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搞什么……为什么我非要摊上这种事情……”深夜的街道上,一名不着上衣的男子正在狂奔,他的背上还插着一把刀。
他本是“为你写诗”这个11人小帮派中的一员,排行第十一。平时跟着帮派成员们干一些打砸抢的勾当,日子过得也还算滋润。
直到今天,一个人冲进了他们的据点,对着他们二话不说就是一顿乱砍乱杀。他踹开房门进入房间的时候,老大本想站起来阻止他,岂知他从背后掏出一把散弹枪,一枪就把老大爆了头。
紧接着遭殃的是老八,那个人丢下没有子弹的散弹枪,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一刀插在了老八的心脏上。
然后是老五,在一群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个人试了两次都没有成功的把匕首从尸体上拔下来,他索性撂了匕首,从腰间拔出了一把手枪,对着老五连开了五枪,直接把他打死在座位上。
短短一分钟不到,11人的帮派就接连损失了三人,吓得剩下八人抱头鼠窜,慌不择路的从房间的各个出口逃了出去。
慌乱逃窜中,第十一人感觉后背传来一阵剧痛,他猜测是有什么东西刺中了自己的后背,不过现在他也顾不得回头检查,逃命要紧。
说起为你写诗,虽然规模不大,不过好歹也是人员更替过好几代的组织了。现在的成员早就不是创始的那11个人了,所以组织内的秩序还是很严密的。而且别看他们是个看上去像街头混混的小帮派,实际上他们还做走私毒品和军火这样的大活。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巷里就堆着帮派的几个破旧的木头箱子。没有人敢碰这些箱子一下,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里埋藏着为你写诗这个帮派私藏的毒品与军火。
五分钟后,幸存的八人在巷子里集合。他们简处理了伤口,手忙脚乱的从箱子里掏出刀枪之类的武器,握在手里,准备跟来犯的人一决上下。
说起为你写诗,这个名字也是蛮有来历的,这帮派的创始人在抢劫完房子后喜欢在受害人的墙壁上留下一首小诗。不过现在的他们早就没了写诗的习惯,因为这个帮派的创始人早就在一次火拼中身负重伤,并被警察捉拿归案了。
现在的时间是凌晨4点左右,当太阳露出一个小头的时候,这伙人终于看到了不紧不慢朝自己方向赶来的袭击者。
这群人都已做好了已死的觉悟,为你写诗绝非什么故事里传颂的杀富济贫的豪侠组织,他们就是一群单纯的混混,不管是死于街头斗殴还是被警察逮捕,他们都已早早的做好了觉悟。不过毫无还手的被人杀掉可不是他们计划中的事情,哪怕会被人打死,他们也要轰轰烈烈的拼上一拼!
一群社会底层,无恶不作的人渣,居然能把负隅顽抗说的这么冠冕堂皇,也是让人佩服。
那人身上穿着一件不知是运动服还是紧身衣的衣服,有一半色调是白色,另一半则是黑色。衣服上安装着满满的皮带和铁扣,被拴在上面的武器毫无保留地暴露在空气之中。这个人的背后也背着武器,左边是一挺重机枪,右边则是一把武士刀。
带他走的更近一点,他的脸也看得很清楚了,他的脸上套着一个用布制成的面罩,还带着兜帽。面罩大体是黑色,在嘴巴的地方用参差不齐的线粗略的缝成了笑脸的模样,眼睛竖着画了两个大大的叉。
“这人看得见路吗……”老三吐槽了一句,立刻被代替老大指挥的老二喝止了,“别分心!现在重要的是把这个混蛋打死!你们都不想死在这对吧?我也不想!那就快把这混蛋打死!就算你们想死在这,也别忘了这混蛋打死了我们的三个人!我们要给他们报仇!我们不能就这么死在这!”
“哦……哦…………”老二发表完战前演讲后,其余的人都或多或少意思性的答应了几声,当然每个人都在心底打好了小算盘:一旦不行,立马开跑。别人的生死?帮死者报仇?帮派的尊严?谁在乎!自己活下来才最划算。这个人渣集团竟然能保持十一人的数量一直走到现在,不得不称其为一种奇迹。
现在为你写诗余下的八人把箱子堆在巷子中间,作为掩体,每个人都躲藏在乡小巷深处的阴影中。就等着一声令下,所有人立即跳出开火,把这个袭击者乱枪打死,一绝后患。
可是还没等指令发布,一个东西便被丢进了巷里,借着微弱的光,八人勉强看清了:那是个手雷。
“卧——”‘槽’字尚未出口,手雷便在狭窄的小巷里爆炸了。就连小巷的墙壁都被炸了一层皮下来,木头箱子也宛若纸作的一样迸裂开来,血肉之躯的人就更不用说了。三人被当场炸死,余下的人也或多或少受了伤,其中一人直接被炸断了一条手臂,倒在地上不住的呻吟。
小十一还算幸运,他躲的很靠里,这把手雷的威力又不算很大。所以并没有当场死掉,只受了些轻伤。现在八人小队中尚能活动的还剩四人,指挥的老二也不知上哪去了,他们赶紧或者来犯者的方向胡乱开火,也不管到底打没打中。反正只要持续开火,他们就能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安心感。
眼看手里的子弹打完了,一行人也赶不上装弹,七手八脚的朝巷子后面爬去。小十一是最后加入帮派的,年纪最小,体力也赶不上前辈们。所以他蹦哒了好几下都没攀上巷尾,还好有人在下面拖了他的屁股一把,才让他骑在了墙头上。可听着背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小十一心中慌乱,一脚把那个帮自己爬上来的人踹下去了。随后他从墙上跳下,跟着幸存的两人开始跑,没命的跑。
在好不容易逃离了小巷之后,三人重新统计了一下:现在还剩下老三,老六和小十一。老二,老四,老七,老九和老十都没了影,以那个人见人就开枪,见人就砍的性格来看,这几人应该是已经死了。至于他们中的谁是在第一发手雷之后就失去了行动能力,谁又是被小十一从墙上踹下去了,这就不得而知了。
这次他们不仅人员伤亡惨重,而且价值上百万的军火和毒品也被毁得一干二净,即使如此,他们依旧没有动过向警察投案自首的心思。因为对他们而言,与其在监狱中窝囊的度过一辈子,倒不如风风光光的大抢大砸的死去。
说白了还是想负隅顽抗,侥幸心理想着自己说不定能活下去。
亡命之徒们闯入了一家饭店,很随便的从饭店的桌椅上拆了一些腿下来作为武器。走上大街,一步三回头的向远方逃去,可他们还没跑几步,就在身后又一次目击到了那个恶魔般的身影。
袭击者,他的一身衣服已经被血染红,完全不知道是他在打斗中受了伤,还是在刺杀其他人的时候鲜血溅到了他的身上。他的手里把玩着一把手枪,一抬手,一发子弹便精准射穿了老三的膝盖。
“呃啊啊啊啊!”老三中枪倒地,看着萌生退役的老六和小十一,挥舞着手中的凳子腿大喊道,“别跑啊!带上我一起跑!”
他这番话一说出,老六和小十一更是加强了心中的立场,连手中的武器都不要了,随意往地下一丢,拔腿就跑。
为了不拖累兄弟而选择独自留下善后的牺牲精神?永远不会抛弃兄弟,哪怕敌人近在咫尺也要回来拉他一把的血脉相连?不存在的。自己苟活比什么都强。
然而,两声枪响打断了他们的残念,两发子弹精准的洞穿了他们的膝盖。二人应声倒地,与之前被打倒的老三一起躺在了地上。
这时那个身着黑白红三色的杀手才不紧不慢的走上前,依次朝他们的脑袋开枪。终于轮到小十一了,他努力支撑着自己的身体,用颤抖的声音质问到:“你这个恶魔!我们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要杀掉我们?” “……呵。”
他没说话,只是微微笑了笑,反问道:“你们认识一个叫莉莉·沃勒的女人吗?” “……”
小十一愣了一下,毕竟这帮人玩过的女人太多了。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对方就扣动了扳机。
嗨,不就是为了女人的事,至于吗?这是小十一脑海里最后的念头。
这群人到死都没有悔改。
。。。
“呼————”
在干掉了为你写诗的最后一人后,韦德将枪收好,摘下头上的面罩,终于控制不住的仰天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我杀掉他们了!我终于杀掉了最后一个人!妈妈你看到了吗?马里奥大叔?我做到了!”
“咦,好奇怪啊……”
“我杀了人,我报了妈妈的仇,我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啊。”
“……快乐呢?喜悦在哪里呢?”
“…………我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