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我会想,“异世界”到底是不是真实的呢?我和三勺穿越到异世界的事情,说到底,是不是只是一个梦境呢?
我这么怀疑是有原因的,因为我们在异世界中所拥有的记忆越来越淡薄了。就像是一个昏昏沉沉的梦,在睡着的时候无比真实,醒来以后却恍如隔世。最后在我的记忆中,除了几个模糊的名字和印象以外,我对那个剑与魔法的异世界已经全无概念。
而据三勺说,在我回到现实世界以后,他小说的文档就自动消失了。与此同时,他原本存留的异世界记忆,也随着我的归来而逐渐模糊了。
……是梦吗?虽然这确实像是我们的臆想,但是有件事情却又无可辩驳地存在着,让我们不得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出来吧,魔剑·瓦莱汀。”
一柄装饰华丽,表面散发着不详黑气的长剑从我体内分裂而出。它静静地悬浮在空中,无情地藐视着牛顿爷爷的万有引力学说。
……没错,这把剑竟然跟着我一起回来了。我魔王的力量并没有消失,而是载着魔剑一起回到了这边的世界。
我还是……魔王。
但是书归正传,就算拥有着魔王的力量我也没有享受着更加优渥的生活。我曾经幻想着这样的情景:一个年轻可爱的女孩子被抢了包,猥琐的歹徒带着匕首逃窜。然后我恰巧在附近买菜,于是临危出阵,温柔地对女孩说着类似于“baby,就交给我吧”之类肉麻的话。三下五除二就把歹徒制服了……可惜我们街区治安还是太好了,大家都不怎么犯事。派出所的民警更是一个赛一个的勇猛,根本就没有本魔王的出场机会啊……
我、我还能做什么?难不成还要继续搬砖吗?最后我还是重操旧业,继续着我作为插画师的工作。如果不是最近三勺吵着闹着要追那个女孩子,而且还把我也拉进来的话,我倒还想多过两天这样的快活日子呢。
反观现在的三勺,他已经对着电脑愁眉苦脸一上午了。看来他还是不能从那个女孩的单恋中走出来啊。
为了防止他钻牛角尖,我语重心长地拍了拍他:
“三勺啊,我可提醒你,现在能让你追到那姑娘的办法只剩一种了哦。”
“哪一种?”
“委婉地说,就是你必须得舍弃点什么。”
舍弃的东西是身为男人的自尊,社会舆论的看法,家族的后代和……那玩意儿。没错,想要杀死魔鬼自己就得先变成魔鬼,想要追到蕾丝就得自己变成铝孩子。这就是……等价交换!
不过很可惜的是三勺并没有理解到我的意图,他竟然还一脸嫌弃地问我:你到底在说什么屁?
“就是让你自我**的意思。”
“自我**?那不就成太监了吗?!”
神特么当太监,让你割是让你去当个女孩子。再说当太监又怎么了?你有那么多小说都太监了,难道还不敢真太监一次?没有当太监的觉悟就不要太监。
这番话说完连我自己都觉得绝妙非常,如果以后我出名了,网文界就会流传着这样一句名人名言:
没有当太监的觉悟,就不要太监。
———鲁迅
遗憾的是我的深刻思想并没有让三勺感动,他拍案而起:
“先把你那莫名其妙的话放到一边,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了?”
“我要和萍萍当面谈谈!”
记性好的朋友应该还记得,“萍萍”就是那个拒绝三勺的毛巾女孩。她全名叫郑洛萍,烨城大学专科二年级的学生。
看到三勺豪言壮语的模样,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一意孤行”的含义。我稍微一想就想象出了他被拒绝的悲惨样子,忍不住劝阻道:“人家都明明白白地拒绝你了,你还瞎起什么劲?”
“不,我要当面听到她说出来,那样就算被拒绝也圆满了!”
……那你一开始让我去谈什么口风啊!你自己直接去找她不就好了!绕了半天,结果还是要自己出动。
“呵。”三勺鄙夷地叹了口气,眉宇间竟有一种“没经历过的人,怎么会懂爱”的沧桑,真是让人火大。但我能怎么样,我不还是得奉陪。谁让我是他的朋……损友呢。
权当看个笑话,就奉陪吧。(三勺:……)
“好,老王。联络的事情就拜托你了,我现在先去准备准备!”他触电一般地跳了起来,一口气冲向了卧室。我说,你虽然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但是人家女孩子还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呢……
“啊?又要见我?”那个叫萍萍的女孩子明显有点不耐烦了。
“嗯,实在不好意思,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我为什么要替三勺求人啊。“他可能只是希望能最后和你谈谈,以后绝对不会再骚扰你了。”
“唉……”对面传出了叹息的声音。“上次见了你一面,我看你好像是一个挺正派的人。如果这次你也来的话,我就放心去和他聊聊。”
“我?……嗯,好的。我去。”
我去。干嘛又要扯上我啊。
我们约好十点钟在奶茶店见面,然后就挂掉了电话。现在时间还早,我于是打开了三勺的电视消遣。
“本台最新消息,市内一辆金杯中巴车冲破高架桥,造成了新瑛路的道路瘫痪。所幸在场并没有人员伤亡,经调查,金杯车的驾驶员系酒后驾驶……”
新瑛路不就是我以前租房子的地方吗,现在的我被编辑部提供了更加便宜的住所,在三个月前搬的家。虽然现在已经和三勺差不多算合租关系就是了。
这则新闻不禁让我触景生情,我当场吟诗一首: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啊,好诗。大家千万不要酒后驾驶。
话说三勺这家伙,换衣服就换衣服吧,竟然还三番两次地半裸着跑出来问我的意见。
“老王,看我这条领带怎么样?雪之下同款!”
“噢噢,不错。”我随口敷衍。
“老王,这身西装呢?”
你有病吧,大热天的还穿外套戴领带。不要命了?
“老王,这件衬衫呢?Panda的!”
“你想说的是Prada吧……咱别装高端人士好吗……”
“老王,这条决胜内裤……”
“……请立刻去世!”
最后温柔的我还是给他精挑细选了一个口罩。对于我来说,他遮住脸的时候,就是他最美的时候。
在接三勺茬,不断重复吐槽过程的同时,我突然间地从电视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那个车祸现场的摄像机中,一个红色衣服一闪而过。
诶……那是谁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