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我便游到了九儿的身旁,沉下身体,从她的腹部托起了她,然后双脚踩着酒水,缓慢地向岸边游去。
然而,我没有试过托着人游泳,所以游起来非常的慢,那个大叔见状便又递过来了竹竿。
我自认为刚才并没有往回游多远,可是同样是那条竹竿,这次却居然够着了我,或许,我应当称大叔为酒仙。
在大叔的帮助之下,我将九儿扶了上岸,而且用以前学到的急救法让九儿吐出了肚子里面的酒。
这可真有趣,编号姐妹这种神奇的人居然能将酒喝到肚子里面,我以前从来就没有想过。
而且,九儿这时满身都被染成了紫红,感觉就想是刚才什么嘉年华中逃出来似的,我很自然地想到了那个总是想抹掉我记忆,还想让我变成死人的芜衣。
要是把她带来灌上几杯,不知道她会成怎样的姿态。
吐出红酒后,九儿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而她的眼睛还是闭着的,仿佛是在做着一个美梦。
这么说来,我可真不该将她捞上来,好让她继续在酒坛里醉生梦死。
如果这样,那个叫二一的即便是在看不过眼也无法拿她怎么样,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酒仙大叔一脸厌烦,但也能提供帮助,他是个好人还是坏人,我也拿不准。
我还没来到这里之前,便常常在人间看到那些笑脸相迎、频献殷勤的人,每次看到他们,我的钱包都要遭殃。
并不是说我有多吝啬,而是因为我常常会因此换来不少无用的东西,遭殃的远远不止是我的钱包。
可是,酒仙大叔似乎并没有打算要我们如何回报他,只是一个劲赶我们下山。
只是这酒坛山上全是酒坛,上下全靠架在酒坛上的钢铁梯子,要我背着一个不省人事的家伙来爬梯子,实在是有的为难我了。
于是,我使劲晃醒了醉得如烂泥一般的九儿,只见她半眯着眼睛,笑着看我,嘴里还“呜呼”地笑了一下。
看来,要等这个家伙清醒过来,这酒坛里的酒都要干掉了。
人类都是如此,在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总想问问旁人的意见,然而,没等我开口,酒仙大叔便恶狠狠地说:“快走,不走的话我把你们踢下去”说着,他指着在我们这个酒坛下一层的酒坛。
“好吧”
在不知道酒神仙大叔的底细之前,我只能硬着头皮离开,说我是欺软怕硬也没错,因为我觉得多数人都是如此,我并无需为此感到羞愧。
此种事例不胜枚举,每一个活着的人都难免遇到欺软怕硬的人,或者自己成了这样的人,如果我在这里展开来说,便有自我辩解之嫌。
所以,我接受这样的我。
况且,这里是酒仙大叔的地盘,而且对方还给予了帮助,入侵别人的家园,还称别人为低下民族的事情,只有战争罪犯才能干出来。
幸好,九儿的腰很细,让我能把她夹在腋下,这样,我才能靠着单手一步一步地往下挪。
很多事情,只要我咬着牙便能完成,就比如年幼时在街上突然内急,没有奢望得到途人帮助的我咬着牙回家,也能保持裤裆的洁净。
这时的感觉就好像让我回到了那个时代。
我夹着九儿好不容易地才下了酒坛山,只见山下是一片杂草地,平常应该没多少人来光顾。
于是,我觉得我应该在这里等待九儿醒来,毕竟,没有她的引导,我是不敢随便乱逛的。
可是就在这时,一辆三轮人力车从草地一侧的灌木林咕噜噜地跑了出来,停在了我和九儿的面前。
这台人力车非常简陋,就是那种送货的三轮车,虽说是人力车,但是上面却没有人。
既然车上没有人,那它为何停在我们面前的原因也无从问起了。
当然,我可以把九儿放到车上,然后骑着车找个舒适的地方休息,但是,无故出现的幸福总会是个陷阱,我可不是个不谙世事小孩。
所以,我并没有打算使用这辆车,然而,它就这么停在我们的面前,实在有点碍眼。
我拦腰抱起了九二往远处走,可那人力车居然还缓缓地跟在了身后。
“说好了,我可没钱付给你”我喃喃自语地说。
我确信车子是没有耳朵的,所以我说的话其实并没有人听见,可就在这时,那车子停了下来,居然掉头就走。
我看了不禁笑了出来:“看来这世上没有难办的事,而只有穷光蛋办不到的事”
“蛋?”
我怀中的九儿悠悠地揉了揉眼睛,仿佛已经在酒精的牢笼中挣脱了出来,她算是长得轻盈,我也没打算将她放到地上,只是笑着跟她说了人力车的事。
“哈!?”
九儿一脸惊愕地看了看我,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又把脑袋埋到我的埋进我的胸膛睡觉。
“喂,你倒是给我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我可不想走路……”九儿喃喃地说,声音越来越小,似乎真的睡了过去。
“再不醒过来的话,我把你丢到地上了”
九儿听到我这么说,脸上已然平静,只是双手紧紧地抓住了我胸前的衣服,我实在对这个狡猾的家伙没了辙,总不能真的将她丢到地上。
反正她不重,我只能抱着她再走一段,找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再休息。
就在这时,我们的身后又传来了车辙碾草的声音,看来,这些无人驾驶的人力车还真的勤快。
我一边考虑着是否应该乘上这辆人力车,一边回头看它,出乎我的意料,来车并不是和刚才一样的人力车,而是一辆漂亮的四轮马车。
只是它就这么走着,没有马,也没有车夫,对于我来说,这也只不过是升级了服务,多收点钱罢了。
所以,我打算凭着一己之力抱着九二走到小镇。
“喂,二位要去哪里?”
一把矫揉造作的男声从马车传了过来 他话音刚落,马车就停在了我们的身旁。
我抬头看去,只见那马车的车窗上有一个金长发的高鼻子男人正在看我们,他看样子像是个白人,但是一脸冷峻的傲慢,并不像是来示好的。
我并不想搭理他,随便敷衍着说:“这里没什么地方好玩的,我们打算去前面的小镇。”
“那刚好,我可以稍你们一程”
那男人看起来仍旧是那样的冷峻,但语气却很殷切。
我对此十分疑惑。
“请问这里都是面冷心善的人吗?”
“嗯?心善不善我不知道,但是面冷是必须的”
“为何呢?”
“这是本季最流行的表情,按照老师说的做总没错”
“啊?”
我听说过有流行的发型、流行的衣着等等,却没有听说过流行的表情,可是,说是没有,但是恐怕只是没有总结过。
比如,我发现每一个时期的人拍照都会有流行一些的手势,某段时间可能是剪刀手,某段时间可能就变成了丘吉尔的反剪刀手,也就是意大利人用来骂人的那种。
除此之外,网红们、明星们拍照的表情都有着明显的套路,若是一种表情成为了潮流,那就会有争相模仿。
可见,这里的习惯都是从尘世带来的,我大概并不会不习惯。
虽然我现在并不知道这冷面家伙到底想图谋些什么,但是,我已然不想再用脚走路。
况且,这些人都已经死过一次,大概不会再死了,既然生存不成问题,那么他们肯定不会干出谋财害命之事。
所以我欣然答应了男人的邀请,抱着九儿上了马车。
冷面男的马车很宽敞,有两排相对着的座位,我和冷面男相对而坐,把九儿搁在旁边的座位上,让她的脑袋搁在我的大腿上。
这下我看清楚了冷面男的衣着,只见他一身西装革履,脚上却穿着一双牛仔皮靴,而且还把裤脚塞进了靴筒。
若是这人走在我故乡的大街上,回头率可不是一般的高。
这时马车缓缓前行,走起来竟然非常的平稳,那冷面男耸起鼻子嗅了一下,似乎嗅到了我们身上的酒味。
虽然酒比水更容易蒸发,但是我并没有信心让它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面完全挥发掉,而且我和九儿身上的衣物已然染成了紫红色。
这当然可以看作是一种新的颜色,或者我也可以欺瞒说衣服本来就是这样的,但是,明眼人只要细心观察便一定能看出当中的端倪来。
我心中正想着如何解释身上的酒,只听见那冷面男说:“您好,请叫我布鲁斯既然这位布鲁斯不追问酒味的事情,我也不去自找麻烦,便笑着向布鲁斯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和九儿。
当然,若是告诉他我是个活人,那没准会引发什么骚乱,甚至会让我的肚子爆开,我自然没有这种自虐倾向。
“我这马车不错吧,是由飞轮屋的名匠亲手打造的”
虽然我不知道飞轮屋是什么,但是他能向我炫耀,肯定是个名牌,既然坐了别人家的车,自然必须得给他这个面子,不然我的情商就太低了。
所以我装作颇有兴致地说:“原来如此,怪不得……呃……怪不得它这么宽敞”
我算是终于想到了一个溢美之词,但是布鲁斯依旧一脸冷峻,完全无法猜透他是否对此满意。
只见他的嘴角稍微动了一下,好像要说些什么,却并没有说。
他干咳了一下,又举起右手晃了一下,我看到他的食指上带着一只金戒指,但是我为免再说错话,便只是看了看,回头梳理了一下九儿的长发。
等我第二次抬头看他的时候,他的手又晃了一下,这次,我敢肯定他是想让我看到那戒指。
我堆起了笑容说:“原来你是单身贵族”我话音刚落,肚子便突然抽搐了一下,可见,“单身贵族”这四个字里面肯定有我不该说的字眼。
“单身?”布鲁斯冷峻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疑惑,但是这疑惑很快就消退了下去。
“你是看到我这枚戒指吧,当然了,它是香女屋的产品,就是那么的闪亮”
这次我可不敢随便称赞。
“香女屋?”
“哎?你竟然不知道?”
布鲁斯说着翘起了二郎腿,说:“这靴子也是香女屋的,不管是飞轮屋还是香女屋,产品都是最顶级的。
那些次品我可用不了,看,我这身衣服可是高级货”他说我斜眼看着我,想必是等着我对他这身名牌顶礼膜拜。
当然,他的这身的确是名牌,错不了,但是,穿着方式和搭配实在有点特别,比起顶礼膜拜,我倒是想给他个善意的建议。
平日都是穿路边货的我也实在不想帮他提高品味,于是,我笑了一下,敷衍道:“哎呀,我是眼拙了,您一定是个厉害的人”
“厉害可算不上,就是有点品味罢了”
布鲁斯说着,彷如僵硬的脸上露出了一点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