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无话,转眼间一个月都时间过去了。
时隔多年,白马涯再次回到了赤龙城,望着熟悉都街道,如今却已经是物是人非,免不了百感交集。
就在这时候迎面跑过来一个小鬼,撞在了自己的身上。说是小鬼,年纪差不多也能用十五六岁的样子,不过明显的营养不良,发育的并不是很好,还不及白马涯胸口的位置。
小鬼痛呼了一声,自己仿佛撞到了一块铁板上一般。
白马涯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鼻子,那个小鬼身上披着麻袋似的斗篷,身上的味道简直比馊麻布好闻不了多少。
“大爷对不起,对不起,这孩子走路不长眼睛撞到了您,您大人不记小人怪,千万不要在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出来一个山羊胡的小老头,看起来能有六十多岁的样子。不停的按着小鬼的脑袋对白马涯道歉。
白马涯轻轻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介意。
那个老头明显的松了口气,看对方的穿着打扮非富则贵,若是真惹恼了对方,自己爷孙两个恐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小老头似乎生怕白马涯找自己的后账,拉着那个小鬼急匆匆的离开了。临走之前,那个小鬼还调皮的对着自己做了个鬼脸。白马涯笑了笑,并没有在意。
“涯,我饿了,咱们去吃东西吧。”
闷声闷气的声音在白马涯的耳边响起,白马涯扭过头露出一抹笑容。
那是个皮肤散发着古铜色光泽的短粗汉子,雄壮的肌肉将粗布武士服完全撑起来,锃亮的脑袋上只有寥寥无几的头发,在阳光的照应下熠熠生辉。
这个人看起来最起码能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可实际上比白马涯还要小一岁。同是野狗营里面出来的兄弟,虽然实力极其强悍,若是发起疯来简直就想是一条不要命的疯狗,即便是先天高手都要避让三分。
但是这小子的脑袋似乎有点不大正常,所以在野狗营的地位一直都是垫底。不会白马涯却很喜欢这个家伙,因为跟其他人比起来,这个小子傻虽然傻了一些,凡是都是一根筋,却是没有任何都坏心眼。
这个小子甚至傻到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大家都管他叫馒头,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他一顿能够吃上三十几个馒头。
白马涯向野狗营要来馒头帮助自己的时候,领头的总管公公二话没说就放人了,在他想来放任这个酒囊饭袋在这里呆着,恐怕也是浪费粮食。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咱们似乎刚刚吃过不久吧。”白马涯无奈的看着面前的傻小子,忍不住说道。
“什么不久,明明都已经过了一个时辰了,我要吃饭,我饿了。”馒头形同小孩子般的坐在地上撒娇,无理取闹。
馒头的嗓门比田里的水牛不相上下,街上很快围满了人群,交头接耳的对着两个人议论纷纷,看着眼前十分有趣都一幕。
白马涯的脸色有些挂不住了,丢人,实在是太丢人了,早知道就不带他出来了。
算了,自己出门的时候也带了不少的银子,难道供他几顿饭还供不起吗?
“走走走,咱们去吃饭。”
白马涯算是彻底服了这个傻小子了,举着双手妥协。
“好哎,好哎,吃饭了,开饭了。”馒头拍着自己的巴掌,如同小孩子般欢呼雀跃。
“你在胡言乱语,就三天不准你吃饭。”白马涯终于忍受到了极限,满脸黑线的对着馒头大声说道。
馒头听到对方的话,如同被戳中了死穴一般,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乖乖的跟在白马涯的身后。
看来,我好像是找到了一盒对付这个傻家伙的杀手锏了。
白马涯心中暗自高兴,脸上却依旧是那副阴沉的表情。不他那副比女子还要好看的面孔,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出凶恶的表情来。
白马涯带着馒头近乎于逃跑一般挤出了人群,天灾人祸之后重建的城池,似乎要比过去繁华了不少,跟附近的老伯打听了一番,白马涯才来到赤龙城最大的酒楼~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馀黄鹤楼
这两句诗句是前朝进士颢留下的,酒仙太白登临黄鹤楼见此诗句更是对其赞不绝口。
尽管当年的浩劫,血洗了整个赤龙城,但是黄鹤楼却幸运的存留到了至今。
白马涯领着馒头登上了楼梯,抚摸着红色漆柱,眼中回想起当年跟父母在一起的光景,如今想黄鹤楼却早已物是人非,更换了不知几代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