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我被地主家的鸡那大有用歌声唤醒世界人民的想法的啼鸣所叫醒。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过去四十一天了。
晚夏的清晨特有的空气,再加上是未经过工业加工的空气,让我从原本就不算深度的睡眠醒来。
抹去眼角的泪痕,再将墙壁上挂着的刀和鞘取出,来到院子里,照着曾经的记忆,一刀一刀地挥出。
那时,我还是个积极向上的青年。对生活也很有希望,毕竟,我还有她。
左手的铁鞘挥出,右手中的剑随即横劈出去——
那时的我,挥舞着从网上买来的“阐释者”和“逐暗者”,照着手机里的视频,有板有眼的练着。
她总是最好的观众,坐在沙发上,笑着。
二天一流刀法。
说来惭愧,这个完全被我用来锻炼身体的刀法,现在居然被我施展的有模有样。
可能,这也是来自于我的记忆力以及这副身体。
当我第一次从水面倒影看到自己时,其实一直是在怀疑是否看错——
不算太小,但眼角微微上扬且是双眼皮的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再加上饱满红润且与眼鼻相得益彰的嘴巴——
这不就是我吗?
啊,不是,可能有些唐突,但,这不就是我的脸吗?
看到没有,当时的我完全下意识地发表了完全一样的看法。
这就体现了当时的我的心情是如此焦灼。
有些偏向女性化的长相一只是我的自卑点——因为和她长得一样。
我不想这样,她是造成我生活直接支离破碎的罪魁祸首。
没想到,我还是无法摆脱这张脸吗?
不过,我释然了。
毕竟,她又不可能来到这里,我也不可能回去。
算了吧,我很佛系的。
就这样吧。
......
一上午的时间就在练剑和帮忙做农活之中消耗殆尽。
我谢绝了村民提供的午饭,而是跑到了野地里,挖了一个坑,填上枯树叶和木柴,再将怀里从村长家里拿的番薯放在中间。随后,拿出火折,点燃。
苏,很爱吃番薯。
在我猝死的那一天,我记得很清楚,再过四十三天便是苏的祭日。
我一直没忘。
......
番薯很烫,但就如苏所说,有种冬天里滚烫的甜蜜感,稍不留心,就会被烫伤。但正因为甜蜜,所以才有人去不断尝试。
我们都是这样,都因为爱情。
**以,充实。
————————
我看着村庄顶部飘出的炊烟,无拘无束,思绪似乎有些乱,不知从何理起。
起身将生过火的痕迹抹去,便准备向村内赶去。
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十三天,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也是时候离开了。
就在昨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决定,我不想再留有遗憾。
我要走,离开这里,去旅游。
这样在路见不平的时候能够酷酷地来一句:
一个路过的骑士罢了,给我记住了。
中二感爆棚啊有没有!
开玩笑的。
......
有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说,活着便是一种幸福。
我向村民们告别,离开了这我住了四十天却依旧没有名字的村庄。
村民的眼里是无尽的悲伤——毕竟一个几乎免费的劳动力就这样从他们眼前溜走......
我坐在马车上,身上穿着的是村长夫人用粗布缝制的粗衣,穿起来有种扎刺感,但是比一套笔挺的Zegna穿起来还要舒服。
因为,我感受到的,是满满的“心意”。
我所未有体会过得,一种母亲对孩子的爱意。
说来可笑,我在现实生活了二十八年都没有体会到的母爱居然在异世界里的一个非亲非故的人身上感受到了。
好......
伤心?感动?
不知道,我从未有过这种心情,就算是和苏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