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中央的红色“Defeat”亮得刺眼。
我摘下耳机丢在桌上,往后靠进椅背,盯着宿舍天花板放空。天已经黑透了,晚风从窗缝溜进来,带着点初夏将至的潮气,不凉,黏黏地贴在皮肤上。宿舍就我一个人,室友出去聚餐了,走之前问了我一嘴,我说不去。他们也没多劝,门一关就走了。
大二,普通本科,日子三点一线:食堂、教室、宿舍。食堂的菜吃来吃去就那几样,教室的课听不听得进去全看手机电量,宿舍的床越睡越困。
没劲。
我没什么朋友。这话说出来有点矫情,但确实是事实。从小到大,我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也不是没试过跟人打交道,处着处着就淡了,淡到后来连点赞都懒得点。外人问起,我会说“有几个吧”,含含糊糊混过去。可真要列举,一个都列不出来。
高中那会儿有段时间特别爱看《挪威的森林》。小林绿子有句话,大意是没有人天生喜欢孤独,只是害怕热情过后的失望,才刻意减少交友。
我读到的时候在书页边上折了个角,觉得这话简直是在替我这种人开脱。现在想想,也就那样。漂亮话而已,放我身上不太对。
我一个人的时候不难受。真不难受。我讨厌的是跟人建立联系之后,心里自己冒出来的那点期待。
期待这东西一旦生根,落空就是早晚的事。所以我干脆从一开始就不种。
17岁那时候,我偏执,固执,活在自己那套道理里,一步不肯退。我尤其讨厌“改变”这两个字。我总觉得,改变就是迎合别人,就是否定从前的自己。我那时候笃定得很——我永远不会否定我自己。
现在回头看,只能笑一下。原来我一直在变,只是当时没察觉。
《红楼梦》上有句诗,我当时没在意,后来不知道怎么就记住了:“大概光风霁月之时少。”
光风霁月。风霁月。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顺顺的,没烫过。
高二有回课间闲聊,不知道怎么就聊到高考完要干嘛。我说我要去烫个头,换个样子,跟高中这三年断干净。她听了,抬手在我头顶按了一下,说:“你还是顺毛可爱哦,头发顺顺的最好看。”
就这一句。我到现在没烫过头发。
守着这句话有什么意义,我也说不上来。可能只是懒得改。
也可能不是因为懒。
我有时候会想,我当初干嘛非要把话撂得那么满。
明明前一天晚上,我们俩已经互通心意了,底牌亮得干干净净。我以为这事就算定下来了,可是她第二天就不见了。
这就好像我铆足了劲想往前走,刚迈出第一步,脚下的路直接被别人给掀了。我连句“为什么”都找不到人去问。
话说到一半被硬生生掐断,这滋味真的很难受。
算了,不想了。想多了容易把自己绕进去。
我从抽屉里摸出有线耳机塞上,打开音乐软件。随机第一首就是《珊瑚海》。
前奏响起来的时候我愣了一下。这歌在列表里躺了不知道多久,每次随机到它我都直接切走。今天手指悬在下一首的键上停了两秒,没按下去。
周杰伦的声音从耳机里灌进来,混着窗外偶尔的嘈杂声,听起来有点远。我坐着听完了前两句,起身拿钥匙出门。
夜色沉下来,晚风温温的,带着白天没散尽的热气。我从学校侧门出去,本来只想随便走两步透口气。耳机里那首《珊瑚海》循环到第二遍,我低着头,踩着人行道往前走,脑子里也没想什么具体的事。
等回过神来,人已经站在地铁站入口了。
我站了两秒。这站我平时不坐,往南边去的,跟回学校是反方向的。但我也是还是把手插进口袋,走下去了。
车厢里人不多,我找了个角落站着。报站声一站一站报过去,我听着,没动。到第四站才下车。出站走十来分钟,拐进一条旧街,薛家面馆的灯亮着,玻璃门上油烟糊了一层,看不太清里面。
这地方离学校坐地铁四站路,我平时不会专门过来。
可今天不知道怎么就走到这儿了。
这地方离她家近。以前放学顺路,现在不顺了。
当然,我不承认是因为这个。
就是味道还行。
推门进去,热气裹着面香扑上来,跟外面的潮气混在一起,闷得人后背发黏。店里人不多,三三两两坐着。后厨薛老板显然还认得我,探出头说:“还是老样子嘛小伙子?”
我点头,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耳机还挂着一边,歌已经放到副歌了。我把它摘下来绕在脖子上,声音小了一半,闷闷地贴着锁骨响。
等面的时候,我摸出手机翻了翻。微信里几个群消息都懒得点开,朋友圈划了两下就关了。隔壁桌一对情侣在分一碗面,女生把碗里的肉夹给男生,男生又夹回去,来来回回推了两轮。我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说不上什么感觉。倒不是羡慕,就是觉得这种来回推让的戏码挺费劲的。
也可能只是能我愿意费这个劲的人不在了。
面端上来,我低头吃。汤有点咸,我吃了半碗就放下筷子。桌角那瓶醋摆在那儿,我拿起来倒了一圈,倒完把瓶子放回原处,顺手摆正了。
做完这个动作我自己顿了一下。这习惯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的。她以前吃面就这样,醋倒得比面还多,倒完还得把瓶子摆正,说歪着看着难受。我那时候笑她事儿多,后来自己吃面也开始摆瓶子。
我收回手,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继续吃面。
耳机里那首《珊瑚海》不知道什么时候循环到了第四遍。我嚼着面,听见那句“海鸟跟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筷子停了一下。然后把耳机彻底摘了,塞进口袋。
就是这时候,余光扫到角落里坐着个女生,长发,安安静静的,低头看手机。她发侧别了个发卡,我下意识多看了一眼。星星形状的,不是小猫。
不是她。
我收回视线,把最后几口面扒完,起身结账。
走出面馆的时候,巷口的摊子已经收了一半。我站在路边,手插进口袋,不知道接下来往哪儿走。回宿舍也是打游戏,打游戏也是输,输完还是盯着天花板放空。
手机震了一下。室友在群里发了张聚餐的照片,烤串摆了一桌,问我过不过去。我回了句“不去了,你们吃”。
收起手机,风从巷口灌进来,带着点夜里的凉意。我忽然想起来,高二那年好像也是这样的风。教室里闷热,风扇吱呀转着,班主任领她进来,说新同学,大家照顾一下。她站在讲台边上,声音不大不小:“大家好,我叫风霁月。”
那时候我不知道,这个名字会在后面几年里一直卡在我脑子里,删不掉,也没打算删。
也不知道后来我会亲手把一切都搞砸。
面馆的灯在我背后暗下去,薛老板关了招牌灯,准备收摊。我回头看了一眼,玻璃门上那张“营业中”的贴纸,边角已经卷起来了。
薛老板拉门出来倒垃圾,看见我还在,随口说了句:“你那个朋友,好久没来了啊。以前老坐你对面那个,每次倒半瓶醋那个。”
我说:“嗯,她后来搬走了。”
“哦。”薛老板把垃圾袋丢进桶里,拍了拍手,“那可惜了,我还记得她。小姑娘吃面规矩多,倒完醋瓶子非得摆正,歪一点都不行。”
我笑了一下:“是,她就这样。”
薛老板回店里去了。我站在巷口,手揣在兜里,指尖碰到个硬东西。掏出来看,是支圆珠笔。笔帽上有个浅浅的牙印,被她咬的。我后来一直带着,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换过好几件外套,每次换之前都会把它从旧兜里掏出来放进新兜。
我攥了攥那支笔,往地铁站走。
夜里的风比刚才大了点,吹得路边烧烤摊的塑料棚哗哗响。我走了五分钟到地铁口,下扶梯,过闸机,站台上没几个人。车来的时候我上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车厢晃起来,窗外黑漆漆的,偶尔闪过站台的灯。那支笔还在我手里,我低头看了一眼,又塞回兜里。
四站路,不长不短。到站出闸,上楼,回学校侧门,再走回宿舍楼下。
楼道声控灯一层一层亮起来,又一层一层暗下去。我踩着自己的脚步声往上走,心里乱七八糟地想,今天面馆角落里那个女生,发夹是星星的。
她那个是小猫的。不一样。
我知道不一样。我就是忍不住看了一眼。
回到宿舍,室友还没回来。我把那支笔放在桌上,打开电脑,又点开游戏。匹配界面转着圈,我盯着屏幕,忽然想起一个问题。
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连看见个发夹都能拐三个弯想到她。
匹配成功。进入游戏。这次没输。
可我盯着“Victory”那个蓝色字,一点感觉都没有。
耳机还塞在口袋里,我摸出来戴上,手机按了播放。列表接着刚才那首往下走,《珊瑚海》已经过了,换成了一首前奏很长的慢歌。我没切。
就这么听着,盯着屏幕上的胜利结算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