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哼着歌迈过新一座城市的城门,我宣布我的名字叫莱斯特·霍伊尔。
这座城市中哪几位幸运儿会被我选中呢?我的内心真是充满了期待。
在上一座城市——那时候我还叫巴洛·帕特里克——我毁了一个傻瓜男爵的人生。
你问我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一个阴郁的垃圾怎么配拥有一个可爱的妻子甚至在未来因她而走出烂臭的泥沼?
毁了他的人生,让我感到无比愉悦,即使在我所有的乐趣事例中,这也极富趣味呢。
尤其是当我看着他掐死他的妻子和站在行刑台正前方最显眼的地方,冲他微笑的时候。
你能够想象他看到我时的眼神以及指着我尖厉嘶吼控诉我是魔鬼的癫狂模样吗?
那简直不要太有趣!
这多亏了那可爱的药剂,停止服用它的人只需要一两天就会恢复清醒,在痛苦和绝望中想明白一切——这正是我需要的。
但当天的午后,我就被一个叫鲁伯特·马塞勒斯的警长审问了,他说巴洛·帕特里克用监狱墙壁上的血字和言语控诉我是个魔鬼。
我简直想要大笑,我对这位警长说:
“他已经疯了。”
这位警长看来也是个明事理的蠢货,他表示只是例行问话,可能会持续几天。
我并不在乎调查,那些愚蠢的人类警员不会有任何的发现。
那个傻瓜男爵丢弃的药剂容器和五支剩下的药剂全都被我处理了,而知道他服药的只有我和他的妻子。
可他可爱、讨人喜欢的妻子已经被他亲手掐死了——哈哈!
当天夜里,我躺在旅馆的床上翘着腿闭眼回味傻瓜男爵行刑前精彩表情和这场乐趣的经过的时候,我听到了敲门声。
我不痛快地下床打开门,发现来人是我的同族——玛西娅·克伦威尔。
我和她只在之前的宴会上有过一面之缘,但我们显然认识了彼此,对我们来说,同族就像黑暗里的火焰一样醒目。
我以为她太久没有见过同族,前来是想要和我做些让我们双方都感到愉快的事情,就笑眯眯地摸上了她的手背。
但她反手就给了我一个响亮的巴掌,并皱眉,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是臭水沟里的癞蛤蟆,
“让人厌恶的蠢货——我替你作了担保,明天给我离开这座城市。”
当时我简直惊呆了——她怎么敢甩我一巴掌然后用命令的语气和我说话?就凭她是个女人?
我可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血族,我瞪着眼就要让她知道我的厉害。
但危险的事情发生了——我居然不是她的对手!
我被她反压在地板上,脑袋被她的膝盖死死顶着,她的声音冷地像冰,差点让我打哆嗦——
“如果你没有在明天离开这座城市,我会杀了你。”
我想她简直疯了!她难道不知道屠杀同族在我们这个数量相较人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种族里是重罪吗!
但我用余光看她的眼睛,发现她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意思——要是我明天不离开,我十分有九分地觉得她真的会杀了我。
我不得不向这个疯女人屈服,她放开了我,我从地上爬起来。
她让我感到了恐惧。
我腆着脸和她套近乎,想以此来消除那种让我感到耻辱的恐惧。
我堆笑说她不应该是一个小商人,理应是一个掌控国家经济命脉能够和王室平起平坐的大商人。
她覷了我一眼,说从商的乐趣在于从小做到大,将一枚金币变成万枚乃至不可计数。
我用夸张的表情赞叹她真是思想境界非凡,乐趣崇高——但实际上她的乐趣在我看来简直就是路边的野草,枯燥无味,一茬接一茬地轮回。
她勾唇笑了,说希望明天之后不会再看到我,然后离开了旅馆。
第二天,我如她所愿离开了那座城市,这对我并没有什么影响,毕竟愚蠢的人类有那么多城市,愚蠢的人类有那么多——我惹不起一个疯女人还躲不起吗?
现在,我呼吸着新城市的新鲜空气,感到无比舒畅。
——谁会是下一个带给我乐趣的幸运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