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克莱因府上待了两个月,还没来得及学会怎么当一个合格的女仆,少爷就走了。
他要去王都的皇家骑士学院进修,这是子爵大人的安排。临走那天早上,我看见他拎着行李站在门廊下,晨光打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很短,短到我差点以为是我的错觉。然后他转身上了马车,再也没有回头。
我站在原地,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
少爷走后,我继续为成为一个合格女仆而努力着。
子爵大人是个严肃的中年人,不怎么管府里的事;子爵夫人身体不好,常年待在房间里。玛莎让格雷塔来教我,她看我什么都做的不精,叹了口气,准备从头开始教我。
我学得很慢,擦地板、叠被子、摆放餐具,每一样都要学很久。
在我看来,擦地板这件事的本质是将污渍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而我的贡献在于让转移的过程变得格外漫长。
温柔的格雷塔很有耐心,她总说,你这孩子看着机灵,怎么手脚这么笨,以后可怎么伺候少爷。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完全习惯了女仆的工作,习惯了在这个世界的生活。
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打扫走廊,准备早餐,伺候夫人用药,下午洗衣服,晚上收拾餐厅。日子重复而单调,却有一种踏实的安稳。
我甚至开始奢望,这样过一辈子多好啊。
克莱因府很大,大到我可以躲开大部分麻烦。府上的其他仆人对我这个被少爷捡回来的流浪儿没什么恶意,但也谈不上亲近。
我不在乎,上辈子我就是一个独来独往的人,这辈子也一样。
唯一让我在意的,是少爷偶尔寄回来的信。
信是寄给子爵大人和夫人的,偶尔有关于玛莎的,她会念给我们听。信里写的无非是学业进展、骑士考核、王都的天气,干巴巴的,像一份工作报告。
我每次都竖起耳朵听,听完后总觉得很向往,不论是前世还是现在,我都还很年轻,向往着广阔的世界,现在却被困在这一方庄园,哪里也去不了,难免好奇。
三年过去了,我从一个笨手笨脚的新人,变成了一个合格的笨手笨脚的女仆。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发现自己长高了一些,身体不再瘦弱,虽然算不上婀娜多姿,但也有了点少女的体态。我的脸也并非倾国倾城,只是年轻,算得上端正清秀,扔进人堆里就找不到了。
经过我严谨的自我评估,这具身体的颜值处于一个微妙的位置:既不足以靠脸吃饭,也不至于靠脸吃不上饭。
也好,长得太漂亮反而麻烦。
那是一个普通的夜晚,我像往常一样收拾完厨房,准备回房间睡觉。
我看向窗外的月亮,它高高悬挂于天际,银白色的月光洒在走廊上,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静、祥和。
然后地面震了一下。
起初我以为是地震,但紧接着,远处传来爆炸声和尖叫。那声音从大门方向传来,越来越近,越来越响。我站在走廊上,愣了两秒钟,然后听见了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声音。
那是某种野兽的嘶吼,夹杂着人类的惨叫,还有——骨骼碎裂的声音。
我的血液几乎要凝固了。
上辈子我看了太多恐怖片,脑子里立刻浮现出无数种可怕的画面。但这辈子的身体比我的脑子更快——我的双腿开始发抖,胃里翻涌着酸水,一种本能的、原始的恐惧从脊椎底部蹿上来。
我跑了。
那种嘶吼声四处袭来,没有地方是安全的,趋于绝境中的本能,我跑进了厨房后面的储物间。那个储物间很小,堆满了杂物,最里面有一个空了的木桶。我钻进木桶里,把盖子盖上,捂住自己的嘴。
事后回想,一个木质腌菜桶显然不是合格的躲藏地,但人在面临生死危机时,其决策能力大致相当于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外面传来更多的声音。脚步声、嘶吼声、惨叫声,还有——有什么东西在撕扯肉体的声音。
我浑身止不住地发抖,眼泪无声地往下掉。我想起玛莎,想起子爵大人,想起夫人,想起格雷塔,想起马厩里的马夫。我想起克莱因府上每一个活生生的人。
然后我听见了脚步声,很沉,很重,像是什么巨大的东西在走廊上走过。
那个东西停在了储物间门口。
我屏住呼吸,用力捂住嘴,指甲陷进肉里,渗出了血。
门被推开了。
透过木桶盖子的缝隙,我看见了一个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东西。它有两米多高,浑身覆盖着黑色的鳞甲,头上长着弯曲的角,眼睛是血红色的,像两团燃烧的火。
我猛地睁大了眼睛,然后闭上了。
如果注定要死,我不想在死之前把视觉效果拉满。
魔族。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魔族。
它在储物间里转了一圈,鼻子翕动着,像是在嗅什么气味。我蜷缩在木桶里,连呼吸都停了,心脏跳得太快,快到我害怕它会听见。
它走了。
我听见它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又等了很久很久,久到外面的惨叫声完全停止,久到整个世界陷入死寂。
我从木桶里爬出来,手脚并用地爬到储物间门口。我以一种连自己都感到羞愧的速度从桶里爬了出来。
到了这个地步,我那不中用的大脑还在想:这个速度如果用在擦地板上,格雷塔大概会感动得哭出来。
月光还是那个月光,但走廊已经变成了地狱。
到处都是血。墙壁上、地板上、天花板上,到处都是血。我捂着嘴,不让自己吐出来,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经过大厅的时候,我看见了子爵大人。
他已经看不出人形了。
我跪在地上,把胃里所有的东西都吐了出来。吐完之后我站起来,擦干眼泪,做了一个决定。
我不能死,我要去找少爷。经过慎重考虑,我制定了下一步的行动计划:第一,活着;第二,找到少爷;第三,如果前两项发生冲突,优先执行第一项。
我死过一次了,我知道死是什么感觉。死是什么都没有,是永恒的黑暗,是再也看不见月亮、再也听不见风声、再也感受不到疼——是的,连疼都没有了。
我不想那样。
我回到储物间,重新钻进木桶里,把盖子盖好。我知道天亮之后会有人来,不管是谁,我都要活着见到他们。
我蜷缩在木桶里,听着自己的心跳,一夜没睡。
第二天一早,太阳照常升起。
我听见远处传来马蹄声,急促而凌乱,像暴风雨前的闷雷。马蹄声越来越近,最后在克莱因府的大门前停下。
然后我听见了哭声。
那不是一个正常人会发出的声音。那是一种撕裂的、破碎的、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的嚎哭。那个声音太大、太惨烈,以至于我一开始根本没认出那是谁。
我从储物间爬出来,跌跌撞撞地走到大门口。
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我眯着眼睛看去,看见一个少年跪在门前的石板上,抱着子爵大人残缺不全的遗体,嚎啕大哭。
他长大了很多,比三年前高了一个头,肩膀宽了,下巴的线条也变得锋利。他穿着骑士学院的制服,腰间挂着一把剑,头发凌乱,脸上全是泪水和尘土。
但我知道那是他——我的少爷。
阿诺德·冯·克莱因,三年前把我从巷子里捡回来的少爷。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哭。他哭得那么大声、那么用力,仿佛要把所有的痛苦都从身体里喊出去。
然后他看见了我。
他张了张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是直直地盯着我,像是在确认我是真的,还是他的幻觉。
我走过去,在他面前蹲下来。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上辈子就不擅长安慰人,这辈子更不擅长。我只是伸出手,把他脸上的灰尘和泪水擦掉。
他抓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握得很紧,紧到我的手指都疼了。他没有说话,因为他说不出话,只是握着我的手,低下头,肩膀剧烈地颤抖。
我们沉默了很久。
然后我帮着他开始收拾残局。
我们一起把大家的遗体搬到后院的空地上,包括他的父亲、母亲、玛莎、厨娘、马夫,还有那些我叫不出名字的仆人。
他没有再哭,眼泪已经流干了,脸上只剩下一种可怕的平静。
他在后院点燃了火。
火焰吞噬了一切,浓烟升上天空,遮住了太阳。他站在火堆前,背挺得笔直,一言不发。风吹起他的头发,我看见他的眼睛里倒映着火光,像两团燃烧的暗火。
火燃尽了,天也黑了。
“莉莉丝,”
他转过身看着我,“你要跟我走吗?”
他的声音轻飘飘的。
他已经失去了一切,克莱因府没了,家没了,亲人没了,只剩下我这个三年前随手捡回来的流浪儿。
如果我说不,我毫不怀疑他会转身就走,将所有的情绪都咽进肚子里,然后一个人扛着剑,走向那条注定鲜血淋漓的路。
可我早就决定将一切都献给他,如同国王最忠诚的骑士,自然不会让他独行。
“少爷,我想跟着你。”
他点了点头,说:“那你收拾一下东西,一会儿就走。”
我从后厨里打包了些便于储存的干粮,又翻出些常用的药品,但还是少了点什么。
我走到少爷面前,为自己将要说出口的话脸红。
“少爷,那个……少爷,您能去老爷那里拿点钱吗?”
是的,作为普通女仆的我并没有什么钱,翻找了同伴的房间也没几个子儿,天知道他们为什么一到钱就精得很,真是越没钱的人,藏钱的手法越就令人叹为观止。
少爷愣了两秒,然后点点头,走进老爷的书房翻找。
最后,我收拾出来了两个包袱,一包袱吃的,一包袱药。
少爷那里则有一个加起来比两个包袱还大的一包袱钱。
少爷牵来了他的那匹马,纯黑色的,看起来很温顺。他把马牵到我面前,示意我上去。
我又愣住了。
我不会骑马。
上辈子我是城市里长大的,连真马都没摸过,更别说骑了。这辈子虽然在克莱因府待了三年,但底层女仆哪有机会骑马?我连怎么上马都不知道。
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地说:“少爷,我不会骑马。”
他沉默了一会儿。
“那你上去,我牵着走。”他说,声音还是哑的。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他已经转过身去拉缰绳了。我爬上马背,姿势笨拙,趴在马背上不敢动弹。
他牵着马,走在前面。
月光很亮,把路照得很清楚。我们沿着大路一直往北走,他走得很快,我趴在马背上,看着他的背影,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他走了很久,一句话都没说。
我知道他不是在生我的气。
他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像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样。
这些话,没法说。
走了大概两个小时后,他突然停了下来。
“我可以教你骑马。”他说,仿佛突然福至心灵。
他转过身看着我,月光下他的表情很认真。
我愣了一下,然后说:“好。”
他牵着马拐进一条岔路,沿着小路走了没多久,看见远处有灯火。那是一个小镇,不大,但看起来还算热闹。他带着我在镇口停下,让我在路边等着,自己去找旅店。
他回来的时候手里又多了一个钱袋,沉甸甸的,里面全是铜币和银币。
“先住一晚,明天去集市买马。”他说。
我们在镇上的旅店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他带我去了集市。
集市不大,但卖什么的都有。他直接带我去了卖牲畜的地方,一排马被拴在木桩上,大小不一,毛色各异。他让我自己先去买马,他有事要出去一趟。
我挑得很认真,上辈子买过二手电动车,这辈子挑马,感觉差不多。我看了很久,最后挑了一匹看起来还算精神的栗色母马。
卖马的是个中年男人,一脸憨厚,笑起来很和善。他报了个价钱,我不懂市场价,又来来回回问了几匹马的价格,纠结半天终于还是买下了。那个中年男人的笑容让我想起上辈子卖给我二手电动车的那个老板——事实证明,这种笑容具有跨物种、跨世界的普遍性,其含义可以简化为四个字:傻子上钩了。
付完钱,牵马走出集市,我心情不错,想着买点草料。
那个卖草料的老头很是热心,瞅了瞅我的马,问我花了多少钱。
我如实告知。
“小姑娘,你没碰过马吧?”老头说,“这匹马的牙都快掉光了,顶多值一半的价钱。”
我愣住了。
我回头去看那匹栗色母马,它正好打了个哈欠,露出光秃秃的牙龈。那一瞬间,我突然理解了什么叫“笑不露齿”——如果我有这么一口牙,我也不好意思露。
一瞬间,我的脸烧得像着了火。
上辈子我是男人,被坑了顶多骂两句,这辈子不知道怎么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不是因为心疼钱,是因为——少爷失去了一切,他仅剩的那点钱,还被我这个蠢货浪费了这么多。
我站在那里,手里攥着缰绳,低着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把马牵上,火急火燎地往回赶,发誓要抓住那个卖马的,狠狠揍一顿,不仅让他把吞下去的子儿吐出来,这匹马也得归我。这个计划在理论上堪称完美,唯一的缺陷是:我打不过一个成年男性。
但那个中年人显然跑得更快。
我只能浑浑噩噩地回了旅店,告诉早就等着的少爷这件事。
少爷没有骂我。
他甚至没有皱眉。
“没关系。”他说。
就三个字。
我抬起头看他,他垂着眼睛,睫毛在眼下落了一片阴影,表情很平静。
“别愧疚了。”他说,“真的没关系。”
我张了张嘴,想说对不起,想说我很抱歉,想说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我不是一个好女仆。但所有的话都堵在喉咙里,一个字都出不来。
他只是握了握我的手,然后松开。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我上辈子活了十九年,这辈子又活了那么多年,哭过不知道多少次,又不知道发过多少次誓再不流眼泪。这一刻我还是没有忍住,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怎么都止不住。
他慌了。
我能看出来他很慌,因为他伸出手想帮我擦眼泪,又缩了回去,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笨拙地把手帕递给我。
“别哭了。”他说,“真的没关系。”
我哭得更厉害了。
我想说,你骂我我都好受些。
但我不会这么说,因为这样显得我像抖m。
少爷是绝世好男人来的,不是抖s。
我攥着那方手帕,擦了眼泪,吸了吸鼻子,抬起头看着他。
“少爷。”我说,声音还有点抖,“你明天能教我骑马吗。”
他点了点头。
第二天,他先教我上马。我笨得要命,踩了好几次马镫都没踩上去,最后还是他托了我一把。坐在马背上的时候,他站在我旁边,一只手扶着缰绳,一只手放在我的小腿上,帮我调整姿势。
“腰挺直。”他说,“别夹太紧,放松。”
他的声音很轻,沙沙的,像冬天的风。但我听得耳朵发烫,连带着脸和脖子都烧了起来。
我上辈子是男人,被另一个男人这样碰,按理说应该没什么感觉。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手指碰到我小腿的那一刻,我的心跳得特别快。我猛地意识到一个问题,然后又猛地把它压了下去——有些事情,想多了伤神,不想伤身,想来想去伤命。
我告诉自己,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这具身体是女的,被男的碰了自然会紧张。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我的耳朵还是红了好久。
那天下午,我们在小镇外的草地上练了很久。我从一开始的瑟瑟发抖,到后来勉强能自己骑着马走直线,进步算是不小。他一直走在我旁边,偶尔伸手扶我一下,偶尔说一句“小心”。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我们停下来休息。
他坐在草地上,靠着树干,闭着眼睛。夕阳把他的侧脸镀上一层金色,他的睫毛很长,在眼下投下一片扇形的阴影。
我坐在他旁边,偷偷看他。
他的表情很安详,我甚至想探探他的鼻息,看少爷是不是还活着。
少爷睁开了眼睛。
我们对视了一瞬,然后他移开了目光。
“走吧。”他说,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
他翻身上马,动作利落得像做了无数次。我笨拙地爬上自己的马,跟在他身后。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一前一后,落在尘土飞扬的路上。
我们依旧没有什么话可说。
但他走得很慢,慢到我可以跟上。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能得到的最好的结局了。
不是上辈子幻想的那个女孩,不是一个漂亮的脸蛋和一副曼妙的身材。是一个少年,在失去了全世界之后,还记得回过头问我一句——你要不要跟我走。
而我回答了。
我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