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微乱的舞步

作者:balorcat 更新时间:2010/3/28 0:27:41 字数:0

第七章

郭彧不知道自己怎样在迎来放学的。当他走出密德萨斯学园大门时,才发现白天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浑浑噩噩的一整天阿,上课的内容什么都没有听到。

走在学园外的步行街上,郭彧依然没办法从困扰自己的问题中解脱出来。

关于她的问题。

名字叫做唐糖,通常被称为Sweet的女孩子,她到底去哪里了,她为什么没有回家……

郭彧发现自己想不出能让自己信服的答案。

郭彧所知道的唐糖,只是邻班的女生。他完完全全的不了解她,即使是昨天,也没有和她说过话。

可还是在意她……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那次运动会吗?当时的她在场边很有气势的高喊着,为自己的班级打气,从早上比赛开始一直到黄昏当天的全部项目结束。虽然最后声音变得沙哑,可她在斜阳之下笑起来的样子,是如此的让人心动。

还是那个时候?下课时从隔壁的教室经过,看见她单手托腮看着窗外,另外一只手在桌上敲打的一首古老曲子的拍子。在嘈杂之中,没有其他人注意吧,应该只有自己听到了,还以为那首曲子现在已经不会有别人知道呢,心底有一种隐隐的获得知己的感觉。

或许更早吧……早起在学校锻炼的时候,不经意向着遥远不可及的蓝天望去,却看见了高高的教学楼上,她在窗边的脸。风拂过,吹乱了她的刘海,那样的神情多么的落寞。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人能看见吧,让人不由得想靠近她……

没有办法找出开始的时间啊……

因为一直,一直都在在意她……

“还没有回家……那她去了哪里呢?”

“如果问的是Sweet,我好像知道哦。”

随着声音的出现,郭彧的后脑也挨了一下。

“连续两次被Toni打到,郭彧,你真的是一反常态。”

郭彧看着出现在身边的托尼和永霖。托尼笑嘻嘻的双手抱在脑后吹着口哨,永霖则一脸严肃的推了一下眼镜。

“你怎么会知道的……”

“我们是朋友嘛,这样的事情,怎么瞒得过……”

永霖在旁边咳嗽了一声。

“……怎么瞒得过Rain的眼睛。”托尼结结巴巴的把话说完。

永霖依旧虎着脸:“要谨言慎行。”

他停顿了一下,看着已经涨红了脸,紧张的身体在颤抖的郭彧,接着说:“Toni也不是要有意对你有所保留,只是他不知道你对唐糖特别关注。”

托尼拍着郭彧的肩膀:“没什么可担心的,只是离家出走而已,这个年纪,谁都会有几次的。”

“离家出走?”

“只是猜测啦,反正应该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郭彧在心里说着,说没有遇到危险时你不知道吧。

托尼绕着郭彧走着:“我的室友昨天晚上,恩,不对,应该是今天了,今天早上还见过她。”

郭彧只能跟着托尼的迈步而转身:“室友? ”

“我记得是个埃及留学生,还是新教的牧师。”永霖说着。

“兼职牧师,伊斯兰世界走出来的新教兼职牧师,多么的有趣。”

托尼说着,他似乎感觉到郭彧投来的目光开始闪动寒光了,急忙回到了正题。

“他还有一个兼职,在一家24小时的书店作晚班的营业员,从下午5点到早上5点。他今天早上在书店看见Sweet了。”

“他认识Sweet么?”

听了郭彧的疑问,托尼摇着头说:“他不认识,但是我认识阿。那家伙只是看见一个可爱的女孩,于是随手用手机照了像,然后发给了我。放心,据说她看上了一切安好,应该只是……”

“书店,书店在哪里?”郭彧打断了托尼的话,急切的问着。

“公园的前面塔冢路上。”

“Rain也知道么?”

“偶尔会去。”

郭彧感觉到托尼和永霖的声音似乎变小了,因为自己已经跑了起来。向着书店所在的方向。

“喂,你现在过去她也不一定在阿。”

托尼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已经有些模糊了。

是的,也许她已经离开了。

但是没有办法,身体不由自主的,已经动起来了阿。

夕阳下,被同伴丢下的两个少年继续沿着步行街走着。

“这个家伙,果然到了思春期了么。不过,我可从来不知道Grace喜欢Sweet,Rain你是怎么知道的。”

“……”

“难道是因为……啊……我错了……すみません,永霖樣……啊……”

上城区街角的公园被周围林立的高楼罩在影子里,灰蒙蒙的天空被簇拥着的高楼切割,变成块状。

不远处的十字街口,构成了这座城市的血液的车流和人流,在如同心脏跳动般的交通灯的红绿变化中交错穿梭着。

道路尽头的大厦,金色的外层玻璃在光的魔术中闪着七彩,大厦顶端“薛氏”的广告牌和太阳争夺着天空的霸权。

狒狒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写在天上的自己拥有的姓氏,把身体又向后靠了靠,把头偏到了一边。

真是该死,为什么在任何地方都逃不开……

因为根本没办法逃脱吧……

从出生之日开始,所拥有的姓,已经注定要跟随一辈子了。

不过当时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姓“贾”也好,姓“史”也好,姓“薛”也好,都只是一个用来称呼的符号。

后来到了什么时候,发现其实真是不一样了呢。

第一次双手沾满血的时候,还是第一次看见血的时候?

那种事情怎么可能记得……

其实大概很早就知道了吧。

很早很早……

知道了自己拥有的姓的意义,知道了自己最终的走向和归属。

所以,一直很少和他人接触。

不是普通人中的一员,早晚会同他们分道扬镳的。因为害怕最后的孤单,所以选择了最怯懦的办法。

那个时候还是太小了,也太傻了。

如果多有几个朋友,现在的自己也不会自暴自弃到如此地步吧……

“把自己的错误推到其他人的身上,身为人类的悲哀啊。”

狒狒自嘲的笑着,他掏出了手机看了看,没有新的短信也没有任何来电。

“还不到时间吗……”

不远处,三个大概是刚放学的少年在步行街上走着。

其中有两个,他们的身高几乎明显的相差了一个头,他们在打打闹闹着;而另外一个戴眼镜的,则扮演着安静而理智的调和者的角色吧。

狒狒猜测着,看着三个少年中的一个快速从同伴的身边跑开,而剩下的两个则又比划上了。

“如果把其中的一个换掉,差不多就是那个时候的样子吧……”

狒狒回味着自己说出的话。

“那个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居然没有任何清晰印象……

明明应该是被深深铭刻,一直到老了以后还能拿出来作为笑谈的……

可是现在已经把全部的细节都忘记了……

人类的脑子真是不可靠的东西啊……

正是因为善于忘记,人类才能伪装出坚强的样子,努力的生活下去吧。

不过,即使是再善忘,也会一些东西无法从心底抹去的。

——“嘿,傻猴子,我还差三张就收全了哦。”“我就差一张拉,哈哈。”

——“哪,傻猴子,答完了记得给我传条。”“中间隔了三排啊。”“想点办法啊。”“好,我给你叠个飞机丢过去。”

——“喂,傻猴子,刚才那个球应该传给我的,我可以投三分了。”“明显我的位置比较好。”

——“唔,傻猴子,数学和物理还是我比较高,语文差不多……”“历史和化学我都遥遥领先阿……虽然总分比你低一点……”

——“啊,傻猴子,五点钟方向,有影刀砍我的狂徒,派几个房子过来。”“你慢慢等啊,我还没升速度呢!”

明明只是平凡的事情,汇聚起来却有了不可思议的力量。

唯一的朋友阿,好像自己的救命稻草一样的存在。

会满怀喜悦的想着,他和自己一样沉入这样的世界真是太好了。

狒狒深深鄙视着怀有这样想法的自己,也决心尽最大的努力完成作为朋友的义务。

所以,就算是忘记了细节,忘记了缘由,可那家伙在心底所在意的人,想要守护的人,也一定要帮他守护下去。

是的,对那家伙来说意义非同寻常的人。

是那个有着黑色的长发,惨白色的肌肤,好像文艺复兴时期的画作上仕女一般的少女。

是那个只会在夜幕降临后出现,充满着危险气息的,谜一般的少女。

应该见过她,应该认识她,应该熟悉她,可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靠不住的记忆阿……”

狒狒再一次向口袋摸去,这一次却是掏出了一个桔子,他慢慢的把桔子皮完整的拨下,一片一片的把果肉放入口中。

“明明是同一个果实……也有的酸涩,有的甜蜜……”

脑海中女孩的样子慢慢的模糊起来,和另一个的金发的少女重叠,最后被那个娇小的金发少女所取代。

——最初见到的时候,还是被家人簇拥着的小小的女孩,因为是第一次从加拿大回来,加上几乎语言不通,只是躲在叔叔的怀里。

——但是很快和自己就熟悉起来,家人的称呼中第一被叫出来的就是自己这个“哥哥”,过年前后跟着自己在满是积雪的院子里跑来跑去。明明还是个爱哭的小丫头,却格外的喜欢放炮。

——再次回来的时候是过了几年的夏天了,跟着祖父母的海边度假。头发扎成了马尾,但是看上去依然是那么小,还会因为想家而偷偷在祖母身边撒娇。在自己面前时,大部分时候都是听话的小跟班,不过也有时不肯示弱,比如抓螃蟹和挖蛤蜊都嚷嚷着要比赛。

——再次见到的时候,头发放了下来,从前的疯丫头消失不见了,俨然是淑女的样子。和家人相见时能做到落落大方,唯一用称呼的,还是自己这个“哥哥”。

可是……

为什么要回来……

好不容易有机会脱离,到了那么远的地方,为什么非要回来……

就算是想要回来读书,也没必要去掺和家里的事情啊……Angel……

“需要守护的公主有两位,作这样的一个骑士还真是辛苦……”

狒狒扬手把桔子皮抛入一边的垃圾筒。

此时,他的手机响了。

“这一定是娱乐活动的……骗人的……”

林子峰对自己说着,他正藏身于街角的黑暗之中,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的在体内疾驰。

“一定是玩笑的……”

林子峰继续说着,他的腿在颤动着,不,可以说林子峰的全身,甚至连呼吸都在颤抖,全身只有双手僵硬不动。

林子峰的手上握着一把沉甸甸的黑色器物,平时在隔着屏幕的另一个世界才能看见的,危险的、只要手指扣在机簧上就可以决定他人生死的武器—— 一把手枪。

如果对轻武器熟悉的话,可以认出是一把Glock19。但就林子峰而言,他只知道自己手里握着的,是被国家严格管制的违禁物品。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之前所发生的事情,对林子峰而言都缺乏真实性。他抱着寻死的决心,走上了那座带来生命转折的大楼,但是在大楼之内,一百零七层,却遇到了一个自称是大楼现在的所有人的青年。

那个青年太奇怪,好像可以洞悉一切。就是因为遇到他,强烈的好奇让林子峰把自杀的念头暂时抛在了脑后,浑浑噩噩的离开了。

然后口袋里,自己传来了声音,是一部陌生手机的短信铃声。

是冒险开始的指令。

仿佛是电影中的情节,林子峰按照短信,找到了附近的一家超市,用拿到的号码开打了电子存物柜,迎接他的是到下一个地点的新的指示。

然后,从健身房的存衣柜,到火车站的服务台,甚至还有一条路标在留在酒店的私藏酒瓶上。

跟着不断的线索,林子峰在新京上下游走,最后,被带到了这里,打开了黑暗小巷中的垃圾箱,从垃圾箱的侧壁取出了胶带封贴的纸包中,撕开纸包,显现出来的,就是现在拿在手里的这把手枪。

伴随着手枪的,还是一张小小的纸条,纸条上写着:

“对面街上有一家24小时营业的书店,持枪冲进去,实施抢劫吧。”

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林子峰只会对此一笑了之吧。一天以来过于虚幻的经历,让他失去了对现实的实感,他已经在脑中形成了遵循指示而行动的惯性。

他告诉着自己,只是某种玩笑或者实拍整人节目之类,一定有人在看着他偷笑。

他发现自己并不难被说服。

手里握着枪,他向着街对面亮着等的店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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