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来公布一个本市最重磅的消息。”
她拉着我的手,站在台中央。
“给大家介绍——”她顿了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约翰先生。”
我大脑宕机了大概三分钟。三分钟里我只记住了两件事:她的嘴唇贴上来的时候,是抖的,也是温的;以及耳朵里 Sally 平静地报了一句——
“Sir,保护膜电量为 100%。”
“咔嚓。”
第一道闪光灯亮起来。
“咔嚓、咔嚓、咔嚓——”
无数道光从台下打上来,视野白得像是被人拿手电筒怼着眼睛照。快门声里混进了别的东西。
“拍到正脸了吗?”“拍到几张?”“我出十万!”“二十万!”“五十万!”“那个男的所有资料我全要,一百万!”
一场发布会,三十秒,变成了一场拍卖会。
而拍卖品是我。
“快跑!”
我不记得是谁先说的这两个字。我只记得自己一把抓住苏紫云还在抖的手,拖着这位全城最强势的财团千金,冲进后台整备室。
门锁上的一瞬间,外面撞门的声音像潮水一样砸过来。
“波奇!”她抱着头蹲在地上,声音抖得不成样子,“这下该咋办啊?”
我背顶着门,看着这个刚才在台上宣布我是她男朋友的女人,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她根本没想过会变成这样。
也就是说,这件事,她是临时起意。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我们俩谁都不知道下一页写了什么。
“喂,”我喘着气问她,“你到底图什么?”
她没回答。
这个问题的答案,后来我在一座一千平米、却连冰箱都是空的房子里找到了一半,在两百来万的委托结算金里找到了另一半。
——至于剩下的那一部分,是我根本不该知道的东西。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现在,我得先把这道门顶住。
而要讲清楚她为什么要在台上说那句话,得从两天前说起——从她开着那台红色超跑,硬闯进蔷薇公馆的那个早上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