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散尽,人潮却依旧沸腾。一夜繁华大道,满园玉壶光转,灯火阑珊。程大小姐望着落尽光华的夜空,还有些回味无穷。
在她的身后,玉华台的服务员们忙忙碌碌地摆台。而许天一带来的人则一个接一个地上菜,什么帝皇蟹澳龙金枪鱼腩什么的尽数上桌。楼嘉惠和程思柔因为经常吃所以没什么感觉,但是五高的学生们可是第一次见这种阵势,不由得惊到下巴脱臼。
原来程大小姐是真的有钱啊!她说请吃大餐就一定会有大餐啊!
牛哔啊!这就是有钱人的余裕吗?
顾晓晴更是看得眼睛都直了,好像摆在桌上的不是食物而是个一丝不挂的美男:“组长……你真有钱……”
程思柔有些疑惑:“这很奇怪吗?我们家天天吃啊,这样货色的不是才几千块一斤的家常菜吗?”
虽然大小姐深受凌若天价值观的熏陶,已经知道了几千块一斤的菜对平民来讲是何物,但是钱这种东西对于大小姐来说,没有经过自己手花出去的还是毫无实感。
当然,凌若天的工资除外,一想到凌若天每天都要从自己爸爸的账上划走两千块还天天摸鱼,程思柔就觉得一阵肉疼,恨不得把那个笨蛋生吞活剥了。明明你都是我的狗子了,供你吃供你喝供你住还给你上医保,每天吃的不是山珍就是海味,然而就算这样,这逼人还是会惹大小姐生气,该干活的时候人没了,看八卦的时候倒是神采奕奕,而且每天都要给程思柔整点烂话嘲讽她逗她玩,好像少犯贱一天他会死掉一样。
这种狗子比泰迪还烦,比二哈还贱,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贱的狗子啊。程思柔想着想着又生气了,你看,他现在本来该在我身边的,又不见了,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摸鱼,要是知道他在哪摸鱼的话有他好果汁吃的。
敢离我这么远这么久,肯定没干什么好事,等他回来,一定要穿着高跟鞋狠狠地蹂躏他的猪臀,告诉他谁才是家里真正的主人。程思柔在心里邪恶地想。
其实凌若天的预感一点错都没有,程大小姐确实现在正在朝着抖S的方向进化,但是这个抖S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抖S,而是只对凌若天特攻的那种宝可梦般的抖S。
学生们欢欣鼓舞地找位置坐着,对着这些好菜大快朵颐。现在他们已经不在意玉华台的客流量有没有打得过青鸾馆了,反正他们要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赢不赢他们不在意。
可能唯一在乎输赢的就只有楼嘉惠了吧。就连最支持她的程思柔都只是为了一腔热血才帮忙的,而且他们做得也不差啊,虽说时间长了与青鸾馆拿真金白银开展的活动拼不过,但是人气达到过最高峰值的那一家店此刻必然是玉华台无疑。
那既然都已经做完事了,那自然要好好地吃东西开庆功宴了。
“组长,你不吃吗?”顾晓晴有些疑惑。程思柔在二楼的窗边看了夜空好久好久,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噢,我现在马上……”程大小姐话才说到一半,这时突然闻到了一股腥味。
因为凌若天经常带伤回家的缘故,所以程思柔现在对血腥气味相当敏感,而且凌若天的血有着自己独特的味道,那是混在浓厚腥味里的一丝淡淡清香,其醒目程度就好像在一张纯黑的纸上画的白点,让人记忆深刻。
根据人种,基因,年龄与饮食习惯的不同,人的血液除了浓厚的血腥味以外,还会根据血液里剂量有微略差别的微量元素来产生不同的味道。这种味道一般人的鼻子是辨别不出来的,因为人的鼻子上没有那么多的嗅觉细胞,但是狗可以分辨出人类血液味道的区别,因为它们嗅觉发达。早在2019年就有实验室做过实验,狗狗经过训练以后是可以分辨癌症患者的血液气味的。
程大小姐不是烈犬,但是她对凌若天的血液味道很有记忆力,对她来说,那个味道简直就像是刻在DNA里一样,自从闻到那个味道以后,就再也遗忘不了了。
像是墨水般的清香,如同各种药材捣鼓在一起一样。她很喜欢这个味道,因为爸爸用的墨水就是这个味道,小时候她会偷偷用手指头蘸爸爸砚里的墨水塞进嘴里尝味道,可没少挨程老板惊心胆战地呵斥与染着满嘴的墨黑。然而她这么做的原因是只想爸爸多看看她,让程老板多陪她说说话而已。
其实程老板自己的墨都是用古法做的,古代的墨,皆为药物聚合而成,《晁氏墨经》有云:“凡墨,药尚矣。”与现在的工业墨水不同,古代的墨也算是一种药材,在《本草纲目》中也有相应记载。所以程大小姐小时候吃墨的行为对身体并无大碍,但却给她留下了极其深刻的药物气味印象。
然后再与凌若天血液味道地记忆这么一相合,好了这会刻在DNA里的味道程大小姐估计这辈子都忘不了了。
以前一想到墨香就会想到爸爸,现在一闻到血腥气里淡淡的墨香味,程思柔就知道是凌若天又受伤了。
这个气味一出现,就表明笨蛋就在附近,而且还挨打了。
程思柔刚刚开心了一下,因为居然能和笨蛋在这里相遇,然而下一刻惧怕便涌了上来,这里是凌家的地盘,笨蛋在这里受伤,那岂不是表明笨蛋在被凌家追杀?!
完了完了,最担心的事情还是来了!大小姐最好的朋友此刻在黑暗中互相残杀!
程思柔甚至不需要思考,马上身体就做出了反应。
“思柔你去哪啊?!”楼嘉惠看着跌跌撞撞离开的程思柔,满脸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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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主,程大小姐按着提示过来寻你了,”耳机里传来许天一的声音,“那么我也该去就位了,祝少主好运。”
“行,今晚麻烦你两边跑了。”凌若天说完,切换了这个通讯频道。
在手机里输入密码,换入另一个通讯频道,便是苏筱墨铺天盖地的询问:“若天!这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你要与湘钰姐打起来啊?计划里没有这一项啊。”
“当然没有,因为我的计划里忘记算上大小姐这个变量了,”凌若天无奈地挠挠头,“妈的,谁知道她大晚上不睡觉干嘛跑来玩啊,我的记忆里他好像不是很喜欢这种活动的样子。”
“可是我觉得钰姐的杀气不像是假的……虽然知道她不会杀你,但是……我不想看到你受伤……”
“没事的,”凌若天对此倒是毫不介意,“反正本来就该受伤,如果程大小姐今晚没来,我还用不着自己给自己一刀那么蠢。”
“而且萧湘钰不是很想证明一下自己么?那我就给她个机会,”凌若天轻描淡写地说着,好像接下来他不是要打架而是要去超商买包薯片一样,“我也很怀念啊,凡人那足够超越天才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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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小姐循着气味来到了一片林子里,林子的中心很宽阔,草木的味道与血腥味混在一起,反倒是更显得腥味浓郁了。
然后下一刻,一只黑影倒飞而来,狠狠地与程大小姐装了个满怀。
“哎哟!”程大小姐被吓到了,而且撞向她的黑影力道有着攻城锤般的厚重,砸得她胸口闷闷的。
那黑影把她撞到在地,消瘦的后背坠入大小姐的怀抱里,那熟悉的味道,那熟悉的咳嗽声,程大小姐大喜过望,这笨蛋终于被她找到了。
但是不管怎么样,自己一定要先拦住凌家的人,要先创造可以谈话的机会。
看样式笨蛋已经被追杀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凌家今晚面对自己时却依旧把她当做苏筱墨的朋友看,也就是说,凌家是愿意给程思柔一个面子的。只是这个面子值多少价格,也大概率是由对方决定。
但即便是这样,程思柔也还想着试一试,或许今晚是个误会呢。
她不相信笨蛋那么有种,敢对凌家动手。
而就算是笨蛋对凌家动手了,那也一定是逼不得已的,这些事情都是因为她程大小姐一个人的任性引起的,一人做事一人当,程大小姐是个刚烈的女子,属下的错自然而然是要由指挥官来承担,程思柔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
笨蛋当然也听出来了程思柔的声音,连忙起身拉起程思柔,像个鸡妈妈一样把她护在身后,语气凶狠:“你怎么来了!你疯了么!这是战场!枪子不长眼睛!”
真是演技超群,在不远处观望的萧湘钰一阵无奈,这奥斯卡提名下次没有少主的名字她可不看,就这被追杀所营造的紧张感与恰到好处的责骂,活脱脱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温柔保镖。
“你才疯了呢!”程大小姐被凌若天这么一吼,脾气也上来了,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小女人,“我是不是和你说过!不要对凌家动手!你不要命我还要命呢!你以为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还能有谁救你啊!你当我愿意来么!”
“行了,这种事情以后我们要是还能活着的话再相互打一架看看谁对谁错,现在他妈的闭嘴跟老子走!”凌若天喘着粗气,态度粗鲁,拉着程大小姐就跑。
程思柔此刻看着凌若天的样子,浑身上下衣服破烂,灰头土脸,身上一道道鲜红的血痕还在汨汨泛着鲜血,像是苦战了许久的战士,顿时心疼起来。
“前方可是程大小姐?”萧湘钰知道自己是时候出来了,智组有着很多小道具,变音器什么的随随便便就有几百个型号任君挑选,加上萧湘钰本身自己也是个擅长做脏活的人,化妆技术搭配上那半面麒麟面具,简直真假难辨,“真是久仰了,内人受您关照颇多,本该早些与你认识认识的,只可惜却是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程思柔抬眼望去,那熟悉的麒麟面具,是了,居然真的是筱墨姐的未婚夫,是那个传说中的凌家的少主!
怎么回事?之前不是有消息说他又不见了么?什么时候回来的?筱墨姐为什么要瞒着桥南所有人?程思柔脑子一团乱麻。
是了,凌家肯定是有大事要做,所以才如此隐藏起来。程思柔突然柯南似的灵光一闪。
难怪笨蛋要被追杀,你撞见了人家的大机密,不杀你才怪了!
程思柔笨笨的脑瓜此刻转得特别快,瞬间自我脑补完成。要是凌若天知道她的内心想法,早就不编剧本了。就这智商,凌若天说啥估计她都信。
“喂,别对女人动手。”凌若天龇牙咧嘴地挑衅道,就像找到了主人的猎犬般狠戾,“你当我吃白饭的么。”
“别误会了,程大小姐是内人好友,我答应过筱墨要保护她的,”萧湘钰摊摊手,把凌若天那个作为少主狂傲的性子表现得淋漓尽致,“我是个讲信用的人。”
“那个……凌先生,”大小姐此刻挑了挑自己脑子里的敬语,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不知道我这保镖怎么冒犯你了,我让他给你们赔罪,要什么赔偿我也会马上准备好,这其中一定是有什么误会了,先把话说清楚可以么?”
“哦?意思是,大小姐莫非认为我是那不讲道理的家伙咯,”萧湘钰用凌若天惯用的语气背台词,“当然,我不会瞒你,只是比起我来讲,倒不如你自己打电话去问问你爸爸他们如何?”
程思柔愣了愣:“爸爸?”
“喂!有什么事冲我来!老子一人做事一人当!”见程大小姐表情不对,凌若天赶紧趁热打铁背台词。
“怎么?害怕事情败露么?”萧湘钰摊了摊手,说道,“程大小姐,你最好还是问问你爸爸他们,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噢。”
程思柔犹豫了一下,然后掏出了手机。
凌若天连忙按下她的手,对她微微摇头。
“程大小姐,你想知道真相么?”萧湘钰循循善诱,“或许你知道了真相以后会改变主意也说不定。”
程思柔稍微用了些力,手腕却被凌若天掐得死死的,好像是不想让她知道什么的样子。
是这样啊,原来这个家伙,也有害怕的东西呀。
他一定是做了对自己很过分的事情,才不想让她知道,看来他也很珍惜他们之间的那段友谊啊。
不管怎么样,现在他还是自己的保镖,要杀要剐,也轮不到别人来做!这只保镖是我程思柔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程思柔才能惩罚他!
“你放心吧,无论如何,我会陪你一起承担。”程思柔对凌若天笑了笑,这倒是把凌若天给搞愣了。
“不过,事后要算账的时候,你跑不了,该断手的断手,该断脚的断脚,没事,大不了咱们家养你一辈子。”
凌若天此刻闻到了淡淡的醋味,以及若有若无的杀意。顿时浑身冷汗。
沃日,你他妈的苏筱墨这也吃醋?!咱们家从小也没让你泡在醋缸里长大啊,咱们家也不吃饺子啊!你怎么就醋劲那么大呢?
“我相信他,”程思柔把凌若天拉到自己身后,对着萧湘钰说道,昂首挺胸,眼神清澈,毫无迷茫,“所以我也会相信你,是非曲直,我心里有数。”
萧湘钰不得不承认,凌若天确实是把程思柔给看透了,直到现在,程大小姐还在跟着凌若天的剧情来走。
“行,希望你听完之后,还会将你自己的意志贯彻到底。”萧湘钰用嘲弄的口气背着台词,“如果我说,你的那位保镖先生,向苏筱墨开枪了,你怎么想?”
程思柔愣了一下,随后立马转头望向凌若天,似乎在求证什么。
凌若天一脸无奈地低下了头,神色里全是愧疚。
“为什么?”程思柔满脸的不可置信,她没想到事情会离谱到这个地步。
场面顿时安静下来,四周只剩微风的呼声,与树叶迎风的沙沙声,像是在默哀什么。
或许是即将逝去的友情,亦或者是已然流逝的生命。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凌若天轻叹一声,“这是当时的最优解,我没办法,要打要骂,还是要我的命,都依你的,只是,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是得那么做,我没办法。”
“你不怕我真的杀了你吗?”程思柔死死地盯着凌若天小拳头握得紧紧的,浑身颤抖。
“我说过了,任凭处置。”
程思柔浑身颤抖,凌若天也浑身颤抖。
他在赌,赌程思柔对他的友情是否能超越苏筱墨对于她的友情。
这是个很卑鄙地做法,凌若天知道自己就是一个如此无耻的人。
为了达到目标,可以卑鄙得和老鼠一样,卑鄙得和恶鬼一样。可他没有办法,这是他自己做出的选择,刀客一旦选择了自己的路,就和挥刀一样永远不能回头。
如果程大小姐就此撕破脸皮,那就算是彻底暴露了,这过家家游戏也就没有玩下去的必要了。
无论如何程大小姐都会知道她的保镖今晚对着“苏筱墨” 开了枪,与其等着大小姐自己后知后觉得到消息增加误会,不如马上就把事情说开让她选择,程思柔是个很奇怪的人,就算她恨你,但是只要你对她坦诚相待,那么她就会用应有地尊敬来处理你。比如让你有尊严地去死之类的。
或许是过于孤独的缘故,程大小姐很珍惜每一个和她敞开心扉,毫无隐瞒,坦诚相待的人,即使那是敌人、仇人,她也会给予对方应有的尊重。
“我只问你一件事,”程思柔吸了吸鼻子,虽然悲伤,但是她的眼神依旧清澈,神采奕奕,“你在开枪的那一刻,是为了什么而犹豫?”
果然问了。
越是到了这个时候,凌若天就觉得自己越无耻。
真是想一刀斩断这个卑鄙的自己啊……凌若天,你欠的程大小姐那么多,你也配与她做朋友么?
你唯一能补偿程思柔的,就是在事情完成后,作为伤害她最深的那一个人,被她永无止境地恨下去,作为她人生里的恶,被消灭掉。
你这种人,不配得到大小姐的友情与忠诚。
“我没有犹豫。”凌若天真诚地望着程思柔的双眼,说道,“我在开枪前,已经做好了要被你责难甚至去死的准备了,那是我的职责,我与你说过的,我收了你爸爸的钱,就要帮你爸爸办事,这是我们保镖的江湖道义。”
程思柔渐渐冷静下来了,凌若天说的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苏筱墨又不是他负责保护的,他当然要优先听爸爸的命令。
“也就是说,是我爸爸让你开的枪?是也不是?”
凌若天愣了一下,他以为程大小姐会冲上来给他扇巴掌呢,怎么剧情不太对啊。
妈的,这个时候难不成要把锅推给程老板?可是程老板必然是不会接这口锅的,到时候被程老板点明了,那不就是他凌若天说谎骗程大小姐?那还怎么得到大小姐的信任?要知道程弘博给程思柔找保镖的一个标准就是程思柔要完全地信任那个人,这是要在程大小姐身边做保镖的必要条件。
缺失了这个必要条件,别说混入锐丰集团的高层,就连在程大小姐身边一天都呆不下去。
可要是说自己是自觉向苏筱墨开枪的,那难道就比推锅处理要好么?
真是,程思柔也太会给人出难题了,这比老妈老婆掉河里的问题还要刁钻一百倍。
太考验人的大脑了。凌若天心里叹气,偏偏自己并不是那种高智商型的角色。
他会的谋略只有阳谋,就是光明正大地逼迫对方让步的策略,玩阴谋他不行。
“不,这是我自己的判断。”
凌若天决定赌一把。
现场再次沉默下来。
最后程大小姐深吸一口气,给了凌若天一个大耳光,啪啪作响。
然后走到凌若天身前,把他护在身后。
“筱墨姐是我的朋友,这个笨蛋也是我的朋友,”程思柔认真地盯着“凌少主”,一字一句,极其认真,“他与筱墨姐今天的仇,我有资格管,筱墨姐也有资格管,可唯独你,最没资格!”
“真是奇怪,我身为她的未婚夫,为何没有资格管?”
“因为你一直都在逃避责任,你一个人出去逍遥快活,却把那么大个家族,那么多人地生计弃之不顾,只为了你自私的举动,筱墨姐这些年过得很苦你知不知道!”程思柔此时怒气上涌,“那原本该是你的责任!”
“我还记得,那是我十二岁的时候,你们凌家与我们锐丰集团洽谈合作,那是一个晚会,筱墨姐穿着黑色的礼裙,那天晚上她很漂亮,大家都在称赞她的美貌,那天是我第一次认识她。”
“她站在灯光下,就像是万众瞩目的星星,生来就是那么闪耀动人,她总是面带微笑,面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明明才比我大两岁,爸爸却和我说,这个小女孩已经是凌家的当家人了,肩负着近乎百万数量员工的未来。”
“她那么万众瞩目,可无论是从进来会场,再到舞台中央讲话,到了最后离席,她始终都是一个人,就连她的仆人都对着她抱有若隐若现的距离感。”
凌若天心里想废话么这不是,那时候苏筱墨刚刚坐上少奶奶的位置,根基不稳,凌若天又不在,苏筱墨手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正统性,那些人只不过是忌惮当时在苏筱墨身后年富力强的凌绝峰罢了。
这也是当年凌若天敢于逃脱凌家独自追杀仇人的原因之一,反正都有爷爷罩着,虽然苏筱墨会辛苦点但是也不至于会那么辛苦。
可话虽这么说,然而凌若天也确实有了逃避责任的过错,他抵赖不得的。
“那么漂亮聪明的一个人,却被人孤立成这样,原本该保护她的就是你不是么?在她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去哪了?她在这五年里,吃过不知道多少苦头,被一群如狼似虎的男人围着,被手下人瞧不起不听话给气着,这些时候你在哪里?噢,现在人死了,你倒是懂得跳出来为她报仇了,甚至就在刚刚她被枪打的那一瞬间,你都没有出现在她的身边,你有什么资格来这里当着我的面腆着脸说你要为她报仇?我呸!”
“我还记得,我那时小升初不久,因为练琴,导致功课赶不上,老是被学校批评,然后有一天筱墨姐来与我们谈生意,十多分钟的休息时间,她看到苦思冥想的我,就上来顺手帮我把作业解决了,这是我们交流的最开始。”
“我们那天聊了很多,她很温柔,总是会认真地听我说话,听听我任性又焉儿坏的恶作剧,但她并不嘲笑我,也不厌恶我,她什么都愿意听我说,我那时被班级里孤立得很严重,因为他们没有我家有钱,于是他们就联合起来排挤我,想要靠近我的也不过是想从我这得到些好处,所以我才不理会他们,要用恶作剧让他们彻底惧怕我。”
“但是从与她聊天的那一刻开始,我才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是会有人愿意听我说话,听我的嬉笑怒骂,听我的青春感伤,她是世界上除了爸爸唯一能包容我一切的人,她当然能包容我得一切,因为她和我一样,都是没人要,没人愿意搭理的孩子。”
“她有时候也会说说你的事情,她很珍惜你的照片,总是翻来覆去地看,流眼泪,她就连流眼泪都小心翼翼的,生怕眼泪滴在照片上,给颜色晕开了,她说这个世界上,就只有你说过会永远保护她,说她是他唯一的家人。”
“然而我却看不到你有过哪怕一瞬间在她身边保护她的样子,我不管你以前做了什么,但是现在,在我认识筱墨姐的那几年,你一直都在抛弃她,筱墨姐偶尔会出差,那是因为有了你的消息,可每次都见不到,每次她总是会带着疲惫把各国的土特产递给我,眼神无光。”
程大小姐说着说着,已经控制不住语言,开始语无伦次,毫无章法和逻辑,眼中噙满泪水。
“她在被欺负地时候你在哪里?她需要一个温暖怀抱的时候你在哪里?她期望着要与你见面的时候你在哪里?你不是说过永远不会抛弃她么?不是说过她是你唯一的家人么?不是说过要与她行至世界的尽头么?这些年来都是她一个人在风雨里苦苦支撑,坚毅而又强大,可她原本不该这样,她最大的错误,就是降生在一个最畜生地家族里,爱上一个最狼心狗肺的人!”
“所以我说,你踏马不配!”
凌若天此时表面没有情感波动,心里倒是开始翻江倒海了。
艹了,大小姐这是在骂我啊,我有那么混蛋么。
就连萧湘钰心里都莫名触动,要不是还有任务在身上她估计早就偏头去垂泪了。
倒是不远处已经就位的苏筱墨听得哑然失笑,心里阵阵温暖。
死妮子,讲话一点头尾都没有,乱糟糟的,看你高考咋办。
“筱墨姐是我的朋友,我的保镖也是我的朋友,但你不是我的朋友,所以他们两个之间的事,你管不着,”程思柔眼神坚定,“要管也行,你得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凌若天倒是给愣住了:“大小姐你在讲啥?我咋没听懂呢?”
说实话,这些话确实出乎凌若天意料了,没想到她居然如此有勇气。
“你废话,和你的账回去再算,”程思柔对着凌若天恶狠狠地骂道,“别以为一个巴掌就消气了,回去你要不能戴罪立功,我把你全家都沙了!”
“喂……大小姐,你该不会要对你外公动手吧……”
“那又如何?我又不是要杀他,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凌若天被吓到了,程大小姐还真是个狠人,自己外公都不放过,妈的简直要比他凌若天还要疯魔。
萧湘钰在一边沉默了一会,随后毫无厘头地说了一句:“讲完了么?”
程大小姐不回话,只是死死地盯着她。
这时,凌若天猛然踏出,一道银光在夜里闪灭,程思柔定睛看去,却是那把小横刀柳月,死死地架着一把长剑的剑镡处,兵刃微颤,银光乍泄。
“对女人出手,不太好吧,”凌若天咬牙切齿道,“再打一轮啊。”
“如你所愿。”
两人再度分开,而后又相互扑上去,打得乒乓作响。
程思柔看得呆了。
毕竟是绝顶武者之间的对决,世上又有几人有资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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