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猎鹰日常

作者:天使在身边 更新时间:2018/1/7 11:20:35 字数:2088

转眼间沈梦瑶已经在猎鹰一周了,其实对于适应力很强的她来说,第二天就适应这里的生活了。

那个回归失败的梦,让沈梦瑶对灵力压缩的愿望有些迫切起来,她可不想等自己灵魂穿越回去后,另个世界自己已是坟头草三尺高。

李金荣那种极端的自虐式训练,沈梦瑶还暂时不想去尝试,因为上次的灵魂疼痛给她留下的阴影还没有淡去。所以暂时她按照许小菲介绍的经验,努力去感知不同阶段的晕眩状况,以达到最大程度的灵力压缩积累。

另外许小菲也告诉了沈梦瑶,她们这种体质在晕眩到一定程度时会产生一种像喝醉酒似的兴奋与冲动——这种异常情绪才是容易导致训练过量的罪魁祸首。所以一旦这种异常情绪出现时,必须小心克制和压抑,最好在这种兴奋控制不住之前提前离开射击场以避免训练过度。

沈梦瑶这才明白了为什么上次许小菲射击后,一副跟酒喝多了似的样子了,而且之后的自己也是那个样子,各种表现都跟乙醇摄入过量很像——兴奋过度,原形毕露。

不过许小菲的性子本来就是有些豪放的,只不过变得更豪放了些而已。沈梦瑶则完全不一样了,兴奋后所显露出的本性的豪放和女妖日常里所表现出的女性婉约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没办法啊,谁让她日常里要用女妖的身份来生活呢。

在这一周里,沈梦瑶的各种新手培训课程也陆续开始了。她发现这些培训和原来世界时的那些特种兵课堂很像的(在另个世界时被老爹塞进特种部队培训过),但和原世界不同的是,许多内容都可以用小法术来做辅助。比如说侦查和隐匿,有些手段就是用直接用法术来实施的。

还好,这些都是些消耗灵力较少的小法术,对沈梦瑶这半妖体质来说尚且可操作,只不过实施起来有些吃力。同时她也开眼了——曾经自己费劲心思收集的那些小法术和猎鹰内部使用的这些法术比起来,真是**丝技能和土豪技能一般的差别。

沈梦瑶这才知道法术也是分优劣级别的。消耗同样数量的灵力,不同法术所气的效果差别很大。越是高级的法术,越能充分利用消耗的灵力。而低级法术,像小火球术,沈梦瑶耗尽身上的灵力存储,也只能发出两三个烧掉胡子眉毛的燃烧团子而已。

不过猎鹰的法术相当于是内部秘密,要签订保密协议的,严谨向非猎鹰组织的术士传授这些法术。如果本人将来退出了猎猎鹰组织,则严谨使用这些法术,违者一经被发现,将被追究责任。

沈梦瑶对于法术的学习是很有悟性的,猎鹰的法术老师非常看好她。沈梦瑶感觉这要归功于之前的女妖对于法术的那种执着,柔弱体质的她太想让自己变强了。

想到这里,沈梦瑶又开始迷惑起来女妖体质的变化了,那就是现在的强壮和曾经的柔弱简直不像同一个人,而这种变化是从自己第一次灵魂穿越过来时开始发生的。在那个地下车库,自己测试力量时徒手砸坏水泥墙壁,这在女妖魂穿之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沈梦瑶摇摇头,努力让自己不去想这些屡不清头绪的事,她现在可没这个闲时间,她现在最重要的人物就是提高灵力级别,让自己尽快穿越回去。

一线猎鹰队员的工作周期并不是按照星期计算的,而是每五天一循环轮换:每工作四天,休息一天。每个小队的休息日是错开的,这样可以保证一周里每天都有猎鹰队员在训练场待命。这四天里有百天当班也有晚上当班,不过大多都是在猎鹰总部边训练边待命而已。

李金荣一直忙,自上次和沈梦瑶通过一次的电话后也没有再联系她,倒让沈梦瑶能得个清静。黄婉云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沈梦瑶在休息日时想约她出来吃饭也没能约出。

其实沈梦瑶平时也是很忙的,除了忙于训练灵力压缩,参加各种培训课外,还参与了多起猎鹰小队的出警,不过都是些小打小闹的现场纠纷,并有太严重的事件。

而在今天的这起出警中,沈梦瑶遇见了几个老熟人——曾经被黑市商翟金宝雇佣过的那几个黑衣人。他们在见到沈梦瑶后惊讶的不得了,尤其是领队袁成飞,作为原猎鹰队员,深知猎鹰的独特属性,而沈梦瑶作为妖族(他不知道沈梦瑶是半妖)竟然可以参加猎鹰?

“喂,喂,别以为你们穿着国家的皮,就可以肆意妄为啊!”面对猎鹰的出面调解,“隼”的雇主一手夹着雪茄,另一只戴了三四个各色戒指的手指着许小菲等人叫嚣道,“我只是为了取回我的合法权益而已,你们凭什么阻拦?”

许小菲看了看聚集的人群后面,餐馆门头上高高竖起的招牌,心里默默对照了一下曾经看过的那些档案资料,知道了这是一家妖族注资的餐饮场所。

向特俗警务处报案的正是这家餐馆的老板。特殊警务处的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他们四名警务人员面对十几个装备齐全的黑衣人,竟然无法阻拦住他们对餐馆的冲撞,不得不求助了猎鹰支队了。

“合法权益啊,呵呵,也是需要用合法手段来保障的啊。你们这种私闯民宅的做法,根本就是非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的。”许小菲笑吟吟地说道,但语气很是坚决。

“呵呵,我说你们这些穿狗子皮啊,我真怀疑你们脑子到底清楚不清楚,用了我们纳税人的钱,到底知不知道该站到哪一边。”这位雇主将雪茄叼在嘴上,一手叉在鼓鼓的腰间,一手轻抚了一下油量的大背头,“我的妖族小奴隶明明就跑进了这个餐馆,而且是大家伙眼瞅着跑进去的。我们现在要进去把他带出来,而这个餐馆老板死活不让。我想知道,捍卫《奴隶法》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到底哪个才是更重要一些啊,我的猎鹰大小姐?”

这位雇主的暗示很明确:猎鹰是人类的部门机构,而他们现在要抓的这名奴隶,是个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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