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鸢在金雀坐台的第二个月,她开始疯了。
她每天晚上灌酒——啤酒、洋酒、红酒、白酒,来者不拒。喝了吐,吐了喝。吐完了抹一把嘴,端起杯子继续灌。她的胃已经不是胃了,是一个无底洞,倒进去多少酒都填不满。填不满的不是胃,是别的什么东西。她说不上来。她只知道,只要她还能喝,她就不用想。不用想那些她不敢想的事。
喝完了,就被客人带上房间。房间在楼上,走廊很长,灯光很暗,地毯很厚,踩上去没有声音。她走在那些地毯上,觉得自己像一只猫,一只没有家的猫,一只被人踢来踢去、踢到墙角、又自己爬起来的猫。客人推开门,她走进去,门关上,灯灭了。她不记得那些客人的脸。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不记得他们的声音,不记得他们说了什么。她只记得那些手,那些手在她身上游走。她闭着眼睛,咬着嘴唇,等它们结束。结束之后,她爬起来,穿上衣服,走出房间,走下楼,走到休息室,坐到那张塌了垫子的沙发上,点一根烟,等下一个客人。
第二天早上,她往往爬不起床。不是累,是散了。骨头散了,筋散了,魂散了。她躺在床上,像一滩烂泥,眼睛睁着,看着天花板,什么都想,什么都不想。春玲叫她起床,她不动。小影叫她吃饭,她不动。刘芳进来,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把一碗粥放在床头柜上,走了。
金雀的常客给她起了个名字——疯鸡。不是当面叫的,是背后叫的。传到了小姐们的耳朵里,传到了刘芳的耳朵里,传到了沈鸢的耳朵里。她没有反应。疯鸡。疯就疯吧。鸡就**。她不在乎了。她什么都不在乎了。
她的坠落速度快得让刘芳大吃一惊。刘芳见过很多女人,见过她们怎么从清清白白变成人尽可夫,见过她们怎么从人尽可夫变成行尸走肉。但她没见过像沈鸢这样的。不是一步一步走的,是跳下去的。像从悬崖上跳下去,不给自己留一点缓冲的余地。要么不干,要么干绝。这是沈鸢的性格。刘芳知道。她知道这个沉默寡言的女人骨子里的疯狂,正是她心灵上的背负。当一个人背负太多的时候,就会变得疯狂。不是想疯,是不得不疯。不疯就活不下去。不疯就会被那些东西压死。疯是她的救生圈。她抱着那个救生圈,在酒里漂,在男人的身体下漂,在每一个醒来的早晨漂。她不知道要漂到哪去。她只知道,她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会沉下去。
刘芳看不下去了。第三天,她把沈鸢从床上拽起来,按在椅子上,双手叉腰,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你给我听好了。从今天开始,你给我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好好反醒。”
沈鸢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反醒什么?”
“反醒你自己。反醒你在干什么。反醒你还想不想活。”刘芳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颗一颗地钉下来。
“练得身形似壑形,千株松下两*茎。我来问道无余说,云在青天水在瓶。”
她的身体,已经从大龙变成了沟壑,每一处都是金雀的工具,被男人填满。她该去哪儿呢,又在哪儿呢。云在青天,水在瓶里。她的路在何方?
“什么意思”刘芳没听明白。
“想活着,不知道为什么活着。”
“想活着,就好好休息休息,把身体养好点。你休息三天。不许去金雀,不许喝酒,不许接客。”
“休息三天?我停下来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还活着。”沈鸢。
“行到水穷处,*爱云起时。能让我感受身体在活着”沈鸢。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手很小,手指很细。这双手以前握笔,现在握酒瓶。她不知道这双手还能握什么。
“这是命令。”
刘芳走后,春玲也出门了。小影也出门了。
春玲是个没心没肺的,但她看不得沈鸢这样。这天下午,她化好妆,坐回床上,翘着腿穿丝袜,嘴里叼着一根烟,含糊不清地说:“贱人老婆,乖乖的呆在家里,别给我出去浪野男人嗯。”
沈鸢趴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声音闷闷的。“滚吧……别吵我睡觉。”
春玲悠地伸出魔爪子,往沈鸢的胸上捏了一把。“要是给我红杏出墙的话,看我回来不把你剥了。”
沈鸢哼了一声,抬脚便朝春玲屁股踹去。春玲嘻嘻一笑,闪身跳下床,回头眨眨眼睛说:“记得想我啊。”
门关上了。房间里只剩下沈鸢一个人。她想起了很多事。想起红山,想起那八个字。想起陆铮,想起顾拂晓,想起陈素筠。
沈鸢把脸埋进枕头里,闭上眼睛。她不想了。她什么都不想了。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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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闭的第二天下午,春玲和小影都没有出门。金雀那几天出了事,有客人“马上风”了,刘芳干脆给她们都放了假。
四个人难得凑齐在家里,客厅的电视开着,放的是一个综艺节目,笑声很假,但热闹。春玲窝在沙发上,嘴里嚼着薯片,咔嚓咔嚓的,像只老鼠。小影趴在地板上,翻着一本旧杂志,看星座运势,嘴里念念有词。
“沈鸢,你什么星座的?”
沈鸢坐在角落里,抱着一个靠枕,想了想。“不知道。”
“你怎么连自己什么星座都不知道?”春玲从沙发上探出头,嘴里还叼着一片薯片,“你是几月生的?”
“我看看身份证,九月。”
“九月?处女座啊。”小影翻了翻杂志,“处女座,追求完美,性格倔强,嘴上不说心里什么都清楚。啧,还真像。”
“像什么像,她那叫闷骚。”春玲把薯片嚼得嘎嘣响,“你看她平时那个死样子,不说话不笑不闹,跟个木头似的。结果一到台上,疯起来比谁都狠。这不是闷骚是什么?”
小影噗嗤笑了。“你别说,还真是。”
沈鸢没有接话。她抱着靠枕,下巴抵在上面,看着电视。电视里有人在唱歌,跑调了,观众在笑。她不知道那有什么好笑的,但她没有说出来。
“芳姐,那个妹妹会怎么样啊?”小影。
沈鸢坐在角落里,沉默不语。她知道答案。她在远山实业见得多了——很多业务员手里拿着公款,欠着公司钱,少的话公司不开除、留着还债,多了就关进监狱、处理坏账。
“不会被开除的。对方不是什么大人物,金雀赔了钱。开除她的话,怎么收回本来。”刘芳很平静。
春玲从沙发上跳下来,赤着脚走到她面前,蹲下来,歪着头看她。“喂,贱人老婆,你是不是又在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没有。”
“骗人。你眼睛都不会转了。”春玲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你看你,魂都丢了。来来来,相公给你收收惊。”说着,她突然伸手去挠沈鸢的腰。
沈鸢最怕痒。整个人像被电击了一样弹起来,靠枕飞了出去,砸在小影脸上。小影“啊”了一声,杂志扣在头上,手忙脚乱地扒拉。
“春玲!你找死了!”沈鸢从沙发上跳下来,赤着脚追春玲。
春玲早就跑了,绕着茶几转圈,边跑边笑。“来啊来啊,追上了随你处置!”
沈鸢追了两圈,喘得不行。这具身体太弱了,跑几步就累。她停下来,扶着沙发扶手,大口大口地呼吸。春玲也停下来,站在茶几对面,双手叉腰,得意洋洋。
“不行了吧?就你这小身板,还想追相公我?”
沈鸢咬了咬牙,突然一个猛扑,不是扑春玲,是扑茶几。她一把抓住茶几上的薯片袋子,朝春玲扔了过去。薯片哗啦一声撒了一地,春玲被砸了个正着,头发上沾着碎屑,目瞪口呆。
“我的薯片!”她尖叫起来。
小影笑得从地板上滚到了沙发底下。刘芳从厨房探出头,手里拿着锅铲,看到客厅里一片狼藉——薯片撒了满地,靠枕飞到了电视柜上,杂志扣在小影脸上,春玲顶着满头碎屑像个疯子,沈鸢扶着沙发喘气,嘴角竟然有一丝笑意。很淡,像冬天的阳光,照一下就没了,但确实照了。
刘芳没有骂人。她把锅铲举起来,在空中挥了两下。“你们三个,给我收拾干净。五分钟之内搞不定,今晚没饭吃。”
春玲哀嚎一声,蹲下来捡薯片。小影从沙发底下爬出来,把杂志捡起来,拍拍灰。沈鸢弯腰,把靠枕捡起来,放回沙发上。她的动作很慢,像是不舍得这么快就把这场闹剧收场。
春玲捡了几片薯片,突然抬起头,看着沈鸢。“你刚才笑了。”
沈鸢愣了一下。“没有。”
“有。我看到了。”春玲伸出一根手指,指着她的脸,“你笑了。虽然很难看,但确实是笑了。”
沈鸢低下头,没有否认。
刘芳转过身,走回厨房。锅铲在锅里翻炒的声音传出来,滋啦滋啦的,混着油烟味和蒜香味。小影吸了吸鼻子,说“今晚吃什么”,春玲说“管它吃什么,能填饱肚子就行”,沈鸢没有说话,但她坐到了餐桌前,把碗筷摆好了。
那天晚上,四个人围着小桌子吃饭。刘芳做了四菜一汤,红烧肉、炒青菜、西红柿炒蛋、凉拌黄瓜、紫菜蛋花汤。菜不多,但够吃。春玲抢肉,小影抢蛋,刘芳骂她们没规矩,沈鸢坐在角落里,吃得很慢,一碗饭吃了半个小时。但她吃完了。她把碗里的最后一粒米扒进嘴里,放下筷子,看着桌上的残羹剩饭,看着春玲在舔盘子,看着小影在擦嘴,看着刘芳在收拾碗筷。
沈鸢忽然坐起来,三下两下把身上的衣服扒了个干净。
春玲余光扫到一团白花花的东西,吓得差点把手机怼脸上:“你干嘛呢你?”
“春玲。”沈鸢转过来看着她,眼睛亮得有点吓人,“你把衣服也脱了,让我抱一下行不行?”
“啊?”春玲愣了一秒,然后嘴角就开始往上翘,“行啊行啊,不过我跟你讲,我要当男的。”
她一边说一边已经开始扯自己的睡衣扣子,嘴里还嘟嘟囔囔的:“让你见识见识本少爷的绝世身材——哎你别眨眼睛啊小妞,看呆了是不是?”
三下两下把自己也剥干净了,春玲一个翻身就把沈鸢压到床上,整个人趴在她身上,下巴搁在她肩窝里,笑得贼兮兮的:“来来来,让本少爷好好疼疼你。”
沈鸢没搭理她的满嘴跑火车。她闭上眼睛,把身体放松,仔细地感受着。春玲的体温,春玲的呼吸,春玲的心跳贴在胸口传过来。暖是暖的。软也是软的。但就是——不对。像喝白开水,喝多少都是那个味。
她把眼睛睁开,盯着天花板发了会儿呆,然后推了推身上的春玲:“咱换个位置试试。”
“不换。”春玲把脸埋在她颈窝里闷声闷气地说,“说好了我当男的,哪有男的被压下面的。”
沈鸢没说话,就那么看着她。
春玲从她颈窝里抬起一只眼睛瞄了一下,然后又把脸埋回去了。过了两秒,她呼啦一下从沈鸢身上翻下来,四仰八叉地摊在旁边,叹了口气:“行行行,就一回啊。以后都得我在上面。”
“完蛋。”她盯着天花板,声音闷闷的,“坏了。伏了。”
话还没说完,一只手已经不老实了。沈鸢尖叫一声,一把拍开那只不知道摸到哪儿的爪子,脸红到耳根:“别闹了!睡觉!”
“是你先闹的。”春玲笑嘻嘻地缩回手,翻回自己那边,扯过被子把自己裹成一条毛毛虫。
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能过多久。她只知道,今晚她吃了一顿饱饭,听到了一句“你笑了”,被挠了一次痒痒,跑了两圈,喘了半天气,然后坐下来,和三个女人一起吃饭。她们不是她的亲人。她们是夜场里的小姐,是酒鬼,是烟鬼,是被生活打碎过无数次又自己拼起来的破罐子。但她们是她的破罐子。和她一样的破罐子。碎在一起,就不会那么碎了。
她只知道,她们互相记住了彼此的名字。如果哪一天谁不见了,至少还有人曾经记过她是谁。
“不求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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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刘芳走后,春玲也出门了。小影也出门了。屋子里只剩下沈鸢一个人。她坐在床沿上,看着空落落的房间。窗外的天灰了,不是傍晚,是乌云压下来了。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凉丝丝的,吹在脸上,像有人在轻轻地摸她的脸。
她不想一个人待着。一个人待着就会想起那些不该想的事。她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看着楼下的巷子。巷子里有人在走,有孩子在跑,有狗在叫。那些声音传上来,很远,很模糊,像隔了一层玻璃。她站在窗前,听着那些声音,听了好久。她不知道自己听到了什么。她只是不想停下来。停下来,就没有声音了。没有声音,她就会听到自己的心跳。心跳太响了,像擂鼓。她不想听。
她回到床边,坐下来,从枕头底下摸出那个淡紫色封面的笔记本。翻开,看到自己写的那些字。“我叫沈鸢。但我知道,我是陆铮。”她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她翻到最后一页,看到自己写的——“从今天起,没有陆铮了。只有沈鸢。”她拿起笔,在下面又写了一行:“沈鸢是谁?我是疯鸡。”
她把笔记本合上,塞回枕头底下,躺下来,把被子拉到下巴。天花板上那道白线还在,一动不动,像一根绷紧的弦。她盯着那根弦,等着它断。
“把酒端上来,接着奏乐,接着舞。”