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克儿·斯蒂恩继承了斯蒂恩家族伟大的猎手血统,他的祖先曾经在荒野用一把菜刀消灭了一群野狗并救下了大鹰公国国王巴伦三世,从而让斯蒂恩的姓氏刻入皇室雄鹰巨碑的背面,使这一家族一举上升为贵族阶级。
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只巨熊,法克儿自信地拿起家传宝具-猎手菜刀向它冲去,三下五除二,法克儿死,熊闻了闻满是鲜血的尸体扭头走了。
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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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读者们先别生气,我开玩笑的,我说的只是一个倒霉蛋的命运,无数个命运死去,又会有无数个命运诞生。我用这种小插曲开头,哗众取宠,吸引你们的目光,属实是没办法,因为我不是什么“正派”小说家。我当然没有一个小说家该有的文笔和个性,更没有组织安排小说内容的能力。我的小说,我敢十分肯定,读者们,你们很快就会批评它。不止是批评我的辞藻,还会批评我的散漫,迷茫,即我没有给小说一个期望的目标,比如一定要设计个无比精妙的情节让两个角色谈恋爱,或必须给主角一个不断升级变强的理由什么的。我不给你们卖关子,我的小说,不会有什么精心设计的东西,读者们不需要从我的小说这期待什么了。悲伤的事件也常常发生在欢乐的场所,伟大的决断也可能在非常不严肃的房间里做出。情节一定要合情合理吗?人物的行为必须符合其性格设定吗?我讨厌这类东西,因为太符合人的理性的东西在现实中并不常见,写出来的东西也只能局限于作者的设定里,而不是尽可能展现小说中的世界,即如果真有这样的世界,说不定真是我小说里的那样子。我不会搞什么伏笔,悬念等等来为小说的主旨服务,如果有什么能够被读者称之为“绝妙的伏笔”的桥段,你们放心,那只是我回头看看我写过的东西,然后根据这东西再写点什么出来的偶然,有些你们认为是伏笔的东西可能这辈子都看不到它会被回收。我用上面开头那好像能吸引人眼球的几段话,来尽可能的吸引读者,尽管我的运用方式很拙劣。这没办法啊,我不是什么大作家,我只是对奇幻文学感兴趣,并想通过奇幻文学表达一下自己,比起作者,用表达者来形容我更贴切。我想让读者们看到的,不止是这本“三流”小说,我更想,或者说,更期望读者们能一起来思考,这也是我写这部小说的目的之一。那你们肯定要说:我是来看奇幻小说给自己爽爽的,你TM还要我思考?所以我的目的不止是让读者们一起来思考,我的另外的目的,是筛选读者。能把这种垃圾小说看下去的人,说明他或她对优美的文字,诗一般的描写,生动立体的人物等等毫无兴趣,这也使我大为放心,世上还存在着这类无聊的人。这种读者,仅仅对一种东西感兴趣,那就是,我筛选出他们后,到底他妈的要干什么?我的答案是,我也没想好,我说过,我不卖关子,我是真不知道,我他妈要干什么?我确定的是,我不确定我要干什么。
好了,前言结束,请读者们原谅我水平低下,说话笨,乱用词......且让我讲故事吧,先说明,我写这本书,这本书写的东西都是假的。
世历922年,在大鹰公国遥远的东方,隔了数不尽的河流、草原、沙漠、山脉、国家,一条不起眼的林间小道上,走着一位披着黑灰色斗篷的人,与其说是斗篷,不如说是为了遮盖身体的破布。若不是他走路摆臂时从覆盖身体的破布里显现出来的黑铁臂甲,你肯定会认为他是个臭要饭或是捡破烂的。你目光沿着臂甲走,便会注意到这人上半身穿着同样是黑铁制的铠甲和闭合盔,腰带上挂着小皮革包,下半身是一条肮脏的黑布裤,脚踏棕色皮革靴。遇见这样衣着的人,正常人都会避而远之,肯赏脸来搭话的或许就只有土匪或巡逻的官兵了。
此人名叫修远,在他告别师傅踏上旅途时由其师傅所赐。修远独自一人漂泊有四年之久,现今十六岁,身高一米七七。他七年前被师傅救下,奇迹般地活下来后,跟师傅学了三年法术,历史和哲学。在离别师傅的四年里,因战乱平息才不久,流寇遍地,修远在无数的战斗中自己琢磨了武技,精通各式武器。你说他是侠客,他为人冷漠无比,接委托杀贼除恶只是为了拿钱生计而不是什么仁义道德;你说他是流氓,他又不谋财害命,全靠一身本领闯荡。在凡人里,他肯定是极强的一档,但这个世界很大,他的实力还不够让各地老百姓知道有他这一号人。只有与他见过一次面的地方公会或乡村受到他帮助的人们会给他“怪人冒险者”“从未露过脸的人”等称号,他也从来不告诉别人名字。
这时,修远蹲下捡起一块石子,用力扔出去。他快步朝扔的方向走去,走了大概一百米,拨开一处草丛,只见那里侧躺着一只兔子。这兔子头被砸破了,已经昏了过去。下一秒它被修远用小刀熟练地剥了皮,露出粉嫩的肉体,可能是剧痛的缘故,兔子四只腿动了几下,但脑部受到重创,挣扎了几下就嗝屁了。修远砍下了兔头,从腰包里掏出一根针,突然,针迅速变长,成了铁签。他握住兔肉一插,再把铁签根部插到一旁的泥土里,然后用路边捡到的打火石生了小火,拔起铁签对着火烧烤。这就是修远的日常午餐。
他没有目的地,没有理想抱负,只是这样漂泊着。
午餐还没吃完,远处传来数个马蹄声。修远判断一匹在逃,三匹在追。他不喜欢吃饭时剧烈运动,就赶紧踩灭火,边吃边躲到灌木丛后面。谁知,那在逃的人从马上摔了下来,滚了几下刚好滚到修远面前。摔下马的是名女子,她朴素的衣服背后有几道血痕,应该是出血过多晕过去了,不及时止血可能就会在这死去。修远边吃边单手使用疗愈魔法,女子的伤口迅速愈合。哪怕是毫无感情的修远,还不会见死不救。但又如何与包围过来的士兵解释呢?
是的,世界永远没有中立的一方。觉得自己保持中立的只是立场已经倒向一边而不自知罢了。就像一国宣城自己是中立国,本质就是默许强国可以毫无顾忌地侵略弱国。
修远没办法既救下伤者,又让士兵们放过他们,大家就此相安无事。当使用疗愈魔法那一刻,甚至是在犹豫要不要救人的瞬间,修远就已经是站在女子那一边的了。
但他还是想试试。
“你们能放过她吗?”修远冷冷地说道。
“小子,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人交给我们,你走。你不交,就纳命来!”
看样子士兵们不会杀了这名女子,修远站起来吃着兔肉准备离开。几个士兵一愣,没想到这厮这么干脆,大刀都还紧绷在手中。一人下马把女子绑了起来,放到马背上,谁知这女子突然醒来求救。
“给老子闭嘴!”
“你们这群叛徒!你们以为背叛父王,就能在克罗斯那反贼那儿捞到好处吗?他会杀掉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你们这些棋子也一样!”
“再不住嘴!大哥,我受不了她了,反正死的活的都一样,死了更安分省事!”
那下马的人抽出大刀往女子脖子砍去,下一秒,身首分离。
两名骑兵呆呆地看着站在那里的无头尸体,反应不过来。当他们转过头时,修远已经在空中落下来了。只听“呼”的一声,双斧划过二人的头。
那马背上的女子有觉悟地闭眼闭了半天,好奇自己怎么还有意识,一睁眼便看见旁边举着刀的无头尸体倒了下去。
修远过来松绑,暂时逃过一劫的女子又昏了过去。

(图是豆包做的,谢谢豆包)
女子梦到了小时候,父亲带着她骑马游山玩水,路途见到的都是城堡中没见过的风景,她坐在前面很惬意,温暖。父亲骑得越来越快,她感觉马背震得不舒服,回头抱怨:“爹爹,骑慢点!”但后面是一具骷髅盯着她。
她惊醒,环顾四周,只见一个穿着黑铁铠甲的怪人坐在篝火前发呆。
“你的左臂骨折了,但情况不严重,我帮你复位并简单固定住了,一个月内别勉强自己用左臂了。”
“多谢。”女子敷衍地道谢后又躺了下去,好像中午自己并没有生命危险。
不过修远当然不会在意,不管敷衍不敷衍他都不会表达任何情绪。
被追杀的女子是洛桑国二公主艾连娜·迪卡尔,她有五天没好好睡过觉了,马跑不动了就休息,休息一会儿就继续逃。能活到现在,不仅因为艾连娜自己很坚强,更重要的原因还是路途中给她打掩护的平民。她的衣服就是山村里一户人家送的,说穿这个不容易被认出来。村民还建议不要骑马,但艾连娜坚持要骑,因为她必须把洛桑国国都政变这一事件赶紧告诉她在边关戍守的哥哥,分秒必争。
艾连娜继续睡了下去,篝火噼啪噼啪地唱着歌,让她很快来了困意,一会儿就进入梦乡了。这是她逃亡以来,甚至是成年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次。艾连娜的宫廷生活十分压抑,虽是一国公主,但也一国的政治工具,廷内要忍受其他公主的阴阳怪气,应对各种王族及贵族势力的诡诈,廷外需参加一些富人办的大型活动来吸引当地人或是游客,收取主办方大量的出席费作为国库收入。这是她的命运,也许也是世界上所有公主的命运吧。
第二天早上,艾连娜舒服地醒来,伸了个懒腰。
【一堆杂草铺的床竟有这么舒服。】//注:符号【】内为心理活动。
她看向篝火,火化为了余烬,努力着再次燃烧,但只能挣扎出一缕黑烟。救命恩人不知去哪了,这时她有些心慌。她起来在附近走动走动,思考自己的使命。没多久,修远牵着一匹白马回来了。
是她的爱马,艾连娜激动地小跑过去,用一只手抱住马,马儿也蹭蹭她的脸。
“莉莉!”
“它一直在我们周围不敢靠近,我花了点时间让它别怕我。”随后修远拿出一把精美的短剑,剑柄上有着三叉戟的图案,艾连娜接过。二公主特喜欢使剑,且天赋异禀,以前国王特许她参加剑技大赛,艾连娜技艺碾压众人,获得冠军,国王命宫廷铁匠锻造一把绝世好剑送给她。但战场上的剑技不讲公平和高尚,从没有和人以死相拼的艾连娜敌不过杀人不长眼的追兵,只好一路逃亡。
“我从之前你摔下马的地方找到的。如果要逃跑的话,剑还是藏起来别让人看见才好。”
确实,艾连娜穿上村姑穿的衣装,但腰上挂着配剑,很容易让人起疑。艾连娜也从没想到这一点,高强度的奔走让她的思考能力下降了不少,说到底还是她才刚刚适应战场的环境。
“感激不尽,我的恩人。”艾连娜流着泪,低头弯腰道谢。王室的人向平民低头,是十分罕见的事,艾连娜在这部分人里面,算比较开明的了。
修远顺便带了几条溪流鱼回来,准备做烤鱼当早餐。在这烧烤期间艾连娜谈起了自己的出身和逃亡的原因。修远在艾连娜说话的间隙把先烤熟的一串鱼递给了艾连娜。
“谢谢。”艾连娜从没吃过烤鱼,先是浅浅咬了一口,然后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还好这种鱼没有小刺,不然她得难受死。修远刚准备吃,看见艾连娜已经把鱼啃完了。
“看来这些鱼还不够,我再去找点别的吃。”
“真.真.真失礼啊,本小姐只是太久没好好吃过东西了,才不是贪吃呢!”艾连娜脸都红了,连本小姐都说得出口,这也说明她气色好起来了。
“我没说你贪吃啊,只是这些......”
“够了,你快去找吃的!”艾连娜别过头不让他看见自己的失态。
明明刚刚还叫修远“我的恩人”,现在却闹性子了。修远离开不久,艾连娜后悔不已,坐在那里怪自己对一些事过于敏感了。
修远那家伙不知从哪弄来了一些野果,馋的艾连娜眼睛都要冒光了。
“有食欲是身体恢复的好征兆。”本无恶意的修远,说了这句话后被艾连娜指责了一顿,十分不解。或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相遇吧,世上还有各种各样的人,命运,相遇让命运碰撞,使人意识到他人这种不一样的存在。
在吃饱喝足后两人先是沿着小路慢慢走,等消化得差不多了,艾连娜就要上马赶路了,她知道自己已经耽搁太久,怪自己不该吃这么多的。
两人都不说话,一个是因为没话想说,一个是在犹豫着什么。
艾连娜首先打破沉默。“我觉得我肚子不怎么胀了,应该可以继续赶路了。”
“嗯,一路走好。”
“那个,你应该也是去布仑堡的吧?这条路只通向那里。”
“对。”
“你愿意一起上马吗,我可以载你一程。”
“不用了,我的重量会拖慢你骑马的速度的。”
“莉莉可是战马哦,它是上任将军退隐后送我的。两个人对他来说完全没问题。而且,我左臂骨折,万一遇到山贼,恐怕凶多吉少,我现在需要一名护卫。”
修远思考了一下,确实有理,要是山贼劫道,这人算是白救了,便同意上马。
“我会慢慢提速,坐稳了!”
不愧是战马,即使后面坐着一个穿铠甲的人,它也不会感觉费劲,反倒是找回了和前主人当年驰骋疆场的快意。
艾连娜骑了一个大白天,黄昏时到达布仑堡东南城门。
大门卫兵疑惑地看着那骑马的村姑和她背后穿着斗篷的男子,村姑越来越近,脸看得越来越清楚,卫兵赶紧叫开门。和平的时代才刚刚开始,布仑堡所有大门依然在黄昏来临前关闭。
“二公主来了!开城门,二公主来啦!”
城门缓缓打开。
布仑堡是边防重地,城内让人明显地感到冷抑。传信的飞毛腿小兵很快唤来了雷斯·迪卡尔,洛桑国国王夏尔的嫡长子,两人相逢后立即下马拥抱。
“艾连,你怎么来了!是不是爹那里发生了什么?”直觉敏锐的雷斯很快就想到了妹妹来的原因。
“父王他......”艾连娜终于见到了王兄。
“先别说了,从那么远的地方来肯定非常累吧,我先带你去休息休息。”
“我本应更快的,但都怪我,遇到危险无法尽快脱身。多亏后面那位侠客相救......”
他们把目光集中到跪在地上的修远。他头盔的面罩只掀开了一点,刚好让嘴巴漏出来,呕吐物不断地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