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刘培演,宏远集团的CPE,于2022年11月12日14:35分因窒息死亡,同天宏远集团发生了爆炸火灾,所幸没有发生大型坍塌事件,”杨臻在一边念着报告,“和凌若天被埋是同一天发生的,想必是计划好的吧。”
龙嘉艺围绕着解剖台上的尸体观察,表情凝重。
“好了,转了这么久,有什么发现么,”杨臻坐在一边百无聊赖地用指甲刀磨指甲,“我手下的人你都不信,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死亡原因呢?麻烦少爷您再说一遍,”龙嘉艺抬起尸体的头,观察着,“我感觉……似乎没那么简单。”
尸体的后脑勺有着浮肿与淤青,似乎有被棍状硬物重击的痕迹。
“一氧化碳窒息。”杨臻说,“根据死亡时间判断,在宏远集团烧起来的时候,他还没死。”
“所以您断定他是在火灾里闷死的么?”龙嘉艺问,“那这个脑后的钝器伤怎么解释?”
“他的呼吸道与肺部有少量的烟尘颗粒,经过检验成分与火灾现场的灰烬颗粒一致,”杨臻把一份文件扔在解剖台上,说道,“应该是昏迷的时候因为现场不充分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所导致的窒息,如果火灾时他清醒,那么窒息的原因应该是大量烟尘堵塞气管,而不是单纯的被一氧化碳给憋死,正因为他没有大口呼吸,呼吸道无法短时间累积起燃烧产生的烟尘,所以肺部才能残存少量而不是大量的烟尘颗粒,这也是侧面表明了死者当时状态的证据之一。”
“什么意思?”龙嘉艺不解。
“假设你处在一场火灾里,你的下意识反应会是什么?”杨臻扶额。
“是我的话,我会迅速观察四周,寻找毛巾和水,并且找到通风口。”龙嘉艺说。
“不错,但你是经受过训练的,对于普通人来说,大部分人下意识的都会四处乱跑寻找出口,这也是火灾致死率高的原因之一,”杨臻说,“越不想死并且越没有经受过灾难训练的人,就越容易无意识地在火场中到处乱跑,这就是剧烈运动,剧烈运动会让人不自觉张大嘴巴汲取更多的氧气,我这样讲你明白了?”
“越是剧烈运动呼吸就越强烈,所以会加速烟尘颗粒的吸入,”龙嘉艺恍然大悟,“我明白了。”
“所以,我们的尸检结果就是死者被人用棍子打击后脑昏迷,凶手随后放火把人给闷死了,顺带一提火焰还会处理掉凶器,”杨臻感叹,“好算计。”
“如果是有凶器,以那样的火灾,怕也有些残留吧。”龙嘉艺说,“没在现场找到残片么?”
“大哥,都是灰烬,哪有那么容易找到,”杨臻说,“按往常的经验来说,光是翻灰烬都要翻个半年,化验检测最快都要三个月,这烧完才过了几天你就想找到残片,你在想桃子。”
“再说了,我要是凶手,我直接带根冰棍来,打晕人后随手一扔,再加把火,你查都查不出来。”杨臻摊摊手耸耸肩,一脸无所谓地表情。
“携带的时候冰棍不会融化么?”
“笨啊,买个保温杯放进去不就得了,还没人注意得到凶器在哪”杨臻说,“事实上我们还侦破过用冰做成冰锥放在保温杯里保存的案子呢,要不是在那杯子里找到一点点被害人的DNA,这案子都破不了。”
“怎么找得到DNA啊?”
“估计是那人是个新手,捅完人就没把血抹掉就把冰锥放回杯子里,说实话也算那家伙倒霉了,真的就是那一点点,不仔细观察都根本在仪器上看不到的,”杨臻说,“算是恶有恶报了。”
龙嘉艺摆出一副敷衍的笑容,看着尸体的脚底板,眼神专注。
上面有几道伤痕,看样子是用刀子割的。
“观察力不错,你也注意到了,”杨臻说,“这就是疑惑的点,对凶手来说,人已经晕了,又采用的是闷死的方法,实在是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往人脚底下剌几道口子。”
“除非这是某种仪式?”
“bingo,”杨臻打了个响指,“还真给凌若天那小子蒙对了,只是我学识浅薄,看不出来这是啥玩意。”
“而且伤口很浅,一两天就能愈合了,”龙嘉艺观察着说道,“是古代的脚刑么?”
“不像。”杨臻摇摇头。
“没办法了,暂时先搁置吧,”龙嘉艺叹气,“那索缚斋的案子有进展吗?”
“你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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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若天坐在驾驶座吃着手抓饼,正嚼得起劲。
他也想撤退,但是他作为程思柔的贴身保镖,可不能到处乱跑,没有大小姐的指示那就必须得乖乖地呆在大小姐身边给人挡子弹。
程大小姐气呼呼地打开车门,凌若天赶紧收拾了一下手抓饼,用餐巾纸抹了一把嘴:“吃这么快啊,怎么没见到你爸他们?”
“不关你事,开车,我们回家。”程大小姐一上车就系好了安全带,没有看凌若天一眼,只是扭头望着车窗出神。
这人总是一副气呼呼的样子,也不怕上火了,不过大小姐那么容易生气是不是因为肝火旺啊?要不要开车带她去凉茶铺买凉茶喝啊?癍痧还是金银花啊?
凌若天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发动车子。
不一会儿他们就出了地下停车场,驰骋在阳光明媚的街道上。
“喂,笨蛋,问你个问题。”
“爱过累了爱已转移。”
凌若天毫不犹豫地玩梗给程思柔整不会了。
“一点诚意没有你这家伙,”程思柔嘟嘟嘴不高兴,“天天敷衍我。”
“你要问啥你就说啊,你何必那么委婉,”凌若天大大咧咧地说道,“这现在不像你啊。”
“我说啊,自古忠孝真不能两全吗?”
凌若天表面毫无波澜,内心却早就吓得翻了天。
我靠一上来就这么深刻真的好吗?这帮老逼登在人家小女生面前讨论什么黑深残话题啊喂,能不能打个码先啊。
“你想全都要啊?真是大人的想法呢,”凌若天说烂话,“真羡慕那个让大小姐成长的男人呢。”
程思柔白了凌若天一眼:“再乱说话,我就把你偷藏的扇骨全部交给小沐。”
“行行行,大小姐,可话说回来,你要不要这么认真的,”凌若天说,“这轮不到你这年纪来考虑吧,你难不成想给你爸一枪崩了么。”
“呸呸呸,我说你会不会说话,”程思柔对着凌若天呸呸呸,“我要是手里头有枪,我第一个崩了你。”
“我那么勤勤恳恳谨小慎微小心翼翼地伺候您,最后就得个这待遇,不知道的以为我舔狗呢,”凌若天咧嘴吐了吐舌头,“太无情了,所以爱会消失对吗。”
“正经点,我可不是想听你说烂话才问你的,”程思柔掐着凌若天的嘴巴,把他弄成嘟嘟嘴,不让他左顾右盼而言它,“你别逃避!”
“我说啊,说到底你这年纪想这些有什么用?你就是个小孩子,你有什么力量能保护你想要的东西吗?”凌若天因为被掐着嘴巴口齿不清,“你什么都做不到啊。”
“谁说我什么都做不到!”程思柔很不服气,松开了手。
“事实就是如此,”凌若天说,“你觉得你能保护得了谁?无论是身体还是脑子,你都没有能够保护人的力量不是么。”
“我现在可不是在说烂话,我是在认真地回答你,”凌若天说得轻描淡写一般,一点也不把程思柔的面子放在台上,“这或许不是你想听到的答案,但是却是最真实的答案。”
“你能接受么。”
程思柔刚想张嘴反驳,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以她娇气,蛮横,不讲理的个性,现在或许会扯凌若天的耳朵,会薅凌若天的头发,会掐着凌若天的脖子来回摇晃,反正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
可这一次程思柔却没有动作。
因为她知道,凌若天是在很认真的回答她。
她也知道,其实刚刚那个问题的答案,早就在她心里酝酿了好久了。
只是凌若天把她一直不肯面对的答案摆上台面了而已。
通过别人的嘴里听到自己内心的想法,真是个奇妙的感受。
是啊,我就是那么地……弱小又没用啊……
但我程思柔是不会屈服的。
我的朋友对我很重要,我的亲人对我也很重要,所以我必须要做点什么,我不想事情发生了只能悔恨。
哪怕要后悔,我也不愿意后悔自己没有去做。
这样看来,程大小姐其实是个很犟的人不是么。认定了什么就会去做,哪怕错了她也不会回头,只会骄傲地承认错误,继续从容前进。如同昂首的天鹅,高贵且冷硬。
“事情的节点就是李涵煦,”程思柔说,“你有办法找到李涵煦吗?”
凌若天知道程思柔在和自己问话,即使她像是在隔着车玻璃望着天空自言自语。
“得加钱,”凌若天眯了眯眼睛,脸色平淡得像是去超市买可乐一样,“而且我可不敢百分百保证能做到哦。”
“我知道。”程大小姐没有看他。
凌若天抽空瞥了瞥大小姐一眼,后者虽然满脸失落,但是眼里却燃烧着熊熊烈火。
“我知道我现在是在勉强你,关于这点我向你道歉,”程大小姐说,“我也知道我现在的行为很幼稚,很无知,但是,即使是我,也有想要守护的东西,也有想要能回去的一个地方。”
“所以这一次,我并不是在命令你去做这些事情,”程大小姐闭上眼睛,“如果你愿意帮我,那就最好,如果不愿意,我也不会怪你。”
“大小姐,你这样说好像你很孤家寡人似的。”
“我其实要的东西并不多不是么,说实话,刚刚在饭桌上,外公和爸爸他们是想过要你一个人去对付凌家,对付苏姐姐的,”程思柔说,“先不说你对不对得过人家,你和苏姐姐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看着我的朋友们因为一个傻哔而自相残杀。”
“本来我就没什么朋友了,如果失去了你们,我就再也没有能回去的地方了,”程大小姐低下头来,“所以我必须要反抗,无论是为了你们还是为了我自己。”
“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有苏姐姐,有小沐,有惠惠,也有你,你们就是我的归去之处。”
车里的气氛逐渐安静下来,空气里游荡着轻微的引擎声。
凌若天笑了笑,从储物格里拿起他喝了一半的可乐灌进嘴里,随后咂咂嘴。
“居然没你爸名字,真是女大不中留胳膊肘往外拐。”
“要你管啊,爸爸独属于另一档。”
“我当然会帮你,毕竟县官不如现管,而且……”
凌若天把空了的易拉罐彻底捏扁,眼里泛起凶狠的光。
“老子也有笔账要和李大为算,李涵煦是最能接近他的楔子之一,他跑不掉。”
程思柔看了看凌若天的腰间,想象着贴在他脊柱后面那只感应器,银白的金属外壳泛着冰冷的光。
如同他此刻的眼神。
“既然大小姐你都这么说了,那今晚我就不回家吃饭了,”凌若天说,“毕竟要帮您干活嘛。”
程思柔微微点头,表示允许。
“大小姐你有什么计划么,比如我们先从哪里下手?”
“按照你自己的想法来就行,我不插手,”程思柔摇摇头,“你知道的,我不懂这些东西,乱指挥只怕会害了你,我们不一直都是这样的么。”
“好,我知道了。”凌若天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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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大小姐送回小别墅,凌若天立马出门,他并没有开着程思柔家的车出去,理由是怕被李家的眼线发现。
不断在市区辗转,好险凌家在桥南现在也算树**深,市区里每过几百米就有据点,不仅可以作为装备的后勤补充点,也可以当做中转站一类的设施,这些据点隐秘而安全,暴露的风险极小。
最后依靠着这些据点,他终于回到了凌家的庄园。
此刻是下午四点钟,庄园里近乎千百号人在忙忙碌碌,打扫布置采购什么的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大大的庄园里此刻都是满满的人,气氛火热得空调外机轰轰地响。
“少主,你怎么大白天就回来了?”许天一小跑着从外面进来,手里抱着一箱灯笼,“您不怕被发现呐。”
“我来找苏筱墨,”凌若天言简意赅,“让她来庄园里找我吧,今晚的事,我要叮嘱她一下。”
“噢噢,我知道了,我马上和染姐汇报。”许天一放下箱子,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怎么样?在桥南上班不好受吧,”凌若天环视四周,“老爷子可比苏筱墨慈祥多了。”
许天一无奈地笑,没有回话。
凌若天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径直往自己与苏筱墨的房间走去。
苏筱墨急匆匆地回到了庄园。
几十天的朝思暮想,几十天的惊心胆颤,终于要忍不住爆发了。
她脚步轻盈迅捷,来到了自己与凌若天的房门前。
这好像是这座庄园建成之时,第一次与他在这间房间里见面吧。
她压抑了一下心里的激动,轻轻地推开了门。
因为月份的原因,桥南下午的阳光大致上都很温和。阳光洒在房间里,温暖明亮,少年坐在梳妆台前,看着自己用傅粉抹得晶莹剔透的脸。
苏筱墨此刻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呼吸,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上前,她害怕这个少年在下一瞬间就会像被惊到的蝴蝶一般离她远去。
“哟,来了,还蛮快的,”凌若天转过身来笑,“你这样开车难道不会被挂罚单么。”
苏筱墨愣了愣,随后无奈地笑了笑。
这家伙,真是毁气氛的一把好手。
原本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场景,硬是给他一句话弄成了舞台小品,还是春晚的。
但苏筱墨还是很开心,她跑上前抱住了他,变成了凌若天身上的一只挂件。
然后凌若天就感到自己的肩膀湿润润的。
“好了好了,我这不活得好好的么,”他轻轻拍了拍苏筱墨的背,“哭什么哭什么,不就是被打断了腰,不就是被人给埋了,这有啥啊。”
苏筱墨嗅着凌若天身上高级沐浴露的味道,淡淡的香味混着凌若天的味道,变得有些甜甜的。
“这些天过去了,你连个电话都没有,我都要气死了,气死了!”苏筱墨用力拍凌若天的背泄愤,“被思柔照顾得感觉就那么舒服了,都让你忘了凌家了是吗!我可是听说了,你在思柔那儿好吃好喝的,一点都不是下人的感觉呢!”
“那当然,我是谁啊,就我这身本领,去哪都有人好吃好喝招待我好吧,”凌若天骄傲得鼻子都快顶破天了,“很正常滴。”
“至于受伤,反正你都看得到的,和你报不报平安也没啥区别,不仅容易暴露还浪费话费,”凌若天摊摊手,“做事要滴水不漏才行啊苏筱墨同学。”
苏筱墨听着气死了,又捶了捶凌若天的胸口。
虽然很难过,很气愤,很伤心,但是抱着他的时候,那些情绪就全部被温暖给代替了。
两人就这样温存了一会,随后凌若天把苏筱墨放在床上坐着,自己又坐回了梳妆台前,给自己抹粉。
“你叫我回来,是有什么事要跟我说的?”苏筱墨整了整衣领子,问道。
“今晚麻烦你起一杆狙在上面盯着,”凌若天说,“由我来接待他们。”
苏筱墨脑袋歪了歪,满脸疑惑。
“你不怕暴露么?”
“当然,”凌若天笑,“因为我今晚要用你的脸啊。”
“我说过的,今晚你可是我们的门面,”凌若天给自己画眉,“无论是你的脸,还是你手里的那杆枪。”
“你是怕有人趁机……”
“程弘博我们不用管,毕竟算是知根知底,加上程大小姐那层关系,程弘博的立场是偏向中立的,只是他苦于被李家捆绑,我相信只要有个契机,他必然会脱离李家自立门户,”凌若天说,“但是李家不同,你抓了李涵煦,我们和他们几乎不死不休,这种情况下他们要是敢来我们这个宴会,那必然是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
“所以你要我在高处盯着他们,你难道……”
“做事总要有好几手准备才行。”
苏筱墨点点头:“我知道了。”
随后凌若天又转过身,问道:“你看,我像你么。”
苏筱墨定睛看去,说话间只见凌若天完全变了个样子。那眉眼身段,那一颦一笑,活脱脱就是一个苏筱墨。
只是凌若天扮演的苏筱墨总有种说不出的媚感。
“一点都不像,”苏筱墨忍不住笑出了声,“我哪有那么搔首弄姿。”
“这可是我印象里的你啊,不像吗?”
“我打死你,像个鬼啊,”苏筱墨笑骂着上前拍凌若天,“我可不是对谁都那样的。”
“行了,不闹,”凌若天笑笑,“让聂长丰来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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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长丰急急忙忙地跑过来,手里还把着一条长长的彩带。
看样子是刚从仓库里拿出来要去装饰的。
苏筱墨在房间外面候着,聂长丰对少奶奶略一点头,把手里的彩带递给苏筱墨伸出来的手,整了整衣领,才推开门大步向前。
一进门,聂长丰就看到了……另一个少奶奶?!
只见房间里的这位少奶奶不说衣服,那脸型身段,活脱脱就是一个苏筱墨。
聂长丰却没太过于惊讶,只是微微鞠躬:“少主,有什么吩咐?”
少奶奶莲步轻移,眼眸含春地缓缓靠近,随后,便是轻声笑道。
“看来还是你赢了啊,若天。”
聂长丰这才大吃一惊,连忙转身,只见手里握着彩带的苏筱墨正盯着聂长丰得意地笑。
“老聂,我都给了那么明显的线索你了,还认错。”凌若天摇摇头,声音却和苏筱墨一模一样,“看来今晚应该不会出错了。”
聂长丰这才想起,刚刚接过彩带的时候,凌若天是主动伸出来手的。刀客的手与普通人的手不同,某些关节与肌肉会较于常人相对发达,那是因为他们的手要握刀,握力必须强劲。虽然凌若天用秘法药水洗去了手掌的老茧与死皮,但是肌肉与关节却无法用药水掩盖,像聂长丰这样的生物学大家只需认真看一眼,就能发现不对劲。
这也变相说明了凌若天的伪装是何等的牛哔。聂长丰甚至都没有起过怀疑的心思,因为凌若天彻底地连苏筱墨的气质神态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少主,您今晚是要替少奶奶出席?”聂长丰不是傻子,立马就明白了凌若天的用意。
“不错,还算聪明,现在让你来,一是因为你对人体的研究大概算是凌家里最强的,如果连你都看不出我的破绽,想必李家的人也绝对看不出,除非他们家带了个像你这种级别的高手,”凌若天打了个哈欠,“二是想问问你,李涵煦现在还好吧?都招了么?”
“回少主的话,都招了,我已经着人做好了笔录与录音录像,您要看么?”
“现在不看,你们只需要专心做好今晚的鸿门宴,”凌若天说,“我要李涵煦还有用,别给我把他整死了,那些吐真剂没有伤害到他的大脑吧?”
“您放心,这吐真剂的配方是克格勃那边的,不像CIA一样那么水,”聂长丰说,“您是想……”
“多打一针会怎么样?”
“虽然会有些抗药性,但是等一段时间后便还能有效。”
“很好,去忙你的吧,做完这单给你放几天假。”凌若天拍拍聂长丰的肩膀,鼓励道。
聂长丰道了谢,赶紧抓起彩带风风火火地离开了。
“话又说回来,你为何要我穿汉服?”苏筱墨四下打量自己,上身一件竖领大襟衫,外披一件轻纱氅衣,下身踏着马面裙,整个人端庄大气,颇有仪态,“又多又厚重,根本难动。”
“你现在穿的是明制汉服,明朝因为处于小冰河期,气候严寒,所以这个时期的汉服跟唐宋时期相比确实要厚重一些,不然得冻死,”凌若天说,“而这种衣服正好能把我的身材给全部罩住,这样一般人应该是分辨不出我的骨架的,做戏做全套嘛。”
苏筱墨瞬间明白了凌若天的用意,难怪他要说改成天朝传统风格的宴会,原来是为了给伪装找的借口。试想一个普鲁士风格的宴会,女主人却穿着一套汉服,先不说吸不吸引眼球,光是违和感就能让人浮想联翩。
而化装最忌对方想太多,越想越容易暴露。化装第一要素: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一个角色在什么场合就该穿相应的衣服,能让人起疑的地方越少越好。
所以凌若天找了一个理所应当适合穿汉服的场合,因为他要利用宽大的汉服包裹住他的身体,从而掩盖住男人身材与骨架的姿态。如果是穿西洋风格的礼裙,就凌若天那宽肩膀窄屁股的,一看就知道是个男人。
对方不是泛泛之辈,所以一切都要尽力臻至完美,决不能疏忽露出破绽。
“而且我先让你穿穿看,看看合不合适,合适我就穿这套了,毕竟今晚我扮演的是你,总得穿好看些,”凌若天耸耸肩,“你都觉得穿起来繁琐了,难道我会自己换着比吗?既然有模特就要物尽其用啊。”
苏筱墨无奈地白了他一眼,眼神里尽是宠溺,随后问道:“那你觉得这套怎么样?”
“颜色不太好,穿起来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子,没有那味,”凌若天皱皱眉,随后大掌一拍,“果果!上衣服!”
话音刚落,只见果果带着十几个女仆推着好几架服装展示架进来,每一个展示架就挂满了不同颜色的汉服,加起来足有三四十套。
又有十多个女仆上来,要帮苏筱墨换衣服。
“平常都是你们女人买衣服欺负我,今儿个我也给你们换衣服玩欺负欺负你们,”凌若天嘿嘿一笑,“来人!请少奶奶换装!”
苏筱墨看着那快要塞满五百多平米大房间的汉服,第一次感到了心力憔悴。
天啊,这些要是全换一遍,今晚我还提得动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