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十七听说,那天,是一场正道修士和魔修之间的斗法。
那开始是一次追击战,是魔修追杀正道还是正道追杀魔修,已经没人清楚,总之,是强势的一方在追杀弱势的一方。
之后,弱势的一方为了躲避追杀装作凡人的样子,藏在了路过的这座小城里。
于是,强势的那方用术法烧了整座城。
隐藏在城中的修士迫不得已现出真身迎战,那座城便在战斗中毁了。
那件事闹得蛮大的,知道的人很多,因为当时交战的正道魔修都是双方有名的精英弟子,之所以这场战斗的知名度高,不是因为他们摧毁了一座凡人城池,而是因为他们一个人也没能活着回去。
大概是同归于尽了。
强者可真是威风啊,就算是死了,也能拉一大帮人来为自己陪葬。
十七想,或许那座城是幸运的,因为它的名字被许多人记住了,毕竟在这个世界因为类似原因而消失的城市数不胜数,但唯独它因为一场算是“重要”的人物同归于尽的意外而没被人们完全遗忘,这难道还不算幸运吗?
城的名字叫做“永安”。
为它取名的人,一定会感到很伤心吧。
十七知道,她自己也是幸运的。
那一天死了许多许多人,那里面有她的父母,只有一少批人逃了出来,那里面就有她。
那时她才多大?四岁还是五岁?总之很小,小到她现在早已忘记那时发生了什么。她都不知道她是怎么逃生的,这当真很不可思议,或许有人救了她,或许真的老天保佑,总之她就是活下来了,她想,那一定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逃出来的她幸运地随着逃难的人到达了邻城,可她太小了,举目无亲也没有办法生活,就那样在街头流浪,孤苦无依,就在她趴在路边快被饿死的时候,她被一个老头捡了回去。
老头并不是什么慈祥善良的老爷爷,没有教她仁爱正义树立一个伟光正的价值观,也没有给她一个穷困但温馨的童年,更没有在去世前披露自己不为人知的身世,并托付给她什么东西告知什么秘辛,从此揭开一个传奇故事的序幕。
老头长得一点也不慈祥,相反他挺丑的,尖嘴猴腮,皮肤蜡黄,头发又脏又油,衣服又破又旧,鼻子上还有一个大大的黑痣,生气的时候眼睛会从眼眶里凸出来,看上去十分吓人。
他专门四处找那些被人遗弃或失去家人的小孩——那真的不是很少,然后教他们偷,教他们骗,教他们乞讨,让他们给自己弄钱。
他让那些孩子们教他“阿叔”,可知道的人都管他叫老耗子,管那些孩子们叫小耗子。
十七记得到她离开的时候,老头手下已经有二十多个“小耗子”,他也不给他们取名字,就从一往后排号,简单得不能再简单,顶多在前头加个“小”或是“阿”,来象征性地表示一下那根本不存在的亲昵,老头捡到她的时候手下有十六个孩子,于是她就叫十七,她觉得这还算好,至少不像阿二阿三,听起来总觉得有种莫名的傻气。
因为她年纪很小,长得还比较讨喜,所被老头安排去乞讨,虽然看似没有什么尊严,但是着实比负责偷盗要好得多,毕竟不会一被发现就变得鼻青脸肿,她还记得一个瘦小的男孩因为没能一把拽下一个衣着光鲜的人的钱袋而被打断了腿,老头于是抛弃了他,他就那么在街头死掉了。
那个男孩的眉眼很好看,他本来是可以去乞讨的,但他不愿意跪在地上而选择了去偷,所以他死了。
她亲眼看着那个男孩死的,大概是伤口感染,他病得很厉害,微微张开的嘴里艰难地吐出一次比一次微弱的气息,但他的眼睛还是睁着,带着一股莫名的不服输的劲头,到最后都没有闭上。
说不准他曾是个王公贵胄,说不定他有着话本主角一样曲折的经历,说不定他还有着像是复国之类了不起的目标,可是,这在那时,都不重要了。
尊严这个东西,真的是一文不值啊。她当时那样想道。
她是这样想的,但她不会去嘲笑那个男孩的死,也不会去否定他的意志。
说不定你认为毫无价值的东西对别人就非常重要,而且,那是别人的选择。
在这个不算安全的世界,很多人都不得不早早便有了自己的价值观,并以此做出选择,为了什么而舍弃什么,为了实现什么而拼尽全力,你可以不理解,你可以不认同,你有权利不像他那么做,但你无权去嘲笑,无权去站在制高点否定,因为那是他们用自己的意志做出的选择,也将获得结果,别人无权制喙,不管他们是否后悔。
亦如君王爱江山不爱美人,或爱美人不爱江山,亦如男孩为了尊严丢了性命,她为活下去丢了尊严。
她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当她得知老头打算将她卖给一个富商换钱的时候,她并没有感到愤怒和不解。
她只是暗戳戳地给老头的晚饭下了超大剂量的泻药,然后趁着他痛苦地解决生理问题的时候卷起他的钱袋逃之夭夭。
她并不认为老头拿她换钱的选择是错误的,事实上她自己都没想到她会那么值钱,要是老头不动心才奇怪,但既然他失败了,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说起来,也是那臭老头疏忽了,在那几年里,她学会了奉承学会了摇尾乞怜学会了装模作样,学会了用一些小伎俩来讨人欢心,学会了利用自己柔弱的外表勾起别人的同情来为自己获取利益。
她的心机早已不能当成一个七八岁的普通孩子了,所以当老头告诉她有一个好人家要收养她的时候,她的心中立刻充满了警惕。
然后她暗中打听了一下,便得知老头的确要将她送到一个“好人家”,但不是收养而是卖为奴仆。
而且那个“好人家”的富商,是个远近闻名的恋童癖。
貌似是在街上偶尔看到她便十分喜欢,回到家立刻差人去将她寻来。
十分喜欢……呵呵,真是变态啊。
好在超出年龄的心智使她得以自救,这么一想,或许她该感谢那个丑老头的磨砺?
只是没想到,那富商竟那样执着,他来头不小,在那一带的城市中都很有势力,没买到想要的东西他十分愤怒,竟发动了很大的力量来找她,她不得已只得往深山里跑,并由于劳累昏倒在了一片山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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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蠢作者身体状况不佳,又有点卡文……要是断更的话,各位淡定、淡定……不会tj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