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怀疑并不是没有理由。他不但多次出现在我和敌方约定的决斗地点,而且他每天都去的那家咖啡店,曽是‘同盟’在这里所设的隐蔽处(Safe House)之一。许方忠来救周霖的时候,他也在场,得知了这个人曾经是同盟的成员,一天后,许方忠就死了。”
“……这些都是巧合而已吧?你不觉得太可笑了吗?雪华,你想想看,在这个国家里一个普通高中生,怎么可能突然就变成了残忍嗜血的职业杀手?还是专门猎杀同盟成员的暗杀者?”
“你已经亲眼见识过了,这个人并不普通。”
“哪里不普通了?你忘了那个地下城吗?!你看见他在那帮佣兵面前吓得那个样子!如果他真是你说的那个‘守护者’,那个时候又怎么会不要命地演戏?”
“你记得他在佣兵面前摔的那一跤吗?”
“记得啊,他吓得站都站不稳,这怎么看也是普通人的反应吧?”
“他摔跤其实是为了退掉那发上了膛的子弹。因为我只把弹夹卸下来了。”
“……??”
“而且还心细到解除空仓挂机,又挂回保险,让人看不出来。后来你也看到了,他确实懂得用枪。”
“但是,那次可能只是运气好而已啊?”
“什么样的运气,才能让人‘偶然’在那样极端的状况下,打出那样精准的一发子弹?而且,他们那一群人配发的手枪,都是安全性很高的半自动手枪,有握柄保险,真正的生手是一枪都发不响的。”
“……”
“以你的经验,这个国家的高中生接触手枪的机会又有多少呢?如果是何若晗还可以解释,因为她父亲是警察。”
“……”
手枪使用方面的解说,李天同根本没有听明白。只是似乎自己的这个朋友,如同自己隐隐约约的感觉,确实有些什么不得了的本事。
“在地下城的时候,我握过他的手,发现他的手掌和虎口位置都有明显的老茧,如果不是惯用冷兵器,是不会有这么多老茧的。”
看到李天同惊愕的表情,歆雪华报以怀疑的视线,
“你真的一无所知吗?”
“可是……可是我可以发誓,林昱远这个人是出生在这个城市的!就在我妈妈的医院!我可以找出生证明给你!我们一起长大,我了解他,他绝对不可能是你在找的那个人!”
“你确定吗?”吹雪危险地眯起眼睛,“那么中间你们分开的十年,你又知道他在做什么?你又怎么能确定十年后出现在你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你认识的那个人?”
“你……你在说什么……”仿佛被戳中了要害,李天同耸起肩膀,别开了视线。
“你真的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吗?”歆雪华向前走了一步。
仅仅是这一步,却瞬间带来了巨大威压感。
铺天盖地,如同尖刺一般,压迫着五感。
李天同感到冷汗划过鬓角。
把刚刚他在齐乐乐身上感觉到的那种让人如坐针毡的不祥气息,再扩大一千倍,就是如今他从面前这个瘦削女孩身上感受到的压力。
浑身的血流都像是停止了一样。指尖变得冰凉。
如果不说实话,就会被杀掉。
虽然她并没有这么说,但他却清楚地“知道”这样的一个事实。
虽然没有和她四目相对,他却知道那双棕金色的眼睛正死死地锁定在他身上,如同盯紧猎物的老鹰一样,随时准备俯冲而下,将对手撕碎。
再也不是平日里那个安静的转学生。
眼前的这个人,毫不掩饰地把体内即将脱缰而出的危险力量展现在他面前。
优雅而残暴,如同拥有了理智的野兽一般。
原来,这才这个身为“七圣者”之一的女孩子真正的样子。
他听到她在耳边继续说道,
“确实,‘林昱远’这个人出生在这个城市,但是他在6岁的时候宣告失踪。现在叫这个名字的人,是一年半以前才来到这个城市的,不是吗?”
“但是……”李天同艰难地开口,深吸了一口气,仿佛鼓起所有的勇气一般,慢慢抬起头,迎向她的眼神,
“虽然我没有证据,但我就是知道,他是小远,他就是我认识的那个人。
“这一点,我可以用性命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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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有证据,但我就是知道,他是小远,他就是我认识的那个人。”他直视她的眼睛,本能的恐惧令他的脸扭曲着,但是他没有退缩,
“这一点,我可以用性命担保!!”
他强迫自己直视着那双棕金色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开始讲述他记忆中关于这个好友的一切。
他们最初认识的时候是幼儿园,林昱远是个出奇淘气的小孩,他对这个小孩的最初印象其实并不怎么样。他只是记得,这个孩子总是被漆黑的豪华车接送上幼儿园,常常闯祸,身上总是带着大大小小的伤痕,但是从来也没有哭过。但是有一次他偶然发现,林昱远的家就在他鹭翱西区的旧家附近,坐落在一片欧式小区中,是一栋装修精美的二层洋楼。听去开过家长会的母亲说,林昱远有一个外貌英俊,风度翩翩的父亲,但是李天同印象中从没见到这个父亲和儿子一起出现过。鬼使神差下(请参考番外篇:捣蛋鬼的故事),李天同总之和这个捣蛋鬼成为了好友,从此在他带领下四下祸害惹事,也没少被母亲教训过。
上了小学,又是同班,两个死党自然高兴的要命,天天混在一起。慢慢的,李天同注意到了林昱远身上那些不断累积、愈来愈严重的伤痕——手臂内侧多处被利器划破的痕迹,小腿上条形的红痕,肩膀上一片一片的烫伤——尽管他一直笑嘻嘻地说是自己摔的碰的,但迟钝如李天同也开始觉得不对劲了。跟母亲商谈之后,母亲带着他去拜访了林昱远的家。
开门看到李天同的瞬间,林昱远眼睛里的恐惧,他至今还无法忘记。他见到了那个传说中的俊朗的父亲——尽管现在已经记不清楚那个人的模样——他非常得体地接待了他们母子,林昱远则是低着头坐在父亲身边的小板凳上,几乎一动没动,偶尔在父亲提到自己的时候抬头,僵硬地笑笑。李天同的母亲隐晦的提醒他说孩子身上的伤痕有可能是自己玩的时候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一些“来自家庭的外力”导致的。这个人就客气地说了一些诸如这孩子就是喜欢闯祸,还请多多照顾的话。临走的时候,林昱远把他们送到门口,忽然死死地抓住了李天同的胳膊。
“你别走好吗?”
李天同还清晰地记得,这个比他瘦弱太多的孩子用尽全身力气抓住他的胳膊时,那个颤抖的声音。
但是他正被母亲催促着,就犹豫地看了一下大门外母亲的方向。
就在这片刻的犹豫中,林昱远自己放开了手。
他对着李天同,又露出了一如往常的笑容。
“快去吧。再见,同同天。”
之后,林昱远有一周没有来上学。
学校打电话去问,说是生病了。李天同去了他家门口敲门,却被管家拦在了外面。母亲因为正在外地出差,他想了想,还是放下了准备去求助的电话。
一周之后,再看见林昱远的时候他瘦了一圈,整个人好像只剩下骨架子了。他的右臂上打了石膏,用布条挂在脖子上。
李天同在那一刻,才明白了当时林昱远拉住他胳膊说“别走”的意思。
但是自己的这个好朋友,还是用他招牌的开朗笑容,对他说:“同同天,早安。”
他愣愣地看着他,然后一把上去死死地抱住,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惊天动地,谁都劝不住。林昱远全身完全僵住,最后慢慢腾出自己的左手,紧紧捉住了他的肩膀。
“没事的,我不要紧的,别哭。”
他只是不断轻轻地重复着这句话。不知道是说给自己,还是说给李天同听。
学校的心理咨询老师跟林昱远聊了很久,最终他还是笑着坚持说自己“只是摔倒了而已”,老师无奈地只能作罢。当晚李天同连拖带拽地把林昱远带回了自己家。刚出差回来的母亲一看就知道了是怎么回事,转身去打了几个电话,回来之后,给两个人做了一桌好菜。
夜深了,母亲关上灯,两个孩子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李天同轻声问道,
“小远,还疼吗?”
他的好友眨着那双大眼睛,在黑暗里静静地回答。
“只要不去想它,就不疼啦,真的。”
李天同鼻子里一阵酸,他想起白天自己那有点丢脸的惊世一哭,连忙把脸转了开去,不去看他。
“同同天,谢谢你。”
和这句羽毛一般轻声的道谢一起,他感到自己右手的袖子被轻轻拉住。
不知为何,忽然乱杂的心情就平复了下来,他安静地入睡。
第二天一早醒来,身边已经空了出来。
昨天晚上那个孩子穿过的睡衣,被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小凳子上。
如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的那天一样。
他满心以为,只要到了学校,就又能看到那个古灵精怪的孩子四处惹事,然后扑上他的后背,对他说一声:“同同天,早安。”
但是,学校里面再也没有了林昱远的身影。
学校到他家里去问,李天同死活要跟着去,但是在那个装潢豪华的家里,却没有见到林昱远,或是他的父亲。
管家只是面无表情地说,小少爷已经被送去某个遥远省会的贵族学校。
跟管家要证据,他便真的拿出了转校申请。
李天同的心一下子空了。
他连再见都没有说。
从今以后,那些疼痛,那些苦那些罪,他都必须要自己一个人承受了吗。
他只能一个人,不断地告诉自己,没事的,我不要紧的,别哭。
于是李天同明白了他总是笑着的原因。
因为当他无法再笑出来的时候,当他无法不去想那些苦痛的时候,也许他真的会崩溃的。
李天同哭得非常非常伤心,仿佛他一辈子都不会再这么悲伤了一样。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完结。
十天后的深夜,他被大批呼啸而过的警笛声惊醒。
望向窗外,一条街开外的那片欧式小区,林昱远家的方向冒起了滚滚浓烟,从这个距离都可以看见鲜艳的火舌。
不知为何,明明心里清楚好朋友已经不在那个家里了,他还是发疯了一样要往火场里面跑,被母亲死死地抱住。
大火到第二天清晨才被彻底熄灭。
在那栋烧焦的房子里,警方只找到了两个成年人烧得不成样子的尸首,并没有小孩子的尸体,这是他唯一的安慰。
此外的这件事情,是李天同长大了一些以后,母亲才告诉他的。
那间洋楼里,在唯一没有完全烧毁的地下室,警方发现了一个安了隔音门的小房间。房间里没有灯,只有一个小小的窗户伸出地面;地板上有一些用精致的儿童餐具盛放的、没有吃完的食物,此外,还摊开着一本小孩子看的图画书,不过已经被翻得快要烂了。墙壁上则布满了用铁钉一类的尖锐物体刻出的幼稚涂鸦。
时至今日,李天同还是不愿也无法想象,他的好友的幼年,在这个看似精美豪华的“家”里,渡过了怎样的生活。
而当时的警察调查的结论是,这家那个6岁的小儿子,就这么凭空“失踪”了。
他并没有转去那个所谓的贵族学校,地下室里的食物甚至说明,他直到火灾发生的当天,都应该是在这个“家”里的。
他去了哪里?他还活着吗?
得知这个真相之后,李天同不止一次地试图用自己的情报网查找自己幼年好友的下落,却没有结果。他已经开始劝说自己接受这个现实了——
他最初也是最好的朋友,是真的从他的人生当中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