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擦黑,锈铁壶酒馆已经点上了灯,白杨正站在吧台后头安静的擦着杯子。
酒馆屋子不大,几张粗木桌挤得满满当当,墙上挂着熏黑的老实的魔导灯和几副旧马鞍。壁炉里的柴火噼啪作响,烤麦饼的香气混着麦酒和牲口的味道,一股脑往人鼻子里钻。镇子上的人收了工,就爱往这儿凑,说话声、碰杯声、拍桌子的笑骂声,能把屋顶掀起来。这是他在这个世界的第三百六十五天,他每天都在数着。别人穿越过来当天就开始了拳打贵族、脚踩公会的爽文之路,他穿越过来第一件事竟然是挨饿,第二件事是找了份洗碗的活,这一干就是一整年。说出去其实挺丢穿越者的脸。
“发什么呆呢,杯子都快被你擦穿了。”
吧台后面探出了一张方方正正的脸——老板霍根,四十多岁,一个人站着就能把吧台挡个大半,胳膊有白杨两条腿粗,比起身材嗓门更大,平时骂白杨的时候半条街都听得见。三年前老婆去世了,他又当爹又当老板,愣是把镇上唯一的酒馆撑到今天。他手里掂着汤勺,眼神在白杨脖子后头那截没擦干净的地方停了半秒。
“去,把三号桌那几位客人伺候好。还有,”他压低声音说到,“今晚眼睛放亮点。”
“又怎么了?”
“镇东头昨天又来了拨当兵的,不是常驻的那帮,臂章我都没见过。“”霍根用汤勺往他胸口虚虚点了一下接着说,“我活了四十多年,虽然没怎么出过镇子,但是就懂一个理——大兵压境,酒馆的是最赚钱的时候,也最难赚钱的时候。你少说话,多倒酒。”
白杨“哦”了一声,把擦得能照见人的杯子倒扣在架子上,拎起一旁的酒壶懒散着走了过去。
这地方叫锈铁壶酒馆,在一个叫洛恩镇的地方。
洛恩镇是希尔温联邦最东边的一个小点,小到联邦绘图员在绘制地图的时候都懒得给它画全——两条街,一口井,四十来户人家。再往东骑马一天左右,就是帝国和联邦之间那条扯了几十年都没扯清的边防线。镇上没有城墙,因为没人会傻到来打这么个穷地方;也没有驻军,只有二十几个挂着联邦臂章的边防兵,在镇东的木栅卡子里混吃等死,哨官叫格雷。
酒馆的招牌是一口掉了漆的老铁壶,风一吹就吱呀吱呀地转,感觉好像随时会掉下来。白杨刚来的时候嫌弃过这名字,现在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像这个壶——锈迹斑斑,像要散架了一样,结果挂了一年还没掉。
三号桌坐着的是三张熟脸。伐木场的工头老本,贩卖毛皮的瘸腿乔,还有镇上唯一会修魔导灯的师傅艾蒙。三个人面前各摆着一大杯喝到一半的麦酒,三个脑袋凑一块儿,声音压得很低,却好像又故意让旁边人能听见——酒馆里传消息,都是这种姿势。
“我跟你们讲啊,这回应该是真的。”老本竖起一根粗手指,“我那口子在卡子里做饭,前天夜里亲眼看见的,东边来了三辆车,全封着油布,沉得把车轴都压弯了。那不是粮,粮没有那么沉的。”
“应该是弩机。”艾蒙叼着烟,含混地说,“魔导弩的机括,铁包铜,一件就那个分量。三车,够把界河渡口糊一遍了。”
瘸腿乔“嘶”了一声:“要打?”
“嘘——”三个人同时抬头,看见白杨拎着酒壶,又同时放松下来。
“是小白啊。”老本咧嘴,“来,续上续上。”
白杨笑眯眯地给三人添酒,顺手把桌上那盏快灭的魔导灯捻亮一点。灯芯“啪”地跳了下,蓝色的小火苗稳住了。
“打不打的,”他一边倒酒一边随口接,“真要打,头一个倒霉的是你们囤的木头和皮子,二位不赶紧把货出手,搁这儿听什么墙根。”
三个人一愣,随即骂骂咧咧地笑起来。老本拍着桌子:“这小子!读书人就是心眼多——行行行,喝酒喝酒。”
白杨笑着退开。脸上那点随意,在转过身的瞬间淡了下去。
魔导弩。三车。界河渡口。
他垂下眼,手指在酒壶把上无意识地摩挲。
换别人,这就是酒桌上的闲话,听完再赌两个铜币,转过头就忘了。但白杨不能。
他耳朵里的这几个字,对应的是另一回事——
他写过的剧情。
一年前的白杨,二十一岁,大三,普通大学中文系最普通的学生,成绩不上不下,个子不高不矮,扔进食堂排队的人堆里,三秒就找不着了。他这辈子最拿得出手的一件事,也许就是是和五个朋友合伙,在网上写了两年的小说。
六个人分工明确。白杨负责写世界观和主线,其余五个,有管权谋的,有管打斗的,有管反派的,有管设定考据的,还有一个,负责写情感线。
二百四十多万字,写了整整两年。最后一夜,六个人在线上把最后一章过完,文档保存,提交审核,最后关闭电脑。他记得做完这一串动作之后自己对着屏幕打了个哈欠,说了句“终于码完了,老子要睡十二个小时”。
然后——他就真的眼前一黑。
再睁眼,白杨是被冻醒的。他躺在一片从没见过的荒草坡上,头顶挂着两轮月亮。一大一小,小的那轮泛着很淡的青。
他当时盯着那两轮月亮看了足足五分钟,脑子里一片空白,最后脑子里却冒出个很不合时宜的念头:完了,睡觉之前手机忘充电了,明天早八肯定迟到了。
他花了两天才完全接受自己回不去了的现实,又花了个把月,才意识到一件更离谱的事。
起初他以为这只是个普通的异世界。可越走越觉得不对劲——这里的钱叫铜币、银币、金票,这里的人点一种蓝色火苗的魔导灯,赶路的车上挂着能自动暖座的小铜匣,士兵甲片的缝里嵌着会发光的纹路。有人随口提到“共鸣术”,提到“髓晶碎片”,提到北境那些能和狼说话的蛮子。
每一个词,都像一根针,使劲往他记忆深处扎。
最后是在洛恩镇上。饿了两天的白杨,蹲在一个面摊前头,听见旁边两个收税的吏员闲聊,说起东部边防那位出了名难搞的军团长,名字叫——
那个名字他太熟了。熟到他亲手给那人写过三段台词、两场败仗、一次哭戏。
白杨手里那碗刚从店家那里舍来的面条“啪”地扣在了地上,为此店家还数落了他一顿,好好的一碗面,免费让你吃你还给糟践了。
他跑遍半个镇子,疯了一样地看:铁匠铺招牌上的字、卡子上的臂章纹样、镇口告示里的地名、远处那条河的走向……风的味道,土的颜色,夜空两轮月亮旁边那几颗星的位置。
全对。
一个月前他还在键盘上敲这些东西,敲的时候一边吃着泡面一边嫌弃着低廉的稿费。现在他站在自己敲出来的世界里,成了个没户口、没来路、连一页身份证明都开不出来的人。
说到名字,那也是个麻烦。
他们当初写的是偏西方的魔幻题材,书里从军团长到门口卖面包的,全是“鲁格”“艾蒙”“霍根”这一路名字。白杨这两个字一报出去,对方往往先愣一下,然后笑:“白杨?哪有人叫这个的。你打哪儿来的?南边海岛?还是更西头那些没开化的地方?”
有一回他说自己叫“白杨”,酒馆里一个醉汉竖着耳朵听了半天竟听成了“白羊”,非要看他头上长没长角,笑得满桌人直拍大腿。后来这镇上没人叫他全名,都管他叫“小白”——既省事,又顺口。
白杨被调侃了几次,起初还比较尴尬,后来想通了。这名字虽然怪,却正好帮他打掩护:别人一听就认定他是从哪个偏僻地界流落到此的外乡人,顶多好奇两句,没人会真去刨根问底。一个“远方来的怪名字的小子”,可比一个凭空冒出来、查无此人的黑户,让人安心多了。
那天他在镇外的河边坐了一整夜。
说不上什么心情。害怕,有一点,但荒诞显然更多。还有一点连他自己都没料到、压在心里最底下的东西——
一点点麻酥酥的、不敢承认的兴奋。
就像一个玩了十年乐高的孩子,某天醒来,突然发现自己睡在了乐高城堡里。
为了不让自己饿死,他在锈铁壶酒馆讨了个活干。
老板霍根起初不想要他,嫌他细皮嫩肉、一看就不是干活的料。结果白杨挽起袖子,一晚上洗了两百个盘子、搬空了半地窖酒桶,最后还把他那本乱成一团的流水账重新理了一遍,进出多少、谁赊了账、哪种酒利厚,列得清清楚楚。
霍根捧着那本子看了半宿,第二天就把他留下了。
他会算账,会写字,嘴也甜,手脚快,最主要的是他不偷酒。唯一的毛病就是有时候会对着空气发愣,或者没头没脑地问客人一句“您从哪儿来啊”。这些霍根只当他是出门在外、牵挂家里的年轻人,就由他去了。
这一年,白杨活成了洛恩镇的一部分。他知道老本的伐木场欠了多少工钱,知道艾蒙的魔导灯铺其实在偷偷倒卖军用灯芯,知道霍根每次多给他那勺炖豆子,是因为他自己也有个白杨这么大、却不幸夭折的儿子。
他也慢慢的摸清了自己身上那点不对劲。
其实头三个月他就发现了——有时候别人很难注意到他。他先是怀疑过自己隐身了,也对着镜子照过,看得见自己。但是更奇怪的是,他有时候往人堆里一站,周围的目光就那么滑过去了,当他这个人不存在似的,可他明明就在那里。事后问起来,对方往往是愣一下:“啊?那儿站过人吗?”
他给这玩意儿起了个名字,叫留白。这是写小说的术语——作者什么都不写,读者自己就把那一块略过去了。
挺贴切。
但这能力,他很快摸出两个让人无语的毛病。
头一个,是在他偷懒时栽过一回跟头,才咂摸出滋味的。
那阵子他刚把留白玩出点门道,正手痒。有天盘子洗到一半,他想溜到后院晒会儿太阳,便猫着腰、屏住气,打算从霍根眼皮子底下“遛”过去。那层熟悉的薄雾本来已经松松罩下来了,可他心里太怕被逮住,一个“千万别看见我”的念头刚冒出来——薄雾“啪”地就散了,像一缕被风吹散的烟。
霍根的目光当场直直钉在他脸上。
那天他被霍根罚掏了半年没清的烟囱,捂着一鼻子灰,总算想明白:这能力时灵时不灵,全跟着心情走——他越紧张、越拼命想藏,它越要掉链子。
至于第二个毛病——
“白杨!白杨你个死小子又蹲后门摸鱼!”霍根炸雷般的吼声从屋里滚了出来,“你要拉屎就痛快拉,躲茅房里,我那盘子会自己长腿洗是吧!”
白杨:“……”
第二,它对霍根这种人时刻注意自己的人,基本等于没有。
他叹了口气,从矮墙上跳下来,拍了拍裤子。这一年他还干了另一件事——跟着镇口卡子那个退役老兵汉克,练了点拳脚。原因是来到这个世界的头一个月他在野外被两个流民抢过半条命,从那以后他就明白了:穿越者也怕板砖。
汉克教的都是最实用的东西:怎么躲过挥过来的拳头,怎么卸掉对方手里的刀,怎么在打不过的时候跑得比谁都快。白杨练得不算好,但对付一个醉汉绰绰有余,碰上正经当兵的,还是只有跑的份。
白杨心里有数,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充其量就是个体能勉强达标的普通大学生,揣着一个时灵时不灵的能力,在自己写的世界里混口饭吃。
但他也有目标。两个。
夜里酒馆打了烊,白杨一个人坐在后院矮墙上,啃着霍根给的硬面包,看东边的天。
第一个目标,他能光明正大地想:他想去看那场仗。
联邦和帝国的正面冲突,是他和那个写权谋的搭档在大纲里埋了整整两卷的大高潮。界河、要塞、魔导兵团、髓晶武器……那些他坐在出租屋里、就着泡面和火腿肠想象出来的“大场面”,那些被编辑夸过“画面感强”的段落,如今在几百里外要真实的上演了。
说不想看那是假的。他是个码字的,码字的人骨子里都有那点毛病——想亲眼看看自己造的梦,烧起来是什么样子。
他咧了下嘴,又有点笑不出来。
至于第二个目标,他从没跟任何人说过。
他在找那五个人。
逻辑很简单,也很书呆子气:他们六个是一起写完那本书的人。书把他拉了进来,但没道理只拉他一个。而联邦与帝国这场仗——写权谋的熟,写兵团冲锋的熟,写战时阴谋的熟,连那一场场战役怎么打、每处地形怎么摆,做考据的那个比谁都清楚。至于写情感线的那个……书里战火中的每一场生离死别,都出自那个人的手。
这场冲突,他们五个全知道。
所以白杨想赌一把:如果他们也来了,这场全大陆最响的动静,就是最可能把他们从各个角落里炸出来的东西。就像在漆黑的屋子里点燃一根蜡烛,虫子、人、走散的朋友,迟早会朝光看一眼。
这一年他逮着每个路过的外地人就旁敲侧击,旁敲侧击了三百多天,但结果却是一个都没找着。
他有时候半夜醒来,会忽然有点慌:万一真就只有我一个呢?万一那五个家伙现在正在地球某个网吧里联机组队,只有我一个倒霉蛋掉进了稿子里了呢?
想到写情感线的那个人时,那点慌会更具体一点,像有只手在心口轻轻攥了一下。
他没有细想那种感觉是什么。
“发什么呆。”
一个沙哑的声音从院门口传来。老兵汉克靠在门框上,灰色的胡子,独眼,背后挎着一把旧刀,手里提着个酒囊。“镇东卡子来话了,”他眯起那只独眼,盯着白杨,“今晚那拨生面孔的兵,要到咱们酒馆来'歇歇脚'。霍根让我来给你搭个手。”
白杨从矮墙上跳下来。
“多少人?”
“三个吧。”汉克把酒囊塞给他,“领头的是个下士。可我在边境混了三十年,佩什么衔我一眼看得出——那不是来歇脚的兵,那是闻着血味来的狼。”
白杨握紧了酒囊。
夜风从东边吹过来,带着一点他熟悉的、铁锈和硝石的气味。
他抬起头。界河的方向,黑沉沉的。
天,好像要下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