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十三章 三个人的家
任玄奕回到家的时候,站在门口就闻到了香味。
他站在门口,钥匙插进锁孔里,然后他确定了一件事,他妈今天做饭的时候,顾浅浅一定在厨房里。
门开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顾浅浅。她站在客厅中间,手里端着一盘黑乎乎的东西,脸上蹭了三道锅灰,灰色短发上沾着一片葱花。她的表情很复杂——一半是骄傲,一半是心虚,像是一个刚交卷的考生,觉得自己答得不错,但又怕老师打叉。
“你回来了!”她看到他,眼睛亮了一下,然后立刻把那点亮光压下去,换成了标志性的凶巴巴,“你回来得太晚了!菜都要凉了!”
“你没吃?”
“我...我等你!不行吗?阿姨让我等你,我不好意思不等。不是我自己想等的。”
任玄奕他妈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围裙上沾满了油渍,手里端着一碗汤,脸上的表情和顾浅浅如出一辙...一半骄傲,一半心虚。但她比顾浅浅多了一样东西:某种意味深长的笑。那种笑,像是在说“儿子,你妈帮你助攻了,你自己看着办”。
“洗手吃饭。你同学帮了一下午的忙,你得好好谢谢人家。”
“她帮了什么?”
“她炒了这道菜。”他妈指了指顾浅浅手里那盘黑乎乎的东西,“鱼香肉丝。放了三次酱油,第一次放少了,第二次放多了,第三次是为了补颜色。最后炒出来,颜色确实很深。”
顾浅浅的脸腾地红了:“是酱油的问题!阿姨家的酱油颜色太深了!”
“嗯,酱油的问题。”他妈说,语气里带着一种过来人的宽容,然后端着汤走向餐桌。
任玄奕换了鞋,走到餐桌前。桌上摆了六个菜——红烧排骨、清炒时蔬、番茄炒蛋、紫菜蛋花汤,还有一盘从外面买回来的盐水鸭,以及顾浅浅手里那盘黑乎乎的鱼香肉丝。六个菜,对于一个三口之家来说,太丰盛了。他妈只有在过年或者有客人来的时候才会做这么多菜。
“今天是什么日子?”他问。
“星期天。”他妈说,把筷子摆好,“星期天不是日子吗?”
任玄奕他爸从报纸后面抬起头,看了一眼满桌的菜,又看了一眼顾浅浅,然后又看了一眼任玄奕,最后把报纸折起来,放在茶几上,走到餐桌前坐下。他什么都没说,但他拿了四双筷子,而不是三双。
“叔叔好!”顾浅浅站在餐桌前,手里还端着那盘鱼香肉丝,不知道该放哪里。
“放中间。”他爸说,指了指桌子正中央的位置。
“这个——不太好吧?中间放阿姨做的排骨——”
“你做的,放中间。”他爸说,语气不容置疑。
顾浅浅把鱼香肉丝放在桌子正中间。那盘菜在一桌精致的家常菜中间,像一个穿着脏校服闯进舞会的野孩子,突兀得让人想笑,但又让人笑不出来。因为你能看出来,做这道菜的人很认真。肉丝切得粗细不匀,但每一根都切了;木耳撕得大小不一,但每一片都撕了;胡萝卜丝有的粗有的细,但每一根都是用手切的,不是用刨丝器刨的。
“坐。”他妈说,指了指任玄奕旁边的位置。
顾浅浅犹豫了一下,然后拉开椅子坐下。她坐得很直,双手放在膝盖上,和刚才在客厅里一模一样。她的眼睛扫了一眼桌上的菜,然后偷偷咽了一下口水。她大概饿了——从他出门到现在,她一直在厨房里忙,除了那两个金枪鱼饭团,什么都没吃。
“吃吧。”他爸说,第一个动筷子。他夹的不是排骨,不是盐水鸭,是顾浅浅那盘鱼香肉丝。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嚼了嚼,然后点了点头。
“不错。”
就两个字。但顾浅浅的表情从“紧张得要死”变成了“开心得要死”,然后又变回“紧张得要死”,因为她意识到自己笑得太明显了,赶紧低下头,假装在扒饭。
“你吃。”任玄奕他妈夹了一块排骨放进顾浅浅碗里,“你忙了一下午,多吃点。”
“谢谢阿姨。”
“不用谢。”他妈顿了顿,然后加了一句,“你以后常来。”
这句话听起来很随意,但任玄奕知道,他妈从来不说随意的话。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有用意,包括这句“常来”。他在桌子底下踢了他妈一脚,他妈回踢了他一脚,力道比他大得多。
顾浅浅低着头,耳朵红得能滴血。她扒饭的速度明显加快了,好像想用吃饭来掩饰什么。但她扒了两口,忽然停下来,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样东西放在任玄奕面前。
一个饭团。金枪鱼的。包装纸已经皱了,但还没拆开。
“给你留的。三个里面最后一个。另外两个我吃了,这个给你。”她说,语气很凶,但声音很轻,像是怕被其他人听到,“你中午去程亦柔家,肯定吃了好的。但——但万一你没吃饱呢。”
任玄奕看着那个饭团。金枪鱼饭团,便利店的,三角形的,海苔包着,已经软了,不再脆了。他拿起来,拆开包装,咬了一口。凉的,米饭有点硬,金枪鱼有点腥,和他早上吃的那个一模一样。
“好吃。”他说。
“骗人。”顾浅浅说,但她笑了。不是那种哈哈大笑,是那种憋不住的笑,从嘴角漏出来,把她的凶巴巴的表情全部毁掉了。
吃完饭,任玄奕他妈开始收拾碗筷。顾浅浅抢着帮忙,被拒绝了。他妈说:“你是客人,坐着。让任玄奕带你去看电视。电视遥控器在茶几上,想看什么自己调。”
于是任玄奕和顾浅浅坐在沙发上,中间隔了一个靠垫的距离。电视开着,放的是一部不知道名字的综艺节目,声音不大,刚好能盖住厨房里水龙头的声音。他爸回书房了,说是有份文件要看。客厅里只剩他们两个人。
“你家挺好的。”顾浅浅说,盯着电视屏幕,不看任玄奕。
“挺好的。”
“你爸妈也挺好的。”
“还行。”
“你爸说话很少。但他说‘不错’的时候,我觉得他是真心的。不是客套。”她顿了顿,手指在膝盖上画圈,“我爸不会说‘不错’。他只会说‘还行’。‘还行’的意思就是不行。‘不错’的意思就是很好。你爸说了‘不错’,就是很好。”
任玄奕看着她。她的侧脸在电视屏幕的光里忽明忽暗,睫毛的影子投在颧骨上,像两把小扇子。她今天没有穿校服,白色的T恤领口有点大,露出一截锁骨。她大概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忽然转过头,两个人的视线撞在一起。
“看什么看!”她瞪他。
“看葱花。”
“什么葱花?”
他伸手,从她头发上把那片葱花拿下来。葱花的边缘已经干了,卷起来,像一小片绿色的纸屑。她今天一下午都顶着这片葱花在厨房里忙,从他家厨房忙到客厅,从客厅忙到餐桌,所有人都看到了,但没有人告诉她。
顾浅浅盯着他手里的葱花,脸上的表情从“凶巴巴”变成了“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她一把抢过葱花,扔进垃圾桶,然后整个人往沙发角落里缩,用靠垫把脸挡住。
“你别看我。”
“为什么?”
“丢脸。太丢脸了。程亦柔肯定不会在头发上沾葱花。她做的菜也不会黑成一团。”
“她第一次做糖醋排骨,醋放多了,酸得我皱眉头。”
顾浅浅从靠垫后面露出半张脸,一只眼睛看着他:“真的?”
“真的。”
“她跟你说这个?”
“她说的。”
顾浅浅把靠垫放下来,抱在怀里,下巴搁在靠垫上。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知不知道,我今天来你家,是故意的。”
“故意什么?”
“故意的——就是——故意的。”她抱紧了靠垫,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你中午去程亦柔家,我听到你说‘十一点’。你走了以后,我一直在想,你和她在一起会做什么。她会给你做饭,你会说她做的好吃,她会笑,你会看她的笑,然后你们会——”她咬了一下嘴唇,没说完,“然后阿姨让我留下来吃饭,我就留下来了。我不是因为不好意思拒绝才留下的。我是想——我也想在你家待着。我也想让你看我做的菜。我也想让你尝尝我做的饭团。虽然饭团是便利店买的,但鱼香肉丝是我自己做的。我切肉的时候切了手,但我没哭,也不是特别疼,就是——”
她伸出左手食指。上面贴着一个创可贴,和她给他的那种一模一样,小熊图案,小熊耳朵上有折痕。她大概是从他口袋里拿的——那个旧的,他一直没扔。
“你用了我的创可贴。”他说。
“是你先用了我的!”她反驳,声音又凶起来了,但凶里带着一点心虚,“而且这个是你不要的!你揣在口袋里,都皱了,我拿来用一下怎么了?我给你的那个新的,你贴在后脑勺上,到现在还没撕。我用的这个是旧的,你不吃亏。”
任玄奕没说话。他看着她手指上那个皱巴巴的创可贴,小熊耳朵上的折痕和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他忽然想起昨天体育课上,她把创可贴揉成一团扔在他桌上,说“你自己贴,贴歪了别找我”。然后今天早上,她把新的创可贴按在他后脑勺上,手指在抖。现在她又把旧的创可贴贴在自己手指上,好像这样就能和他建立某种联系——他贴过后脑勺的创可贴,她贴在了手指上,中间隔了不到二十四小时,隔了不到二十厘米的距离。
“我也有东西给你。”他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她手心里。
是一颗糖。牛奶糖,包装纸是白色的,上面印着一头奶牛。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是早上进小区的时候,门口便利店收银台旁边摆着的,一块钱两颗。他买了两颗,吃了一颗,剩下一颗放在口袋里,本来打算下午自己吃的。
“你什么时候买的?”
“早上。”
“为什么买这个?”
“因为你喜欢吃甜的。”
顾浅浅盯着那颗牛奶糖,好像在看什么稀世珍宝。她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她把糖揣进牛仔裤口袋里,揣得很深,好像怕它掉出来。然后她站起来,说:“我该走了。”
“我送你。”
“不用。”
“送你到小区门口。”
她没再拒绝。
两个人走出门,下楼,走到小区门口。秋天的傍晚来得早,六点钟天就开始暗了。路灯亮起来,橘黄色的光洒在梧桐叶上,把叶片照得半透明。桂花的香味还在,但比中午淡了一点,和晚饭的余味混在一起,形成一种温暖的、让人想打瞌睡的气息。
“你明天早上想吃什么?”顾浅浅问。
“你不是已经买了饭团吗?”
“那是明天的。后天呢?大后天呢?你每天都要吃早饭。”她说到“每天”的时候,声音明显虚了一下,然后赶紧补了一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只是——”
“金枪鱼饭团就好。”
“你不腻吗?”
“你每天早上都买,我每天早上都吃。不腻。”
顾浅浅低下头,用脚尖踢了一下地上的石子。石子滚进路边的水沟里,发出咚的一声。她踢完石子,抬起头,看着任玄奕,眼睛亮晶晶的,但不是眼泪——是那种在路灯下看着一个人,忽然觉得这个人比刚才好看了一点的亮。
“你这句话,比程亦柔的糖醋排骨还难做。”
“什么?”
“没什么。”她转身就跑,鞋带还是散的,帆布鞋踩在梧桐叶上,发出沙沙的声音。跑了十几米,她忽然停下来,回头喊了一句:“任玄奕!你后脑勺那个创可贴,明天早上记得换!贴了两天了,该换了!”
“你给我换吗?”
“你——”她的脸在路灯下红成一团,“你自己换!”
她跑了。这次没停,一路跑进巷子里,消失在暮色中。
任玄奕站在小区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然后他转身回家,走到楼下的时候,习惯性地看了一眼信箱。信箱顶上,又多了一盒牛奶。冰的,凝着水珠,和昨天一样,和前天一样。牛奶盒下面压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只有一行字:
“今天的。不用谢。”
他拿起牛奶,环顾四周。梧桐树下没有银光,楼道里没有脚步声,空气里只有桂花香和远去的帆布鞋的余音。白洛茵大概来过了,又走了。她总是这样——来的时候不打招呼,走的时候不留痕迹,只在信箱顶上留下一盒牛奶,和一行不需要回复的字。
他拿着牛奶上楼,放在玄关柜子上。柜子上现在有五个牛奶盒了——四个空的,一个还没开封的。程亦柔的保温杯被拿走了,但明天会有新的热水。顾浅浅的创可贴,旧的在她手指上,新的在他后脑勺上。还有口袋里那把钥匙,银色的,冰凉的,贴着他的大腿。
他妈的粥已经收拾干净了,厨房里飘着洗洁精的味道。他爸从书房里走出来,看到他站在玄关盯着牛奶盒发呆,说了一句:“牛奶不喝就放冰箱。摆在那里,你妈看了心里不舒服。”
“她不舒服什么?”
“你说呢?”他爸看了他一眼,那一眼比他平时说的任何话都重,然后他爸转身回了书房,关上门。
任玄奕把牛奶放进冰箱,关上冰箱门。冰箱嗡嗡地响着,他站在厨房里,看着冰箱门上贴着的便签——他妈的字迹,写着“红豆薏米,周三前喝完”。他妈的笔迹很潦草,但很用力,每一笔都戳进纸里。
他忽然想起他妈早上说的话——“不选比选错了更伤人。”
他走回房间,打开手机。三条消息,来自同一个人——顾浅浅。
“我到家了。”
“牛奶糖我吃了。很甜。你买的糖太甜了。下次别买这个牌子。”
“下次还是买这个牌子吧。我喜欢。”
他看完消息,没有回复。不是不想回,是不知道回什么。他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躺下来,盯着天花板。后脑勺的创可贴蹭着枕头,边缘翘起来,发出细微的沙沙声。他伸手按了按,还是没撕。
明天是星期一,又要回到岔路口,又要面对三条路和三个人。便当、创可贴、牛奶。三种东西,三个方向,三重引力。
他闭上眼睛。桂花香从窗户缝里飘进来,淡淡的,甜丝丝的,像程亦柔的微笑,像顾浅浅的牛奶糖,像白洛茵的牛奶盒上凝着的水珠。
他睡着了。口袋里,那把银色的钥匙硌着他的大腿,不疼,但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