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想到一件事。
上辈子,警察告诉我,李诗是在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遇害的。案发地点就在这条巷子里,距离我的出租屋不到两百米。也就是说,如果今晚我没有开门,她会在某个时刻离开——也许是觉得不好意思打扰我,也许是不想在一个男生家过夜——然后在那条漆黑的小巷里,遇见那个人。
“李诗,”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随意,“你今晚哪儿都别去。明天等我送你回学校。”
“不用了吧,我明天早上——”
“李诗。”
她被我突然严肃的语气吓了一跳,抬头看我。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直视过李诗的眼睛了。上一次,大概是在上一个雨夜,她站在门口,我拒绝了她,门关上的前一刻,我瞥见了她的眼睛——里面全是失望。
“今晚哪儿都别去。”我说,一字一顿。
她怔怔地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松了一口气,在窗边的地上铺了报纸和一条薄毯,算是今晚的床铺。关了灯,屋里暗了下来,只有窗外路灯投进来的昏黄光线,在地面上画出一个模糊的光斑。
雨声很大。
我躺在地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的念头像走马灯一样转。上辈子的这个时候,我已经戴着耳机睡着了。而这辈子,李诗睡在我的床上,呼吸声均匀而安稳。
上辈子的陈迹是个王八蛋。
不,不能这么骂自己。二十二岁的陈迹只是一个普通的、自私的、不懂事的年轻人。他不知道那扇门关上之后会发生什么。他不是故意的。可是那又怎样呢?不是故意的,就不需要承担后果吗?那李诗呢?李诗承担了什么样的后果?
我的眼眶又湿了。
“陈迹。”黑暗里响起李诗的声音。
“嗯。”
“今天真的很谢谢你。”
“……不客气。”
沉默了好一会儿,我以为她睡着了。然后她忽然又问:“你真的没什么事吧?你今天状态好奇怪,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三十七岁的灵魂住在一个二十二岁的身体里,我当然像变了一个人。
“没事。”我说,“可能雨太大了,烦得慌。”
“噢。”
“李诗。”
“嗯?”
“那个跟着你的男的,你除了知道他戴帽子,还有没有其他特征?比如身高、体型?”
安静了几秒。
“应该挺高的,”她说,“我跑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他大概有一米八左右。穿深色的衣服,黑色的鞋。他走路没什么声音,就像……就像猫科动物一样。”
一米八左右,深色衣服,黑色鞋子,走路无声。我在脑海中搜索着这个模糊的画像,试图和上辈子任何一起案件的嫌疑人联系起来。信息太少,几乎找不到有效的方向。
“明天我陪你去报警。”
“可是没有证据——”
“不需要证据。备案就行,至少让警方知道有这么一件事。你把你记得的每一个细节都告诉他们,时间、地点、你注意到的一切。不要觉得小题大做。”
她沉默了很久,似乎在消化我说的这些话。一个二十二岁的大学生,被人跟踪了好几天,不敢报警,不敢告诉别人,独自承受着恐惧,直到再也撑不下去的那一天——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伸手接住她。
上辈子她就是这样从所有指缝间滑落了,坠入那个无底深渊。这辈子,不会了。
“陈迹,”她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你真的变了很多。以前我觉得你这个人冷冰冰的。”
“人总是会变的。”
“可是你今天白天上课的时候还挺正常的呀,怎么一晚上就变了?”
我差点被她这句话噎住。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观察力倒是敏锐。可惜了——上辈子她没有机会展现这份敏锐,因为她还没来得及成长,就被人永远定格在了二十二岁。
“被雨淋开了。”我说。
“什么?”
“我说我的壳被雨淋开了。”我翻了个身,背对着床的方向,“快睡吧,明天还有好多事。”
她终于没有再说话。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她的呼吸变得深沉而均匀,她睡着了。
我睁着眼睛,听着雨声,听着她的呼吸,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一次,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凌晨两点十一分,我听到了那条巷子里的异响。
最初的几秒钟,我以为那是雨声的一部分。这条巷子的雨棚年久失修,大雨的时候会发出各种奇怪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金属棚面上拖行。但今夜不同,那个声音不大,却异常清晰——是脚步声,两个人的脚步声,一个仓皇急促,一个沉稳不迫。
我从地上弹了起来。
动作之快,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二十二岁的身体远比三十七岁时的敏感和敏捷,肾上腺素涌上来的时候,几乎感觉不到任何迟滞。我赤着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闪身到窗边,掀起窗帘一角。
巷子里黑灯瞎火,路灯在十一点的时候就自动熄灭了——这就是老城区,连路灯都吝啬得只亮到十一点。剩下的只有从两边居民楼窗户里透出来的零星光亮,昏暗得像蒙了一层纱布。
但我还是看见了。
巷子中段,靠近那棵槐树的地方,有一个黑色的影子在移动。那个影子很大,一米八几的个头,身形壮硕,步态沉稳,像一头在夜色中巡猎的野兽。他走得不快,但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节奏上,不疾不徐,仿佛笃定猎物无处可逃。
而他的猎物,不是李诗。
巷子的另一端,离我大约五十米的地方,有一个更小的身影,也在移动。那个身影比高大的男人矮了一头,走路的姿态慌张失措,几次差点被石板缝绊倒。他穿着一件浅色的连帽衫,帽子没有戴上,露出来的头发乱糟糟的。月光偶尔从云层缝隙中漏出,照亮了他的侧脸。
我在那一刻认出了他。
不,我不认识他。我从未在任何场合见过这张脸。但我的直觉——当了十五年刑警磨砺出的直觉——像警笛一样在脑海中呼啸:是他。
那天晚上杀了李诗的人,不是那个一米八几的壮汉。
是那个矮小瘦削、仓皇跑在巷子里、惊恐得像只受惊的兔子的年轻男人。
为什么?我脑中迅速推理着。壮汉是杀人犯?还是壮汉是猎人?还是壮汉其实是路过?
不,不对。上辈子的案卷里没有提到巷子里有第二个嫌疑人。法医鉴定李诗身上的致命伤来自一个力量并不强的人——凶器是砖头,击打位置偏离了要害,力度不足以致命,真正致死的是失血过多和低温。这些细节暗示着凶手很可能是力量相对较弱的人,甚至可能是第一次杀人。
那个矮小的身影,为什么要跑?逃跑还是追逐?
画面在我眼前定格了不到一秒。我做出了决定。
我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的李诗。她睡得很沉,被子严严实实裹到了下巴,昏黄的光线下,她的侧脸显得恬静而安宁。上辈子的这个深夜,她被我关在门外,惊恐万分地走在这条漆黑的小巷里,遇见了死神。而这辈子,她安安稳稳地睡在我的床上,对窗外发生的一切浑然不知。
这个画面像一剂强心针,打进我的血管。
我抓起床下的一只运动鞋——另一只来不及穿了——赤着一只脚,也没有穿外套,拉开门就冲了出去。
雨比刚才更大了。迎面拍在脸上,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赤脚踩在石板上,能感觉到每一道缝隙的粗糙和冰凉,脚趾在雨水中滑动,好几次差点打滑摔倒。但我没有减速,甚至加快了速度。
巷子里已经空了。两个影子都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