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德沃2

作者:投资铀条 更新时间:2026/10/16 8:39:19 字数:2952

27

呲啦——

我划亮最后一根火柴,豆大的火苗在灯油上跳动着。帐篷外电闪雷鸣,雨水从帆布下面渗进帐篷,毯子被浸湿了一大片。

蕾奈蜷缩在角落里,牙齿打颤的声音混杂着雨声,在狭小的空间内格外清晰。

“啊嚏!傻、傻大个……今晚是最后一宿了吧!明天就能进城了对吧!”

我裹着单薄的毯子,手指冻得直发僵。单靠这一顶帐篷和单薄的衣衫,我们在暴雨面前显得毫无招架之力。

“对,只要今晚别冻死。”

自打离开家以后,碰上下雨准没好事,只剩下十多里的路,望着远处隐约可见的城墙轮廓,要不是还带着个小祖宗,我宁可冒雨赶路也得今晚进城。

“先说啊,明天后各走各的路。”

老约翰那夜的警告犹在耳边,现在想来仍让我后颈发凉。得亏这老狐狸命不久矣,否则以他的心计,怕是要把我算计得骨头都不剩。

无论如何,等明日一过,我与这爷孙俩便彻底两清了。到时候无论是否暴露,我爸想抓我都得来格伦德沃拿人。

“哼!说得像亏了你一样!白拿我一套装备不说,以后和佣兵公会的生意都让你砸啦!”

蕾奈有些气不过地站起来嚷嚷,一阵冷风趁机灌进帐篷,冻得她又立刻缩了回去。

“老约翰真会使唤人,又是进货又是下订单的……这趟出来指不定得个把月才能回去呢。”

我用余光撇了眼身后,这小不点气呼呼的蜷成一团,嘴里不停埋怨着,看那样子似乎对老约翰的情况并不知情。

想来也是,如果蕾奈知道那糟老头命不久矣,指不定还得闹成什么样。病急乱投医之下,保不齐被谁钻了空子。

这次被支出来办事,等回去时想必一切都已尘埃落定,有时候……接受既定的事实,总比眼睁睁看着重要之人离去要好受些。

“我说,你犯了什么事被通缉呀。”

半天无话,蕾奈突然没头没尾问上一句。同行七天,我原以为她会保持这份默契的沉默直到最后。说到底还是个孩子,离了大人鬼点子就窜出来了。

“不是你自己说的吗……干这行最忌讳的就是打听别人的事。”

我往快要熄灭的油灯里添了滴油,火苗猛地窜高了一瞬。如今自己连借口都懒得想,马上就要结束的旅程,实在不想再节外生枝。

“你都要人间蒸发了,问两句又能怎么样?斯瓦普地下城大着呢!没两天所有人就都以为你死了。”

来之前老约翰曾和我说过,到了格伦德沃第一件事,想尽一切办法进入斯瓦普地下城。迷宫的大小深度超乎想象,庞大到能把整个格伦德沃的人吞进去。

在那里,像我这样的狼藉之辈比比皆是。通缉犯、亡命徒、逃兵……无数无法在地表世界生存的人,都在迷宫深处销声匿迹。

尽管听上去有些匪夷所思,在魔物横行的地城里,居然还有着能满足日常需求、维持生计的地方。

‘迷宫三层,有一群窃匪强盗组成的黑市聚落,他们称呼自己遗忘者……

在那里,地表上的所有身份都不重要。无论你过什么,只要有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你身上这些东西,足够你在那消失一段时间了。’

老约翰说这话时,眼中闪过一丝阴翳。我不想知道他是如何了解这些的,反正绝不会是什么好事。

不出来这一遭还真不知道,我爸每天日理万张机、忙得脚打后脑勺,即便这样还是漏掉不少藏污纳垢的角落,领主这差事还真不是人干的。

“我爸有俩儿子,家产只有一份,他不待见我……还要继续问吗?”

我信口胡掰起来,语气中带着些许不耐烦。细想下来,这话倒也不算全假,无论前因如何,沦落至今天这步田地已是无法挽回的事实。这世上从没人会在意过程,一切事由,最终都离不开结果。

“哦……你们有钱人家还真麻烦。”

蕾奈讪讪地挠着后脑勺,指尖无意识地卷着发梢。昏黄灯光下,她难得露出几分局促不安的神情。这小不点平日里虽没心没肺,倒还懂得对超出认知的事物保持几分敬畏。

“反正我就老约翰一个家人,倒也落得自在……”

帐篷外雨声不断,逐渐织成紧锣密鼓的细网,一时间我们二人都陷入了沉默。

我突然意识到,蕾奈此刻的处境和我当年有些相似。本是无拘无束之身,却因他人的付出背上了无形的枷锁。也许老约翰早看透了这点,才执意要将她推离身边。

离别总是裹挟着刺骨的痛楚。母亲逝去的真相至今仍如鲠在喉,父亲当年为何要对我隐瞒一切?或许在弱肉强食的贵族世界里,有些真相本就比谎言更伤人。

“……”

我猛地抬头,瞳孔中闪过一摸不寻常的警觉。在帐篷狭小的空间里,我突然直起身子,整个人以蹲姿戒备着。

“哎!你、你怎么啦?我不是故意问的……”

蕾奈的声音卡在喉咙里,我伸出一根手指贴在她嘴边,示意不要出声。肌肉瞬间绷紧,右手已本能地按在了剑柄上。帐篷外,枯枝断裂的脆响混在雨中,几不可闻。

“嘘……做好准备,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格伦德沃毗邻通商要道,车流人马来回穿梭、日夜不息,此次出行心里早有预感,这一路上不大可能顺顺利利。那些百人以上的商队尚且时常遭劫,何况我和一个还没门框高的小不点。

偏生我这通缉犯的身份,又不得不避开官道岗哨,走主路保不齐碰上检查巡逻。被认出来就是前功尽弃,所以这一路走走停停,速度始终快不起来。

好在虽兜兜转转,总算是摸到了格伦德沃城郊。望着远处巍峨的城墙,就差这临门一脚,可偏偏在这时候,自己的运气好像用完了。

沙沙——

一、二、三……不对,如果是人的脚步声似乎有些太密集,而且数量众多,步伐却轻盈到几乎听不见。若有这般规模的劫匪,那大可对着商道上的车队开刀,我们这三两二斤肉,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跟在我身后,一会儿绝对要听指挥,明白了吗?”

我转过身去,对着蕾奈郑重说道。此时不比佣兵公会那会儿,没了老约翰和汉森的庇护,再容不得她任性妄为。

眼下是实打实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地方,若在这里失了手,怕不是连全尸都留不下。

“嗯。”

蕾奈默默背起行囊,小手轻轻攥住我的衣角。油灯映照下,她抿紧的嘴唇和紧绷的小脸,再不见往日半分嬉闹的神色。看来这小不点关键时候还是分得清大小王的,暂时不用太担心她。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撩开了帐篷的帆布。

夜晚的森林里寒风刺骨,刚踏出一步,我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被吹了个通透。再加上雨水淋湿,整个人仿佛掉进了冰窖里一般。

“呃……你是不是听错了,没人呀。”

蕾奈四下张望着,营地里暴雨倾盆,篝火早就熄灭了,除了我们两个再无其他人影。

“啧,小点声……你往那瞅。”

顺着我目光的方向,蕾奈抬眼看去。隐约在密林深处,一棵棵水桶粗细的树木后面,无数幽绿色的光点若隐若现,像鬼火般在雨幕中明灭不定。

那些眼睛,正死死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从以前我就很好奇,郊狼这种生物到底算不算魔物。成群结队的它们,论危险程度尚且不及哥布林,可在维尔特斯境内,每年被这东西咬死的人不在少数,甚至比遭到魔物杀害的还要多。

无论是披坚执锐的冒险者,还是手无寸铁的农夫,在遭遇狼群时往往都难逃一劫。这些畜生狡猾得可怕,它们会尾随落单的旅人,会在雪夜袭击村庄,甚至懂得避开全副武装的巡逻队。

若论智力的话,它们不比些简单魔物强出多少,战斗力也不过如此,几个刚入门新人冒险者足够应付了。

‘嗯……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使然吧……’

布连揉着他那张毛绒绒的大脸,仿佛听到了什么有趣的论调。

‘在我看来,魔物具备的智力似乎更加接近有智人种,而像郊狼这样的生物,拥有的则是野兽的智慧。

哥布林遭遇成队的冒险者,逃走并不奇怪,它们会为了一枚铜币和同伴大打出手,具备着一定社会体系。

可对郊狼来说,钱财没有任何用处,它们需要的是食物,即便面对比自己强出数百倍的敌人,饥饿的生存本能仍会让它们亮出獠牙。’

幽绿色的眼珠如同一簇簇飘忽不定的鬼火,在黑暗中连成一片骇人的光网。我环顾四周,心头猛地一沉,我们已被团团围住。

虽说现在的自己早已不会被区区郊狼吓破胆,但眼前这密密麻麻的数量,还是让我后颈的汗毛根根倒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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