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的冬日,从来都是凛冽的。而夏日,却是凉爽、清澈、舒适的。
第一场夏雨过后,整个世界都被洗净了。没有尘埃的味道,没有黏糊糊的、令人厌烦的空气,只有清凉与芬芳。
吉雨轻轻推开窗,玫瑰浓郁的芬芳扑面而来。那种感觉如此奇妙,仿佛轻轻**水晶杯中清凉的果茶,仿佛在玫瑰园中静静躺下,仰望玫瑰花瓣在蓝天白云间徘徊。
吉雨认为,玫瑰胜过月季与蔷薇。月季过于芬芳,蔷薇又过于妖娆。而玫瑰,似乎是春夏最具代表性的花。
夏日的天气从来都是变幻莫测的,停留在晴天与雨天的边界上。明明是晴天,可当吉雨推开门,准备迎接清晨清新的花香时,一丝雨水落在了她的衣袖上。
下雨了!
渐渐地,细雨变成了倾盆大雨。不知不觉间,吉雨迷失了方向,就像被蒙上眼睛的美人鱼,在汪洋中踉踉跄跄地寻找方向。
她想要回家,但雨水模糊了她的视线。她不知自己是在家门口,还是在公园。她眼前只剩下雨水,映着灰云的脏水。
大自然咆哮着,张牙舞爪地向手无寸铁的吉雨扑来。她只身立于风浪中,仿佛一只弱小的蝴蝶在海浪的狞笑声中挣扎。
雨渐渐停了。吉雨望着天空中的乌云,它被一场暴雨洗净了,蓝天白云在满树雨水中荡漾。一切都是如此宁静、安详,以至于吉雨忘记了刚才的雨,仿佛那只是一场从她身旁一闪而过的梦。
吉雨期待开学,因此她的夏天是漫长的。秦笙正好相反,他想要留住美好的暑假,可它却从他的手中流走了,无法抓住。他的夏天,是短暂而苦涩的。
他来到了学校门口,那是他九年的乐园。
托管结束了,教室被沙哑的下课铃声洗劫一空。秦笙粘在窗上,凝望那似乎在沉睡的残阳。说是“粘”,是因为天边火焰般的霞光过于炽热,以至于几乎将他融化。
“秦笙,霞光很美,就像每个人心中熊熊的烈火,那是他们的理想。”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的耳畔回响。是吉雨,她来找秦笙了。
“不,那不是火,那是鲜血。”泪水在秦笙眼中打转,迟迟不愿落下。此时,他无法承受心中的不忍,却竭尽全力不让吉雨看出他的脆弱。仿佛一名遍体鳞伤的战士以手撑地,竭力不让战友知道他已奄奄一息。
“原来是这样。”吉雨明知秦笙有无法保守,也无法掩饰的心事,却只是会心地点了点头。
微凉的晚风夹杂着彩云的碎片,抚摸着吉雨的长发和裙摆。凉丝丝的雾气化作泪水,顺着秦笙的脸颊滚入泥土。
“笙笙——”吉雨忽然意识到秦笙心情有些低落,况且他们相识不到一个月,连忙改口了。“秦笙,你怎么哭了?”
“没怎么,感动了。”秦笙没有回头,只是静静地眺望着远方。
“骗人。”
一群飞鸟掠过草坪,翼上沾带着夕阳的余辉。它们比翼双飞,在斜阳中留下一抹难以抹去的黑影。
“秦笙,新的生活也是很美好的。”这句话是吉雨发自内心的感想,并不是她凭空捏造的。
“是的。就是……我想念小学和初中的所有人……”说到这里,秦笙稍稍停顿了一下。“除了雨霖铃。”
“过去只是过去,不要回头,向前看。”吉雨噗嗤一笑,因为秦笙正在回头看她。
残霞一点一点地被夜色吞没。
沿着这条道路一直向前走,走到道路尽头,向左走,就到了秦笙家;向右走,就到了吉雨家。以前,秦笙所住的地方是雨霖铃家,隔着路口,雨霖铃和吉雨仿佛牵牛织女隔河相望,想见面,便贴在窗上,向窗外挥手。
以前,雨霖铃是吉雨的挚友;如今,她们彻底变为生人。因此,秦笙讨厌雨霖铃,讨厌她三姓家奴般与吉雨决裂,讨厌她不专注地喜欢一个人。
当秦笙快到家时,吉雨忽然奔向他,叫住了他。
“笙笙——”
狼的嗥叫声拍打着漆黑的四周,在山间回响。繁星缀在天际,将温润的光芒洒向二人。秦笙回家了,临走前顽皮地向吉雨眨了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