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路的狼愣愣地盯着前方。
“我发誓,我来的时候还有人。”
孤零零的村落看不到一个人影,日渐干涸的河床传来断断续续的水声,风声与辘辘饥肠混合在一起,共同形成了一场饥饿奏鸣曲。
“不能白跑一趟。”狼王命令道,“都进村里找找,把能吃的都带回来,让孩子们先吃。”
在荒凉季,狼就成了杂食性动物,不论昆虫还是浆果,统统可以往嘴巴里塞。
要是幸运的话,还能捡到几粒谷物,或者舔一舔地上打碎的鸡蛋,简直称得上一顿盛宴了。
陆续有狼回来了,狼王面前的食物摞起了一个小堆。
粗心的人类,搬走时落下了不少东西。哪怕是一张破烂的羊皮毯,只需咬上一口,久违的肉味也能让一只饥饿的狼打起精神,继续走完迁徙的路。
很快,一只半大的狼发现了更大的惊喜。
在村后的一条小路边,坑坑洼洼的地里,传来了一阵响动。
还有活物?!
半大狼的口水立刻流了出来,循声嗅了过去,往下一看。
一个人类的女婴!
白里透红的小脸看上去就十分软糯,琥珀色的眼睛有些惺忪,襁褓还是羊皮做的……
这和**烤香肠有什么区别?!
女婴咧开嘴笑着,伸手去够上方的毛茸茸的脸,丝毫不知道危险来临。
可能,把我认成了他们家的大狗?
半大狼感到有点好笑,亮出了尖牙。
牙齿在触碰到女婴的皮肤时收了回去。
饥饿感驱使本能咬下,等级观强迫理智停住。
这么优质的猎物,必须上交,听候狼王处置。
破坏了规矩的狼,轻则被驱逐,重则丧命。
于是半大狼想了一下,发出一声嚎叫。
“嗷呜——”
这是成员遇到了麻烦,请求集结的讯号。所有狼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一齐向声音的来源赶去。
半大狼用嘴巴尖轻轻咬住襁褓,把女婴从洼地里叼了上来。
不一会儿,周围挤满了流着口水的狼。大家议论纷纷。
“哇,细皮嫩肉的,肯定很好吃!”
“自从进入了荒凉季,我还没尝过肉的滋味呢!”
“人类应该是成群结队的呀,怎么会丢下他们的幼崽呢?”
一头经验丰富的老狼看了看洼地,那里有一堆杂乱的稻草;又凑近女婴,用鼻子闻了闻。
“应该是从马背上摔下来的。”
“马?马不是吃的吗?”半大狼问道。
“等你能变成人了,你就知道了。”老狼意味深长地说。
没错,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狼群。
是狼人群。
小狼人在狼群中长大,到12岁时成年,才拥有了变成人类模样的能力。在这之前,魔物狼和动物狼外表上别无二致。
这是进化的结果。太小了,力量发育不全,会出事的。
“赏金猎人比你们自己,更想要你们身上的那张皮毛。”
老一辈的狼这样告诫幼狼们。
“这里发生什么了?”
一个威严的声音由远及近。
狼群不约而同地夹紧尾巴,自动让出一条道。
“是个人类的雌性幼崽,尊敬的王。”老狼回答道。
“是我先发现的!”半大狼骄傲地挺起胸脯,胸前一撮白色的茸毛闪闪发亮。
狼王看到襁褓中的女婴,眼前一亮,朝半大狼点了点头。
他用牙齿叼起女婴的后颈,感知了一下重量。比兔子重,比小鹿轻。
在余下的迁徙路途中,到达富庶的汉涅尔城之前,族群的十六张嘴是饿不着了。
到达汉涅尔城之前。
狼王心中一动,一个想法悄然而生。
他站上一间茅草屋顶,看着一双双饥渴又期待的眼睛,说:
“我亲爱的族狼们,有件事我必须告诉诸位,我们不能吃掉这只幼崽了,因为我已经决定,将她接纳为族群的一员了。”
此言一出,狼群立刻骚动不安了起来。
“为什么?她可是猎物啊!”
“我们狼族凭什么让一个人类加入?”
“就是!平常想吃还吃不到呢!”
面对部族的抗议,狼王没有立即做出回应,看了看那个女婴。
的确,平时狼族压根儿不会把人类放在菜单上,除非饿疯了。
连人类圈养的家禽家畜,下手时也得掂量掂量。
人类是一种十分记仇的动物,哪只狼要是不小心招惹他们了,人类一定会叫上一大帮子同类,誓要把那只不走运的狼,连带他或她的族群斩草除根了才罢休。
其中最可怕的一类,叫做赏金猎人。这伙人像带崽的熊一样有力,像石头缝里的蛇一样难缠。他们武装到了牙齿,狼群遇上了,只有逃跑的份儿。
最讨厌的,则是赏金猎人们的狗。只要你留下了一丝气味,这帮畜生灵敏的鼻子会无休无止地追踪你,甩也甩不掉。
若非如此,狼们为什么要冒着送命的风险,变成人类模样,混进人类聚集地,偷偷把吃的带回来补贴族群?
“听我说,族狼们。”
狼王平静地说。
“这只人类幼崽将由狼后抚养,她将拥有一半狼的血统。等到她长大后,每月的轮换工作将被取消,而她会代替我们,伪装成人类,为我们带来吃不完的食物。”
“不,不能叫伪装。因为她本身就拥有一半纯正的人类血统,她学习人类的生活习惯会更快、更自然,被认出来的风险也远远低于我们。”
狼群沉默了。
每个月圆之夜过后的清晨,狼群委派两只成年狼执行轮换任务,在下个月圆之夜返回。
要是没能返回,当子夜钟声敲响的那一刻,身体不受控制地变成狼人形态时,就九死一生了。
终于,那头老狼缓缓开口了,声音里透着悲凉:“在森林的尽头,我没能等到柴刀尾……”
“呜——”
狼群发出一声哀嚎。
柴刀尾是一只好狼,忠诚、狡黠、健壮。上个月去了人类社会,就再也没有回来。
狼王派狼四处打听,才知道柴刀尾的皮早已搭在了某个人类贵族的躺椅上。
这就是狼族迁徙的原因。有一只狼就意味着有很多只狼。赏金猎人大肆搜捕,原来的地盘待不下了。
“没有异议了?很好。”狼王命令道,“所有族狼,来熟悉一下新成员的气味。”
第一个上前的是狼王的妻子。她有着亮灰色的皮毛,步伐愉悦而轻灵,就像山坡上的蒲公英。
她把鼻子埋进襁褓里,使劲嗅了嗅,“真是个香香的幼崽。以后我就是你的母亲了。”
或许是听到了“母亲”一词,或许是感觉到了狼后温柔的母性气息,女婴伸出双手,抱住了狼后的脸颊,笑了。
就在这时,一张卡片从襁褓里掉了出来。
“莱洛贝丝(Lyrobeth)。”狼后念道,“这是你的名字吗?可爱的小家伙。”
“人类的名字可真是复杂。”一只狼嘟哝着说。
“莱洛贝丝。”狼王严肃地说,“现在,她也是我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