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位:司马光(深院月斜人静)

作者:雪狐4651 更新时间:2021/4/21 20:00:40 字数:2146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月圆不在眼见而在心中所想,要多圆有多圆。虽然不同俺寻思可以超越形而上学,但不是每个先人都知道天狗是吃不了月亮的,所以,圆的是所想并非所见。君子非礼勿视,不是因为看见了误人清白,而是心有所想,不动则矣,一立惊人……

真实的东西是永恒不变的,这个原则构成了大多数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以及每一位现代科学家和宗教信仰者提出自己宇宙观的框架。然而,有一位前苏格拉底哲学家却对这个基本原则提出了挑战。这个人就是赫拉克利特,也就是一位相信火是实在的基本元素的哲学家。

但火是一种特别不安分的元素,它经常发生变化,于是赫拉克利特就提出了一种必定会令早期的哲学家深感沮丧的说法,这种沮丧程度甚至会胜过他们对巴门尼德的说法——即世界并不是真实的——的反应。

赫拉克利特说,变化是实在的,于是就与那条“实在就是不变的东西”的原则相违背了(有人也许会说,唯一不发生变化的东西就是变化本身,但这只是一种把你自己拖入逻辑麻烦的方式)。赫拉克利特是这样表述万物皆流这一思想的,他说,人不可以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他的某些更为激进的追随者甚至宣称,人不可以踏入同一条河流一次,因为水在任一时刻都是向前流动的(而他的某些爱开玩笑的批评者指出,人是可以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的,你只要在踏入一次之后跳出来,沿着水流的方向跑上几步,再重新踏入就可以了)。

然而,赫拉克利特关于实在的看法的确是太极端了,以至于连赫拉克利特本人都没有真正把它坚持下来。他也许相信实在就是变化,但他也相信在一切变化背后,存在着一条永恒的原则——逻各斯,这个东西是不会改变的。因此,他还是相信实在是永恒不变的。

传说时代的爱因斯坦为赫拉克利特的观点做了辩护,他说,尽管自然可能不断发生变化,但自然定律却会永远保持同一。但现在的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都认为,甚至定律也并非总是不变的。这难道意味着没有东西是实在的吗?哲学家们已经为此争论了二千五百年。

西江月

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青烟翠雾罩轻盈。飞絮游丝无定。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笙歌散后酒初醒。深院月斜人静。

西江月,唐教坊曲名,后用为词牌名,又名“白蘋香”“步虚词”“江月令”等。唐五代词本为平仄韵异部间协,宋以后词则上下阕各用两平韵,末转仄韵,例须同部。其实这首本来是没有安排的,不过最近有些忙,时间不稳定,便轻松代之了。

译文

挽了一个松松的云髻,敷上了淡淡的脂粉。青烟翠雾般的罗衣,笼罩着她轻盈的身体。她的舞姿就像那飞絮、游丝,飘忽不定。

此番相见后相思更甚,不如不见,多情不如无情。笙歌散后,醉酒初醒,只见深深庭院中斜月高挂,寂静无声。

赏析

此词是一首艳情词,写抒情主人公对在宴会上所遇舞女的爱情。上片写其人其境,营造出惝恍飘忽,扑朔迷离的意境;下片写自己的感受,性灵流露,雅而不俗,余味深长。全词造句自然,意不晦涩,语不雕琢,随手写来,妥贴停匀,足见作者的学识之厚与感情之富。

司马光不以词作著名。然而,北宋词风甚盛之时,一些名臣如韩缜、韩琦、范仲淹都能事业之余写出很好的词,司马光也不例外。他的词作不多,遗留下来的只有三首,多系风情之作。其词不加虚饰,直抒胸臆,继承了“国风好色”、“《小雅》怨悱”的优良传统。此词中的“相见争如不见,多情何似无情”,即是写情的佳句。这说明,司马光并非假道学,而能表达真率的感情。

上片写宴会所遇舞妓的美姿,下片写对她的恋情,开头两句,写出这个姑娘不同寻常:她并不浓妆艳抹,刻意修饰,只是松松地换成了一个云髻,薄薄地搽了点铅粉。次两句写出她的舞姿:青烟翠雾般的罗衣,笼罩着她的轻盈的体态,像柳絮游丝那样和柔纤丽而飘忽无定。

下阕的头两句陡然转到对这个姑娘的情上来:“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上句谓见后反惹相思,不如当时不见;下句谓人还是无情的好,无情即不会为情而痛苦。以理语反衬出这位姑娘色艺之可爱,惹人情思。最后两句写席散酒醒之后的追思与怅惘。

这首小令只幅之内把惊艳、钟情到追念的全过程都反映出来,而又能含蓄不尽,给人们留下想象的余地,写法别致。它不从正面描写那个姑娘长得多么美,只是从发髻上、脸粉上,略加点染就勾勒出一个淡雅绝俗的美人形象;然后又体态上、舞姿上加以渲染:“飞絮游丝无定”,连用两个比喻把她的轻歌曼舞的神态表现出来。

而这首词写得最精彩的还是歇拍两句。当他即席动情之后,从醉中醒了过来,又月斜人静的时候,种种复杂的感受都尽括“深院月斜人静”这一景语中,达到了“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境界。

从结构上说,词的上片写其人其境,营造出惝恍飘忽,扑朔迷离的意境,下片写自己的感受,性灵流露,雅而不俗,余味深长。全词造句自然,意不晦涩,语不雕琢,随手写来,妥贴停匀,足见司马光作词虽为余技,却也显示出学识之厚与感情之富。

再来一段训俭示康:

近岁风俗尤为侈靡,走卒类士服,农夫蹑丝履。吾记天圣中,先公为群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五行,多不过七行。酒酤于市,果止于梨、栗、枣、柿之类;肴止于脯、醢、菜羹,器用瓷、漆。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人不相非也。会数而礼勤,物薄而情厚。

近日士大夫家,酒非内法,果、肴非远方珍异,食非多品,器皿非满案,不敢会宾友,常量月营聚,然后敢发书。苟或不然,人争非之,以为鄙吝。故不随俗靡者,盖鲜矣。嗟乎!风俗颓弊如是,居位者虽不能禁,忍助之乎!

所以还是,欲知后词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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