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话

作者:那天我哭了很久 更新时间:2026/2/22 18:19:17 字数:6191

早上五点四十七分,闹钟还没响,我自己先醒了。

这很不正常。正常情况下的李晓明,应该在六点二十分被第三个闹钟吵醒,然后在六点二十五分挣扎着坐起来,六点三十五分叼着牙刷冲出门,六点五十分踩点溜进教室——如果运气好的话。

但今天,我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缝,清醒得像刚灌下三杯浓缩咖啡。

昨晚其实没睡好。脑子里像开了个滚动播放器,不停回放程书瑶在我家床上抱着我哭的画面,还有她嘴唇的温度,眼泪的咸味,以及那句闷在我胸口说的“你别走”。这些画面在黑暗里反复倒带,搞得我心跳时快时慢,最后干脆爬起来对着墙壁发了半小时呆。

所以现在,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在清晨五点的微光里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我为什么要醒这么早?

答案在脑子里闪了一下,被我迅速按灭。

但身体比脑子诚实。我已经在穿袜子了,还是那双她去年圣诞节送我的——虽然当时她说“随手买的,反正你也没有像样的袜子”,但我知道这牌子一双要两百多。我穿得很小心,好像那双袜子是什么易碎文物。

出门时看了眼手机,五点五十三分。外头的天是深蓝色的,街灯还亮着,空气冷得吸进鼻子里都疼。我把围巾往上拉,遮住半张脸,只露出眼睛。

从我家到程书瑶家,走路十五分钟。我花了十二分钟就到了——别问我怎么做到的,人在脑子不清醒的时候走路速度会莫名加快。

站在她家楼下那棵光秃秃的梧桐树旁边,我看了眼时间:六点零五分。

完美。我至少得在这儿站十五分钟。

十五分钟能干什么?背十个英语单词?做五道数学题?或者像我现在这样,像个傻子一样盯着单元门,脑子里排练等会儿见到她要说的第一句话。

“早啊”太随意了。

“好巧”太假了。

“我路过”——她会信才有鬼。

风刮过来,我缩了缩脖子。真冷啊。我开始后悔没多穿一件毛衣,但转念一想,穿太厚会显得臃肿,万一她觉得我胖了怎么办?

妈的,我在想什么。

六点十分,楼上某个窗户亮了灯。我心脏突然跳快了一拍——是她房间吗?我记得她说过她住三楼,靠右边那个窗户。现在亮的是四楼。哦,不是她。

六点十五分,又有一个窗户亮了。这次是三楼,靠右。我屏住呼吸。

灯亮了五分钟,然后灭了。接着我听到楼道里传来隐约的脚步声,一步一步,从三楼往下。

我立刻站直身体,把围巾往下拉了拉,露出整张脸,然后觉得太刻意,又拉上去一半。最后决定把围巾完全解开重新系——在系到第二圈时,单元门“吱呀”一声开了。

程书瑶走了出来。

她穿着米白色羽绒服,浅灰色围巾裹得严严实实,书包背得很端正,手里还拿着一个保温杯。看到我的瞬间,她整个人定在原地,眼睛睁大,嘴唇微微张开,呼出一小团白雾。

我们就这样隔着三米对视了大概三秒钟。

这三秒里,我脑子里闪过至少十个版本的台词,最后脱口而出的却是:

“你今天挺早。”

说完就想给自己一拳。这什么废话。

程书瑶眨了眨眼,睫毛上沾着点雾气。她慢慢走过来,在我面前停下,抬头看我:“你怎么在这儿?”

“我起来早了,就……散步。散到这儿。”

“从你家散到我家?”她歪了歪头,“这散步路线还挺特别。”

“嗯,特别。”我硬着头皮说,“早上空气好。”

她没说话,就那么看着我。眼睛亮亮的,在晨光里像两颗浸在水里的玻璃珠。然后她突然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种嘴角微微翘起来,眼睛里也跟着弯了一下的笑。

“那走吧,”她说,“空气好的同学。”

我愣了一秒,赶紧跟上。

我们并肩往小区外走。她的步伐不大,但我发现我在下意识调整步速,好让自己能和她保持同步。我们的手臂偶尔会碰到,隔着厚厚的羽绒服,其实感觉不到什么,但每次碰到我还是会心里一跳。

“你几点来的?”她突然问。

“刚来。”

“真的?”

“真的。”我面不改色地撒谎,“也就比你早两分钟。”

她侧过头看我,我也看她。然后我们同时移开视线。

街角的早餐摊已经热闹起来了。油条在油锅里翻滚成金黄色,蒸笼冒着腾腾热气,豆浆的香味混着油炸面点的味道飘过来。老板是个秃顶大叔,看到我眼睛一亮:

“哟,今天带女朋友来了?”

我头皮一麻。程书瑶的脚步顿了一下。

“还是老样子?”老板完全没察觉气氛,自顾自地盛起一碗糊状物,“胡辣汤豆腐脑两掺,对吧?”

“对……”我接过碗,感觉手里的塑料碗烫得惊人。

程书瑶站在我旁边,看着那碗颜色深褐、表面飘着油花和木耳的东西,表情很复杂。

“这是你平时吃的?”她问。

“招牌。”我把碗往她面前递了递,“尝尝?全市最好吃的。”

她盯着那碗东西看了三秒,又抬头看我,眼神里写着“你认真的吗”。

“就一口。”我把一次性勺子递给她,“不好吃算我的。”

程书瑶接过勺子,舀了最小的一勺,动作谨慎得像在做什么化学实验。她把勺子送到嘴边,停顿了一下,然后闭着眼睛送进嘴里。

接下来的五秒钟,我目睹了她脸上闪过的一系列表情:先是皱眉,然后眼睛微微睁大,接着喉结滚动了一下,最后她睁开眼,看着我,努力挤出一个笑容:

“还……还行。”

“还行?”我挑眉,“这反应可不像‘还行’。”

“就是……味道有点冲。”她小声说,眼睛瞟向别处。

我憋着笑,从书包里拿出保温袋——这是我出门前特意装的,当时脑子里就一个念头:万一她想吃别的呢?

“喏。”我把另一个饭盒拿出来,打开盖子,小米粥的香味飘出来,“你的‘还行’。”

程书瑶愣住了。

她看着那碗冒着热气的、金黄粘稠的小米粥,又看看我,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

“早就猜到你喝不惯那个。”我把粥推到她面前,自己端起那碗两掺,“快吃,等下凉了。”

她站在原地没动。过了好几秒,才慢慢伸出手,接过饭盒。她的手指碰到我的手指,很轻很快的一下,冰凉的。

“你什么时候准备的?”她低着头问,声音很小。

“早上出门前。”我说得轻描淡写,好像煮粥、装盒、放进保温袋是件随手就能做的事,而不是让我提前半小时起床的原因。

她没再说话,只是小口小口地喝起粥来。喝得很慢,每一口都要轻轻吹凉,睫毛垂下来,在脸颊上投下浅浅的阴影。晨光从侧面照过来,把她耳朵照得有点透明,我能看到细小的绒毛,还有——又红了。

从耳根开始,慢慢蔓延到耳廓,然后是整个耳朵都染上淡淡的粉色。

我盯着看了两秒,突然觉得嘴里的胡辣汤有点烫。

“看什么。”她头更低了,声音闷在粥碗里。

“看你耳朵。”我实话实说,“红了。”

“冷的。”

“哦。”我点点头,“那你要不要戴我的耳套?我包里有。”

“不用。”她飞快地说,然后舀了一大勺粥塞进嘴里,腮帮子鼓起来一小块。

我笑了,低头喝自己的汤。真辣,辣得我眼睛都有点发热。

吃完早餐走到学校时,校门口已经有不少学生了。程书瑶是年级名人,一路上不断有人跟她打招呼。她一一回应,姿态得体,笑容标准,完美得像个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

但在上教学楼楼梯时,我拉住了她的书包带子。

“我送你到教室。”我说。

她回头看我,眼神里闪过惊讶:“不用……”

“用。”我没松手,“今天用。”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只是轻轻叹了口气:“随便你。”

我们走上三楼。重点班的教室在走廊最里面,路过其他班级时,我能感觉到无数道目光投过来——好奇的,惊讶的,玩味的。程书瑶走在我旁边,背挺得笔直,下巴微微抬起,像只骄傲的天鹅。

但在走廊拐角处,她的手突然碰了一下我的手。

很轻很快,快到我觉得可能是错觉。但当我看向她时,她正目视前方,只是耳根又红了一点。

走到她教室门口,早读铃还没响,但里面已经坐了八成学生。读书声、聊天声、拉椅子的声音混在一起。程书瑶在门口停下,转身看我:

“我到了。”

“嗯。”我没动。

“你可以回去了。”

“嗯。”

“那你……”

“我看你进去。”我说。

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走廊里的灯光不太亮,但在她眼睛里映出两个小小的光点。她抿了抿嘴唇,转身走进教室。

我站在门口,看着她走到靠窗第四排的位置——那是她的座位。她放下书包,拿出英语书,整理笔袋,动作不紧不慢。有几个同学抬头看她,又看看门口的我,窃窃私语。

她全都无视了。

直到她坐下来,翻开书,抬起头——我们的视线穿过大半个教室,在空中碰了一下。

然后我对她挥了挥手。

转身离开时,我听到身后传来她同桌的声音:“书瑶,那是你男朋友吗?”她没有回答。但我知道她在看我,我能感觉到那道目光,一直跟着我走出她的视线范围。

但我没回教室。

我下了楼,穿过空荡荡的一楼大厅,从后门走出去。操场就在眼前,红色的塑胶跑道,绿色的假草坪,还有几个孤零零的篮球架。

早晨的操场一个人都没有。风刮过来,卷起几片枯叶。我走到器材室,门没锁——学校的心真大。里面堆着各种破旧的体育器材,灰尘在从窗户透进来的光里飞舞。

我找了个篮球。球皮已经磨得发白,气也不足,拍在地上发出沉闷的“砰砰”声。

抱着球走到三分线外,我停下来。

抬头看看篮筐,它高高挂在那里,铁圈锈迹斑斑,网已经破了一半。我深吸一口气,冰冷的空气灌进肺里。

然后我抬手,投篮。

球在空中划出一道难看的弧线,“哐”一声砸在篮板上,弹飞了。

没进。

我走过去捡球,踩到一片结霜的草,差点滑倒。站稳后,我拍了两下球,又走回三分线。

第二投。球擦着篮筐边缘滚出去。

第三投。这次连筐都没沾到。

我站在原地,抱着球,突然觉得有点好笑。我在干什么?大早上不读书,跑到这里跟一个破篮球较劲?

但我不想回教室。

我抬手,第四次投篮。

球在空中旋转,划出的弧线比前几次都平直。它撞上篮板,反弹,在篮筐上颠了两下,然后——掉了进去。

进了。

我站着没动,看着球在地上弹跳,越弹越低,最后滚到一边。

然后我走过去,捡起来,回到三分线。

第五投。没进。

第六投。进了。

第七投,第八投,第九投……

我渐渐找到了节奏。抬手的高度,手腕发力的角度,手指拨球的感觉。球一次次离开手掌,在空中飞行,然后或进或出。

世界安静下来。只剩下球撞击地面的声音,球擦过篮网的声音,还有我自己的呼吸声。

汗水开始从额头渗出来,在冷空气里变成冰凉的细流。手臂酸了,手指冻得发麻,但我没停。

我想起很多事。

想起第一次见到程书瑶,是在高一开学典礼。她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穿着白衬衫和格子裙,头发扎成高马尾,声音通过麦克风传遍整个礼堂。我当时坐在最后一排,正偷偷玩手机,抬头看了一眼,心想:这女的真能装。

想起后来分到同一个班,她坐第一排,我坐最后一排。她每次收作业收到我这里都会皱眉,因为我的作业本要么空白要么乱写。有一次她忍无可忍,把我的本子摔在桌上:“李晓明,你能不能认真一点?”

我说:“不能。”

她瞪着我,眼睛里有火。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她生气的样子还挺好看的。

想起高二重新分班,她去了重点班,我留在普通班。走廊里偶尔碰到,她会点点头,我会假装没看见。直到有一次月考后,我在天台抽烟——其实我不常抽,那天只是心情特别差——她突然推门进来,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转身要走。

我说:“程大学霸也来天台透气?”

她停住脚步,回头看我:“你能抽烟,我不能透气?”

“能。”我把烟掐了,“您请。”

她没走,反而走过来,靠在栏杆上。那天风很大,把她的头发吹得很乱。我们沉默了很久,最后她说:“李晓明,你是不是特别讨厌学习?”

我说:“是。”

“为什么?”

“因为学不会。”

“那你试过认真学吗?”

“试过。”我看着远处,“试了三天,发现自己确实是个傻子,就放弃了。”

她转头看我,眼神很复杂。然后她说:“你不是傻子。”

“你是。”

“我不是。”

“你就是。”她坚持,“你只是懒。”

我笑了:“行,我懒。”

她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教你。”

我没当真。但她第二天真的来了,抱着一堆笔记和习题,在我放学必经的路口等我。我说我不要,她说你不要我就天天来。

她真的天天来。

教了一个月,我的数学从二十分提到三十五分。她气得把笔摔了:“李晓明!你能不能用心一点!”

我说我在用心。

“你这叫用心?”她眼睛红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我每天花两个小时给你讲题,你就给我看这个?”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我说:“对不起。”

她哭得更凶了:“我不要对不起!我要你考及格!”

最后她哭累了,坐在路边长椅上,我把纸巾递给她。她接过去,擦了半天,然后闷闷地说:“你再这样,我就不管你了。”

我说:“好。”

但她第二天还是来了。

球再次离开手掌。这次弧线很漂亮,空心入网,“唰”的一声。

我抹了把脸上的汗,走过去捡球。早读课应该已经开始了,我能听到教学楼里隐约传来的读书声。语文?英语?听不清。

又投了十几个。手臂酸得抬不起来了,我就换左手。左手投得歪歪扭扭,球经常飞到篮板上沿,但我继续投。

我不知道我在证明什么。也许什么都不证明,只是想动,想消耗体力,想把脑子里那些乱糟糟的东西甩出去。

甩掉我和她之间的距离。

甩掉那些我永远看不懂的题目。

甩掉老师看我时那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

甩掉我妈临走前说的“你要好好读书”——她说这话时已经没什么力气了,手抓着我的手腕,抓得很紧。

但我没做到。

球又一次砸在篮筐上,弹得很远。我追过去,脚下一滑,整个人摔在塑胶地面上。手肘擦过粗糙的表面,火辣辣地疼。

我没马上起来。就那样躺在地上,看着天空。天已经完全亮了,是那种淡淡的、灰蓝色的亮,云很少,阳光还很弱。

喘了几口气,我坐起来,检查手肘。擦破皮了,渗出血珠。我用手背随便擦了擦,然后撑着地面站起来。

膝盖也有点疼。

但我又拿起了球。

第二十七个。

球离手的瞬间我就知道有了——那种手感,像是球成了我手臂的延伸,指哪儿打哪儿。空心入网的声音“唰”地一下,清脆得让人上瘾。

我小跑着捡回球,在手里转了一圈。汗水顺着额角往下淌,流进眼睛里,辣得我眯起一只眼。但我没擦,就那样眯着眼,退到三分线外,起跳,投篮。

第二十八个。

铃声从教学楼那边飘过来,隔着半个操场,听得不真切,从大门进来学生都是小跑,从各个地方跑进教学楼,马上第一节课要迟到了,他们背着书包,匆忙奔跑。

我依旧在投球。

捡球,回线,抬手。动作已经成了肌肉记忆,不需要过脑子。世界在我眼里简化成三个东西:我,球,篮筐。其他的——铃声、人声、还有手臂上擦破皮的刺痛——都成了模糊的背景音。

几个男生从操场边跑过,手里抓着包子往嘴里塞。其中一个看见我,脚步慢了一下。

“我靠,李晓明!”他喊,声音被风吹得断断续续,“还打呢?!张老头的课!”

我朝他摆摆手,连头都没回。球又一次离手,在空中划出一道高高的弧线。

第二十九个。

我开始有点飘了。真的。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这破操场是我的地盘,这生锈的篮筐是我的王国,而我,此刻是这里唯一的王。没人能打扰我,没人能叫我停下。我想投到什么时候,就投到什么时候。

第三十个。

球进的时候,我甚至吹了声口哨——不成调的那种,纯粹是心情太好。弯腰捡球,球皮摩擦手心,有点烫。我拍了两下,退到三分线外更远一点的位置,想试试超远三分。

抬手,瞄准,膝盖弯曲——

“李晓明!”

声音炸雷一样在身后响起。

我手一抖,球歪了,砸在篮板上,“砰”的一声闷响,弹飞出去老远。

我僵在原地,保持着投篮的姿势,脖子一点点往后转。

张老头就站在离我不到五米的地方。

不是走过来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那里的,像个鬼一样。他还是穿着那件灰扑扑的夹克,但今天扣子扣歪了一个。头发比平时更乱,花白的发梢支棱着,像是刚被谁揪过。最吓人的是那张脸——黑得像锅底,眼睛瞪得滚圆,里面全是血丝。

他胸口起伏着,喘着粗气,显然是一路跑过来的。

我们隔着五米对视。风刮过来,卷起地上的枯叶,打在我小腿上。

张老头不是走过来的,是冲过来的。

几步就跨到我面前,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那股烟味混着汗味的复杂气息。他一把抓住我手腕——不是抓,是掐,指甲都快陷进我肉里了。

“你挺能耐啊?”他声音压得很低,但每个字都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早读不上,在这儿打球?”

我张了张嘴,想说话,但他根本没给我机会。

“跟我走!”他拽着我就要往教学楼拖。

我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但他手劲大得吓人,硬是把我拽稳了,继续拖着我走。我的球还躺在操场中央,但我已经顾不上了。

投球的感觉还停留在我手指尖,但来不及我仔细品味,就在张老头办公室里立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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