片中的她到了灰燼灰下巴左右,那么灰燼灰的预计身高也是180cm以上。
但是刚才那个人的身高绝对没有180cm,那个人的身高一定是在170cm~175cm之间。
为什么云鹤祈可以这么肯定?因为他的身高就在这个区间,所以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对方和自己差不多高。
所以真的是认错了么。
“怎么了?”
林幼梦看着他,不明白他突然的动作是怎么了。
“……不,没什么,可能是昨天晚上吃了那个炒饭,害我眼花了。”云鹤祈打趣道。
林幼梦鼓起脸锤了他一拳:“不许说我的料理是黑暗料理!”
云鹤祈笑了笑,不置可否。
真要说的话,林幼梦让他做的那个炒饭其实不难吃,甚至可以说相当不错的。
而且他做起来也十分得心应手,只一次就成功了,放调料的顺序和炒的时机都很到位,他都有点佩服自己的实力了。
先前居然从来没有试过把那些调料组合在一起。
这可能也是他这个保守派老东西的象征吧,一直不敢创新。
当然,他是不会承认这个好吃的。因为作为一个坚定的麻辣主义者,在辣椒酱里加芝士这种行为无异于让讨厌香菜的人吃香菜,是犯罪。
如果去除芝士的话他可以给这道菜打90分。
可惜林幼梦不太能吃辣,先前吃火锅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