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帮满穗穿丝袜

作者:口耐的夭夭 更新时间:2026/5/8 21:26:48 字数:4444

吴可贞继续紧跟朱砚的脚步。他趁着午休离开书院,在金陵大街上一路走走停停,东看看西瞅瞅,最后停在一个糖葫芦摊前,摸出几文钱,买了两串。

吴可贞眼皮直跳——一个朱门大少爷,怎么买这种穷人吃的玩意儿?脏不脏?娘亲说过,路边摊的小食都是用河水做的,她打小不敢碰。

朱砚连糖纸都不拆,就这么拎在手里,进了一家客栈,径直坐到一个平民女子对面。

那少女二十来岁,青色褂子配白裙,眉眼倒也清秀,只是脸上多了一份擦不掉的江湖气。“哟,这不是手铳哥吗?来得真准时。”她笑得爽利,露出一排白牙。

“给你的。”朱砚把糖葫芦递过去。少女欢天喜地剥开糖纸咬了一口,山楂的酸把腮帮子顶起一个包。

“还有,‘手铳哥’什么的——也太难听了吧。”朱砚皱眉。

少女嚼着糖葫芦含糊不清:“这叫江湖称号。我叫万穗爷,你手铳打那么好,就叫手铳哥咯。”

吴可贞胸口堵得慌。刚勾搭完洋妞,怎么又勾搭起江湖女子来了?原来还是个花心大萝卜。

她捏着门框正要迈进去呵斥,背后忽然压过来一道无声无息的气息。她本能回头,一个疤脸大汉不知何时杵在了身后,脸上的旧伤交错如刀痕。

“小丫头,麻烦让一下。”

吴可贞脖子一凉。这种沉甸甸的压迫感不是街头泼皮能有的,是刀尖上滚过、血里浸过的人身上才有的。她不由自主地侧身让开,看他大步走向朱砚那一桌,坐下。

“良爷,您也来啦。这是给你的。”朱砚把另一串糖葫芦递上去。

大汉接过来,低头舔了一口糖壳。然后他抬起眼皮,越过糖葫芦的竹签,瞥了门口一眼。

吴可贞被那道目光压得连退两步,退出门槛,不敢再往里看。

“手铳哥,方才那蒙脸姑娘盯了你好久,”满穗笑嘻嘻地说,“你认识吗?”

“可能是我的粉丝吧。挺喜欢读书的。”朱砚也望了门口一眼,吴可贞已经不见了,“我好不容易有个粉丝,你们别吓着人家。”

“粉丝?”满穗摸了摸头,“可以吃的吗?”

“似乎并无歹意。”良爷将苗刀往桌面上一搁,声响不大,路过的店小二却被那分量骇了一跳,腿都软了。

朱砚给了他五两银子。小二捧着银子,从惊恐切换到狂喜,高声唱着“好酒好肉马上来”,一溜烟跑去了后厨。

“吃不了吧?太破费了。”满穗心疼那锭银子,目光还追着小二的背影。

“吃不了打包。都到了我的地盘,还不让二位吃个尽兴吗。”朱砚拍了拍胸脯。

良爷把糖葫芦的竹签搁在碗沿,正色道:“朱公子有什么麻烦,尽管提。但在下不杀汉人。”

朱砚笑了。“汉人若是贪官污吏,鱼肉百姓呢。”

“那自有大明律法严惩。”良爷压了压帽檐,将那双杀过人的眼睛遮进阴影里,“是忠是奸,良某无法分辨。就怕杀错,沦为奸佞的工具。”

朱砚不由钦佩。这位大侠的刀,不是不沾血,是不沾无辜的血。这比那些标榜“替天行道”的人,要重得多。

“行,那咱就杀鞑子。”他往前倾了倾身子,将声音压到只有桌面上三人能听见的程度,“唐括不知有没有消息。此人是我心头大患。”

“唐括羽,他在金陵。”良爷应声答道,“我们此来便是为寻他。”

朱砚的呼吸骤然收紧了。“有线索吗。”

良爷蘸了蘸杯中残茶,在桌面上写了三个字。水迹在深色木纹上反着光,笔画很快模糊了,但朱砚已经看清楚了:洋人庙。

“难道是——修道院?”

满穗已经把糖葫芦吃完了,她抬起头,舔了舔嘴角残余的糖渣。“那边咱进不去。红毛鬼火器厉害,恐怕得麻烦朱公子了。”

“二位约我来此,就是为了这个。”朱砚靠回椅背。

“是。在下看你与洋妞走得近,又和唐括羽有过节——非你莫属。”良爷的语气像在说一桩已经敲定的买卖。

朱砚沉默了片刻。白知予在铁砧前挥汗如雨的背影,她递来那只棉纱口罩时说过的话,她给他裹纱布时打的那个歪歪扭扭的蝴蝶结。自己这般利用她,是不是有些不仗义?

但又想起林红妹的交代,这个世上知道悔儿真正身世的,只有她与唐括。万一他鱼死网破将这个秘密公开,那后果不堪设想,甚至能毁掉两个家庭。

“我明白了。但洋人未必对我信任。况且,若唐括真的藏在那里……单凭我一个,恐怕不是对手。”

“把我也带去。”满穗打开随身包裹,取出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修女服。黑色粗布,白色领圈。

“这是从一个死掉的洋和尚身上扒下来的。应该能伪装一番。朱公子帮我想个身份就行。”

朱砚的表情在桌面上停了一瞬。

但见修女服上折痕极深,像是压在尸首身下太久、被体温和僵硬的肢体定型了。不由背脊一阵发凉。

这个看似人畜无害的女子,总能用最寻常的语气,说出最狠的话。他定了定神。“行。那吃饱喝足,找个清静地方商议行动计划。”

…………

酒足饭饱,满穗心满意足地摸着肚子,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再也吃不下了……良爷,帮我打包。”

良爷笑着摇头,指了指她面前堆积如山的骨头。“一桌菜全是你一个人吃的,都没剩啥了,还打包呢。”

“你胡说,明明是你吃的。”满穗一拳擂在他肩头,力道不轻。

良爷端着茶杯的手晃了一下,“你才是饭桶。我不是。”

朱砚看着两人打情骂俏,心里挺羡慕的。他不由想起悔儿——若也能带着她这样浪迹天涯,该多好。

接着,他给二人定了一间客房。

良爷咳嗽了一声,闷闷的,像喉咙里卡着什么。“还是两间吧。”

朱砚没多问,爽快地应了,“行,两间宽敞。”

良爷面露愧色,手指在刀柄上蹭了一下,没再出声。

满穗却白了他一眼,牵过朱砚的手就走,“走,小兄弟随我回屋,不去管他。”

插上房门,满穗从包裹里取出那套叠得整整齐齐的修女服,抖开,往身上比了比。然后她开始解自己的衣带。外衫滑落,里衣解开,动作利索得像在做一件不需要思考的事。她完全没避讳朱砚。

朱砚本能地想把目光移开,但转念一想——一个十岁的孩子,看到女人换衣服就脸红脖子粗地别过头去,反而更惹人起疑。他干脆不躲了,睁着眼睛,坦坦荡荡地看。

满穗脱得只剩胸口缠紧的绷带。穿着衣服时看着清瘦,此刻绷带勾勒出的轮廓却显示出她身材的丰腴。腰肢收束处,曲线起伏得利落分明。

“穗姐姐身材好漂亮。”他由衷地赞叹,语气干净得像在夸一朵花,“比俺娘亲还好看。”

“你个小孩,没个正经。”满穗嘴角泛起笑意,嘴上轻斥,耳根却微微泛红。那点甜是从心底浮上来的——刀头舔血的日子过久了,被人夸一句“漂亮”都像捡了糖。“不许看了,转过身去。”

朱砚听话转身。身后传来绷带一圈一圈松开、布料窸窸窣窣滑过皮肤的声音。他盯着眼前的门板,忽然问了一句:“穗姐姐和良爷,不是夫妻吗?”

身后的窸窣声停了半拍。“江湖儿女,整日刀头舔血,谁敢成家呢。”

朱砚又问,“成了一家人也方便些,不用每次都订两间房,不是吗。”

他下意识转过头来。绷带刚好全解开了,他撞见的是一道被释放的饱满轮廓——是那种衣衫遮着时绝对猜不到的形状。顿时感到一阵窒息。

满穗连眼皮都没抬,只是信手将修女袍套上。她的手指还在系胸前那排密密麻麻的小扣子,一粒,两粒。

“我愿意有啥用。良爷又不提亲,何况——他心里未必有我。”然后她转过身,背对着他,“来,帮我拉一下这个带子。”

朱砚走上前去。修女袍的背后有一排束带,从腰际一直延伸到肩胛。他握住最下面那根带子,用力往上拉。束带收得很紧,布料勒进她腰侧的软肉里。

你是不是吃得太撑了?

他很想问这句话,但出于礼貌还是忍住。只得一边拉一边帮她抚平边缘隆起,掌心顺着她脊背的弧线往下走,摸到两排干瘦的肋骨。她在江湖上大概没吃过几顿饱饭。他心想,她到底经历过什么,才走到这条路上。

“这是啥?裹脚布吗。”满穗从那堆衣服里拎出两条黑色的长布料,在空中晃了晃。

朱砚摸了摸材质。羊毛的,织得密,质地柔软,弹力十足。“这个应该是丝袜吧。”

“怎么穿呢。”满穗把丝袜翻过来又翻过去,撑开又叠上,研究了半天,最后抬眼望他,“小兄弟,你会吗。”她把丝袜递过来,意思很明确——光说有什么用,上手教啊。

朱砚盯着那双丝袜,又看了看她已经套着修女袍的上半身,喉头滚了一下。一个穿得端正禁欲的修女把两条黑丝袜递到你手里让你帮她穿,这个画面他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也忘不掉。

“你直接穿腿上就行,和穿袜子一样。”

满穗提起裙摆,伸出双脚。脚背上晒过太阳的部分颜色略深,布鞋边缘的勒痕还残留在皮肤上。她踢掉布鞋,把脚搁在他膝盖上。又低头看着自己赤裸的双足,脚趾在他膝头上蜷了一下。“我打小穷,就没穿过袜子。你帮我穿吧。”

这不是调情,是信任。刀头舔血的人,把没穿鞋的脚放在另一个人膝盖上,跟把刀交给别人没什么区别。

朱砚托起她的脚后跟,将丝袜从脚尖开始往上套。羊毛织物缓缓展开,贴着她的脚背一寸一寸裹上去,从小腿到膝盖。他的手指隔着丝袜抚过她的腿侧,把那些微小的褶皱一一抹平,最后套到腿根处,把袜口边缘仔细整理好。

“好了。很简单吧。”他表面上平静,内心还是很澎湃的,毕竟是第一次给女性穿贴身衣物,手指触碰柔软的肌肤,那种滋味不敢多想。

满穗站起身,对着铜镜左右转了转,又轻轻跳了几下。丝袜在烛光下泛着一层极淡的光泽,把她的腿衬得纤长。

“嘿,红毛鬼的玩意儿真新奇。这可比裤子方便多了,很适合行走江湖。而且还挺好看的。”她又跳了一下,小腿的肌肉线条在丝袜下若隐若现。

“确实好看。”朱砚的目光追着镜子里那双被丝袜重新塑形过的腿,从脚踝到小腿肚,从膝盖到大腿根。然后他脑子里浮起另一个念头:或许这是一门不错的生意。金陵城的贵妇小姐们,穿惯了罗袜裹脚布,谁能拒绝这东西。

满穗把长筒靴套上,站起来走了几步。然后她弯腰,从换下的旧衣里摸出随身匕首,一翻腕插进靴筒,用裙摆遮住。

“好了。这样应该可以了吧。”她直起腰,镜子里的人又飒又美,嘴角带着一丝满意的笑,“我今后就这么打扮。看谁还敢瞧不起我——江湖上很快就能传遍万穗爷的名头。”

她转过身,脸上的笑意收拢了。“小兄弟,这边准备就绪。你接下来打算如何行动。”

朱砚没有立刻回答。他反问道:“满穗,你老家是哪里的。”

“我吗。华州的。”

“华州——那你就是华州耶稣会的幸存者了。”他像在棋盘上落下一枚早就准备好的子,“闯贼烧了教堂。你流落至此,被我收留。剧本很简单,台词你自己填。”

“我懂了。”满穗接过话头,“我是来找洋人庙投靠的。”

“要专业点。”朱砚竖起一根手指,“叫‘基督堂’。见面打招呼先画十字,三句不离‘我主’、‘阿门’、‘愿主保佑你’。”

他把基督教的礼仪从头到尾讲了一遍,怎么画十字,怎么行屈膝礼,怎么跟着念拉丁文的圣号经。

满穗学得很快,虽然“阿门”老念成“俺们”,但画十字的手势已经比大多数新信徒都标准了。好半天,她总算把全套记牢了,自言自语地用华州腔重复着,“阿门,愿主保佑你。”

良爷在外面等得有些急了。敲门声响起来,闷而沉。“二位,准备好了吗。时辰不早了。”

门开了。良爷嘴里的狗尾巴草从唇间滑落,在地上弹了一下。他盯着修女袍裹着的那个身影,目光从袍角扫到长靴与丝袜包裹的双腿,“你谁啊。满穗呢。”

满穗上前一步,一脚踢在他小腿上。“你瞎呀。换了套衣服就不认得了。”

良爷下意识后退了半步,一只手已经按在了刀柄上,指关节发白。“太像红毛鬼了。”他咽了口唾沫,把那只按刀的手硬生生掰下来,“等活儿办完了,定要给你好好驱驱邪。”

“哼,没眼光。”满穗扭头就走。她还等着被夸一句呢。修女袍的下摆在她转身时旋开,靴跟在石板地上叩出清脆的回响。

朱砚在后面摇了摇头。要让一个保守的古人改变审美,确实比杀几个鞑子还难。

他看着满穗气鼓鼓的背影,又看了看良爷一脸见了鬼的表情,忽然想:自己的新潮衣装设计,真能在金陵城火爆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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