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午。商业街从北往南,人比平时多。周末带小孩出来的家长推着婴儿车,车轮碾过新铺的地砖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手挽手逛街的情侣停在饰品店门口,女生拿起一对耳环在同伴耳朵上比划。奶茶店门口排着长队,几个穿校服的学生拿着手机扫码点单,讨论哪款新品值得尝。阳光很好,照在商业街地砖上反着浅灰色的光。这条街我已经走了五十遍。五十个周六,同样的路线,同样从北往南——因为她喜欢的那家烤鱿鱼摊在南边入口,要趁热吃,所以路线永远是从北开始,把鱿鱼留到最后。这个顺序是第8周定下来的。
我在北入口的公交站牌后面等她。不是知道她会来,是猜她会来。上周六她在这里从北逛到南,上上周六也是。她周六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或者说,她的身体只认得这一条周六路线。
她来了。从公交站对面的路口拐进来,穿着上周那件浅灰色薄外套,袖子挽到手腕以上,手里没有拿任何东西。她在北入口停了一下,好像在决定往哪个方向走——其实不需要决定。果然,她往右拐,沿着商业街从北往南。
我跟在她身后,保持着大概三十米的距离。和周四跟踪甜品店时差不多的距离——刚好能看清她的动作,但不会被她注意到。
鱿鱼摊、章鱼烧、那家她每次都会在橱窗前停一停的精品店。她在精品店的玻璃橱窗前站了半分钟,看里面一个水晶球。水晶球里有雪花和一座小房子,摇一摇雪花就会飘起来。她伸手碰了一下橱窗玻璃,指尖点在水晶球正前方。然后收回手,继续往前走。
她在每个地方停留的时间都不长。不是漫无目的地逛——是在重复。把五十个周六的路线重新走一遍,好像在确认什么。确认这条路没变,这些店没关,那只橘猫还在橱窗里。
宠物店到了。
那只橘猫今天没睡。蹲在笼子最上层,两只前爪收在胸口下面,尾巴垂下来慢慢晃。它的眼睛是琥珀色的,瞳孔在阳光里缩成一条细缝。林汐把手伸进笼子缝里,挠猫的下巴。橘猫眯起眼睛,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她笑了一下,眼睛弯成月牙——然后回头看门口。
门口没有人。
每次她回头看门口的时候,我应该站在那里。手里拿着奶茶,三分糖加珍珠,珍珠的量比标准多一勺——因为第12周她说过“珍珠每次都吸得太快了”,第13周我就让店员多加一勺。我靠在门框上,说“它现在跟你比跟我熟了”。然后她会说“因为你每次都不进来”。然后我会说“我对猫毛过敏”。这是假话。不过敏。只是想站在门口看她。
这个对话在宠物店门口发生过多少次?大概从第8周开始。第8周她第一次发现这家店,进去之后我在门口等。她回头看我,用口型说“进来”。我摇头。她皱了一下鼻子,然后继续看猫。之后每一周都一样。
上周六她回头的时候我在外面接电话。陆子轩打来的,说他约小语看电影被答应了。我站在门口朝她举了一下手机示意在打电话,她点点头继续挠猫。
今天门口只有一个不认识的阿姨牵着一个小孩在看兔子。小孩指着兔子说“妈妈我要这只”,妈妈说“先回家问你爸”。林汐把头转回去,看着那只咕噜咕噜的橘猫。她的手指还在挠猫的下巴,但节奏慢了。
她把手指从笼子里收回来,对橘猫说了一句话。隔着玻璃,我听不到声音,但能读出她的唇形——“下次带他来看你。”
说完她自己顿了一下,像意识到这句话不该说出来。“他”是谁?她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但她记得有一只橘猫,有一个每次陪她来的人。她要带那个人来看猫。她不知道那个人现在就在宠物店外面,站在公交站牌后面的阴影里看着她。
她从宠物店出来,站在门口张望了一下,然后往奶茶店的方向走。我退到旁边的小巷里让她过去。巷子很窄,和甜品店对面那条差不多,堆着几个折叠好的纸箱。她路过时离我大概三米,浅灰色的薄外套擦过纸箱边缘。她的侧脸在午后的阳光里有很淡的轮廓光,睫毛的影子投在颧骨上。她没有看到我。她正低头看手机,屏幕上是一个备忘录界面。加密备忘录。密码是她的生日。她在翻自己留给自己的线索,大概在找“周六下午应该去哪里”或者“他上次带我去的那家奶茶店叫什么”。
奶茶店到了。她排在队伍末尾,前面有三个人。她等的时候用脚尖点着地面画圈——这是排队焦虑的小动作。以前排队我也在,她会靠着我肩膀或者拉着我的手,脚尖不画圈。今天她一个人画了大概十个圈,然后轮到她。她对店员说了几句,用手指比了一下——和每次我说“三分糖加珍珠”时的那个手势一样。食指和拇指捏在一起,比一个“一点点”的距离。她怎么知道这个手势?她不该记得。但她记得。
几分钟后她接过奶茶,吸了一口。站在奶茶店门口,没有马上走。她在看街对面——那是她每次等我买奶茶时站的位置。街对面是一家关门的书店,卷帘门放下来一半,台阶上堆着两个纸箱。我今天就站在那儿,躲在纸箱后面的阴影里。
她把奶茶从左手换到右手,又吸了一口。然后低头看了看杯身上的标签,好像在确认上面写的是不是“三分糖”。看完之后把标签撕下来折好放进口袋。
她在收集证据。杯身上的标签、甜品店的收据、橘猫的照片、天台上拍到的木星。这些是她周一醒来后用来告诉自己“有一个人存在过”的证据。现在她把奶茶标签撕下来,折好,放进口袋。她在自己给自己制造新的证据。
我站在街对面那家已经关门的书店门口看着。奶茶喝到一半时她继续往前走,在南入口的鱿鱼摊前停了一下,但没买。然后拐出商业街,往家的方向走。
傍晚,手机在口袋里震了一下。
陆子轩。不是“还好吗”——是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两张电影票,并排放在桌上,票根还没撕。电影票的座位号是情侣座——七排八座和七排九座。票面上印着片名和场次:晚上七点半。桌上还有一杯没喝完的可乐和一包拆开的薯片,看包装应该是家里自己做的。
下面跟了一行字:“她约我了。这次是她约的我。”
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上周六他为了我取消和小语的约会。今天她主动约了他。他把票拍给我看,意思是“你不用担心我了”。也可能是“你看,她主动了”。也可能是“我终于也等到了”。
不管哪种,这是他应得的。我打了一行字:“去吧。别再取消了。”
他秒回一个OK。隔了几分钟又追了一条:“下周如果还需要我,我还在。”
这一条我没有回。把手机锁屏,放回口袋。
陆子轩终于可以去赴一场不用取消的约会了。至少我们之间有一个人不用在周末躲在小巷子里跟踪自己喜欢的人,不用把自己站成银杏树的替代品,不用在甜品店对面的梧桐树后面数她咀嚼的次数。有一个人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电影院大厅里,等着一个扎马尾的女孩朝他走过来,手里拿着两张票。
晚上。笔记本摊开在桌上,周六页终于不再是空白。我写了整整一页——不是攻略计划,是观察记录。她今天去了商业街北入口,在鱿鱼摊前停了两秒但没有买,在精品店橱窗前用水晶球隔着玻璃碰了一下指尖,在宠物店橘猫橱窗前挠猫下巴说“下次带他来看你”——那个“他”是我。她点了一杯三分糖加珍珠的奶茶,喝完一半,把标签撕下来折好放进口袋。她不是不需要我,是找不到我。她在制造证据。她大概在等一张新的猫猫便签。
写完最后一句,我把笔帽套回去,合上笔记本。窗外路灯亮着,橘色的光透过窗帘缝落在书桌上,刚好照在笔记本封面上那个磨白的边角。
明天是周日。明天她会去河边。明天晚上零点之前,她会一个人面对那个她每次都哭着度过的时刻。而我还需要决定一件事——明天晚上,要不要去她家楼下。要不要把那颗新折好的星星放进信箱。要不要回复她上周日深夜发给那个没有名字的号码的那条消息。那条消息只有四个字,现在还躺在我手机里。
「你还在吗。」
——(第二十六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