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一章 一位母亲

作者:叶集秋雨 更新时间:2026/5/18 18:07:21 字数:4446

接完通讯后,艾放下手,指尖的戒指法阵缓缓熄灭。

“我得去一趟看守所。”

曜问:“玛莎的事?”

从程序上说,现在维和队确实授权了艾管理玛莎案件的后续事务。这个案子牵涉太广——贩卖人口、跨国绑架、谋杀公职人员、非法人体实验——每一条单独拎出来都是重罪。原本,如果莫宁还在的话,这个工作应该是交给他的。他追了玛莎数年,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其中的每一条脉络。

如今,只能交给他的学生了。

但艾摇了摇头。

“只是玛娜赌场的事。跟玛莎有关系,但不大。对方说一直想见我,让我过去处理一下。”

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由远及近,带着某种不必看就能辨认的节奏——步子不重,但每一步都踩得很实,像是连走路都在向地板证明自己很有精神。

焰从楼梯口探出头来。

她手里提着几个花花绿绿的纸袋,一看就是商业街的产物。其中一个袋子上印着某家甜品店的标志,另一个则鼓鼓囊囊地塞着不知道什么东西。

“哟,你们在这呢。”焰举起手里的纸袋,“我买了点心,回头大家一起吃——”

她看了看艾手里的文件夹,又看了看两人的表情,把袋子放下了。

“怎么了?又出什么事了?”

“没事,”曜说,“正好你回来了。帮我个忙——克莱纳一个人在房间,你陪她一会儿。我和艾出去一趟。”

焰看了看曜,又看了看艾。她没多问,只是点了点头。

“行。点心给你们留着。”

她把纸袋往走廊边的矮柜上一搁,朝克莱纳的房间走去。走出几步,又回头补了一句:“晚上之前不回来的话,我就把你那份吃了。”

“你是猪吗。”

“伤员需要补充营养。”

曜懒得接这句话。他转身跟上艾,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别墅。

看守所位于律法城西区,离法院和维和队总部都不算远。建筑本身是一栋灰色的三层楼房,外表朴素得像是刻意要把存在感降到最低。只有门口那块刻着天平标志的铜牌,表明这里是联盟司法体系的一部分。

艾在登记处报了自己的名字。

值班的维和队员翻了翻记录,抬起头时眼神里带着一丝微妙的迟疑。“艾莉森小姐,那名女性已经等了您三天了。她每天都在说想见你,一直申请。”

“什么事?”

“她没说。只说要当面跟您谈。”

艾和曜交换了一个眼神。曜耸了耸肩,示意自己只是跟班,听从上级安排。艾点了点头,值班队员便起身带路。

走廊两侧是整齐排列的铁门,每扇门上都有一扇小小的观察窗。和关押玛莎的重犯区不同,这里的门没有附加封印法阵——关在这里的人大多罪行较轻,或者正在等待审判。走廊尽头的一间房间里,一个女人正坐在长桌的另一端。

她看上去不到四十岁。或者说,原本应该不到四十岁。此刻她眼窝深陷,头发草草束在脑后,几缕碎发黏在额角的汗渍上。看守所统一发放的灰色拘束服套在她瘦削的身上,显得空空荡荡。

看到艾进来,她猛地站起身。椅子腿在水泥地面上刮出一声刺耳的尖响。

“您、您就是艾莉森小姐吗?”

她的声音沙哑而急切,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块浮木。

艾在她对面坐下。曜没有落座,只是靠在门边的墙上,保持着一个既不太近也不太远的距离。

“我是艾莉森。你找我有什么事?”

女人没有坐下。她看着艾,嘴唇翕动了几下,像是在组织语言,又像是太多话堵在喉咙里不知道该先说哪一句。然后她做了一件让艾完全没想到的事。

她跪了下去。

膝盖撞击水泥地面的声响在狭小的房间里格外沉闷。

“求求你。”

她的额头几乎贴着地面。

“我知道我错了。我该坐牢。我做了错事,我认。但这个孩子——”

她的声音终于被哽咽撕裂。

“这个孩子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求求你。”

艾愣住了。

她下意识地看向曜。曜已经走上前,俯身扶住女人的肩膀,把她从地上搀了起来。

“先起来。跪着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他的声音很平和,手上用的力气却不容拒绝。女人被他的力道托着,重新跌坐回椅子上。她的手指紧紧攥着拘束服的衣摆,指节泛白。

艾沉默了几秒。

“……从头说。”

她叫辛拉。

和玛莎不一样。她曾经有一个完整的家。丈夫是个勤勤恳恳的生意人,在律法城旧城区经营一家小型贸易行,做些进出口批发的买卖。辛拉自己读过书,懂得一些财务知识。夫妻俩一起打理生意,日子不算大富大贵,但也安稳。

这份安稳没有持续太久。

丈夫在两年前被查出重病。从确诊到去世,一共只有四个月。辛拉变卖了所有能变卖的东西,找了所有能找的医生。但诊断都是一样的,不可逆转。四个月后,他走了。

葬礼结束后,辛拉发现自己怀了身孕。

“是他在临走前留给我最后的礼物。”

辛拉说这话的时候,那双枯涸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点光。

“我才刚刚知道。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他。”

她试着重新开始生活。但丈夫留下的贸易行在他病重期间已经处于半停业状态,欠下了不少债务。辛拉还清了所有债主的欠款,最后发现自己几乎一无所有。没有能力重新独立经营一家贸易行,也没有足够的资源去其他公司竞争一个体面的职位。

玛娜赌场的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他们需要一个财务管理,不需要太多专业技能,只需要有基本的财务知识,能把赌场的账目理清楚就行。薪水不低,够她还债,够她活下去。

进去后辛拉才知道自己进错了地方。她名义上是财务管理,实际上只是负责玛娜赌场的账目清算工作,不接触赌博业务本身,更不知道赌场背后还藏着贩卖人口的黑色链条。她隐约察觉到了不对,但她只想攒够钱,把孩子生下来,然后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然后就是那天,曜等人来到玛娜赌场解救精灵,却正好和莫宁带领的维和队撞上的那个晚上。

维和队的天装使突袭了赌场。她甚至来不及尖叫就被按倒在地上。直到被带进看守所,她才知道,她还是低估了玛娜赌场的黑暗,自己每天核对的那些账目数字背后,是数条通向帝国、联盟、乃至精灵王庭的人货物跨境路线。

“我——我真的不知道那些是——”

她的声音断了。然后她深吸了一口气,像是放弃了所有辩解。

“不。我该知道。我是做财务的。我应该发现问题。我只是……没有去问。我不敢去问。我需要那份工作。”

她低着头。

“这就是我的罪。我认。”

艾沉默了很长时间。

“……你身为玛娜赌场的财务管理,属于高层管理人员,按照自由城邦联盟现行律法,参与赌场的违规经营活动,会判处数年的监禁。即使你没有接触那些更为恶劣的罪行……”

她停了一下。

“你的刑期不会短。而且你现在的情况——”

辛拉没有反驳。

“我知道。我认罪。我不会辩解。”

她的手指绞紧衣摆,用力到指节发白。

“但让我生下这个孩子。求求你。我不在乎自己要坐多久的牢。但让我生下他。让我把他养到能交给别人照顾。哪怕只有几年,哪怕只有几个月——”

她抬起头,看着艾。

“我丈夫已经死了。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唯一的东西。我不要别的。只要这孩子活着。”

艾没有说话。

在联盟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对于确定罪行,但还没有正式收监前发现身孕的女犯,有这样一种处理方式:如果确认怀孕,可以暂缓收监,待生产后身体回复后再执行刑罚。但这条规定有一个前提——罪犯所犯罪行不得属于“涉及暴力、欺诈或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而辛拉的情况,她所面临的处理只有一种,那就是强行将腹中的胎儿打掉,之后她再进入监狱。

“违规经营”在法律上属于“欺诈”项下。而赌场的“高层管理者”,更是会被重点审视。

辛拉的名字哪怕只出现在赌场高层管理人员的名单上,她就会被视为整个犯罪体系的一部分。哪怕她从未参与赌博业务的经营管理,哪怕她从未接触过任何一个被贩卖的精灵。

法律只看你有没有踩在那条线上。

她刚好踩在线的这一侧——而线的那一侧,是产后再服刑的可能性。

辛拉并不知道这些细节。她只知道,法律说她的孩子不能留。她只知道,自己快要没有时间了。

艾看着她。

看了很久。

她在想一些事情。

她想起那天下午,在律法学院的旁听课堂上,教授提到那桩老人偷面包案。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妇人,从面包店里偷了两条最便宜的白面包,被捕后在法庭上低着头,一言不发。她唯一的辩护人是个刚毕业的年轻律师,在法庭上声嘶力竭地说——她不是为了自己偷的。她的孙子在挨饿。

同学们讨论得热火朝天。有人说法律不容妥协,偷就是偷;有人说特殊情况应当从宽,这是人道。而她站起来,声音坚定而清晰:

“依法处理。盗窃就是盗窃。特殊情况可以在量刑阶段酌情考量,但罪名本身不能因动机而改变。”

同学都觉得她无情,但她觉得她没有做错。

她想起那天傍晚,在回去路上,曜给她讲的那个故事。

“有一个单身母亲,带着一个五岁的孩子。她为了养活孩子自愿进入诈骗公司工作。后面她被抓了,被判刑三年,五岁的孩子没人带。该怎么办?”

她按法律条文所说的列出了种种解决方法,但她自己也明白,这些解决方法都只是空文,落实起来难如登天。

艾又想起老师莫宁。在那天晚上,在她因为曜的问题纠结的时候。他对她说,法律是尺子,但人不是木头。

尺子量得出长宽高,量不出悲欢离合。

尺子量得出罪与罚,量不出一个人在深夜的灵前独自坐到天亮是什么感觉。

尺子量得出行为是否违法,量不出一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孩子,有没有权利看看这个世界。

她想起那个叫米娅的女孩。十六岁,正是最好的年纪。她本该在学院的教室里听课,本该和朋友们一起走在律法城的街道上,讨论考试、讨论未来、讨论那些年轻人该讨论的一切。

但她被绑走,最后死在玛娜赌场的地下。她的父母,甚至见不到女儿的尸体。莫宁最后交给他们的,只有女儿留给他们的生日礼物。多么可笑——女儿给自己的礼物,却是在得知女儿尸骨无存的时候收到的。

莫宁甚至不敢去参加米娅的葬礼。他只是远远地站着,看着哭得几乎要昏过去的米娅父母。回来跟她说,法律应当保护的是这些人。

不是玛莎那样的人。不是那些用金钱和人脉把法律变成玩具的人。

是那个偷面包的老人。是那个人在狱中、孩子无人照看的单身母亲。是那个在深夜独自守着丈夫灵位的女人。是那个还没有出生、就已经被法律判了死刑的孩子。是那个死在赌场地下、连遗体都没有找全的女孩。

还有面前这个女人。

法是尺子。

但尺子握在人的手里。用什么力度去量、量完之后做什么——取决于握尺子的人。

艾深吸了一口气。

很长的一口气,把看守所的空气从肺里一点点挤出去,像是要把这些年学到的所有法条都重新过滤一遍。然后她站起来。

“我了解了。”

她的声音依然很稳。但有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东西藏在其中。

“刑期不能免除。法律就是法律。但——关于孩子的部分,我会尽力。”

辛拉愣住了。

她抬起头,看着艾。那双枯涸的眼睛里涌出了某种她自己都已经不抱希望的东西。

“你是说……”

“我现在不能给你任何承诺。我需要时间,需要查阅判例,需要就你在赌场中的实际职责划分与参与程度向法院申请重新审查。如果能证明你与赌场的核心犯罪行为没有直接关联,那么关于孩子的部分——”

她停顿了一下。

“法律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了杀死一个还没有出生的孩子。”

辛拉没有回答。她已经说不出话了。她只是把头埋在双手里,肩膀剧烈地抽动着。那是压抑了太久的哭声,从看守所狭小的房间里传出来,在灰色的墙壁之间来回碰撞。

艾没有等她的哭声停下来。她转过身,推开房间的门,走了出去。

曜看了辛拉一眼,又看了看艾的背影。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跟了上去。

数日后。

律法学院的大楼一如既往地安静。阳光透过彩绘玻璃窗照进走廊,在地面上投下斑斓的光影。走廊尽头,院长办公室的门紧闭着,门上那块刻着“宾”字的铜牌已经被岁月打磨得略微发暗。

艾站在这扇门前。

她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档案袋,里面装着辛拉的案卷、玛莎案件的相关附带诉讼资料、三份过往类似案件的判例摘要,以及一份反复斟酌后写下的申请书。

她抬手,敲了三下。

“请进。”

艾推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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