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狼养大的孩子。
狈?不不不,在水村,这是一群人,对一个孩子的蔑称。
被狼外公养大的人。
那孩子搂着一捆木材,紧赶慢赶的跟在狼外公的身后,他人长的倒是清秀,只可惜过于年幼。
毕颜回,这就是狼外公给他取的名,说是三里外的先生,胆战心惊的从书里翻出来的名。
说他是灾星。
毕颜回的眼睛是死的,他拖着自己的脚,忍着一身的痛。
在宣朝,人不练武,就会死。
也许是死于江湖乱争,也许是死于仙人斗法,又或者,死于魔修。
人命如河芦,就算倒了,也看不见。
他学的拳脚功夫,不是君子剑,也不是戎马枪,就只是拳脚,匹夫流氓会用的拳脚。
叩指,动肩,运下盘。能打一拳,就能争一口气。
狼外公就只告诉他一件事。
像你这样的孤儿野狗,死之前能咬到别人一口,就算是你生来的大福气了。
所以毕颜回是个闷罐子,没有说话的习惯,也没有扯动表情的习惯。他就只是跟着狼外公,回家。
那什么是家。
一口灶,三面墙,顶上芦草,地下河泥。
这河边的木棚,就是家了。
毕颜回踩在不浅不深的泥潭,在芦苇摊成的桌子上找到了破碗,狼外公皮包骨头,自以为求仙能成,辟谷不食鸿蒙气,可他毕颜回不行。
他要吃饭,要喝粥,要吞馒头要拉屎。
每一年,每一天,每一个日落的晚上,毕颜回就把半边身子藏在泥巴里,搂着碗,蘸着河里的泥水,吃烙饼。
烙饼的名字,叫菩萨泥。
狼外公是水村里的疯子,穷还疯。可除了狼外公,没人收毕颜回这只蛤蟆,这只灾星。
有人骂他,毕颜回就打回去,那怕骂他的人是整个水村最可怜的寡妇,那是他娘。
毕颜回有时候也会想,我娘想掐死我,我想踹死我娘,那可以不可以我把娘踹死,再吊死离开这个人间。
但,总觉得这一辈子,少了什么。
毕颜回窝在泥巴里,河水洗过他的脖子,他的肚脐,他觉得自己活得不怎么像人。
至少整个水村,只有自己被狼外公逼着学了仙法。狼外公找的,据说他自己学了三十几年,学都学疯了,到死的时候总算拉了毕颜回垫着。
可悲吗?什么是可悲?
毕颜回窝在河里,想闭上眼睛,但耳朵里全是泥巴和沙子,他抹了把脸,嘴里全是腥臭的气。
他觉得自己的肚子鼓鼓的抖了起来,像是里面藏着一堆蝌蚪在不停的蠕动,他习惯了,人不可能像他这样活。
除非是仙。
他侧躺在泥巴里,身体的器官像是呕吐一般开始不停的呕出灰色的泥,这些泥巴粘稠却又不粘稠,躺在河里的毕颜回,让河水冲走了那些东西。
他不明白这些是什么,但有人明白。
那是灵魂,一个人的先天气。
毕颜回倒在河里,坐在远处的狼外公就缩在芦苇地里,看着眼前那破破烂烂的一沓纸,那纸可还是狼外公的宝贝仙法。
呵……仙法。
狼外公十只手指塞在嘴里,他像是极为用力的想要呕吐出来,但却做不到如毕颜回这般。
很快,狼外公的脸上便出现了嫉妒与恶心两种神色,他佝偻着身子,盯着河里睡着的毕颜回。
………
但他什么也没做,他缩回了自己的脑袋,窝进了芦苇里。夜风很吵,尤其是在河边的水里。
许多年过去,狼养大的孩子就像是聊斋志异一般,被水村里的说书先生改了几番,听着故事的孩子都长大了,身强力壮。
那一年,村里的地主员外,找了个机会,比武招亲。那比武其实是内定好的,毕竟一群农民学的武功再厉害。
也比不过城里来的少爷,方公子。
说是比武,其实也只是给方公子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向地主家的傻闺女,好好敛一波芳心的事情罢了。
那一天,打了四家的方公子睥睨的看着各家的壮儿,平起手臂,骄傲的嘲讽着周围的壮儿们。
女子,会追逐两种爱情,一种是身与灵,一种是权与力。在方公子的技压群雄下,地主家的女儿,眼里也开满了桃花。
有一人不服,被当台打断了腿,除了自家的父母哭儿子的伤,其余的人都在喝彩叫好。
去巴结一位公子,没必要去同情一个农夫。
大抵就是在这样的场合,一个穿着烂秋裤的少年,顶着一滩子泥巴偷摸摸的进了擂台边。
他蹲在人们的脚底下,有空就从桌子底下探出一只手,往桌子上摸,有时候能抓下来一把梅菜扣肉,有时候也能抓下一根鲜嫩多汁的肉肘子。
躲在桌子底下,用手抓着吧唧吧唧的往嘴里塞。
结果好巧不巧,台上的方公子一眼就看到躲桌子底下的他,那一刻,少爷与蛤蟆对视,毕颜回的眼睛盯着方公子,嘴里还垂着炒南瓜丝。
"哪儿来的乞丐?!"
方公子踢下来一把枪,掀翻了毕颜回躲着的桌子,阳光一下子落了下来,照在了毕颜回的身上。
他像只蛤蟆一样蹲在地上,手里还抓着少许炒菜,毕颜回嘬着自己的手指,不把那位方公子放在眼里。
有人起哄。
"那狼养大的孩子要遭罪了!方公子武功绝学师承天诛山,乃是六绝道士的徒弟,一身武艺又岂是那狼养大的蛤蟆能受得住的!"
"哈哈哈,方公子武艺,那定然………"
话,没有说完,因为毕颜回已经长成了少年模样,他不是那个啥事都没话说的孩子了。
…………
嗯,他呸了一口唾沫,正中方公子的眉心。
…………
"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很快,擂台下的酒席就乱成了一团,那方公子拿着剑追着毕颜回砍,而毕颜回动不动就砸回去一盘菜,兴许是拍黄瓜,兴许是酱肘子。
那肘子还被咬了一口,因为毕颜回砸过去的时候脸上写着的全是舍不得。
"我杀了你!"
方公子一剑刺了过去,技惊四座。这一招在刚才的擂台上战无不胜,因为剑上的无象法力绝非凡人能敌。
那一刻,一群人难以置信的看着他们,无法相信。
毕颜回手掌抓着那把剑,任由方公子不停的发力,扯,拉,甩,那剑锋就像是长在毕颜回手掌上了一般,划不出血,也拔不出来。
抓住了……
"呕!!"
毕颜回另一只手抓着方公子的头发,一口呕出了泥沙,吐在了方公子的头上,随后大大方方的跑开,在一旁等着方公子发飙。
那蛤蟆眼里浑浊无比,看不清楚任何东西。他手里还抓着一把木耳炒肉丝,一条一条的往嘴里嗦。
那年,毕颜回娶到了自己的第一个老婆。据说是因为地主感谢毕颜回救了女儿一命,那怕毕颜回是远近为名的傻子,地主也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因为方公子在最后红温了没控制住情绪,破了身形,暴露了魔修的身份。
魔修………
地主家的女儿叫什么也不重要了,即便那是毕颜回糙死的第一个女人。糙了三年,活活饿死在家里的,消息传回地主家,地主也不敢说什么。
毕颜回,一个狼养大的孩子,水村里活着的疯子,能杀仙人,也能杀魔修。
他用手指捏死过很多人,包括想把他煮了吃的狼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