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马小芳遭遇五个醉汉

作者:口耐的夭夭 更新时间:2026/7/15 19:55:59 字数:2851

宴会还在持续。伽利雷终于醉倒了,伏在桌上,嘴里还在含混不清地念着万有引力公式。

朱砚见状悄悄起身——今晚见不着吴家大小姐,留在这里陪七十二贤拼酒也没什么意思。

马车已经走了,他只能徒步。金陵的夜风裹着秦淮河的水腥味,从巷口灌进来,把酒意吹散了几分。

与此同时,吴可贞正趴在自家围墙上。她知道今日孔家上门提亲,故意躲了出来,在附近徘徊了半日,正百无聊赖地揪着墙头的杂草,忽然看见朱砚从大门口走出来。

她揪草的手停住了。父亲今日明明没宴请朱家,这小子来混吃混喝的?朱家落魄到这般地步了?

她轻巧地跳下围墙,缀了上去。跟了半条街,看他慢悠悠地在前面走,忽然想,要不要驾马车送他一程?

她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连忙摇头。人家又没求我,我主动凑上去不是谄媚吗。万一他当众甩冷脸,她吴大小姐的面子往哪搁?毕竟上次她可是在书院门口当着一群人的面骂过他“花心大萝卜”。他一定怀恨在心。

好吧。他走,我陪。

她像个特务一样贴着墙根潜行。朱砚却毫无征兆地猛一回头——她一个前滚翻缩进障碍物后面,裙摆扫过石板路面,心跳撞得耳膜嗡嗡响。

朱砚站在空荡荡的街心,四下看了看,嘀咕:“奇怪,好像有脚步声。”说罢转过身去,继续往前走。

吴可贞从木箱后面探出半张脸,想,总是这样尾随也不是办法。有没有法子制造一场偶遇。

有了!

她踩上板车,攀住屋檐,一个鹞子翻身翻上房顶——白鞋踏瓦,罗袜生尘,几个起落便远远冲到了前头。月光把她的白裙照得半透明,路人纷纷仰头:“元宵节不是过了吗,怎么嫦娥还出来逛?”

朱砚听见动静也抬起头,但她总恰好落在他的视野盲区里。几个呼吸间,她已在前方稳稳落地,整了整裙摆,打算就在此处等他经过,擦肩,然后自然地“咦,你怎么也在?”。

“嘿嘿,哪家店的小妞。”几个醉汉从巷口晃出来,酒气先于人影一步撞到她面前,“这么晚了,还没接到客?”

找死!

吴可贞捏紧拳头,准备好好揍一顿这几个登徒子。

然后她的余光瞥见那个正缓缓走来的身影。不行。不能让他看到自己暴力的一面。上次在书院门口已经够丢人了,再让他在街上撞见她徒手捶翻几个醉汉,她这辈子在他面前都别想翻身。

醉汉们围拢过来。其中一个伸手就要摸她的脸,她侧身一闪,裙摆却被他蹭到,油渍混着酒渍在裙摆上拖出一道污痕。他把手掌凑到鼻尖狠狠一嗅,“好香啊,嘿嘿嘿——”

吴可贞脑中忽然生出一个念头:何不让这几个醉汉非礼自己几下,等朱砚恰好赶到,来一场英雄救美。

她被这个念头激得心头一荡——这也太刺激了。他们会怎么对待自己呢,一定会把我衣服给撕了,然后狠狠地——

一双粗壮的手臂从背后箍住了她的腰。酒臭喷在她后颈上。“嘿嘿,小妹妹,让叔叔检查一下身体……”

“滚。”后身肘击。肘尖撞上颧骨的触感沿着尺骨传回来,大汉当场被砸晕在地,头破血流。

她僵住了。糟了——手太快,身体比脑子先动了。她偷偷抬眼去寻朱砚的身影,还好,他还没走到。

“臭娘们,还敢打人。”一个醉汉提起酒壶砸上来。吴可贞不敢还手。酒壶在她额头上砸得稀碎,瓷片混着酒液从眉心淌下来,头破血流。

剩下的人一拥而上,将她踹翻在地,一脚接一脚地踩踏。白裙上顿时印满了肮脏的脚印。

“别打脸——别打脸。”她蜷起身体,用双臂护住头脸,“有没有路过的好心的贵公子?救命啊!”

她从人群缝隙里拼命往外望——朱砚就在不远处,他应该看见了,他一定会过来的。

然后她看见他转头,拐弯,消失在另一条巷口。

一时间,失望与绝望同时涌上来。明明身怀绝世武功,不可能怕这几个街头混混,他却对一个落难女子熟视无睹——这简直冷漠到了极点。

“还贵公子呢。”一个醉汉解开腰带,酒气混着畜生的腥臊愈逼愈近,“你还许上愿了。让你尝尝爷的法器——”

他正要行凶,一只白色绣鞋正中他裆下。

吴可贞已经翻身而起,浑身衣衫碎裂,狼狈不堪,但眼中泛着腥红的光,杀气弥漫。“一群人渣。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每人送上一脚,全部命中要害。爆蛋声此起彼伏,醉汉们捂着胯下在地上蜷成虾米,惨叫声把整条街的狗都惊醒了。

她脱下那只沾了血迹的绣鞋,随手扔在路边。这只鞋脏了,不能要了。

转身刚要离去,却与朱砚撞了个照面。他手里提着一柄锄头,不知在旁边站了多久。

原来他刚才不是跑,是找武器去了。

“那个——朱公子。”吴可贞的杀气瞬间褪净,满脸娇羞。她忙把破碎的裙裾往胸前箍紧,指节捏得发白,“你——你全看见了?”

“嗯。早知道就不自作多情了。”朱砚把锄头往地上一搁,转身要走。

“等等。”吴可贞一把拽住他的袖口,“我——我才不喜欢打架。是他们自己不小心摔的。”

朱砚轻轻甩开她的手。“你不需要解释什么。我是花心大萝卜,会欺骗少女的感情。还有——以后别跟着我了。”

“别走啊——”她刚往前追了一步,脚踝猛地一歪,整个人扑倒在地。原来刚才踢人用力过猛,踝关节已经脱臼了。

她撑起上半身,看着那个背影越来越远,心中涌上来的不是愤恨,是伤心。早知道不该试探他的。若是好好交流,也不至于把关系弄成现在这样。信任破裂,信誉归零,比任何一笔坏账都难收回。

她终于明白,自己对他的感情不是嫉妒,也不是嫌弃,而是占有欲——就像她手里每一笔欠款,她一定要将其连本带利讨回来。可这笔优质贷款,似乎被她自己亲手做成了坏账。心中涌起平生从未有过的挫败感,视线模糊了。

这时,那道人影又折了回来。朱砚站在她面前,朝她伸出手,脸上的表情写着不情不愿四个大字。“你伤了。万一再被坏人袭击,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上来吧,我背你。”

“不可。”吴可贞连忙用袖子擦了一把眼睛,“男女授受不亲,岂能背一个陌生女孩。”

“笨蛋。孟子有云:嫂溺,援之以手,权也。这里不适用‘授受不亲’,适用‘紧急避险’。上来。”

“哦。”她小心翼翼趴上他的背,手臂环过他的脖子。他的肩膀比想象中更宽一点,体温透过衣衫渗过来,她忽然觉得脚踝没那么疼了。在他看不见的角度,她嘴角弯起一道极小的、得逞的弧度。

“看不出你年纪不大,力气倒是不小。”她贴近他的耳廓说道。

“切,大人我都能背,何况是你。”朱砚不禁又想起了林红妹,扬州那个夜晚,他背着她走出好几里地。

夜风把她的碎发吹到他颈窝里,有点痒。他偏了偏头。

“话说——你是谁啊。”

背上的人似乎愣了一下。隔了几息才开口,声音比平时轻,像怕被夜风刮跑。

“你还不知道吗?”

“是啊,只是有点眼熟而已。”

他见过她好几次:书院门口拦路骂他花心大萝卜,金人帐篷被绑着,今晚在吴家院墙外跟踪他又不肯承认。每一回她都理直气壮,每一回都没自报过家门。

“我叫马小芳。”

朱砚在脑子里把这个名字过了一遍——确定没听过。

“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我没有家。”她答得很快,快得像早就备好了这个答案。

“那平时住哪儿。”

“谁好心收留,就住哪儿。”

朱砚的脚步顿了一拍。谁好心收留就住哪儿——这不是富贵人家小姐会说的话。

他忽然觉得自己明白了什么。他在现实中见过这种女孩,那种靠被人包养过日子的女孩。原来古代也有。和林红妹可谓同命相连。心中浮起一丝惋惜,但他没有说出口。

吴可贞趴在他背上,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她只是把脸埋进他肩窝,偷偷嗅了一下他衣领上气息,然后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马小芳这个名字是她随口编的,她娘姓马,她养的猫叫小芳,她喜欢这个名字。总之今晚不能让他知道她就是吴家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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