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大爷

作者:重生然后成为谭雅 更新时间:2026/10/22 14:18:57 字数:2457

要说本大爷跟雨姐孽缘的开始,那可就要从三年前说起了。

这里就先讲讲本大爷自己的故事吧。

那时,小小的老子刚下黑之列车,风尘仆仆,孤身一人从伊邪那岐移民到伊邪那美这个国家。

为什么孤身一人?毕竟本大爷是神,所以是不存在所谓生理意义上的“双亲”概念的啦。

不过我却有幸遇到了一位值得让我把她当作真正母亲看待的人,也就是我的养母——塞莉卡。

本大爷喜欢她。

对,就是大家想的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

既不是单纯如朋友那样只喜欢一个人的性格,亦或是某一方面优点,而是包含了她由内而外的所有瑕疵与美好,整个身体乃至灵魂都喜欢。

——这么说大概能理解了吧。

她呢……因为某些原因,已经死了。

当然本大爷也没有喜欢大妈的重口味。光看外表的话,她死的时候还是20岁出头的大姐姐模样。

总之本大爷现在的确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

想笑话本大爷就笑吧,但谁要是胆敢侮辱或者夺走她,本大爷绝不会轻饶!

本大爷现在收集童话书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她。

只要集齐了童话书,就可以从「天照」那里得到「苍」!

只要有了「苍」,就可以复活她!

可世界上的童话多得数不胜数,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收集完。

照这样好几个月甚至一年都不一定能收集到一本的进度,有可能一辈子都收集不完吧……

但无论过程有多困难,成功可能性有多大,本大爷迄今为止都是以此为信念,才坚持到了现在,并且今后也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不过现在说再多也没用,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当时的本大爷没什么文化,纯纯是个从乡下来城市打拼的土包子,也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

好在本大爷还算略懂些拳脚,于是最后就成了混迹江湖的大侠……不,放到现在应该说是混迹街头的街溜子的其中一员……

说街溜子也太难听了,应该称为“隐藏在阴影里,默默无闻为社会清除毒瘤的正义使者”才对。

但到底也和那些社会边缘人是半斤八两的吧。

这里必须强调的一点,本大爷跟那群人还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哦。

就比如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大部分的混混都不是本大爷的对手。

这里就要跟大家分享一个赚快钱的小技巧了:

大伙晚上可以多去那些黑灯瞎火、没有监控,一看就是非常适合向路人“借点钱花花”的小巷子碰碰运气。

当然本大爷是不屑于干这种没品的事情的。本大爷只是作为那所谓的“路人”角色去那种地方转转,没准运气好真能碰上一些不长眼的来敲诈勒索。

本来还以为他们有多能干架,没想到也就表面吓唬人的这点程度,跟本大爷以前在地下擂台碰到的一个个萌男妆汉可差远了。

想着那些把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的人应该也跟大爷一样是个不良,就算揍一顿再扒光了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于是事情发展自然就演变成,对方找本大爷借钱,本大爷不给,对方使用强硬手段。

作为正当防卫,本大爷当然也不得不把他们全都按在地上摩擦,然后含泪把他们身上财物连同衣服都扒得一干二净。

临走前顺便在心底里默默感谢一下他们盛情难却的款待。

当然,胖次还是会给他们留的,本大爷还没变态到那个地步。

主要是男人穿过的也卖不出去好吧,简直毫无价值。

至于为什么这里强调男人呢?因为如果是小太妹和女混混的话可就另说了呢~

不是本大爷有性别歧视哦,本大爷对他们这种人向来是一视同仁的,只不过她们那玩意儿的确能卖个好价钱罢了。

尤其是尚且热乎的、带点“香气”和潮湿感、款式还相当狂野的那种,需要放在专门保温隔离箱里,立刻拿到黑市上去卖。

除了像各种亚人兽人奴隶以及人体器官外,不少买家都对这种“神秘之物”感兴趣。

反正本大爷出价也不算贵,走过路过就当菜市场的鱼一样买一条尝尝鲜。

好,说完了打劫部分,再来简单说说拐卖吧。

遇到想直接拐卖本大爷这样“人畜无害”的小孩子的人嘛,本大爷当然也是直接把他们打晕后整个人拖到黑市了。

视买家需求,想要哪部分取哪部分就是了。

相比起普通财物,这种其实就比较暴利了。

所以大伙也可以完全放心,我绝非是通过在学校勒索学弟学妹们零用钱之类完全不入流的途径来还雨姐钱的啦。

不过这其中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分批卖的话,人很容易中途撑不下去挂了,各种器官保质期也会大幅下降。

真后悔没把我老妹带来,她在人体医学方面可是个专家。

据我不完全了解,她的极限记录是在把人除心脏与肺之外的非必要内脏完全掏空后,还能保证人起码半个月不死。

当然把人弄死绝非是她学医的目的,怎么让人不死才是。

像仅仅做成人彘那类艺术品那就更不用说了,只要有营养活个几年都不成问题。

嗯,去打劫打劫的人,拐卖拐卖的人,再把他们的东西拿去黑市卖钱,大致就是这么一个流程,起初几个月的生活就像这样勉强维持着。

不过这里还是不建议一般人这样尝试啦,毕竟本大爷是神,所以才无所谓的。

要问我后来为什么不干这一行了,转行老老实实当学生的原因嘛……

其一是重复一样的生活实在收集不到其他童话书。

其二就是,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的。

有一次本大爷刚把一群人撂倒在地,正在他们身上搜刮战利品时,隐隐感觉身后有一道视线盯着。

扭头一看,才发现是个粉头发的小女孩,半个头都躲在墙角后面。

被本大爷发现后,那女孩也立刻露出一副像是被恶鬼给盯上的表情,拔腿就跑。

不用猜,那就是咱们的雨姐啦。

不,应该说“雨妹”,毕竟那时她还不是很大……嗯,不仅仅指年龄。

「收录故事碎片《卖火柴的小女孩》其一

母亲这么说了。这个火柴呢,可以让人看到美妙的梦境。至于怎么制作呢,那就得用那边站着的女人……

库嘻嘻!偷看配方的人,会被玛丽·苏小姐做成番茄酱哦~」

(像这类故事碎片,通常是需要同名的零散小故事收集三次才会合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啊?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有童话书了,让本大爷发现宝啦!

“站住,别跑!”

来不及收拾,本大爷像条疯狗一样追了上去。

可惜来不及,追上去时她已经逃到人群中不见了。

本来还担心她会不会报警。本大爷好歹也知道,无论如何像打架劫财这样的事情肯定是犯法的。

但后来感觉也没啥影响,而且也再没见到过那个女孩,久而久之也就没当一回事。

要说唯一有点影响的,就是在那之后,本大爷每去过一个地方,那附近的小巷子里都会安上监控,还有不少巡警在附近巡逻,搞得本大爷根本无从下手。

到最后能零成本进货的地方几乎所剩无几了。

直到某天,本大爷终于是因为天天空手而归,兜里实在没几个子,所以想着再去最后几片地方转转,却没想到被牵涉进一起“绑架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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