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早上醒来,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伸手摸床头柜。
日记本还在。录音笔还在。星空瓶还在——瓶子里的星星安静地沉在荧光沙里,和昨晚一样。我拿起瓶子对着窗户的光看了一眼,没有新的星星。当然不会有。新的星星只在周一早晨出现。或者说,只在周日深夜我哭着睡着之后,被一个人悄悄放进去。
我把瓶子放回去。今天我要约他出去。不是作为“刚交往几天的女朋友”,是作为“想知道真相的林汐”。我把手机拿过来,翻到通话记录。那个没有名字的号码——周日晚上通话一小时二十三分钟的那个。这次我没有犹豫,直接拨出去。
嘟——嘟——嘟——
“喂?”
他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有一点沙,像是刚醒。和我周一早晨在校门口听到的那声“早上好”是同一个声音。原来周日晚上通了一个多小时电话的号码,真的是他的。而我每周日晚上都给他打电话。打很久。哭着打。日记里写了——“周日晚上我会哭,每次周日晚上我都会哭。”
“是我。林汐。”
“我知道。”他顿了一下,“你存了我号码?”
“嗯。今天有空吗?”
“有。”
“那出来吧。我想去商业街。”
他在电话那头安静了片刻。我好像能听见他在想什么——她在约我。这周的周六来得比平时主动。她以前也这样吗?还是这是第一次?
“好,”他说,“几点?哪里见?”
我们约在校门口。我到的时候他已经站在那里了。还是那棵银杏树。周六的银杏树没有周一的紧张感,他手里也没有热可可。只是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手插在口袋里,看到我的时候笑了一下。和周一早晨一模一样的笑。
商业街从北往南逛。他走在左边,我走在右边。周末人多,偶尔被人群挤到肩膀碰肩膀。每次碰到的时候他都会微微侧身,给我多让出一点空间。不是刻意的那种——是身体自己会做出的反应,好像已经习惯了在人流中保护某个人。
路过北口那家烤鱿鱼摊的时候,油烟味顺着风飘过来。我吸了吸鼻子,脚步慢了半拍。他侧头看了我一眼,没说话,但脚步也慢了,好像在等我做决定。
“早上吃太腻啦。”我轻轻摇了一下头,继续往前走。
他跟上来的节奏很自然,没有问“你不是每次都吃吗”,也没有说任何多余的话。但我注意到他把这个细节收进去了——他的睫毛动了一下,是那种在脑子里记东西时的微表情。和我在日记本上写字时抿嘴的习惯一样。
我忽然想:以前的每个周六,我是不是都会拉着他在鱿鱼摊排队?他是不是每次都站在旁边等我吃完,然后递纸巾给我擦手?他是不是在本子上写过“周六北口鱿鱼摊,她每次都吃,吃完说下次不吃了,下周照旧”?
大概写过。他什么都记。
第一家店是甜品店。叫“糖屋”。我故意在门口停了一下,等他开口。“要进去吗?”他问。“好。”我说。他推开门的动作很自然,帮我把门挡住让我先进。然后他直接走向靠窗的卡座,把菜单从服务员手里接过来,翻到草莓千层那一页,推到我面前。
“草莓千层加海盐奶盖。不会太甜,你会喜欢的。”
和周四在“星期天”一模一样的句式。连翻菜单的页数都一样。
我看着他。他被我看得有点莫名其妙:“怎么了?”
“你怎么知道我不吃巧克力?”
“猜的。”
“你上次也说是猜的。”
他翻菜单的手指停了一下。很短暂的停顿,然后继续翻。“上次是哪次?”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也不记得“上次”是哪次——不是周四那次,是更早的,那些被清零的周四和周六,那些他不厌其烦地帮我点单而我每次都以为是第一次的瞬间。我只知道他说“猜的”的时候,眼睛没有看我。这次他没有说谎——他只是没有说完整的答案。不是“猜的”,是“试过很多次之后知道的”。巧克力熔岩太甜,抹茶卷不够惊艳,草莓千层刚好。这些不是我告诉他的,是他自己一次一次试出来的。而我不记得那些失败的尝试。我只知道他每次都能点到我喜欢的。
草莓千层端上来的时候,我拍了张照片。然后想起相册里那些凭空消失的照片——上周拍过的那些,这周一醒来就再也找不到了。樱花树下的、食堂新出的草莓布丁、校门口那只流浪橘猫。全都不见了。我不记得自己删过它们。但它们就是不在了。和记忆一样。我记得的事,会消失。我拍下的照片,也会消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帮我清理,把所有和苏晨有关的痕迹都擦掉。我看了看手机屏幕,又看了看他。他正在帮我把海盐奶盖的杯盖打开,没有注意到我在拍照。我把手机对准他。取景框里,他低头拆杯盖的侧脸被甜品店暖黄色的灯光笼着,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咔嚓。我不知道这张照片能留多久。但至少现在,它还在这里。加密。存进备忘录里,设密码锁起来。密码是我的生日。就算照片消失了,我会记得我今天按过快门。
从甜品店出来,他在门口拉上外套拉链。阳光正好,街上人更多了。我故意拐进那条有宠物店的街。走到橱窗前停下来。
橱窗里有几只猫。一只橘猫趴在最上层,脑袋搁在前爪上,眼睛半眯着,看起来困困的。和便签上画的那只趴着的橘猫一模一样。
“你喜欢橘猫对吧。”他说。肯定句,不是疑问句。
“你怎么知道?”
“你笔袋里全是橘猫贴纸。”
我确实有很多橘猫贴纸,但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在他面前用过。也许上周。也许上上周。也许每一次他给我画便签的时候,都会注意到我的笔袋里还留着之前的猫猫。他没有说过。但他记住了。
他靠在橱窗旁边,看着那只打瞌睡的橘猫,侧脸被宠物店橱窗的暖光照得很柔和。“要不要进去看看?”他问。
我们在宠物店里待了半小时。他把手伸进笼子缝隙里挠橘猫的下巴,那只猫眯起眼睛,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笑了一下——不是周五天台上那种“不累”的完美笑容,是那种忘了自己在笑的笑。我在旁边看着,把这个笑容记在心里。又一条证据。他给猫挠下巴的时候会忘记自己在笑。
从宠物店出来,他问我想喝什么。我说奶茶。“三分糖加珍珠,”他说,“对吧?”又是肯定句。“对。”我说。他去排队的时候,我站在街边看他。他站在奶茶店门口的长队里,比前面的人高半个头,低头看手机。很普通的画面。任何人路过都不会多看一眼。但我移不开视线——这个人知道我喜欢靠窗的座位,知道我不吃巧克力,知道我喝奶茶要三分糖加珍珠,知道我喜欢橘猫,知道我周一早上容易低血糖要喝热可可,知道我怕冷会在降温前一天提醒我多穿一件外套。知道我今天路过烤鱿鱼摊忍住了。
这些不是浪漫。不是“心有灵犀”。是一个人在无数次失去之后,依然选择把另一个人所有的喜好记在心里。
他端着奶茶回来,递给我一杯。三分糖,温度刚好,珍珠的量刚好。我喝了一口,甜的。
“苏晨。”
“嗯?”
“你真的很了解我。”
“是吗。”他把吸管插进自己那杯,喝了一口,表情很平静。
“是的。”我说。但没有继续往下说。因为再说下去,我会问出那个我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你怎么会这么了解一个才认识几天的人?”而他会说“猜的”,然后眼睫毛抖一下。我不想让他在周六还要说谎。
下午五点多,他说送我回家。在路口分开的时候,他站在路灯下看我走远。我走了几步,回头。他还站在那里。路灯的光从他头顶照下来,把他整个人笼在一圈橘色的光晕里。他抬起手,朝我挥了挥。我也挥了挥手。然后继续往前走。这次我没有停在街角假装不回头的自己。因为明天是周日。明天傍晚他会带我去河边,明天晚上我会哭。
回到家,我开始做“准备”。不是准备明天穿什么衣服——是准备周一醒来之后怎么办。我这周日晚上会哭。周一醒来会忘记。然后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又会重新发现这一切。但如果我能给下周一的自己留下足够多的线索,也许她能更快地找到答案。也许她能少掉几滴眼泪。也许她能早一点在天台上看着他的眼睛,而不是把脸埋进他肩膀里。
第一件事:手机备忘录。
我打开备忘录,新建一篇笔记。标题写:「周一早上的你,请点开这篇。密码是你的生日。」然后开始写正文——
你好,周一的我。我是周六的我。你现在可能很困惑——手机里有奇怪的笔记,床头有装满星星的瓶子,枕头上有一个你不认识的人的味道。不要害怕。你没有生病。或者说,你确实有一种病——你的记忆每周一早上会重置。你会忘记一个人。那个人叫苏晨。他是你男朋友。
他会站在校门口银杏树下等你。手里拿着热可可。
他会来借数学笔记。手里拿着封面磨得很旧的那本。
他会在周三之前让你心动。你没有抵抗力。每次都这样。
他会在周五带你去天台。晚霞是粉紫色的。
周日晚上你会哭。每次都会哭。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是因为你的身体知道他明天会消失——不是消失,是你忘掉他。
不要怕。去找到他。他的名字叫苏晨。坐在窗边。物理课站起来椅子会响。
相信他。他不是坏人。他是——他是你最喜欢的人。每一次都是。不管这是第几周。
我重读了一遍。然后在最后加了一行:
密码是你的生日。因为不管怎么忘,你总不会忘了自己生日吧。
设置密码。生日。六位数——年份后两位加月日。锁定了。标题在备忘录列表里变成了一行不起眼的字,前面多了一个小锁图标。我退出备忘录,又点进去确认了一次——需要密码才能打开。就算下周一的我不记得这篇笔记的存在,她翻手机的时候看到这个带锁的文件也会好奇。而密码是她的生日。她一定能打开。
第二件事:录音笔。
我把录音笔从床头柜拿过来,换了新电池,充好电。然后按下录音键。
“周一的我,你好。我是周六晚上的你。现在是第49周。”
我停了一下。说“第49周”的时候,喉咙有一点紧——这个数字意味着他已经做了四十九次。四十九次站在校门口,四十九次从头开始,四十九次看她在周日深夜哭着睡着又在周一早晨用陌生人的眼神经过他。
“你现在可能什么都不记得。没关系。我给你留了证据。日记本在床头柜上,星空瓶旁边。翻开来看。录音笔就是这支。备忘录里还有一篇加密笔记,密码是你的生日。这些证据都指向同一个人——苏晨。他是你男朋友。”
“他每周都会重新追你。你每周都会重新爱上他。这不是诅咒,也不是病。这是——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我知道一件事:他很累。他说不累的时候眼睫毛会抖。所以请你,周一早上,如果你在校门口看到他,不要只是礼貌地点头。多看他一眼。最好停下来。最好问他‘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会很高兴的。他等这句话等了很久了。”
我关掉录音笔,放在床头柜上。和日记本、手机并排。
第三件事:日记本。
我翻到新的一页。在顶端写——
周一的我,你好。我是上周六的你。
别害怕。你只是忘了一些东西。
但有人帮你记着。
他的名字叫苏晨。
请找到他。
请相信他。
他站在银杏树下。
他手里有热可可。
他在等你。
每周都等。
写完这几行之后,我把日记本合上。翻过来。看着淡蓝色的封底。封底内侧是空白的。我拿起笔,犹豫了很久。不是不知道写什么——是怕写下来之后,下一个我看到这句话会怎么想。她会不会觉得太沉重?会不会被这句话压得不敢去找他?但如果不写,如果什么都不留,她可能会继续假装什么都没发现。
我在封底内侧写下——
「如果我明天忘了你,对不起。——但它不是永远。」
永远。这个词在日记本的其他地方没有出现过。之前写的是“每周”,写的是“第X周”,写的是“下一次周一”。但我现在写的是“永远”。因为我知道了一件事:他给了我四十九个“每周”,而我回应的每一次心动都是真实的。不管记忆能不能保留,那个心动的瞬间是永远的。不管下周一我记不记得这行字,此刻写下它的我是认真的。
我把日记本、录音笔、手机依次排好,放在床头柜上。三样东西,一个挨一个,和星空瓶并排。瓶子里的星星安安静静地沉在荧光沙里,每一颗都是他放的。我不知道这些星星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或许某一个周日深夜?我不记得。但至少此刻我知道:那些星星不是自己长出来的。
我关灯,躺下来。窗帘缝里漏进来一线路灯的橘色光。明天是周日。明天傍晚他会带我去河边。明天晚上我会在他怀里哭。然后周一早晨醒来,我会忘记这一切。
但我留了证据。
日记本。录音笔。备忘录。星空瓶里的四十八颗星星。还有枕头上那个慢慢消散的气味。就算大脑清零了,这些东西不会清零。它们会在周一早晨,等着那个茫然的、眼睛有点肿的、不知道为什么手指蜷着的林汐醒来,然后发现——有人来过。有人在等。有人从来没有放弃过。
我闭上眼睛。窗外有车经过,灯光扫过天花板,又消失。我在心里默念那个名字。苏晨。苏晨。苏晨。明天见。周一见。下周见。每个周一都见。
———(第十三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