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寄信,然后再买蜂蜜。
顺序不能反。
因为如果先去市场,我大概会顺便买些别的东西,最后忘记真正要做什么。
这种事情在很久以前发生过。
出门前,我又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地址。
王都北区。
至于寄信的地方,奥德之前顺手提过。
“城中心偏北,洛恩邮驿。”
洛恩。
我把这个名字在心里过了一遍。
算起来,来到这里已经十来天了。
之前问路的时候,我一直说市场、酒馆、登记处,很少真的需要提到这座城的名字。
现在倒是第一次用上。
我锁好门。
沿着平时去市场的方向往北走。
“洛恩邮驿在哪?”
第一个被我问到的人抬手指了指钟楼。
“沿着那边走。”
第二个人却告诉我:
“看见喷泉以后左转。”
实际走过去以后,我发现钟楼和喷泉根本不在一个方向。
所以第三次,我决定问一个坐在路边晒太阳的老人。
“洛恩邮驿?”
老人眯着眼看我。
“寄信?”
“嗯。”
“王都?”
“嗯。”
他抬手往前一指。
“那边。”
我顺着方向看过去。
一条很窄的巷子。
“进去?”
“不。”
“……”
“从旁边绕。”
很好。
至少这次信息完整了一点。
最后找到邮驿的时候,我已经比出门时多认识了两条巷子、一家修鞋铺,还有一条走到底什么都没有的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