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
浑身都痛。
林逸之是被疼醒的。他艰难地掀开眼皮,入目是一间破庙的房梁,蛛网密布,灰尘扑簌。
“……什么情况?”
他捂着额头坐起来,脑海中忽然涌入一股陌生的记忆——
镇北侯府小侯爷,与他同名同姓。京城第一纨绔,欺男霸女,无恶不作。三日前因当街调戏民女被江湖人围殴,扔进破庙等死。
而他自己呢?
前世的记忆紧随其后,像一本被翻开的旧账。
他叫林逸之,二十二岁,林氏集团的独子。含着金汤匙出生,长着一张让女人移不开眼的脸,偏偏心是冷的。大学四年换了七个女朋友,每一个都是他先追,追到手就腻,腻了就甩。分手时从不拖泥带水,对方哭得越凶,他笑得越无所谓。
毕业后进了家族公司,挂个副总的名头,正经事一件不干,夜夜泡在酒吧。老头子骂他“除了泡妞什么都不会”,他当耳旁风。
出事那天晚上,他照例在常去的酒吧开了卡座。新交的女伴依偎在身边,他没怎么搭理。期间有个陌生男人过来敬酒,自称是哪家合作方的代表,态度热络。他没多想,喝了。
后来他去洗手间,觉得头晕。
再后来,有人从背后推了他一把。
他最后的记忆是后脑撞在大理石台面上的闷响,以及盥洗室里回荡的、一个人的冷笑。
他甚至没看清那个人是谁。
二十二年,活得一塌糊涂。玩弄别人,也被人玩弄。最后一杯酒,一条命,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
记忆归拢,林逸之坐在破庙的草堆上,许久没有动。
月光从破洞的屋顶漏下来,照在他攥紧的拳头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一样的名字,一样的烂人。
“报应。”他低声说。前世欠的,原主也欠的,现在全压在他一个人身上。
他深吸一口气,撑着地面站起来。
浑身关节咔嚓作响。低头一看,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胸口缠着脏兮兮的绷带,渗着发黑的血迹。
这原主,混得也太惨了。不过也怪不得别人。
林逸之吐出一口浊气,目光渐渐沉静下来。前世他挥霍了二十二年,把人心当玩物,最后落得横死。这一世老天爷让他穿成一个更烂的烂人,大概是在说——
给你个机会,从头做人。
“行。”他对着空气说话,嗓音嘶哑却平静,“这辈子,我当个好人。”
话音刚落,肚子叫了一声。
……好人也要吃饭。
他检查了一下周身,除了腰间一枚成色尚可的玉佩,什么都没有。原主的家当大概早被下人卷走了,能剩块玉佩,大概是那些人还没胆子碰侯府的标记。
林逸之把玉佩塞进衣襟,推开破庙的门。
夜色扑面而来。
山风裹着草木的气息灌入鼻腔,头顶是漫天的星斗。前世都市的霓虹灯看多了,忽然见到这样的星空,他愣了一瞬。
然后听见了哭声。
细弱的,拼命压抑着的,孩子的哭声。
林逸之循声走过去,在破庙后墙的草垛旁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七八岁模样,衣衫褴褛,小腿上有一道狰狞的撕裂伤,正往外渗血。
野兽咬的。
“别怕。”他在孩子面前蹲下,声音放得很轻,“我看看。”
孩子吓得一抖,抬头看见他的脸,眼睛里满是恐惧。林逸之这才想起,原主这张脸虽然生得极好,但在这十里八乡,大概比野兽还吓人。
“我……”他想说“我不是坏人”,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说有什么用?做的才算。
他撕下自己衣摆相对干净的一条布,又从破庙角落找到几株认识的草药——前世那个当中医的远亲,他到底还是耳濡目染学了些皮毛。嚼碎,敷在孩子伤口上,用布条缠紧。
全程动作轻柔,一言不发。
孩子渐渐安静下来,用哭红的眼睛偷偷看他。
“能走吗?”
孩子摇头。
林逸之叹了口气,背过身去:“上来。”
送孩子回家的路上,他才知道这孩子叫狗娃,是山下村里的。天黑贪玩跑上山,被野狗追咬,躲在破庙后面不敢出来。
“谢谢恩公。”狗娃趴在他背上,怯生生地说,“恩公……跟听说的不一样。”
林逸之脚步顿了顿。
“听说了什么?”
“说您是坏人。”
“是吗。”他继续走,语气平静,“可能他们说对了。”
“不对。”狗娃摇头,声音稚嫩却认真,“坏人不会救我。”
林逸之没再接话。
他背着孩子走在月光斑驳的山路上,身板挺得笔直。山风吹动树梢,沙沙作响。
他不知道的是,远处的山崖上,一双清冷的眼睛正注视着他。
那人一身劲装,红绳束发,手按剑柄。月光勾勒出她纤细而矫健的身形,却照不亮她眼中的疑虑。
她是来杀一个人的。
镇北侯府的小侯爷,林逸之。欺男霸女,无恶不作。三天前,她接到师门密令,下山替天行道。
可她在这片山头寻了三日,小侯爷没找到,却撞见了这一幕——一个身受重伤、衣衫褴褛的年轻男子,背着一个受伤的村童,走在月光照亮的山路上。
那人步履不稳,显然自己也伤得不轻。可他背孩子的动作却很稳。
“……怪了。”
她蹙起眉,手指在剑柄上无意识地敲了敲。
她决定再跟一段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