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书友:
大家好呀,这里是珐语冰(或者你们也可以叫我‘飞天大青花鱼’)。
又见面啦,而每一次见面,也就意味着某个整段故事的结束。
本卷中,安维尔几人在西塞安新帝的政治庇护下渡过海上封锁入境罗纳德,随后在罗纳德围绕着赶路中的所见所闻而入局了一些不太妙的事情。
当然,最终的结局可喜可贺,除开些身体损伤,至少大家都算全身而退。
说到底,我不是个很擅长铺垫爽点的作者……或者说“写手”吧,基本上也还没有那个水平做到爽点遍地走——那样的话或许现在早就可以冲榜了?不过我也不在意这个就是了。
写书这东西只要不是为了糊口,或者把它当做一个赚钱的工作,那就不必要太过逐利。
对许多网文写手而言,想要兼顾“赚大钱”和“写自己想写的”其实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对多少有些文青病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所以,对那些又想赚钱又“执迷不悟”不愿意向着自己题材的受众群体净写自己爱写的作品的写手,我个人认为,纯纯找骂。
你不能既要读者掏钱,又要规训读者,看书的人又不是字母圈忠诚玩家,谁会惯着你啊?
于是,对许多赚钱的写手而言,写文有些时候或许已经不是他本人的爱好,这种兴趣或许会在日复一日的码字中消失殆尽,最后仅仅变成为养家糊口或者攀登财富高峰的一种流于其表的形式,以“能工智人”的形式存在的“好文”机器。
但是,我们说凡事要讲求辩证法,这世上究竟有没有能统一个人喜好与赚大钱的网文写手呢?
有,而且就绝对量而言,或许会比想象的要多。
他们键盘打出的文字拆开来可能平平无奇,然而一旦组合起来,却让人觉得流畅而新奇,仿佛文字中描述的不再尽是为尽可能让更多读者爆金币拼凑起来的互联网烂梗和狗血鸡血掺杂的老套情节,而是真的在叙述一个崭新的世界。
当然,这种人我们通常又不会以“写手”来称呼他们,至少在网文的领域里来讲,他们已经担当得起“作家”这个响当当的称谓。
然而,能够以自己的兴趣和超然的水准独领风骚的终究还是少数,像是友站那位开创了迄今为止近两年魔法少女热潮的大神,各位说时隔几年才能出一人?
更多的人还是像之前我们提到的那两种,要么挣扎于钱山票海,要么就啃着自己那几张朽烂的纸头圈地自萌,处境似乎多少都有些不尽人意。
自然,在商品社会的逻辑下,前者肯定要受到更多人的理解乃至尊崇——混口饭吃嘛,甚至还能赚大钱呢,何乐而不为呢?
诚然,道理是这个道理,哪怕是像我这样——至少暂时——不在乎也不打算吃网文这口饭的纯兴趣写手见到那些能赚大钱的书也难免流露出羡慕的情绪。
之后……那肯定没有之后。说白了,羡慕是人之常情,是个人就会对别人产生某种程度上羡慕的情绪,因为人总是向往处在一种更好的境况里的,这里面可能包含赚不到别人能赚的钱、得不到别人能得到的情、享不到别人能享的福等等,不必逐一言说。
所以在羡慕之后,我时长也会庆幸:庆幸我不必要拿我的兴趣来吃饭,因为我知道对许多人来说这句话很可能是正确的,那就是“当兴趣成为了工作,那么兴趣便会不再成为兴趣”。
在网文领域,这话真的很可能不假。
文字创作文字创作,重点在“创作”二字。对许多初次接触网文想要在此领域大展风采的写手而言,他们初入场的作品或许文采欠妥,可多少有些创意;然而如若真的做成了职业,每日的供稿便会极大压缩人创意的空间,某些需要时间才能发酵的灵感终究会存货耗空,于是我们总会发现许多开头不错的书中后期就烂尾了,或是某个自己发掘的宝藏作者怎么后面的新作品各个都十分难评。
对后者我有几个鲜活的例子,但碍于种种原因,肯定是不能在这里列举的。
值得注意的是,我此处所使用的是“文字创作”,而非“文学创作”,这个是有些斟酌在里面的。
我时常问自己一个问题,那就是当今的网文,究竟能不能被称作“文学”?
大家或许在日常多少听说过一个词汇,近几年来也被更多地提及,叫做“互联网文学”,网文就被包括其中。
然而,文学是个相当有深度的词汇,记得在我小学的时候学界还在就哪些作品能配得上“文学”二字展开过旷日持久的讨论,可见其定义是相对严格的。
从我的角度,至少要完成针砭时弊、警醒世人、反映时代现实、思想灯塔等一系列任务才有资格去竞评“文学”的地位。
按照这个标准,可以说绝大多数网文是完全没有资格被称作文学的,尤其是传播最广最受欢迎的那几类题材更是跟文学八竿子打不着一撇,可见受欢迎程度与作品本身的文学性是不存在强关联的。
然而,如若将网文视作一个整体,我又认为它理应算作是一种特殊的集体文学。
在这个信息获取空前容易的时代,互联网既然能够链接起世界各个角落乃至每一个具有独立意识与思维的个体,某种意义上也就能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集体意识。
网文,作为当今社会主要涵盖少青壮年群体的一种主流娱乐方式,其存在的本身就能一定程度上勾勒出当代人群与当代社会的相互作用之轮廓,进而一叶知秋。
很多当代社会在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碰撞,其实都能从网文中找到当代人对其思考的痕迹。
许多话人们是不会说的,他们知道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不适合说;然而,网文创造出千万个虚拟世界则可以成为当代人的精神树洞,他们用点击投票,于是一切尽在不言中。
如果有人愿意去研究当代网文乃至整个互联网文学的整体倾向,其应当是极具研究价值的,足以称之为当之无愧的文学。
而落到个体,对某一篇网文,其文学性便大打折扣了。
之前见过有人做过一个统计,他给出的结论是网文的章节里每出现一个四字成语,其受众群体就会减少一定量,于是建议想赚钱的网文作者用尽可能通俗易懂的写法去创作,以便取得更好看的收藏与追读成绩。
当时看到这个统计及其得出的结论十分让我震惊,因为在我的认识里,能够在恰当位置恰当时机使用恰当语言表述出完整意思的语句恰恰是文采飞扬的体现,那么这个人给出的结论反而鼓励网文作者抛弃文采、拥抱通俗,很难让我理解。
可我后来又想这个统计或许真的有一定程度的指导意义,毕竟人和人的成长轨迹不同,从知识面广度和学历分布上来说,这种区分度其实更甚。
我身边有很多我自认为比自己厉害得多的人,可也不能忽视从优绩主义角度讲其实我也……似乎有点自吹自擂的意思了,不再赘述。
记得周总理曾经怒批过广电总局:“上海人民喜欢评弹,你不喜欢,你算老几?”放在网文领域,同样的,作者自诩高读者一等是愚蠢的行为,更没有因自己所谓水平而就能去规训读者的资格。
于是我试着反过来分析,难道通篇不出现古诗词和成语,那就没有任何文采吗?
肯定不是的,文采总是藏在字里行间,只待有心人发掘。
例如,同样是写雨大,那究竟怎样写好?
你会发现,很多时候,就那么寥寥几个字,会比铺天盖地的铺陈效果要更好、回味会更加悠长。
不过——或许是因为我个人喜欢自我拆台式的思考方式,我发现我特别喜欢用转折——也不是说读者就完全是大爷,真的什么都不需要去提升了。
对很多读者,包括我自己作为一名读者的时候,其实多少会犯一种错误,那就是快。
读爽文没什么,快点正常,毕竟爽文的目的是为了爽,而读者读爽文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快地爽,本质上跟刷短视频区别并不大。
这里的快,是说读相对更有内涵、更慢节奏的书而言的。
不得不承认,我们慢不下来。
后来我想这或许也不是读者自身的错,至少不完全是。
这本来就是个快节奏的时代,随着经济提振乏力,这种焦躁感反而从一线城市向更广范围下渗,我们似乎再也没有了能慢下来的心力。
叠加科技上从互联网时代步入AI时代的大跨越,一个输入问题就能得到解答的时代,很多人甚至连核实真假的能力都丧失了,更加助长了这种风气。
所以我时常会想,我要尽可能地慢下来。
AI是个好东西,但我每天不会用它超过一刻钟——除非文生图,这个没得喷,这是真的好用。
但更多时候,我会试着让自己慢一点,“慢”这个词在当代就是这么奢侈。
搞笑的是,现如今像我这样一个字一个字敲的人已经被称作“古法力工”了,这实在有些荒诞。
可比起一键生成,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出来,真的会带动许多平日里不会做的思考轮番出现。
至少,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下一卷,我也会继续坚持古法作文,写写一个乱糟糟的国家里朝不保夕的氛围。
而很快,我们的好兄弟维达就会发现,队伍里除了他以外,好像都是大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