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艹,BLU—43B?!这玩意儿不是早停产了,怎……”清俞立马就认出了那独有的铅灰色金属反光代表意义。龙牙地雷,第二次企业战争诞生的最伟大发明,一直沿用至第四次企业战争结束,才被明文废止,不曾想今日又目睹到它昔日风采。“现在懂了?谁家的农场会在自己地里埋这个,除非……”“除非他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清俞又觉得不对,“那这报告?”我耸耸肩,道:“公司出错不是很正常,总之这就是我们要调查的了。”我推开车门朝老啤农场摸去,空旷公路上只有风滚草滚过的呜咽。清俞魂都要吓飞了,低声喝道:“炜厉不要命啦你,那是地雷!”我当然知道,踩到了轻则瘸胳膊断腿,重则一命呜呼。瞧,我多像一个独自讨伐大魔王的勇者!“你别嚷,帮我盯着点儿清俞,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假定情报没错,那这个时候格伦应该还在外面荒原溜达。既然他在的时候那些员工撬不出什么,不在了的情况总该有些诱人果子等着去收割吧。可我想不通,作为战争时负责维修企业机甲的格伦,确有技术而且应该也有渠道获得光学迷彩等等违禁科技产物。但是,动机呢?复仇?公司对他的退役福利算不错了;PTSD?纸张记录显示他的心理健康远在难宵城平均水平之上。难道说,“他仅仅只是想杀人,想满足他那变态的欲望……”莉亚格丝话语犹在耳畔回响。“是的,是的,就是这样,杀了他,为神明献上最醇美的祭品!”抵达大门,我更清楚观察到地雷铺设何等变态,随便拉个路人过来指着说这里是雷区,估计都不会有不相信的。清俞也下了车,叼一支烟四处晃悠宛如猎鹰般警惕四周。他远远比划了个OK手势——半个小时,抓紧。汗水又从额头冒出,我意识到自己太鲁莽了,这么一片雷区就像无肉的骨头,压根儿没地方可以啃。但不甘心,只有七天,一旦离开很有可能就再无今日这般好的机会了。“大胆的迈步吧,没事的,我在,一直都在。”又是熟悉的声音响起。豁出去了,唐泰斯,我的妻,保佑我平安归来吧!我小心翼翼迈出左腿,试探地落在地雷与地雷间泥泞,神奇事情发生了。我的腿,我的躯干仿佛里里外外均换成另一个人似的,一位优雅舞者,在亡灵土地上跳动生者乐歌。每一分恰到好处,每一丝精妙绝伦,或踮脚,或后仰,或旋转飞腾……一曲舞毕,农场仓房像地下城里装有财宝宝箱,静候我的开启。“炜厉!”清俞急促声音在耳麦响起。我稳住心神,扫视一圈灰褐色土地,粗粝石板铺就小路延伸到我面前,俯身向它的王献上忠诚。“他回来了?”我疲倦地回答,肌肉酸痛的似跑了十天十夜。“没,不是你说的间隔五分钟就联络一次嘛。”我按了按太阳穴,歉意道:“格伦农场雷区不简单,耽搁有些久了,抱歉。”“什么!格伦农场…诶诶诶不说了我这边有情况,你快点。”清俞匆忙挂断联络。现在只剩下最后一道关卡,卷帘门上的挂锁。心中升起一丝不实的荒谬,这最后防线仅仅是——顶普通的机械锁?贫瘠的荒原出现又貌似正常不过。不提难宵城最先进基因验证锁,最普通的电子锁放眼荒原也只有那些旧时代遗迹有所保存。凶手握有光学迷彩技术,我的疑虑又深一分。而暴力拆锁时,不经意拂过表面模糊难分的铭文,我见,黑色太阳像一只眼睛巡视大地。树木放射性倒伏散开来空地上,只着白袍青年男女宛如木偶般,头微微上仰,我也好奇地昂头,晦暗天空有,■■■有种难以压抑、忍受的冲动,我踉跄跌出柜门,顾不得擦拭鼻血,陌生环境让我茫然发问:“这里是那儿?”破败乌黑的墙皮半贴半落,旧时代才能见到白炽灯如垂死的老人,摇摇晃晃出昏黄的光芒。黑色余烬满天飘舞,血腥腐朽味道在空气中弥散。“这里不是农场,甚至可能不在荒原”耳麦静默让我瞬间作出判断。不敢呼喊,期盼清俞的回应;不敢想,为何来这的老套问题。只因为,我面前毛毛糙糙的玻璃,清晰映出一道壮硕的身影。“剁,剁……”利落地切肉声完美契合卡入骨头闷响的音符,每一次挥刀都扣人心弦。“多么天籁的血腥之乐!再来一首!”无形的观众在席位狂欢呐喊。最后一声落下,归于宁静。玻璃上人影晃动,“它发现我了!”就有种感觉在告诉你,像旁白的提示,我奋力起身,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把我拉回地面。左小腿血肉模糊,呈现出不正常的角度,森白骨茬似在拷问我,自己遗忘了某些极其重要的记忆。“快想起来,你这个蠢货!”我也许爆发此生最大的意志,活下去的渴望与痛苦交织,我根本无力分清是否又陷入幻觉。“真时亦假假亦真,无为有处还有无。你面前的,永远都是真实的世界啊,炜厉!”那我就更不敢赌了。我自嘲笑笑,我不也是个每月只有十美元薪酬的小佣兵。“哗啦哗啦…嘶呼。”屠夫就在门外,笑都是一种奢望,连幻听也消失,一切按下暂停键,我祈求这薄薄一层铁皮保我不死。
神明是存在的,屠夫粗重喘息消失了。我感动眼泪几近要溃堤而出时,“咚!”剁肉刀劈进柜门,透过斩裂的缝隙,屠夫爬满蜈蚣似伤痕的脸颊狞笑道:“Here is Glenn!”刹那,我像宕机电脑一样忘了重启。可屠夫不需要,结实有力臂膀如同在抓小鸡崽,轻松将我拎至半空。挣扎是徒劳无功的,我只能慢慢品味死亡那醇厚香气,感受氧气一点点变少,然后咯咯两下双腿一蹬。“神眷顾吾等尘民,你不可以轻贱自己最珍视之物啊!”我被丢了出去,仿佛是一个不要了的洋娃娃。求活渴望超越全部,拿出燃烧自己也不想死的气势,朝走廊尽头的门爬、爬……屠夫对待猎物往往很耐心,就像狙击手会花上几天等待目标出现。我每爬一下,他就高高举起剁肉刀,重重砍在我的后背上,却又不致死。于是,我死了,没有任何悬念。小白鼠实验最后都要死,何况是我呢?然而只不过是从一个地狱跳到另一个地狱罢了。我呆呆地坐在马厩中央,视野染成鲜红色。我就像一个血人,又像是鲜血中沐血重生的血魔大君,踩着红地毯,我走了出去。这里已被包围,难宵城机械警察冲上来将我摁在地上,闪烁的警灯恨不得晃瞎我的双眼。若是当初图书馆自己选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会不会就没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疑问了?盖着一条毛毯,手捧保温杯的我旁观这眼前忙碌。雨又淅淅沥沥落下,是天也在哭泣吧。那些机械警察将我带到急救浮空车旁便不管了,我若有所思看着被简单处理的右小腿,随后一片阴影笼罩我的世界。是墨杜沙.布拉皮特,她的眼神像看冰川上来客般陌生。“清俞呢?”我闷闷问道。“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