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奇家中。
头发油腻的老布奇托着两个盘子,将它们放到餐桌上,阿莉暗暗翻个白眼,隔着很远,就闻到了一股死老鼠味。
这老头估计一年也洗不了两次澡,他坐了下来,指甲发黑,用刀叉飞快解决着牛排,嘴角流出浓汁,像是八百年没吃饭。
“你叫阿莉对吧,”布奇开始唠叨,“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笨的女孩,真的,你说,你是不是受到神灵眷顾了,才能和那些贵族攀上关系。啧啧。”
布奇咂巴着嘴,用手指蘸了蘸牛肉汁,直接放进嘴里。
在他看来,这女孩毫无长处,不识字,悟性差,练习剑术的时候,差点把自己的脑袋砸到。
“那,那您是平民吗?”阿莉试探问道。
“我?”
布奇顿时眉飞色舞。“你可听好了,我之前在葛德家族当过马房总管!我天天和马打交道,我是他们的朋友,每天给它们喂草料,刷毛。在那儿混必须守规矩,吃饭的时候都要排队,不然就没饭吃——”
阿莉表示无奈,说的这么高级,不过是管马厩的而已。
不过,她很快发现,自己也没什么看不起的权利,一个女招待,一个笨蛋,一个时刻担心拖后腿的人,也没资格对别人评头论足。
她想起了艾尔芙大人,双手握成拳头,贬低自己,仿佛已经成为常态,可是,没有强大的实力,没有强大的背景,怎么也自信不起来啊。
“神没有走向你,那你就走向神。”
在教堂祈祷的时候,神父翻开著名的女神箴言,念出了这段话。
于是,阿莉在厨房收拾了碗筷,便独自来到后院,只见浑浊的溪水流下,水里女孩的脸庞,变得不规则起来,嘴巴连到了耳朵上,耳朵又和眼睛重合,那些褐色的,密密麻麻的雀斑分布在鼻翼两侧,已经是她身上最特别的地方了。
她曾梦想过当英雄,但很快发现,自己也是芸芸众生的一员,她也想过拯救世界,但就连自己也知道,这些幻想,不过是无聊时候的消遣。
普通人怎么了,小人物怎么了,如果不能在那滔滔的历史洪流中留下大名,那就顺其自然,活在当下,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是阿莉第一次鼓励自己,她惊呆了,捂住嘴巴,再次看向溪水中的自己。
几分钟后,阿莉开始练习剑术。女孩把木剑高举在外,剑尖则指向下方某处,瞄准假想敌的喉咙。艾尔芙喝茶的时候说过,剑刃既不要竖直,也不能水平,差不多是在对角线方向。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对角线?
于是,阿莉又查了很多东西,只看那种带图像的书籍,最后加上布奇的解释,终于明白了些。
在酒馆的时候,她经常算不清楚账,经常被打骂,平时只能干干洗碗,打水或者拖地之类的粗活。那方小小的世界,也限制了她的视野,现在跟着艾尔芙大人的脚步,她也渐渐不再纠结鸡毛蒜皮的小事,将注意力放到了完善自己身上。
不远处,老布奇正在喝咖啡,他脖子突然一梗,呛得咳嗽起来。
“大白天的,我是见鬼了吗?那么恐怖的地方都能出来......”
阿莉听到动静,连忙跑了过来,当看到艾尔芙的身影后,嘴角勾起笑容,冲过去抱住了精灵。
“大,大人,我失礼了,我太担心您了,那么危险的地方——”
艾尔芙欣慰地摸摸她的头 ,这女孩还算没白养,惦记着她的安危呢。地下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换作大多数人类魔法师,恐怕就要葬在那里了。
至于老布奇,半天都不敢相信眼前是精灵本人,雷曼说的没错,要是能把这尊大神请进协会,那他们将不再惧怕任何一个家族。
“收拾东西,我们出发,这次去波尔城。”
翻过艾肯山脉,就等于出了边境之地,这条山脉是横亘在丘陵和平原之间的天然屏障,也是商队的必经之路。虽然近年城外治安有所改善,但山脉深处依然强盗猖獗,不时有打劫商人的事传出来。
据传,波尔家族要联合葛德家族还有身处依拉平原的兰佩家族,集结几支训练有素的骑兵团,共同进山清剿那些强盗营地。
这种举动利于民生,也可以提升家族威望,一石二鸟,三大家族显然没有意见。
艾尔芙让阿莉买了些奶酪,饼干和面包之类,充当干粮,检查了一下马屁股上面的帐篷卷,确认过后,便翻身上马。
此次行程较远,可能要行进四五天,大部分时间都要在山里度过。为了充当时间管理大师,她还接了份护送商队的委托,让商人威尔斯的队伍安全通过山脉,抵达山脚下的波尔城。
威尔斯是地中海发型,很是健谈,一路从天文地理,聊到帝国历史,对当前的经济政策发着牢骚。艾尔芙担任倾听者的角色,只要点头,提供点情绪价值就行。
“大人,”马夫转过头道,“再说下去,我看这水都快要喝完了,不如您先休息一会儿吧。”
艾尔芙也表示赞同,眼神无奈,威尔斯简直是头河马,这才出发多长时间,就喝进去半桶水。
“你懂什么,”威尔斯挥挥手,“艾尔芙小姐学识渊博,和她交流,就像是和女神交流一样,不像某些村里人,大字不识一个,和他们说话就是在对牛弹琴。”
阿莉坐在马背上,额头流出汗珠,这怎么像是在内涵她呢?
“大人,”艾尔芙转过头,“我这个女仆也不怎么识字,她也是您嘴里的村里人吗?”
“那您多虑了,小姐,”威尔斯在车棚里翘起腿,“能和您同行,说明这位女孩也是有些本领的,不能一概而论,您说是吧?”
商人就是看碟下菜,油嘴滑舌,艾尔芙暗暗撇嘴,不过无论是在什么社会,这种人往往可以混得很好,而那些老实人,诚实的人,不敢打破规则的人,大多数都过着平庸的生活。
但这不是他们的错,只是他们不会利用人性赚钱罢了。
言归正传,天色渐渐晚了下来,商队走的是相对偏僻的小路,黑夜刚刚降临,林子里便传出魔物的吼叫声,远处升起几点火光,看上去,那里的人像是遭到了袭击,树叶簌簌,微风吹拂,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威尔斯感觉不安,不敢睡在外面,在车棚里蜷缩着身子,注意着草丛里的动静。艾尔芙则是完全放松,曲着胳膊,当做枕头,躺在草地里看着星空。
“艾尔芙小姐,”威尔斯吞了口唾沫,“要不您起来巡视一圈,看看周围究竟有没有危险,我感觉一直有东西盯着这边。”
艾尔芙打了个哈欠。“威尔斯大人,现在也到睡觉时间了,我保证您会安然无恙。”
“那我加钱,每天多加一块银币!”
“成交。”
看来,不能继续在帐篷里偷懒了,散散步也不错,艾尔芙从里面走了出来,揉揉眼睛,随便挑了个方向,钻进黑夜之中。
没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是无法想象这种黑暗的,完全是伸手不见五指。而且,人最害怕的就是未知,会产生幻听,会看到灌木丛里似乎有人影闪过,是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
艾尔芙转了一大圈,也没什么发现,刚要回去,突然发现不远处,似乎燃起了篝火。
到了这里,也没什么稀奇的,就是不见人影,池塘边停着一辆马车,里面则是葡萄酒之类。身后突然刮起一阵强风,发丝飘扬,一只棕黑色的大手,从黑暗中探了出来,手中的斧头砸落,不过是用斧背,看来并不想杀人。
她轻盈转身,伸出胳膊,直接用手指弹开斧头,武器脱离手心,在空中转动,掉进了水塘里。
“大人!”
一个男人发出求饶的尖叫,艾尔芙抓住他的头,把他按在泥地里,经过一番挣扎,对方的脸上糊满泥巴和鼻涕,连说话都不清楚了。
“我们认识吗?”
艾尔芙露出核善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