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话·准尉的苦恼 忍耐

作者:真是咕咕又嘎嘎啊 更新时间:2026/5/3 21:17:15 字数:3071

“在敬虔上操练自己。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提摩太前书》第四章,7节

“准尉阁下,连长正在召唤全体战士前往操场报道,准备明天的战斗。”

“我知道,哈恰图尔。”普尔赫罗斯不满的说。

五个月前,他还只是拉斯卡里斯家族的长子,而现在他却只是拜占庭骑士团第三连麾下的一名准尉。

虽然获选加入骑士团无疑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但是他那一颗贵族的心依旧不满,他认为自己不该屈尊只担任小队的准尉队长,至少也是连长。

他把愤怒压抑在胸腔里,把脾气放到训练上,他的掠夺者小队训练在整个战团都极负盛名。

(拜占庭骑士团分为两个战团,每个战团下属两个大连,连内由基层军官建立小队。战团长和连长每年更换,连长由基层军官中的佼佼者入选,战团长在连长中获选,牧师组织由牧师考核选取。)

前来报信的上等兵哈恰图尔·康斯坦丁(每一名加入骑士团的战士都必须随原体的姓)是一名沉默寡言但是忠心耿耿的亚美尼亚人。普尔赫罗斯要求自己麾下的小队成员必须全是亚美尼亚人。

“他们是最先信仰耶稣的民族,我认为他们对恶魔的仇恨高于我们中的所有人。”他这么和连长申请。

连长宽宏大量的准许了他的申请,他麾下掠夺者小队的十名战士们全是来自亚美尼亚的难民——他们的家园早就被摧毁,寄居在君士坦丁堡。

普尔赫罗斯的作风一贯好战,固执又不失人情味,他麾下的战士也深受准尉的影响,这让他在烈阳锯齿战团乃至整个骑士团都颇为出名,也为他赢得了连长的青睐。

战士们尊他为掠夺者魁首——因为他麾下赫赫有名的掠夺者小队里的那些亚美尼亚战士也是连队里最强悍的战士。

普尔赫罗斯钟爱他的专用链锯斧“血玫瑰”(骑士团的一种野蛮武器,使用一种机械结构驱动,用锯齿在围住普通战斧一圈,并且快速旋转,可以快速撕下大块的血肉)——玫瑰代表爱,而掠食者准尉就于爱情人和上帝一样宠爱“血玫瑰”。

只要身处他的面前,或是进入“血玫瑰”那嗡嗡作响的砍杀半径,面对她,就很少有什么东西可以存活。

“所以请你快速去操场集合,准尉。”上等兵说,隔着帐篷的他显然没有发现准尉正在陷入一种苦恼的状态。

“走开,兄弟。”普尔赫罗斯不满的说。

地处安条克前线的准尉显然没有君士坦丁堡般冷酷无情,他现在心神不宁原因让他都感到羞耻——他居然在思念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他回忆起在上午往训练场去的时候,也许是第一次来到亚洲——他悄悄溜进了凡人聚集地,观看传说中的亚洲人,他们看上去怪模怪样的,就像那些伊斯兰教徒。这些黄色皮肤的人类就像在身上涂满了蛋黄酱似的。

“小约翰,我的小约翰,你去哪里了?”他转头看去,一名女士(他猜测是一名姐姐或者母亲)正在四处着急寻找什么,也许就是她口中的小约翰。

他站在原地,看着那个女人从一个巷口跑到另一个巷口,她的头巾被风吹落了一次,她捡起来,没有重新系好,只是攥在手里继续跑。

他想起了君士坦丁堡的城墙下,他的母亲也是这样跑的——那是在他入选骑士团的前一天,她从马车上跑出来,在士兵组成的人墙外喊着他的名字。

“普尔赫罗斯!普尔赫罗斯!”她喊着,挥动着手,父亲在旁边拉着他,表情和记忆里一样严肃。

“该死的。”准尉咕哝一句坐了起来,他现在躺在自己硕大的行军床上,他已经适应了自己的超人躯体,足足8.4尺(罗马尺,2米多),240公斤的重量——就像古代那些希腊雕塑的神祇。

他不知道这些行军床是怎么可以承受如此重量的,他不得不佩服机械铸造骑士团那些兄弟高超的技艺。

他懊悔自己的懦弱,但是一想到已经模糊不清的母亲的脸庞就会流出眼泪——虽然基因升格几乎把他的思维洗刷成了一张白纸,但是又怎么可以洗掉异乡游子对母亲的依恋呢。

他随后想起自己的现任父亲——原体康斯坦丁,而自己之前的第一个父亲自己已经不太记得是谁了。

康斯坦丁,康斯坦丁,他的眼泪几乎止不住了,不是悲凉,而是仰慕。他第一次见到原体大人的样貌就被征服的五体投地,虽然其他诸位原体一样超凡脱俗,但是如何与自己那被金角湾和索菲亚大教堂养育的父亲比呢?

虽然原体大人本人鼓励战士们要牢记自己的亲身父母,但是康斯坦丁实在是一副让人难以忘怀的不朽面孔,就和君士坦丁堡的那些英雄雕塑一般,沉稳,美丽,不失严肃和儒雅风范。

“你居然在因为私情哭泣?我的兄弟,那可是懦弱和无能的象征。作为耶和华的仆人,我们应当时刻保持杀戮,残忍和慈悲。我们宁可为兄弟的逝去而哭泣,也不为一己私情而悲伤。”

帐篷帘子被掀开,一名比准尉更加高大的巨人走了进来。他的话语从面罩中穿出,声音被面罩和巨大的呼吸机过滤,留下了没有感情的机械轰鸣以及野兽般的鼻息。

巨人穿着陶钢甲(同样是炼金术的产物,这是专门为骑士团和修女姐妹会准备的武器,比常规的铁器更坚硬)。本身他就极为高大,再加上甲胄看上去就像巍峨的山——事实也是如此,他的头盔几乎要顶到挂在帐篷顶的蜡烛灯。

他的腰间悬挂既不是链锯斧,也不是爆射枪(骑士团的制式武器,一种可以全自动射击的火器,使用活塞和弹簧把弹药从弹夹推进入枪膛,随后喷出巨大弹药),而是一把硕大的宽剑,上面刻满圣经。

他的左手抓着一柄巨大的铁锤,上面挂着一只小巧的香炉,里面似乎永远喷洒着香灰。

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他们比其他战士大了好几倍的肩甲,几乎从脖颈出一直到手肘——上面贴满了来自骑士团战士的誓言纸张和祈祷文。

“我正在冥思苦想,如果我有什么疑问自然会去寻求你的启迪,牧师兄弟。”准尉摇了摇头。

牧师是骑士团中一种尤为特殊的单位,是直接隶属于教会和教皇本尊的战士,每一个连队都会分到一支十人的牧师小队,组成独立于连队管辖的小队。

他们的职责除了上前线杀敌,还肩负凡人牧师同样的职责,为将死之人和死者祈祷。

他们同时几乎是连队战士里的教师,在那个大多数人都不识字的时代,这些识字的牧师就是连队里为可以教导战士如何阅读命令和书写申请书的人。

牧师掀兜帽,把扣子一一松开,随后脱下头盔——传出巨大的气阀的喷气声。

“那你见到上司为什么不站起来?准尉兄弟?”他责令道,“为什么你的链锯斧没有上好机油,爆射枪为什么没有上膛?准尉阁下,我们是耶和华的死亡天使,应当时刻做好万全准备。”

“得了吧,约翰。”普尔赫罗斯不屑一顾的撇了撇嘴,“你当你在梵蒂冈学习了几个月就可以来对我,你的表兄长呼来喝去吗?”

雕刻着骷颅的玫瑰的呼吸面具下的,是一个名叫约翰·康斯坦丁的面孔——一个一脸试图正经,但是嘴角抽动的样子永远像在嬉笑的的年轻人,这是一种疾病,虽然保持微笑,但是却让约翰非常痛苦。

他和普尔赫罗斯是表亲,关系也很密切,于是就偷偷一起报名参加了骑士团。后面普尔赫罗斯被下放到连队,而约翰则去了神学院进修,成为了一名牧师,甚至有了自己牧师小队“猎巫人”。

“我来此为你启迪,兄弟。”约翰一本正经的说,他又安装好了头盔,仿佛刚刚只是表明身份似的,“连长大人让我带话给你,明天准备和新来的凡人部队,你要代表掠夺者小队去和对方其中的一支队伍的领袖会面。”

“好吧,好吧,又是这种破事,我们什么时间才可以去和恶魔厮杀?牧师的宣传可不是让我和一个侍从一样带着我们的盟友到处跑。”

“兄弟,要学习忍耐。忍耐不仅是基督徒的美德,更是效法基督在苦难中的顺服。你若能在试炼中操练这份忍耐,就离天国的应许更近一步。”牧师转过身,如是说。

“有些鸟天生就是关不住的,牧师。”准尉站来起来,说“它们的每一根羽毛都闪烁着自由之光,我们就应该是这些鸟,我们体内是来自神的血脉,不是吗?”

“雏鸟笨拙的飞翔永远都会被风雨打趴下,兄弟,只有经受磨炼的雄鹰才能获得翱翔九霄的权利。”牧师的鼻息和机械音渐行渐远。

“当你学会忍耐,你就知道为什么耶稣教导我们去忍:当一个人忍耐了足够多的事物,他就会获得真正强大的武器,一个强大的,不易被击垮的心灵。”

准尉啐了一口。

“我可不是修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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