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远方的信

作者:白天和人 更新时间:2026/5/16 22:11:24 字数:3444

简朝怀着许多疑问睡去,貌似人生的篇章刚刚翻开,但马上有人往上面泼墨水啊!

这怎么可以,所以简朝在想办法,有什么法子可以保证孤儿院的安全吗?

邪教在找小孩,是干什么简朝不知道,但肯定不是好事,孤儿院这么多孩子,真的非常危险。能被一看就知道是官方的劳什子特事处追查,大概会很复杂吧。

也不知道特事处管不管孤儿院,简朝不抱希望,盖因能让个跟简朝差不多大的愣头青到处跑的事情,要么不重要,要么重要到人手不足。

深深地忧虑着,简朝于笼子似的黑夜睡去了。

最极致的黑暗后,月亮的彼方泛起白光,黎明即将来临。

当阳光照射入屋内,简朝醒了,虽然睡眠并不充足,但几年间的习惯使他在阳光照射下醒转。

早餐时间,大家都坐在餐桌前,巨大的长条餐桌是简朝父母买的,不提木龄,从简朝的记忆开始餐桌就一直存在着,回想起有关食物的美好回忆,其中九成都在这条长桌上发生。

简朝坐在长桌的主位,可以看见大家的脸,小孩的吃相大多比较狂野,吃的是简朝去早餐铺子买的炒饭,继承早餐铺的年轻夫妇手艺不如之前的老太太,这米有点粘,但现在有的吃就不错了,哪管这些。

小安很克制,不像是个小朋友,实际上她正在想事情,以至于有点心不在焉,然后小安问简朝:

“哥哥,你找到的工作是什么?感觉他们很大方。”

简朝不动声色:“嗯,给钱很多,晚上上班。”

“晚上的工作?”

这时候赵明宇抬头喊道:“王爷爷说,晚上做的工作都是出卖身体,出卖身体试什么意思,是很坏的事吗?”

简朝渐渐扬起嘴角,露出和善的笑容来,他告诉赵明宇:“不可以小看别人的职业哦,每个人都在拼尽全力生活哦。”

“我……我知道了。”赵明宇平时都是一个胆大的孩子,但简朝露出这种表情时,总是让人害怕,虽然看上去和善,但眼神却像是在说我真的会狠狠教训你的哦。

其他的孩子七嘴八舌的继续问简朝,简朝回旋着回答他们的问题。

一个叫贺寒的小男孩先问,他是七个之中最小的一个,只有六岁半:“为什么要在晚上做事情,晚上不该睡觉吗?”

“小孩子晚上当然就应该睡觉,但我已经不是小孩了。你还是得早睡知道吗,我听说你最近晚上总闹腾,你言姐不高兴了你可不好受。”

有两个差不多大的一起问,他们是何和与陕善:“哥,这么辛苦是不是有很多钱呐。”

“以后生活可以稳定下来了吧。”但简朝又想到那昂贵的愿望,觉得果然还是不追求提纯,安心当个咸鱼吧。

黄晓晓这时候已经吃完了炒饭,跑到简朝背后爬上去双手勾在脖子上,为了自己的脖子,简朝双手拖住了黄晓晓:“晓晓,你又重了。”

晓晓嘟起嘴巴:“我的年纪,长体重不是很正常嘛,就像哥哥你之前还抱不起我呢。”

摇摇头,简朝看向旁边嗫喏的米子怡,腾出一只手来摸了摸她的头:“你有什么想问的吗?”

“嗯……你要怎么工作?”

简朝觉得很难回答,自己肯定不能说自己在当牛郎,更不可能说自己在当情报贩子,怎样回答才能有教育意义呢,照顾小孩就是这点困难,小孩也不好糊弄。

忽然他灵光一闪:“我的工作是一种特别的心理医生,可以照顾人让她们说出心里话。”

“哇,好厉害。”

小言有点怀疑,她捋捋自己的头发,小声的说:“没有学过心理学也可以当心理医生吗?”

闻言简朝眼角抽动,心想适时应该出门了,现在的小孩一点都不单纯。

出门后,简朝在孤儿院门口舒展腰肢,黄晓晓真是越来越重了。小孩长得都很快,如果营养跟不上就不好玩了,所以一定要挣更多的钱才行。

“可哪有那么容易,如果仅仅只是走在街上就有钱拿就好了。”

这种事情实在太过异想天开,以至于简朝多想了一会。一路从西街走到中心城区,脑中的幻想一个劲的冒出,不过市场已经到了,简朝便不再多想。

市场的人熙熙攘攘,鱼龙混杂,简朝挤在其中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在这时候来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不太喜欢人挤人的地方。

迎面撞来一个老太太,她好像没有看见简朝似的,正所谓侵略如火,简朝差点没有躲开。

人心太险恶,简朝很无奈。半天了简朝还没到米店,所以他干脆往回走,中心城区有小块的富人区,时常可以看见汽车,咕噜咕噜往前跑,带起一阵风,连里面的人都看不清就只看得见车尾气了。

简朝一阵艳羡,那两厢汽车优美的线条让他心里热热的,有车的人究竟过着什么样的好日子,简朝根本想象不到。

靠着自己的双腿,简朝走到了中心城区的边缘,那里有一家书店。

与其他门店相比稍窄的店门口被简朝推开,门发出吱呀声,户外的光射进昏暗的屋内,等简朝的双眼适应了店内昏沉的光芒后,他终于走了进去。

“呦,之前不是说穷得揭不开锅了吗?现在怎么还有闲心来这里。”店老板是个大叔,面相比起书店老板更像是一位农民,板正的国字脸上有着好几道皱纹。

简朝挠挠下巴:“有个不错的工作,之后应该不会那么困难了。”说罢,他直接走进柜台,坐在了老板的旁边的高脚椅上。

“韩老板,今天有信要写不?”简朝问。

“你不是有工作了吗,还在乎我这点嘛。”

简朝摇摇头,状若无奈:“像我这么勤俭持家的男人已经不多见了。”然后后微笑地看着韩老板,“而且你写的信哪有我好,别给那些可爱的作者们吓到了。”

韩老板有些不服气,但简朝替他写信时效果确实比他自己写要好,但面对这个岁数乘二还没有他鞋码大的人他是不会认输的:“啧,小鬼,你才多大,刚刚上高脚椅是爬上来的吧。”

面对韩老板的攻击,简朝嘴唇嗡动默默吐出几个字:“我最中意的就是你了,我什么也不管了,就买你的书……”

“你停下,我何时这么写过,做人要讲良心的我告诉你。”

“意思大差不差吧,你好歹也是个有数的评论家,激动了还能写出这些字眼来。”

“啧。”韩老板不再争辩,从坐前的抽屉里掏出几张纸和一只笔来,塞到简朝面前。

“喏,之前一直让你执笔回信的那个作者写来的,你不来我也会去找你来着。”

简朝暗暗有些欣喜,这个笔名叫“提拉米苏”的作者他十分的喜欢,小说里的感情线从来不是主线却总是扣人心弦。

但为什么韩老板说一定要找自己,虽然之前刚刚好一直是自己代笔,但这也不代表韩老板控制情绪后都不可以自己回信,毕竟杂志上的评论向来写的很深刻,不会极端的那么丢人。

很快简朝就明白了原因。

提拉米苏在信中指出,自己收到的信一直以来都是人代笔的而非韩时术所写,韩时术就是韩老板的名字。盖因她在对比信件与某个喜欢用原稿件当前言的刊物中韩时术所写的前言中的字迹对比,发现了笔触有很大不同。

再向合作的出版社要来可公开的其他信件后,她发现了很多的疑点,比如一直与她通信的那人绝对写不出“我最中意你了”这样的话。

提拉米苏在最后委婉的表示,自己对代笔的行为并非表以指责的态度,并希望可以得到那位笔友的名讳。

就在简朝惊叹于对方也不是推理小说家的时候,韩时术又将信看完了一遍,他悲愤欲绝:“我到底哪点比这个臭小子差了,不应该这样啊。”

简朝没理会他,反而指出其中一段:

“我时常会阅读韩先生的评论,因而十分尊敬您,不过深切感到那位幕后的笔友的情感,我还是希望能够认识他,想必韩先生也十分相信着他,所以才会请他执笔。此外,无论是韩先生的照顾,还是使我认识了这样的朋友,为聊表谢意,我会送上刚刚停笔的拙作两本,不出意外,应该是最早出手的两本,正式的版本会在两月后才发售。”

“你看人家写的多好,这里不是说了吗,她也很尊敬你啊。”

“你别给我站着说话不腰疼,这很明显是客套吧,认识你才是真正的目的,不然为什么送两本书来。”

简朝不知为何自己变成了韩老板的阶级敌人,看着对方磨刀霍霍的样子,他不解的问:“韩老板你难道很羡慕我吗?”

韩时术回首怒吼:“谁羡慕你这个小屁孩了!”

头往左一歪,简朝没在深究,更年期到了是可以理解的。他继续看提拉米苏送来的小说,鬼使神差地简朝翻到书的扉页,原本因当是大量空白的地方被蓝色墨水写上了绮丽的字迹。

看到这般的笔触,简朝脑中却自然地浮出柔和知性的面貌。就像女神一样的包容性环抱着简朝,带来一种欣喜的朝圣感,让人不禁失神。

简朝油然升起许多倾诉欲,想要把少年的烦恼与不解尽数告知于温柔的神明,然后会得到解答,会被安抚。提笔于信纸前,笔尖几近接触苍白的纸面,可最后只有真诚的祝福。

署名之时,简朝有些迟疑,自己是不是也该有个笔名。郑重思考并扣了五分钟手指后,简朝想起了小时候的甜品店,年幼的他似乎十分喜爱那里,儿时的记忆总是像那里的甜品一样清新,但甜品的味道已经模糊了。

对“提拉米苏”这个笔名的兴趣,大概就始于儿时深藏在潜意识的记忆中,幼孩那稍纵即逝的喜欢吧。

感到由衷的快乐,好像父母失踪的重担被人悉知,得到了夸赞,得知了自己的坚强,然后轻轻拖住了压力,聊胜于无但欣喜。

释然的翘起嘴角,于是,简朝写下了最后的署名:

仰慕您的,拇指饼干

作为提拉米苏的一部分,也可以单独使用的小小零嘴,这样微末而又不可或缺的调剂,简朝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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