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庭把手机扔到一边,从沙发上坐起来,走到衣帽间拉开了柜门。原主的品味倒是不差,一整排定制西装按颜色深浅排列,袖扣和领针分门别类地收在绒布托盘里,光是腕表就塞满了两个摇表器。他随手拨了一下最近的那块百达翡丽,表盘上镶着一圈碎钻,闪得他眯了眯眼。
这要是在他穿书之前,大概够他奋斗三辈子。
“沈先生,您要出门?”陈伯听见动静,从走廊那头探出半个身子,脸上写满了意外。也难怪他意外,原主是个出了名的夜猫子,下午三点之前基本不会踏出卧室。
“嗯,去买点东西。”沈砚庭套了件深灰色的风衣,对着镜子理了理领口。镜子里那张脸确实好看,眉眼疏朗,下颌线条利落,薄唇微微上挑的时候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矜傲。也难怪原主有这个自信去跟男主抢女人——只可惜颜值在剧情杀面前一文不值。
陈伯亦步亦趋地跟到玄关:“需要我备车吗?”
“不用,我自己开。”
沈砚庭从车库里挑了一辆最低调的黑色迈巴赫——原主的车库里最便宜的一辆,其他那些荧光色的兰博基尼和限量款法拉利他实在没勇气开上路。导航定位到了城南的一家私人侦探所,这是他昨晚在网上搜到的,评价不多,但每一条都言之凿凿地提到“嘴严,效率高”。
车子驶出别墅区的时候,他的手机又震了一下。
还是谢时墨。
“沈砚庭,我没有在跟你商量。”
这次连敬语都省了,直呼其名,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那股居高临下的冷意。沈砚庭等红灯的间隙扫了一眼消息,单手打字回复:“谢总日理万机,怎么有空关心我去不去前未婚妻的生日宴?”
发完之后他自己都愣了一下。这句话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挑衅意味,不像是他平时会说的话。他皱了皱眉,但撤回已经来不及了,对面显示“已读”。
绿灯亮了,后车的喇叭催促声把他拉回现实。沈砚庭踩下油门,暂时把这件事抛到脑后。
私人侦探所开在一栋老旧的写字楼里,电梯间的灯管坏了一盏,忽明忽暗地闪。沈砚庭按了七楼,电梯门关上之前,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低头挤了进来,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脸。
七楼到了,沈砚庭走出去,那个人也跟了出来。
走廊很窄,两个人并排走都嫌挤。沈砚庭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转过身。
“你跟着我?”
鸭舌帽男人抬起头,露出一张年轻但憔悴的脸,眼底带着明显的青黑,嘴唇干裂起皮。他盯着沈砚庭看了几秒,开口时声音沙哑得像是好几天没喝水:“沈先生,我叫陆辞。我在您别墅外面等了三个小时,您出门太快我没追上。”
沈砚庭后退半步,警惕地打量他:“我不认识你。”
“我知道您不认识我。”陆辞舔了舔嘴唇,从外套内侧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边缘已经磨得发毛,“但我认识林皎月。确切地说,我妹妹认识她——我妹妹三个月前死在林家的私人医院里,死因写的是心脏衰竭。”
他把信封递过来,手指在微微发抖。
“她生前最后一条消息,是发给林皎月的。”
沈砚庭没有接。他忽然想起来一个细节,穿书之前他熬夜看这本小说的时候,评论区有人提过一嘴,说作者埋了一条暗线,关于林家医疗产业链的黑幕,但后来这条线莫名其妙就断了,再也没有被提及过。
“你为什么找我?”他问。
陆辞苦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在他疲惫的脸上显得格外惨淡:“因为在林皎月生日宴的宾客名单上,只有您一个人,和林家没有任何利益往来。”他顿了顿,直视沈砚庭的眼睛,“而且所有人都知道,您恨她。”
沈砚庭沉默了。
他不恨林皎月。他甚至没见过她——至少他本人没有。但这具身体里残留的记忆告诉他,原主确实恨过,恨她当众退婚,恨她转头就投入了谢时墨的怀抱,恨她在所有人面前让他成了一个笑话。
那种恨意是真实的,滚烫的,像一块烧红的铁烙在原主的自尊心上。
沈砚庭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时,伸手接过了那个信封。
“进来吧,”他说,“把你妹妹的事,从头到尾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