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一个故事,叫《神了?没了!》。
最开始的时候,我很兴奋。脑子里全是画面:一个倒霉蛋穿越到异世界,用能力会删除全人类的常识。鞋带没了,面包不能吃了,咀嚼忘了,挥剑姿势丢了。多好玩啊。我甚至写了一首歌,五千字歌词,把整个剧情都唱了一遍。
然后我开始写正文。
第一章,主角穿越,陨石砸魔王,鞋带消失。我写得很顺,四千多字一口气写完。那种“全世界只有我记得鞋带”的孤独感和荒诞感,我很满意。
第二章,面包不能吃了。广场上的人用面包擦地,面包师改行做建筑工人,魔王穿睡衣办公。我边写边笑。
第三章,厨师堵城门。第四章,教魔王咀嚼。第五章,老陈的酒。第六章,城北哨塔。第七章,菜刀风波。第八章,圣剑的重量。第九章,林。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有点累了。
不是不想写,是感觉哪里不对。故事在变重。老陈的过往、林的失忆、虚无的追踪——这些东西一层层压上来。喜剧的壳子被撑破了,露出了里面的骨头。它不再是“一个倒霉蛋搞崩世界”的轻松故事,变成了“一个人用自己的存在换世界恢复”的牺牲叙事。
我继续写了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杜林说有三个选择,初代神眷者说有第四个。陆仁贾要回出租屋删除虚无,然后回不来了。
第十三章,告别。
然后我停下来了。
我看着屏幕上的文字,突然觉得——我不想写了。
不是因为这个故事不好。是因为我把它写偏了。前六章的轻松和荒诞,到了后面全变成了沉重和牺牲。节奏不对。笑点和泪点的比例失衡了。我想写一个让人笑着笑着被戳一下的故事,但写到后面,笑没了,只剩下戳。
我对自己说:没兴趣写了,完结吧。
然后我写完了第十四章。
陆仁贾删除了虚无,回到了出租屋。他忘记了所有人,继续改PPT。口袋里那块石板微微亮了一下,然后暗了。
艾泽拉姆大陆,所有人记得他。老陈说“太阳明天还会出来的”。林说“他叫陆仁贾”。艾莉丝抱着长袍,说“走吧,还有很多事要做”。
他走了。世界恢复了。没有人记得他做过什么,除了那几个被他改变过的人。
我写完最后一句“全书完”的时候,心里空落落的。
然后我意识到一件事:这个故事里,有一个角色从头到尾都没有真正出现过。
是我自己。
我藏在陆仁贾的视角里,藏在老陈的摆烂里,藏在艾莉丝的憋笑里,藏在林的茫然里。我藏在每一个“他想起”和“他忘记”之间。但我从来没有以“我”的身份,站在这个故事里说过一句话。
所以,如果你要问我想说什么——
我想说,这个故事的核心设定是好笑的,但我把它写得太重了。我想让读者笑着笑着一愣,结果从第七章开始,就没有再笑过了。老陈、林、艾莉丝,每条线单独看都成立,但拧在一起的时候,没有形成一个足够有力的整体。节奏快了,铺垫少了,告别来得太早。
但我不后悔写了它。
因为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我真正想留住的东西。
那就是老陈说的那句话:太阳明天还会出来的。
不管故事好不好,不管节奏对不对,不管读者有没有兴趣读到最后。
那句话是真的。
太阳明天还会出来的。
即使没有人记得是谁把太阳还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