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饭,他跟我?”
刘茗坐在更衣室的长凳上,运动鞋还没换,左脚光着,右脚还穿着鞋。她盯着对面墙上那面灰扑扑的镜子。
秦安请她吃饭。
她脑子里把这句话翻来覆去地嚼了好几遍,像嚼一块没味道的口香糖,嚼到腮帮子酸,还是嚼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刘茗试图站在秦安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一个男人,请一个女人吃饭,通常有几种可能——第一,他喜欢她。但这个可能性在她这里基本可以划掉。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脸,那具身体,秦安图什么?图她色?她有色可图吗?一百九十斤的色,是什么色?猪肝色吗?
她想到这里,自己都笑了。不是那种开心的笑,是那种“你在做什么白日梦”的笑。
第二,他图她别的什么。钱?她没有。人脉?她没有。资源?她什么都没有。她能给秦安什么?一个免费的跑步搭子?一个听他诉苦的树洞?她连自己的破事都处理不好,哪有资格当别人的树洞。
第三,他就是单纯地、没有任何目的性地、想请她吃顿饭。
这个可能性最让刘茗想不通。因为上辈子刘明不会这样做。他不会请一个不熟的、不好看的、没什么特别的女生吃饭,除非他有别的意图。这不是说他是个坏人,而是——男人就是这样。男人的时间、精力、金钱都是有限的,他们只会把这些资源投入到“有可能回报”的地方。这是刻在基因里的东西,不是道德问题。
所以秦安请她吃饭,一定有什么原因。是她没想明白的原因。
还是他好这一口?
刘茗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会不会有男人就是喜欢胖的?她好像在网上看到过,有些男人就喜欢“BBW”,Big Beautiful Woman,觉得胖女人更有女人味,更软,更好抱。秦安会不会就是这种?
不,不像。秦安那身材,那一身腱子肉,那每天雷打不动的健身习惯——这种人通常对身材管理有很高的要求,对自己的要求高,对别人的要求也不会低。他不太可能“好这一口”。
新鲜感?好奇心?一个从小生活优渥、身边全是瘦子的“管理层”,忽然在健身房遇到一个两百斤的胖子,觉得“哇,好新奇”,想接触一下看看?
这个可能性倒是有。但刘茗不喜欢这个可能性。因为“新鲜感”是会过期的。一旦他习惯了她的存在,或者发现了她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新鲜感就没了,然后呢?然后他就消失了。像之前六天那样,消失得无影无踪,连个招呼都不打。
刘茗越想越乱,脑子里像有一群蜜蜂在嗡嗡嗡地飞。她深吸一口气,用力摇了摇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出去。冷静。冷静下来想想。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今天早上,她还在为秦安发疯。提前半小时起床,去健身房找他,承认自己在意他,然后加了他的微信,一整天都在想他。那种感觉很强烈,强烈到她自己都觉得不正常。
但现在,坐在更衣室的长凳上,汗已经干了,心跳也平稳了,那种疯狂的感觉好像退潮了一样,一点一点地退下去了,露出底下干燥的、冷静的沙滩。
果然是排卵期惹的祸。
刘茗现在无比确定这一点。前几天那种“我要见他我想他想得要死”的感觉,不是她的心在发信号,是她的身体在发信号。激素,排卵期,身体在告诉她“该繁殖了”,然后给她脑子里塞满了那个男人的脸。现在排卵期过了,激素退潮了,她的脑子终于回来了。
她还是觉得秦安好看。还是会因为他那句“不想给就不给”心里暖一下。但那种“没有他我就活不下去”的疯狂感,已经没了。
这才是正常的。
她本来就不应该对一个人产生那种程度的执念。他们才认识一个月,连朋友都算不上,顶多算“一起跑步的人”。她对他了解多少?几乎为零。他对她了解多少?也几乎为零。两个几乎为零的人,哪来的什么“在意”?
一股凉意从脚底窜上来,顺着小腿、膝盖、大腿,一路爬到小腹,整个人都冷静了。
好,重新想。秦安请她吃饭,这件事,她不需要想“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想不明白。她不是他,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她能做的,就是接受这件事,然后把它当成一件普通的事情来处理。
这是是人情,她记着。她不喜欢欠别人的。这次他请她,下次她找机会请回来。一来一往,人情就清了。清了之后,他们还是朋友——如果算朋友的话。
对,就这样。不要想太多。不要加戏。不要把自己当成什么特别的人。
刘茗站起来。
“好了?”
“好了。”
“想吃什么?”
刘茗想了想。“清淡点的。我在减肥。”
秦安点了点头,没说什么“你不用减”或者“你已经很好了”之类的客套话。刘茗觉得这点很好——他不说假话。她需要减肥,她就该减肥,他说“不想给就不给”是因为那是真话,他说“你瘦了”也是真话。他不敷衍她。
两个人走出健身房,进了电梯。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空间不大,刘茗站在角落,秦安站在她旁边。她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不是汗味,是洗衣液的味道,干净的,淡淡的,像刚洗过的床单。
“你明天穿什么?”刘茗忽然问。
秦安转头看了她一眼。“什么?”
“明天吃饭,”刘茗说,“你穿什么?我总不能穿这身去吧。”
秦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衬衫,又看了看刘茗的灰色卫衣。“你穿什么都行。”
“不行,”刘茗说,“我不能让你丢人。”
秦安愣了一下。然后他笑了。不是那种嘴角微微上扬的笑,是真的笑了——眼睛弯了一下,嘴角往上勾了一下,虽然弧度不大,但刘茗看得清清楚楚。这是她第一次看见秦安真正地笑。
“你怕我丢人?”他问。
“我怕我给你丢人,”刘茗说,“你穿成这样,我穿成那样,别人会想‘这男的眼瞎了吧’。”
电梯到了一楼,门开了。秦安走出去,刘茗跟在后面。走到大堂门口的时候,秦安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她。
“刘茗。”
“嗯?”
“你穿什么,都不会让我丢人。”
他说完这句话,转身推开门走了出去。四月的晚风吹进来,带着春天那种软绵绵的暖意。刘茗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藏蓝色衬衫,黑色休闲裤,白色板鞋——融进外面的暮色里。
“你穿什么,都不会让我丢人。”
这句话在她脑子里转了一圈。
这人神经病吧
不过,同样的道理。秦安请她吃饭,她应该收拾一下自己。不是化妆化得认不出来,不是穿得花枝招展,就是——干净一点,整齐一点,精神一点。让人看着舒服。
刘茗走出写字楼,站在路边,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六点半了,晴宝应该在家。她给晴宝发了一条消息:
【明天晚上不回来吃了。】
晴宝秒回:【???跟谁?】
刘茗犹豫了一下,打了两个字:【朋友。】
【什么朋友?男的?女的?】
【男的。】
晴宝发了一长串感叹号,然后是一条语音。刘茗没点开,她知道晴宝会说什么——“刘茗你又去找男人了?你上次那个250的教训忘了?”
她没回。把手机揣进口袋,往地铁站走。
走到地铁站的时候,她忽然停下来,站在入口处,看着下面黑洞洞的隧道。电梯在往下走,一阶一阶的,像某种永不停歇的齿轮。
明天要跟秦安吃饭。穿什么?她没有好看的衣服。衣柜里全是原主留下的那些松垮垮的东西。唯一一件还算体面的,是晴宝送她的那件淡蓝色T恤裙——就是第一次面试那天穿的,拉链拉不上去那件。
现在应该能拉上去了吧?瘦了十斤呢。
刘茗决定回去试一下。如果能穿上,就穿那件。如果穿不上——那就穿晴宝的。反正晴宝衣服多,借一件也没什么。可以找一找小红书上面的显瘦穿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