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只为百姓谋,不爱乌纱不要钱!今君不幸离人世,国有疑难可问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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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辛兴民,是剑仙城的大长老,只不过现在我已经不是了。毕竟我和风帅一起,前往了那个世界。
当我亲眼目睹我的躯体合上了眼睛时,我就知道,我已经离开了人间。只不过,我很高兴,因为在临死前我完成了风帅给我的使命,将那群当年与羽族勾结的王公贵族全部做掉了。而且,在生命的最后,是风帅亲自来接引我,原本以为我再也见不着他了,不过他并没有丢下我,让我与他一起在那个世界并肩作战。
啊,这种浑身都是战意的感觉好久没有来了。之前,只有与风帅在一起遭遇大大小小的战役时,才会有这种感觉。我厌倦了长老的荣华富贵,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去当一名冲锋陷阵的士兵,因为只有那置于生死于度外的感觉才最让我享受。
说起来,我辛兴民还不是辛氏家族的嫡系,仅仅只是一个分支而已。在我年轻时,为了考取功名,不远万里,从我的村庄徒步跋涉到剑仙城参加考试,却不曾想被奸人所害,剥夺了功名。当我返回村子时,又饱受同村人的指指点点。那个时候,我整天浑浑噩噩的过着日子,家庭越来越贫穷,我的妻子不能忍受我颓废的样子,选择了离开。后来,由于交不起房租,被迫离开了家乡,一路流浪至北方。
可能世道就是这样,当你荣华富贵时,许多人都会过来阿谀奉承;而当你颓废不堪时,他们又会躲得远远的,生怕会招惹上你这个煞星。
这一路我遭受了多少白眼呢?我自己也数不清了。遭受了多少顿痛打呢?看我背上的伤就知道了。每当我走到一个镇子,镇上的人总会离我远远的。因为我脏,因为我臭,因为我是个乞丐一文不值!镇子上的恶霸就喜欢欺负我们这些弱小的外来人,我辛辛苦苦乞讨来的钱被他们以各种名义收走了,更要命的是,还有忍受他们的痛打。
那时,我的尊严早已丧失,我不堪重负,多次想轻生。可是心里面很不甘心,为什么?上天不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
我不想死,活着很好,不是吗?可是,我不愿意这么屈辱的活着,于是我流浪整个大陆,不曾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直到后来,我流浪到了侠隐村...
我真的没想到,我的救命恩人居然是个比我小二十多岁的小孩子。我的心早已枯萎,却不想那个小孩居然走到我面前,蹲了下来,递给了我一个馒头。
这是第一个给了我尊严的人!
哪怕他还小,哪怕他以后或许会忘却。但是,我永远忘不了那真诚的眼神。他给予了我足够的尊重,从他的眼里,我看的出,我并不是一个乞丐,仅仅只是一个落魄的穷困书生。我的尊严再次被唤醒,让我拥有了无穷的动力。
不过,那个小孩好像是在逃命,或者说是在躲一个人。在馒头递给我后,又急急忙忙的跑开了。
这就是我和风帅的第一次相遇。
当然最有意义的是第二次,那是一个不见明月的晚上,我流浪到剑仙城,睡在一个大水缸旁。突然,我发现这个水缸有些不对劲,因为我睡的地方泥土较为松软,不像其他那样硬实,我怀疑这下面肯定有一个空洞,却没想到是风帅藏在这里面。
说起来,那个叫成天赐的小男孩长得真是可爱,只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整天要缠着风帅?两个男性之间不是不能结合吗?也不可能在一起吗?可是为什么成帅这么起劲?
不过,在成帅询问我风帅的下落时,我就知道如果敷衍了事,他一定不会罢休。同时我也在赌,赌风帅已经藏在了地洞里,结果我赌赢了,成帅只能愤愤的离去。
当风帅邀请我入伙时,我大吃一惊。因为之前,没有任何人给过我这样的待遇,在风帅面前,我们是平等的,不会因为我是个乞丐而嫌弃我...那个时候,我深深地意识到,这个叫风破野的少年日后一定会大放光彩,跟着他混,不会错!
我又一次赌对了。风帅真的是绝世奇才!参军不过七年便走完了别人七十年才走完的路——从籍籍无名的小辈晋升为威震一方的八军!我也沾了他的光,因为我一直做他的副将,辅佐他。我承认,虽然平时我有些碎碎叨叨的,风帅偶尔也会有些不耐烦,可是我们这七年合作的很好!后来,要不是大元帅把我调离了他,我甘愿一辈子掩埋在他的光芒下,做一个默默无闻的陪衬!
天才总会遭人嫉妒,风帅也是如此。玉碎滩战役之后,风帅的身体情况急转直下,急需休养。而剑仙城城里的那些王公贵族却联手逼迫大元帅把风帅调到棋盘谷前线。对..正是因为他们,才有了棋盘谷惨案!
我永远忘不了风帅在临终前所传递给我的信息,那是在暗示我,人族要想走向辉煌,必须先除掉那些毒瘤!
那是风帅用最后的力气所表达的。之后,便撒开了手,闭上了眼睛。
那时,我快五十岁了,头发都快白了。可风帅呢?年仅二十五岁当上了元帅,却遭人陷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莫过于此,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拼死也要完成风帅给的任务!
只不过,我没想到,这件事情牵扯到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若将他们连根拔除,那么剑仙城势必元气大损,再加之当时人族刺天岭战役的惨败,羽族直逼剑仙城。人族上下空前团结不宜做这种内讧之事,所以我将我的仇恨暂时压抑了下来。
但,一时的忍让不代表后退!终于,十九年后,我的任务完成了,我把那些当年与羽族勾结的王公贵族杀掉了,而且还是灭门!那个时候,我不再是剑仙城的大长老,我已经成为了嗜血的恶魔!但我愿意当这个恶魔,去扫除这个世道的不公,以求安慰风帅他们的在天之灵!
我是个书生,我会算计!幽魂和玄冥以为控制了我就可以控制整个人族,却不想他们也是我的两颗棋子。若不是它们,我辛某的清名将不复存在。同时,它们也造就了一个人的崛起,那就是林栀鸢。
我一直以为,斩神剑只存在于神话当中,却不想真的存在。斩神剑本就是至阳神器,掌控它的人非纯阳体质不可。而林栀鸢着实让我吓了一跳,一个阴柔的男孩子居然能够安然的掌握斩神剑,并且能够操纵它将幽魂玄冥封印在残山深处。看来,人不可貌相啊!
不过,林栀鸢我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怎么感觉有点像成帅小的时候?
说起林栀鸢,我想起了我的义子长缨。一个从雪地里捡来的孩子。我原本以为我已经习惯了独居的生活,却不想长缨的到来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自从妻子离开我后,我就没有娶过女子了。但是,我的内心十分渴望有个儿子为我延后啊....不过,由于战事繁忙,不得已暂时放下了儿女情长,长缨的出现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欢乐,也让我体验到了什么是亲情。
换句话说,长缨不仅是我的义子,也是我的“恋人”。我不是什么恋童癖,只是感觉吧,在长缨身上,我体验到了心动的感觉。这种心动不是情爱,而是那真挚的亲情。
有个可爱的义子也不错嘛!
只是,长缨好像和林栀鸢不对眼,谁也看不惯谁。毕竟他们俩个的外貌特征何其相似,打架斗嘴的能力又旗鼓相当,在军事上的造诣二人颇有相同之处,只不过林栀鸢的打法有些不切实际,而长缨却过于保守。若是他们两个结合在一起,我相信必能裨补缺漏,有所广益。
我要走了,我又要去远方与风帅他们作战了。但是,我却留下了这千疮百孔的剑仙城,我的心里很是愧疚。仲陵啊,我对不起你,希望你一个人也能打理好剑仙城,相信我写的信你也看见了吧。如果你遇到了什么难题,去玄武山问问老华吧,他是智者,肯定能帮你解决好问题的。
啊,这阳光越来越刺眼了,看来我该走了。
再见,长缨;再见,我的老友们;再见,我的剑仙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