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的侦探

作者:超撅最可爱朝鲜酱 更新时间:2023/4/9 7:20:01 字数:4377

从房产中介处办完事回来,其时已是深夜。然而自己料定是睡不着了,更不会想回家里去。那里的一个妻子与两个小的成天聒噪,令人烦心。纵然(倘若今夜没有打起来的话)此刻他们大概是入睡了,可那里的环境早已与那些近乎令人精神衰弱的日日夜夜联系在了一起,光是呆在那里就绝不至于好受的。如此这般吗,我百无聊赖地转进小巷子里,打定主意去B镇的酒馆里喝两杯。

既然是酒馆,那么即便是这个时候也不大会打烊的。不过就是不打烊,也很少会有什么人在就是了。推门进去,果不其然,除了吧台上趴着打瞌睡的年轻服务生,整个酒馆空空荡荡,放眼望去只有重复的桌子椅子以及亮着的彩色灯管。入门处有一张塑料桌子只剩半身,想是镇上那两小拔流氓在此斗殴留下的战果。我上前去,用了三下才把打瞌睡的小伙子拍醒。服务生不情愿地揉着双眼,睡眼惺忪地给我取白酒去了,嘴里似乎还小声地骂着什么。

取回酒来,正待开盖要饮,目光便不自觉地落在膝上挎着的公文包。黑色的人造革的表皮看似与来时相比并无变化,实际上,里面的一张地契已经没有了。

我方才醒悟,自己现在的行为大概正是所谓“喝闷酒”吧。人云“中年失意”,正印证了我现在的状态:半生的奋力打拼,好容易挤进城市里去,安家落户,却在半年前被毫无缘由地开除。找不到新的工作,又无力支付按揭的房贷,不得已只能卖掉房子,夹着尾巴,狼狈不堪地逃回了B镇,这个我二十年前壮志满怀地离开的地方——以后大概也没机会逃离,就永远地困在这里了吧。

从R市带回来的,只有一个因房贷而行将就木、随时可能使我的精神分崩离析的家庭。

想着,眉头一阵发酸,眼角似要流下泪来。可越是这般,就越感觉自己像电视剧中那种教科书式的落魄男人——像一个小丑便是了——越发羞的不好意思再教科书式的把酒一饮而尽了。

不自在地环顾四周,服务生又趴在吧台上打起了瞌睡。我拧开白酒盖子,也不消用酒杯,直直地把透明的液体灌进了喉咙里。嗓子眼火辣辣地疼,一股热气从胃部直冲脑门。泪水湿了眼眶,眼前的一切皆模糊起来,天花板和地板交替着位置打着旋。我甩了甩脑袋,突然眼角的余光貌似瞥到酒馆的角落中有一个人影。我吓了一跳,揉了揉眼睛,看见那个人正直勾勾地看着我。

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楚,我看见那个人正提着两罐廉价的啤酒摇晃地向我走来。我明白了自己进门时没察觉到他存在的原因:这个人实在太不起眼了,已经完全与酒馆角落中的黑暗融为一体——他本身就好像是阴暗的化身:身形单薄,形态落魄。两只眼珠发灰浑浊,头发好比未经打理的鸟窝。他并不算瘦,但是皮肤发黄,呈现出不健康的颜色。

来人大约五十岁上下。我认出他是阿S。这人在B镇似乎是长久以来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我虽是B镇人,但大概由于常年在R市中漂泊的缘故,便不是很清楚罢了。一个多月前从R市中代售的房子搬回B镇,这段时间我曾数次造访这家酒馆,这才慢慢听人提起他来的。无论白天还是黑夜,S几乎总是在场,并且一个人缩在无人且黑暗的角落里。这时人们便时常以手指点着他笑话:

“你瞧他,总是在这里,”我高中时的朋友在人群中认出我来,指着S对我说,“醉醺醺的,像个幽灵一样。”

他可是R市归来的,全国上下数一数二的名侦探!有人补充道,全场便一阵哄笑。我心中却有些芥蒂,不能跟着笑,总感觉似乎那个“R市归来的”便是在挤兑我了。

据说几年前,他还不总是缩在角落里,反而常常迈着醉步在酒馆中来回晃荡,逢人便提自己侦探生涯的经历。大约现在人人都知道了,再说无益,于是他便不再提起。

说来我还没有与阿S讲过话,也不甚清楚他那“传奇”的故事,倒挺好奇这个成天在酒馆呆着醉醺醺的幽灵一样的“名侦探”是怎么一回事。

思想间,S已来到我近旁,挨着我——却又不贴得很近——地坐下。他身上穿着一件略微僵硬的蓝条纹衬衫,有反复浆洗的痕迹,且传出多日未经洗涤的臭味。我不自觉地皱起鼻翼。

他却完全没有发觉,自顾自地喝了一口那罐开启的啤酒。看他的神态,约莫已经是醉了——还没醉透似的。S盯着啤酒罐看了好一会儿,像是要把那罐子上给啤酒做广告的女人本就单薄的衣服看穿。终于是转过头来,开始把我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番,灰色而浑浊的眼珠让人怀疑它们究竟是不是瞎了。

“年轻人,”S开口了,口齿倒挺清楚,只是露出一排脏色的黄牙,“你是个上等人。”

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只见他吹跑鼻头上的苍蝇,继续管自己说下去:“所谓上等人,自然就是当官的了。当官的,当官的好啊……”

“我不是……”我小声地吱到,被他这不明所以的言论说地找不着北。

“你怎的不是?”S惊异似的看我一眼,“穿着洋装,提着公文包的,不是当官的是什么?”

我一时有些窘迫,被这莫名其妙的误会烧的两颊通红。我身上的西装不过是为的在房产中介面前体面一些,成全我在R市最后的一点可怜的尊严罢了,手上的公文包中也早没有了地契。S大抵也是醉了。然而我也寻思,在这落魄的可怜人儿面前摆高点姿态,满足满足虚荣心,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便缄口不言了。

“当官的好啊,早知道当初我也和那些家伙一起去当官了……什么侦探,做到头来无非被你们这些当官的骑在胯下……!”

大约看出我是新来B镇上的人,不消我加以引诱,S便自发地说起自己“侦探生涯”的故事来了。他愈说愈发愤,浑浊的双眼中满是醉意。

每个人多少总有点爱好,爱好嘛,也不过是一般地喜欢的事物。然而,有些人对自己的爱好则是几乎疯狂的。

S就属于疯狂的那一种。他的爱好是“侦探”。可不仅仅是看侦探小说,而是侦探这一事物本身。他喜欢的可不仅探案和推理,而且还有私人侦探的那种放荡不羁的自由生活,好像游走江湖的侠客一般,一出手总能破解种种疑案。

S当然也看推理小说,从柯南道尔到埃勒里.奎因,再从爱伦.坡到东野圭吾,无论东方西方,老派新晋,他几乎来者不拒。你叫得出名字的所有侦探小说,他都能把犯罪手法倒背如流。

年轻的S立志成为一名闻名遐迩的侦探,就和有些人梦想成为足球运动员,有些人梦想成为红极一时的明星一样。为此,他发奋读书,最后竟然考上了R市警察学院的刑侦系。在当初还是“B村”的B镇,出了一个大学生可是不得了的事。尽管离开放高考有些年头了,并不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S还是得到了乡里人的热烈祝贺。在刑侦学院,他在学习各种探案技巧的同时对侦探小说的研究越发火热。他自认为熟悉每一种罕见的犯案手法,能看破嫌疑人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甚至还复原了约翰.迪克森.卡尔笔下的每一个杀人密室,亲手验证了密室机关的可行性。放到一个世纪前,完全能被天津卫的冯某写进《俗世奇人》里去。

S四年的大学时光匆匆逝去,同学们纷纷四处觅职,有的当了刑警,有的做了法医……但S早已决心要成为侦探——是那种有自己事务所的私人侦探,而不是死板的刑警。

于是乎,S自己租下了一间店铺,将其改造成了“S侦探事务所”,等待着第一位上门求助的刑案受害者。S等待着,手中的钱越来越少,直到生活费和电租透支了,也不见有一个人来。S不明所以。只能日复一日地对着门庭冷落的“事务所”门槛发愁。

怎么没有人来呢?理由很简单:现在的世界早已不同以往,尤其在中国,还是在R市这样的地方,出人命的刑事案件已经没有多少,手段高明、难以侦破者更是少之又少。真的遇见了刑事案件,又有谁不是直接报警,反而来什么“侦探事务所”呢?

正当S手中的资金即将告罄,店铺也将要租不下去之时,一个女人——我们姑且称之为X女士——神色仓皇地走了进来。她的丈夫X先生被指控谋杀上司:现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X先生,但X女士坚持认为丈夫不会杀人,更何况他并没有任何作案动机。无奈警方认为证据确凿,不听她的辩护,X女士便决定来这所每天上班都路过的“侦探事务所”来碰碰运气。

出现了侦探小说中常见的剧情,S神探一下来了精神,动用毕生所学,调查了X先生的一切生活轨迹,最终得出了同事A先生杀害上司并试图嫁祸X先生的结论。于是,S神探信心十足地随X女士上了法庭,准备当庭作证。

S将自己的推理洋洋洒洒地阐述了一遍,却不曾发现法官和原告律师看他的目光愈发阴冷。S刚讲完,法官便立刻告知他,他既没有律师资格证,也没有警方的搜查令,无论是当庭发言还是私自调查,他都没有这个权利,因此以上证词全部作废。

直到S被一群人架出了法庭,他才接受了自己并未作为一个侦探被大众承认这一事实。

那起案子最终的结局是X先生被判入狱,就连S也险些因为做假证被牵连出事。X女士的雇佣金更是一分都没到手。

没了这笔钱,S的事务所很快便维持不下去。他在R市流落街头,身上还负了一笔店租债,只得拿了一块“S神探”的牌子随地摆摊。若说是像街头小贩也就算了,令S恼火的是有不少人把他当成了乞丐,往那块“S神探”的牌子上扔钱。他从未受过这种侮辱,气得捡起钱就往那人脸上拍去。S最终寄宿在一家面馆,接受煮多的面条吃,偶尔帮面馆老板跑腿买个报纸倒个垃圾。闲来无事时,S便继续拿着那块“神探”的牌子上街游荡。R市的人们不是把他当江湖骗子,就是把他当精神病人。

就这样过了十几年,“神探”没有接到过一桩案子。

直到一天,S在帮面馆老板卖报纸的时候,看见报纸头版上写着平反了一起十余年前的冤案。某司员工A杀害上司并嫁祸同事X,导致X在监狱里坐了十几年。冤案平反后,警方立刻释放了X,并赔偿了巨额精神损失费。

S彻底傻了。他读了一遍又一遍,意识逐渐朦胧,世界的一切都离他远去。他好像在痛哭,又好像在狂笑。怎么没有人来赔偿我精神损失费!

S的精神崩溃了。他逃回了B镇,居无定所,每天在那家酒馆借酒浇愁。他写一点侦探小说投给三流杂志,靠一点可怜的稿费过日。

见到来酒馆喝酒的人,他便凑上去,讲起自己悲惨的故事……

“他……妈的!”S边讲边喝,说完时,已经是醉透了,“搜查证……去他妈的搜查证!你们这些当官的,就喜欢仗势……唔……你们这些当官的!”

我忽然心惊肉跳,面部肌肉抽搐着,本该觉得可笑的故事不觉得可笑,反倒有些同情这人起来。恰好这时白酒的酒劲上来了,我只觉得面红耳赤,两颊发热,S的脸、桌子、日光灯吧台上仍旧在打瞌睡的小伙,一切的一切搅在一起,同天花板与地面混合着分不开了。

“我看……非得我自己做出一场完美犯罪来……叫你们都抓不着把柄,你们,”S突然开始大声叫着,“我做得到的。只有死了人,你们才会后悔,知道侦探有多重要!”

我突然十分不安起来,又带着几分窘迫,也辨不清周围什么是什么,借着酒劲,忽地站起来就走,只隐隐约约听得身后传来“社会主义国家不需要侦探……!”的叫喊。等到清醒过来时,已经独步走在B镇郊外的小路上了。

我究竟为什么而不安?是为了S那可怕的言辞而害怕陷入麻烦?还是仅仅觉得S可笑,使人徒尴尬?不,不是的——我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后,不禁毛骨悚然:是因为那时我突然察觉,自己正对S怀着深深的,超越怜悯的共情。

共情?我与S?又共情什么呢?怜悯?怜悯什么呢?我真的有资格怜悯他吗?

我愈想愈慌张,愈想愈可怕,酒精都化作冷汗出掉了。我加快步伐,似乎要甩掉那无迹可寻的羞愧,径自走了。B镇的田垄上,除去那朦胧的月亮,世界并无一丝亮光,一切尽是无尽的黑,身后还隐约传来呻吟声“你们这些当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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