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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缒景彡 更新时间:2026/3/17 21:09:05 字数:4601

雨泽天花死了。

就在今天上午。

死的很突然。

昨天还好好待在教室里的人。

和旁人说笑,吃饭,做值日,帮老师抱着一摞课本走过走廊。

所有的一切,都和过去几百个平凡的日子一模一样,普通到不值一提。

她是我们班公认的班花。

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扎着一头和她温婉气质完全不相称的,过分活力的单马尾。

声音好听,性格温柔大方,从来没人见过她和谁红过脸。

成绩永远稳稳盘踞在年级前列,连一次像样的失误都没有过。

听说班主任曾找她谈话,想让她担任班长。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毕竟她完美得简直就是为班长这个职位量身定做的范本。

但是被她用某个不痛不痒的理由推辞了。

最后退而求其次的接下来管理员的工作

从那之后午饭时间的图书馆就成了她的固定位置。

她的身影也就很少再闯进我的视野里了。

即便如此。

她还是会偶尔和我搭话。

不是那种擦肩而过时,随口应付的客套招呼。

是真的会停下脚步,看着我的眼睛,和我说上几句不咸不淡的话。

一来二去。

我们就成了说不上是朋友的朋友。

不对。

说到底,对于连一个朋友都没有的我来说,“朋友的朋友”这种关系,根本就不成立。

只是我一厢情愿地,把这种偶尔的对话,当成了什么了不得的联系而已。

她总在上课的时候发呆。

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窗外的天空,眼神飘得很远。

远到这个四四方方的教室里,没有任何东西能抓得住她。

被老师温柔地提醒,就立刻低下头,规规矩矩地道歉。

可老师紧接着抛出的问题,她却能顺利的答出来。

所以,她也是班里公认的天才少女。

是别的班的老师,都会拿来和自己学生反复比较的完美榜样。

和我这种成绩一塌糊涂的人,根本是两个世界。

半路插班的转学生。

连一个朋友都没有的,多余的人。

雨泽天花。

是和我完全相反的。

彻头彻尾的另一个世界的人。

她的朋友很多。

多到我数都数不过来。

同班的同学。

高年级的学长学姐。

学校里的任课老师。

甚至连学校门口那家咖啡店的店长,见到她都会笑着打招呼,热情地邀她进去坐。

是个好女孩。

记忆里的她总是笑靥如花的样子,哪怕那笑容里藏着几分勉强,也足够让人好感顿生,想跟她“相爱”吧。

话虽如此。

在这高中的三年里,同班的同学,同级的同学,全校的同学,还有老师,就算是关系在怎么好,又有多少名真正对自己有意义的呢。到头来,在自己的人生中能点上几滴墨水的终究只有寥寥几人而已。

这么一想,心里好像能稍微好受一点。

但也仅仅只是一点而已。

总之。

雨泽天花,是个完美的人。

无懈可击的,毫无破绽的,标准意义上的“好学生”。

受欢迎这件事,对她而言,就像呼吸一样理所当然。

甚至连“理所当然”这个词,都显得多余。

我原本是这么笃定的。

等这三年的高中生活走到头,等毕业典礼的钟声彻底消散,我和雨泽天花的交集,就会彻彻底底地归零。

不对。

说归零都太抬举我们之间的关系了。

我们的联系,本来就无限接近于零。不过是在同一个四四方方的教室里待了三百多天,共享过同一块黑板的粉笔灰,呼吸过同一片空调吹出来的风,仅此而已。

所以毕业之后,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

我原本是这么深信不疑的。

顺着这个念头往下想,我忍不住开始算数。

我和雨泽天花,剩下的见面次数,还有多少?

一天见一次?不可能。她大半的午休时间都泡在图书馆,而我只会缩在教室最角落的位置,连擦肩而过都算得上奢侈。

100次?

不,连100次都到不了吧。

50次?30次?搞不好,连20次都凑不齐。

就算凑齐了又怎么样?每一次见面,都不过是毫无意义的、重复的日常碎片而已。

这样就好。

我当时,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这样就可以了。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把剩下的高中日子耗完。

不对,不是耗完,是混完。像混一杯没味道的白开水一样,不添任何东西,也不抱任何期待,不给任何人添麻烦,也不给自己留任何多余的念想。

这样就好。

我一遍一遍地给自己洗脑。

而雨泽天花,也会继续她的完美。

继续无懈可击,继续当她的优等生,继续被所有人喜欢,顺顺利利地走到毕业,走到更远的、我根本够不到的地方。

我原本,是把这当成理所当然的未来的。

可是。

雨泽天花死了。

就在今天上午。

死在了成为高中二年级生的第一天。

不对。

换个说法的话,也可以说,她死在了高中一年级生的最后一天。

不,都不够准确。

更严谨一点,更不容置疑一点,她死在了寒假结束后的三月一日。

也就是今天。

开学典礼结束后的,今天。

我是在开学典礼结束之后,收到这个消息的。

毫无预兆,像一块突然砸到脸上的冰,疼的让人难受,冷的让人发麻。

说起来,人生这东西,本来就像一颗沿着既定轨道老老实实运行的小行星。

对吧?

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意外,不会偏离预设的航线,就算偶尔被路过的陨石撞一下,晃悠两圈,最后还是会乖乖回到原本的轨道上。

平平淡淡,慢慢悠悠,不声不响地往前飘。

我就是这样一颗毫不起眼的小行星。

而雨泽天花呢?

她的那颗行星,就在今天,毫无预兆地炸了。

不是慢慢磨损,不是偏离轨道,是彻彻底底地,一瞬间就炸得粉碎。

而那些飞散的、带着温度的碎片,理所当然地,撞歪了附近所有小行星的轨道。

包括我这颗,本来和她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连名字都没有的小行星。

至于死因?

我拿到的,是不知道转了多少手的二手消息。

说是今天上午她出门的时候,遇上了住宅的瓦斯爆炸。

当场就没了。

连完整的身体都没留下,炸成了碎片。

她的母亲在现场哭了整整一个上午,哭到嗓子都发不出一点声音,瘫在地上站不起来。

当然,这里面有多少是真相,有多少是围观者添油加醋的谣言,我不知道。

说到底,这本来就是道听途说的东西。

我和雨泽天花的关系,说穿了,就是两条歪歪扭扭的平行线。

本来应该永远不会有交集的,只是偶尔因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巧合,才会轻轻碰那么一下。

直白点说吧,我们的关系,根本算不上好。

甚至连“熟人”这个称呼,都要打个不小的折扣。

所以我没有资格,也没有立场去深究事情的全貌。

能在同学群的七嘴八舌里,勉强拼凑出这么点信息就已经是我的极限了。

于是。

我站了起来。

打开了租住的公寓的门。

弯下腰,穿好了放在玄关的鞋子。

拉开了楼道的铁门,走了出去。

被这种找不到实感的、匪夷所思的事情堵了一上午的胸口,闷得发慌。

我决定,还是出门去看看。

说难过?

肯定是有一点难过的。

毕竟我向来觉得,自己算是同理心比较强的那类人。

不对,说同理心强都太虚伪了,不过是见不得同个教室待过的人,就这么突然没了而已。

可是,我出门,只是因为“同学一场”这种烂大街的、虚情假意的理由吗?

不是。

我在心里,清清楚楚地,一字一句地否决了这个答案。

对于连一个朋友都没有的我来说,这种为了迎合社交规则装出来的悲伤,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

我不需要迁就任何人,不需要跟着其他人一起挤在灵前掉眼泪,不需要为了维持“正常人”的人设做任何多余的事。

我只是。

只是对这件事,在意得不得了。

在意到坐不住,在意到没办法在空荡荡的公寓里多待一秒钟。

所以我出了门。

就这么简单。

平时一定会按时吃的早饭,今天也 skipped 了。

理由?今天早上的风太大了,不想出门买。

当然,说到底,这不过是个随口编的借口而已。

真正的理由,不过是没胃口。

胸口堵得满满的,什么东西都咽不下去。

仅此而已。

去现场是一回事。

找到她,又是完完全全的另一回事。

不对,应该说,要是连后者都做不到,前者根本就无从谈起。

所以我现在要做的,是先找到她。

找到雨泽天花的住址,还有那个把她炸成碎片的、该死的事发地点。

说起来很可笑对吧?

平时在学校里,我连她的身影都很少能撞见,可偏偏,我脑子里清清楚楚地记得她放学走的是哪条路。

这份记忆的来源,说出来只会让人更看不起我。

是我高一那年,不可告人的黑历史。

不对,黑历史这个词太轻了,说白了,就是我混蛋的时候,干出来的混蛋事。

我依稀记得,那是秋天的事。

天气刚转凉,风里开始带点枯叶的味道的时候。

那时候的我,还没彻底放弃那些不切实际的空想,脑子里还装着不少和变态只有一线之隔的念头。

比如——跟踪班里的女生。

想到这里,胃里就开始翻江倒海,对自己的厌恶感像潮水一样往上涌,几乎要把我整个人淹进去。

但我硬生生把这股情绪压下去了。

被理性,还有现在必须要做的事,硬生生按了回去。

啊,以防万一,我先解释一下吧。

我知道这种话听起来就像是恶心的跟踪狂为自己找的借口,没错,这本质上就是借口。

但我还是要说。

那时候的我,拼了命地想要交一个女朋友。

理由?

是无孔不入的孤独也好,是无处发泄的**也好,说到底,都是人类最底层的本能而已。

没什么好辩解的,也没什么好美化的。

事情的起因,是一件在别人看来,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小事。

可对当时的我来说,却是天大的事。

我的橡皮掉了。

滚啊滚,刚好滚到了斜前方的同学脚边。

她是班里那种标准的现充女孩,和谁都能聊到一起,是那种天生的“社交狂魔”,永远开朗,永远笑着,身边永远围着人。

那天她好像是刚被喜欢的人答应了告白,整个人都飘在天上,高兴得不得了。

她弯腰捡起了我的橡皮,递过来的时候,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笑容。

现在想想,那根本就不是对着我笑的。

那只是她沉浸在自己的幸福里,顺便分给了路过的陌生人一点多余的善意而已。

可当时的我,却为了这个笑容沾沾自喜。

后来我跟她道谢,她也大大方方地应了,还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们知道吗?

那是我活了十几年,除了我妈之外,第一次被女性拍肩膀。

大大咧咧的,不带任何暧昧,也不带任何嫌弃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于是在我浅薄到可悲的认知里,就生出了“她是不是喜欢我”的,可恨的,无可救药的错觉。

于是,我跟踪了她。

在我这里,是“想把书包还给她”。

在她那里,是“恶心的跟踪狂跟了我一路”。

说到底,结果是一样的。

事情的真相是,那天放学,我看到她的书包落在了椅子上。

我第一反应是拿起来,追上去还给她。

可我不敢。

该死的自卑感像绳子一样捆住了我的脚。

她身边围着好几个朋友,吵吵闹闹的,笑得很大声。

我根本就没有勇气挤进去,把书包递给她。

于是我就只能隔着一段距离,跟着她。

一路跟着。

从校门口,跟到十字路口,再跟到便利店旁边。

直到她终于发现,自己的书包不见了。

她慌慌张张地转过身,然后就撞见了我。

撞见了脸红得像个傻子,手里紧紧攥着她的书包的我。

“真的好恶心。”

她是这么说的。

一字一句,清清楚楚,没有任何拐弯抹角的厌恶。

是啊。

真的好恶心。

我到现在都这么觉得。

为什么我当时就不能鼓起勇气,跑上前把书包递给她?

为什么我要像个见不得光的跟踪狂一样,偷偷摸摸地跟了她一路?

我明明是想做一件好事的,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她一把抢过我手里的书包,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留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像个被扒光了衣服的傻子,连风刮在脸上都觉得疼。

那天我浑浑噩噩地,晃到了附近的公园里。

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自己缩起来,缓一缓那股快要把我压垮的羞耻感。

然后我就看到了她。

雨泽天花。

她抱着书包,急匆匆地从公园的小路上跑过去,像是在赶时间。

明明她应该根本就不记得我这种缩在教室角落的人,可她看到我的时候,还是停下了半秒,对着我摆了摆手。

然后就又转过头,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

我后知后觉地,对着她跑远的方向,伸出手,慢慢晃了晃。

可她早就跑没影了,连衣角都看不见了。

说起来真的很讽刺对吧?

我能找到雨泽天花的家,能找到她出事的地点,靠的居然是这么一段我恨不得挖掉的黑历史。

要不是那天我狼狈地躲进公园,我根本就不会知道,她放学的路会经过这里。

更不会知道,她的家,就在公园的另一头。

啊,对了。

还有一件事忘了说。

就在那件事的第二天。

我成了整个年级里,最让人避之不及的存在。

不管是女生还是男生,看我的眼神里,都带着毫不掩饰的鄙夷和嫌弃。

毕竟,“恶心的跟踪狂”这个标签,一旦贴上去,就很难撕下来了。

对吧?

就这样,我以最不想得到的方式,找到了她的家。

和事发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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